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年是太平天国洪秀全病死的前一年。太平天国大势已去,镇守苏州的太平天国纳王郜云宽、康王汪安均等八个将领向清军献城投降,投降后却被李鸿章、程学启杀死。
郜云宽等人投降请了当时常胜军统领,英国人戈登作担保,戈登知道郜云宽等人被害后,怒不可遏,要找李鸿章拼命,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上海、香港洋人舆论哗然,乃至惊动了伦敦。
当时后世都对李鸿章、程学启颇多诟病。
指责他们背信弃义,心狠手辣。这种指责当然不错,但细细追踪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和变化过程,应当说郜云宽他们也有思谋不周、处事失当之处。
当时守苏州的太平军有10万人,其中一大半的是家眷和老弱病残,能打仗的不足四万。掌握兵权的是以郜云宽为首的四王四将,忠王李秀成当时也在苏州城中。
进攻苏州的是淮军程学启的开字营和英国人戈登的常胜军,人数虽少于太平军,但武器精良,还有二十多门大炮,战斗力大大优于太平军。
更重要的是,太平天国自1856年天京内讧之后,便开始走下坡路,到1863年已是病入膏肓。
洪秀全昏庸无能,任人唯亲,内部四分五裂,稍有头脑的人都看得出来,太平天国失败是早晚的事。
在这种形势下,郜云宽等人面临两种选择。战,最终结局是失败和死亡;降,则自己、家人、部属都有一条活路。
对程学启来说,能兵不血刃,不战而胜,当然是一件好事。
其实太平军也好,淮军也好,还不都是穷苦百姓,清朝和太平天国谁是谁非本就搞不清楚,双方犯不着相互残杀,还可避免苏州名城免遭战火,投降受降,和平解决,对双方都是明智的选择。
程学启手下有一个将领叫郑国魁,此人也是以前从太平军投降过来的,与郜云宽是拜把兄弟。于是双方通过郑国魁开始接触,在投降受降的问题上两厢情愿、一拍即合。
但在三个具体问题上双方有异议。
首先是如何处置忠王李秀成的问题。
程学启要求郜云宽他们杀掉李秀成,但郜云宽他们几个人都是李秀成的老部下,多年跟着李秀成南征北战,是李秀成一手带出来的。为了活命投降可以,但要杀李秀成却实在下不了手。
而且李秀成在太平军中威望极高,杀了他引起苏州局面失控也是有可能的。
郜云宽答应献城前劝李秀成离开苏州,只杀掉不愿投降的慕王谭绍光。这一条于情于理都还说得过去,想必李鸿章程学启也能接受。
第二是授衔的问题。
在李鸿章他们草拟的条约上,承诺授郜云宽他们八人二品总兵衔和从二品将衔,郜云宽要求对方指明任所,写入条约。
清朝总兵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军长,当时全国共有六十二个实际总兵,但因功保举的记名总兵数以千计,都是虚职。所谓任所,就是地盘。一句话,李鸿章答应给郜云宽他们总兵头衔,是虚职,但郜云宽要求做有实权有地盘的总兵。
当时情形下,这个要求的确有点过分。程学启也是从太平军投降过来的,从营官(相当于排长)干起,一路出生入死,屡立大功,才干到总兵。
郜云宽一过来就要与程学启平起平坐,程学后自然难以接受。
况且,程学启即便同意也无济于事,实授总兵,只有军机大臣上奏皇帝才可实行,当时连李鸿章都没有这个权力。
第三,郜云宽不同意太平军出城受编,只同意让出一半,淮军驻西半城,太平军驻东半城。
这个要求可以说是犯了大忌。在几个月之前,守太仓的太平军诈降,在举行受降仪式的时候突然对入城淮军发起攻击,打死淮军一千多人,李鸿章的三弟李鹤章挨了一枪,差点送命。当时苏州太平军人数比淮军多,但武器不如淮军。一旦淮军入城,洋枪洋炮不宜近战,两军共处一城,等于与虎为伴。这一条李鸿章是断然不能接受的。
郜云宽这个人据说打仗还有一套,但在这件事上却做得不够明智。
看似谨慎小心,面面俱到,考虑到洋人很讲信誉重条约,特意指名要戈登作保人。实际则是鼠施两端,患得患失,敏感多疑。既想投降保命,还想使利润最大化,却没有从李鸿章程学启的角度看问题。太平天国败局已定,作为太平军,郜云宽他们就成了买方市场中的卖家,由不得你挑肥捡瘦,讨价还价。
