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把三毛的书一本一本捡起来看。十几年前我看过其中一本,没有什么感触,只把她的作品打为郭敬明一类“无病呻吟”。最近我看完了《撒哈拉沙漠》,才意识到自己当时的幼稚和武断。我着了魔似的把她所有的作品都找出来,按照时间顺序看了个遍。这个疯疯癫癫的奇女子从此住进我的心里,再也赶不走。
三毛把少年的自己称作二毛。在这段青涩的雨季回忆里,二毛是骄矜的,是自卑的,也是在父母疼爱下尽情叛逆的。
初二的时候,二毛因为被老师冤枉作弊,干脆就旷课,再就是休学,所幸二毛的兴趣不在于休学成为太妹,而在于休学狂读书——宗教、哲学、艺术、音乐、武侠、漫画,来者不拒,广告和词典看得照样津津有味。犹太民族的流浪、以色列复国、巴勒斯坦游击队、油漆匠希特勒、东北王张作霖、狗肉将军张宗昌、慈禧和光绪、唐明皇与杨贵妃、西安事变和赵四小姐、宝玉黛玉薛宝钗沈三白芸娘武松潘金莲,天南海北地聊这些乱七八糟的知识,成为一个杂学旁收的废物,就是二毛的远大理想。
然而二毛的父亲却希望她能成为音乐家或者画家,“读书又挣不了钱,当个艺术家多好”,便给她带到了几位画家朋友那里学素描。画家朋友看出了她的写作天赋,因此虽然上的是绘画课,布置的作业却是写文章。堂堂课上教素描教水粉画,回回递上来的却是用钢笔写出来的色彩。
早年的艺术培育对三毛的文风也有很大影响,她对世界的描绘方式像是在用一个巨大的画笔和无形的手,把这里的颜色上成褚红,把那里的粗陶摆到墙角,用油画的方式重建笔下的世界。
除了色彩熏陶,二毛的父亲还要求二毛学习音乐鉴赏。
二毛的黑管吹得一塌糊涂,只好乖乖在钢琴课上捣乱,所以可以在三毛的文章里看到各种对于乐器音色的细腻描述,比如风铃声像一阵微风细雨吹拂过干裂的大地,令人着迷。
二毛这样一通乱玩着就玩到了大学课堂,她借读于台湾文化大学,虽然是个旁听生,也上得认真——找老师抗议分数给得太低,没大没小地喊老师“神经病”,在现在看来真是个非典型学神了。
大学之后,二毛去西班牙留学,几年的流浪下来,二毛成长为了三毛。
三毛相比二毛,多了许多生的狂喜和爱的细腻,所以看起来更加“疯”了,在我看来真是可爱得要命。
三毛喜欢色彩浓重的手工布,所以在老公失业、家里基本没有积蓄的情况下,用市场价五倍的价格买走了别人家里的花地毯。
三毛喜欢颜色漂亮的碗,碎碎买了上百个碗放家里,但客人来了还是没碗可用,因为不舍得拿出来。
在找碗过程中,三毛声东击西,把别人家里狗狗舔到发亮的淡蓝色水漾纹的碗顺利偷走,从狗嘴里抢“古董”,再摆在家里,这真是只有三毛能干得出来的事。
撒哈拉沙漠里的三毛是最迷人的,时而天才,时而糊涂。为了赚生活费,三毛和老公一起去海边捞鱼。辛辛苦苦一整天卖出了所有的鱼,晚上再去同样的餐馆,坐上优雅的坐席,以售价20倍的价格,吃白天打上来的鱼,惹得酒店后厨统统出来看这两个疯子。
当因为护照问题被英国当作偷渡客抓进监狱里的时候,三毛不仅不哭,反而“大闹天宫”,有理有据地bluff,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
三毛是一个惊为天人的奇女子。美丽、灵动、善良、勇敢、跳脱、知性。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英气,有为金钱烦恼但认真做亏本生意的可爱,有对人本身的大爱和骨子里的善良。
一个人的生命,可以过得这么随心,这么跌宕起伏,这么浓墨重彩,若不是看到那一篇篇用血、用泪、用心写就的文字,实在难以想象。她是孙悟空,是林黛玉,是王熙凤,是一切恣意生长的灵魂的体现。浅笑盈盈,笔下却有雷霆之势。千言万语说不尽我读三毛的感悟。希望这个奇女子可以融入骨髓,成为我一生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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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流落人间-三毛发布于2024-05-03 16: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