(1)评书:又叫说书,南方称作评词、评话,大约形成于清代初期,一般由一人表演。评书惯于讲述成本大套的历史传说、传奇演义和通俗小说以及其他民间题材的内容,如《三国》、《水浒》、《三侠五义》等。四川评书、沪书、杭州评话、扬州评话和苏州评话等是地区评书中的代表。①快书:指篇幅较长的快板书,有较强的故事性,有人物形象。主要有山东快书、天津快书,以山东快书为代表。②快板:指篇幅较短的快板书,不注重故事、人物,而以叙事、抒情或议论见长。有北京数来宝、天津快板、陕西快板等,以北京数来宝为代表。(3)相声:来源于民间笑话,是民间口头讽刺艺术的精华,分为单口相声、对口相声和群口相声。大约形成于清代咸丰年间,早期的相声艺人有张三禄、朱绍文等。(1)渔鼓:即“道情”,源于唐代道教在道观内所唱的经韵。后来吸收民间词调、曲牌,演变为在民间布道时演唱的道歌。最具代表性的地方渔鼓有陕南渔鼓、湖北渔鼓、江西道情和陕北道情等。(2)弹词:也叫“南词”,诞生于宋,在明清时期曾盛极一时,成为民间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之相类似的讲唱技艺称为陶真。包括苏州弹词、扬州弹词、四明南词、长沙弹词、浙江的宝卷等。①鼓词:以伴奏乐器“大鼓”和鼓板为标志,是一种上下句结构的诗赞体曲种。②曲词:是一种长短句结构的联曲体形式,音乐性较鼓词强。
①师公调:“师公”即乐神时扮演神灵的巫觋。师公调曲调众多,有通用曲调,也有专用曲调,如“盘古腔”、“三界腔”、“功曹腔”和“六郎君腔”等。②末伦:“末伦”系壮语的汉字记音,“末”,即是“巫”,它指的是“巫调”;“伦”即叙述,包含有“论说”的意思。起源于壮族民间的巫觋请鬼祈禳。③比鱼:是流传在广西东兰县内的一种非常特殊的说唱文学样式。壮族人民在做客、赴宴及其他待人接物时都经常运用它。它短小明快,寓意深刻,语言朴实风趣,发人深省,有着独特的风格。(2)侗族说唱:产生于元明,清代达到全盛。侗族说唱中,有只说不唱的“白话”或“讲教”,有只唱不说的劝世歌,也有又说又唱、散韵相间的“君”体文学。其中,“君”体是侗族说唱文学的正宗。①表现爱情生活,如《采桑之歌》、《金汉烈美》、《郎夜或美》等。②歌颂人民反抗精神,如《金银王》、《志太歌》、《珠郎娘美》等。③反映人民日常生活,如《美道之歌》、《莽岁榴美》等。④取材于其他民族文学,如《山伯英台》、《门龙绍女》、《毛红玉英》等。最初产生于黔东南剑河县的翁福南等地,“嘎百”即山坡,“福”即翁福南。是近代苗族地区经济发展、城乡交流频繁的产物。内容主要以反映婚姻爱情为主,宣扬婚姻自由,控诉封建礼教对幸福婚姻的摧残,主要作品有《阿榜》、《珠里》等。
(1)苗族议榔词:“议榔”,根据民间解释和资料反映,是由若干个寨子联合起来集议、制定共同遵守的某种公约的会议形式。“榔头”或“理老”在“议榔”时所讲有关“榔规”的话,或阐明制定公约宗旨的话,谓之“议榔词”。大致反映的内容主要有维护社会制度、维护生产劳动和反抗阶级压迫这三个方面。(2)苗族理词:顾名思义,即讲理之词。苗族中,“理词”是寨老或理老调节纠纷时所讲的话,是一般理老讲理和辩论的言论。“理词”所反映的社会内容,以婚姻纠纷和财产纠纷为最多。“理词”是根据当下的事件随口编的。(3)瑶族石牌话:是石牌制度的产物,是为石牌制度服务的一种文学形式。主要流传在广西大瑶山瑶族中间。“石牌话”是石牌头人宣布习谈法,处理民间纠纷或起诉、答辩时所说的“话”。①说理式:主要是调解各种纠纷时所说的道理,常即兴而作。②条文式:主要是解释习惯法。如《三十六瑶石牌法律》。(4)瑶族说亲词:“说亲词”瑶语称“沙商”,流行于广西西部自称“布努”的瑶族地区。说亲词是一种婚嫁仪式所诵的婚礼词,由定亲词、娶亲词和嘱亲词组成。(5)瑶族彩话:即彩头话,是向人们预祝吉利,表示美好愿望的话。主要流行于广西大瑶山瑶族地区。彩话多见于新屋落成、结婚仪式或满月祝酒等贺喜场合。彩话的内容一般是固定的,讲述方式视不同场合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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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民间说唱的四种类型发布于2024-05-05 18: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