妯娌部总论
礼记
檀弓
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妇人倡踊
陈
注
马氏曰妇人倡踊以妇人有相为娣姒之义而
不敢以己之无服先之也
内则
舅没则姑老冢妇所祭宾客每事必请于姑介妇请
于冢妇
陈
注
老谓传家事于长妇也然长妇犹不敢专行故
祭祀宾客之事必禀问焉介妇众妇也
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无礼于介妇
陈
注
石梁王氏曰友谓当作敢者是刘氏曰使以事
使之也毋禁止辞不友者不爱也无礼者不敬也
言舅姑以事命冢妇则冢妇当自任其劳不可怠
于劳而怨介妇不助己遂不爱敬之也
舅姑若使介妇毋敢敌耦于冢妇
注
刘氏曰敌耦者欲求分任均劳之意言舅姑若
以事使介妇为之则介妇亦当自任其劳不可谓
己与冢妇为敌耦欲求均配其劳也
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
陈
注
又言介妇之与冢妇分有尊卑非惟任事毋敢
敌耦亦且不敢比肩而行不敢并受命于尊者不
敢并出命于卑者盖介妇当请命于冢妇也坐次
亦必异列
仪礼
丧服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
注
夫之姑姊妹不殊在室及嫁者因恩轻略从降
疏
释曰夫之姑姊妹夫为之期妻降一等出嫁小
功因恩疏略从降故在室及嫁同小功若此释恐
谓未当报然文不为娣姒设以其娣姒妇两见更
相为服
在线下载列表
声明:部分资源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邮箱:1330763388@qq.com 我们核实后将第一时间处理!
原文地址:古今图书集成-清-陈梦雷-明伦汇编家范典妯娌部发布于2023-11-06 1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