这时候就应该面对现实,像在搏斗中认输的狼一样,向对手露出自己的咽喉,让对手有安全感。对手有安全感,自己的处境才安全,对方越觉得不安全,自己的处境就越危险。
历史上很多的杀戮,就是因为杀戮者缺乏安全感,感到有威胁才大开杀戒的。请戈登作证人,并不能保证李鸿章不翻脸。
戈登虽然可以信赖,但他毕竟地位并不高,只是个中级军言。
戈登的背后是英国政府,而英国政府有它的在华利益,显然不会介入杀太平军降将这样的事。
郜云宽提出条件后,淮军有四种选择。
选择一,拒绝郜云宽的要求,重新开始进攻。这是一种两败俱伤的做法 实为下策。
才干到总兵。郜云宽一过来就要与程学启平起平坐,程学后自然难以接受。况且,程学启即便同意也无济于事,实授总兵,只有军机大臣上奏皇帝才可实行,当时连李鸿章都没有这个权力。
第三,郜云宽不同意太平军出城受编,只同意让出一半,淮军驻西半城,太平军驻东半城。
这个要求可以说是犯了大忌。
在几个月之前,守太仓的太平军诈降,在举行受降仪式的时候突然对入城淮军发起攻击,打死淮军一千多人,李鸿章的三弟李鹤章挨了一枪,差点送命。
当时苏州太平军人数比淮军多,但武器不如淮军。一旦淮军入城,洋枪洋炮不宜近战,两军共处一城,等于与虎为伴。这一条李鸿章是断然不能接受。
选择三,继续谈判,说服对方降低条件。继续谈判最终能谈拢当然最好,但存在一些变数。
万一谈不拢,郜云宽他们都有了警觉,或者太平军内部又发生变故,则还得进行武力进攻。要是没有前面的投降谈判倒还好说,现在郜云宽他们已有降意,双方进行了接触,最终还是得付出重大代价武力进攻,这对淮军而言,就是失去了一次重大机
选择四,假意接受条件,找机会杀掉郜云宽等八个将领,则可以很快拿下苏州城。太平军群龙无首,淮军占得先机,就可以控制局势。这种选择风险最小,但要付出道义舆论上受谴责的代价。
程学启心狠手辣,又急于破城立功。李鸿章也不是宅心仁厚之人,二人拍板,翻脸杀降就成了顺理成章的选择。
戈登对这件事反应非常强烈,扬言要带常胜军攻打李鸿章,把苏州还给太平军,后经多方劝说才平息下来。事后清政府为安抚戈登赏赐他白银一万两,戈登拒绝接受。
戈登的态度,反映了东西方文化的不同。虽然英语中也有“战争和恋爱中可以不择手段”,这样的谚语是有底线的,写进条约的内容一般都能够遵守。
而中国人非常看重正邪之分,对自己人才讲礼仪讲诚信,对邪恶的一方则可以什么都不讲,“为了正义的事业,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人民犯罪。”
条约合同往往成了利用来打败敌人的术,只要是目的正确,可以理直气壮地背信弃义。在那个动乱不安、尔虞我诈的年代,太平军诈降、清军杀降的事其实并不少见,苏
州杀降只是涉及到了英国人戈登,才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
这个事件过程中,作为中间联系人的郑国魁应该说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他能及时把握双方的意图和动向,及时沟通,而不是一味促成此事,那么悲剧也许不会发生。一般总认为,重大历史事件都是深思熟虑、反复权衡后才发生的,其实不然,有些重大历史事件就是当事人一念只差就造成了。
历史君:知名新锐历史作家,擅长明清、民国、古代史,粉丝数百万。新媒十大影响力新媒体人物,新媒榜百大风云自媒体,青年新媒体典型代表人物之一。
代表作:《拿得起放不下的大明史》,《有趣得让人睡不着的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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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郜永宽包围忠王府后对李秀成说道:忠王,你回天京吧,我们投降了发布于2023-11-11 1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