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


   “法”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古体字写作“灋””由氵、去三部分组成。”读如智(),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能辨别曲直,用它的独角去顶那个不直(理屈)之人。古代从事审判工作的官员,如大理寺卿,他的帽子与其他官员不同,也有一个角,官帽子叫:解廌冠(獬豸冠)。

   《说文》:“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法”的第一个意思就是:法律、法令,早期特指刑法。

   《大戴礼记》:“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礼”(类似于贵族的道德规范)是用来防患于未然的,“法”只能在事后予以惩罚和补救。

   《吕氏春秋·察今》:“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因此,不依法治国则必然生乱,死守法律而不知变通也行不通。受传统法家影响,中国的“法”总是或多或少带有“方法”、“办法”的含义,带有上位者施于下位者的意思。苏辙说: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而波洛克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法”还有方法之意。如:《孙子·九变》: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梦溪笔谈·采草药》: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

   “法”有效法之意。如:《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易·系辞》:崇效天,卑法地。

    佛教中的“法”解释的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有它一定轨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例如水,它保持著它的湿性,它有水的一定轨则,使人一见便生起水的了解;反过来说,如果一件东西没有湿性,它的轨则不同于水的轨则,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

   《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强调世间所有表象(一切法)都是由因缘聚散而生而灭,变幻莫测,不存在着实在的东西。我们要看透表象,认清表象的实质,持着这种态度来看待世界。

    最后: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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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说文解字——法发布于2023-12-19 0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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