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注》(清)陈澧注
  
  
  《公孙龙子注》(一卷),据冼玉清《广东释道著述考》云:《番禺县志艺文志》有著录,为汪兆镛抄本。据汪云:当时『门人传抄,多有出入』(《公孙龙子注跋》)。则汪本只是其中之一。后来,汪兆镛(微尚斋)在陈澧先生孙子陈仲献处得见陈先生手稿,于是按原稿迻录,于乙丑年(一九二四年)刊行于世。刊刻本并收入汪氏所作《公孙龙子校勘记》、《公孙龙子篇目考》和《公孙龙子注跋》。
  
  公孙龙子注
  
  番禺陈澧撰
  
  迹府弟一(一)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财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譬,以『守白』辩。
  
  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为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二)。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
  
  龙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
  
  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白马非马耳。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龙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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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公孙龙子注-清-陈澧发布于2023-11-06 11: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