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故事

苏琼

苏琼字珍之,长乐武强(今河北武强)人。南北朝时官员。苏琼生性清廉谨慎,从不拆看找他办私事的信。和尚道研是济州的沙门统(又称僧统、道人统、都统、昭玄统,北魏所设以统监全国僧尼事务之僧官),财产极多。在郡中放了不少债。以前常请郡县官吏帮他催债。等到他来求见时,苏琼已知他的意图,见面就谈论佛法。道研虽然为催债多次前来,都没法说出口。他的弟子问其中的原因,道研说":每次见到苏府君,他就直接把我带到青云之中,哪有可能谈论地上俗事?"师徒回家后,便焚烧了债券。
有个名叫乙普明的百姓,兄弟俩争夺土地,多年没有裁决。都各自寻找证人,竟有一百多个。苏琼把普明兄弟叫来,告诉众人说:"天下难以得到的是兄弟,容易得到的是土地。如果让你们得到了土地而失去了兄弟情谊,怎么样呢?"说着便掉下了眼泪,那些证人也无不哭泣,乙普明兄弟磕头请求让他们出去再想一想,两个人已经分开十年,现在又住在一起。
每年春季,苏琼召集大儒生卫觊隆、田元凤等在郡学堂讲学,郡吏们处理公务后的闲暇时间,苏琼都让他们来读书。当时人们把官署称为学生宿舍。禁止不合礼法的祭祀。婚礼丧葬,也都要节省节约,遵守礼仪。另外养蚕的月份预先公布绵绢的长度式样,徭役赋税的先后次序也都明确规定。每当征派徭役时,苏琼总是先把事情办好,郡县官吏一般没有因延误而受到轻度处罚。当时其他州郡无不派人到南清河郡,询问处理政事的方法。
 北齐文宣帝天保年间(550-559),南清河郡内发大水,百姓受灾,缺粮少食的有千余家。苏琼把郡内有粮食的人家都召集来,亲自向他们贷粮,全都分给那些挨饿的人。州府按户征收租税,并且想追究贷粮的事,郡主簿对苏琼说:"虽然是可怜那些饥饿的百姓,恐怕还要连累府君。"苏琼说":一人获罪,而能救活千家,还有什么值得怨恨的呢?"于是给朝廷上表陈述情况,使征税查问得以免除,受灾人家也能平安生活。这些人抚爱儿女时都说":是府君使你们活了下来。"苏琼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都归向他,所以没有一个人向州申诉案情。前后四次上表报告政绩,苏琼都名列最上等。后来因居丧离职,老朋友送来的财物,他一点也不接收。
苏琼任南清河太守六年,为官清明,廉洁自守,从未受赠。郡中人赵颍,官至乐陵太守,八十多岁辞官归家。五月间,他摘了两只刚产的瓜,亲自送给苏琼。赵颍仗着自己年纪大,竭力请求苏琼收留,苏琼于是把瓜留下,悬于屋梁之上,竟不切开。人们听说苏琼接受了赵颍馈赠的瓜,也想进贡新摘的瓜果,来到门前,打听到赵颍送的瓜仍放在那儿,便相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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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中国法治故事(三十五)苏琼发布于2024-05-13 16: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