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义》
  上经乾传卷一
  上经需传卷二
  上经随传卷三
  下经咸传卷四
  下经夬传卷五
  下经丰传卷六
  系辞上卷七
  系辞下卷八
  说卦卷九
  序卦卷十
  杂卦卷十一
  《周易正义》注魏·王弼等疏唐·孔颖达
  《周易正义》
  上经乾传卷一
  上经乾传卷一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贞。
  [疏]正义曰:“乾”者,此卦之名。谓之卦者,《易纬》云:“卦者挂也,言县挂物象,以示於人,故谓之卦。”但二画之体,虽象阴阳之气,未成万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故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画,虽有万物之象,於万物变通之理,犹有未尽,故更重之而有六画,备万物之形象,穷天下之能事,故六画成卦也。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积诸阳气而成天,故此卦六爻皆阳画成卦也。此既象天,何不谓之天,而谓之“乾”者?天者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故《说卦》云:“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圣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故名“乾”,不名天也。天以健为用者,运行不息,应化无穷,此天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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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周易正义-唐-孔颖达发布于2023-11-06 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