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成语典故#精选成语故事


 jiāng yù qǔ zhī,bì xiān yǔ zhī

将 欲 取 之,必 先 与 之

意思是要想夺取些什么,得暂且先给予些什么。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


【出处】


《老子》三十六章:“将欲歙(xī)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
译文:

《老子》三十六章:“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典故】



春秋时期的晋国,是当时比较强的诸侯国,但是在晋平公以后,以晋国的公室为代表的旧奴隶主贵族势力与新兴的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十分激烈。其中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是赵、魏、韩、智、范、中行(háng)等六家,职位都是卿大夫,史称“六卿”。


他们都各自拥有军队武装,在权势实力超过奴隶主贵族,就连晋国国君也只不过是个摆设,没有什么实权。其实在这六家之间,他们之间也是互相争权夺利,先有赵盾弑晋灵公,后有晋厉公灭三郤,栾书、中行偃弑晋厉公,卿族之间也是明争暗斗、相互攻伐。


而后范、中行两家发生叛乱,被晋军所灭,范家、中行家先后逃到了齐国。这两家的土地也被其他四家瓜分。接着智伯(智家)开始向魏宣子(魏家)伸手,提出要分魏宣子(魏家)领地的要求。


魏宣子(魏家)哪里肯屈服,当即表示拒绝。在魏宣子(魏家)的谋士之中,有个名叫任章的,向魏宣子(魏家)献计:“请不要正面拒绝智伯(智家),不妨满足他的要求。他尝到了甜头,一定骄傲得意,更加贪得无厌,四处伸手。到那时,其他大夫必然会不满,从而促使各家联合起来。这样,以你们几家的兵力,收拾那样一个孤立无援而又骄傲轻敌的智伯(智家),试想,智伯(智家)还能抵抗的了吗?”


任章还对魏宣子(魏家)说:“《周书》上不是说: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将要打败他,必须姑且帮助他;将要夺取他,必须姑且给予他。所以现在,你必须姑且给予他土地。”


魏宣子(魏家)听了任章的话,认为此计甚妙说得有理,当即照办,划出一些土地,给了智伯(智家)。后来,智伯(智家)果然贪得无厌,最终被赵、魏、韩三家所灭。魏宣子不但收回了划出去的那一部分,还分得了更多的土地。


【造句】


常有这样的情形,就是只有丧失,才能不丧失,这是“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原则。(《毛泽东选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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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中华成语典故: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发布于2024-01-18 22: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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