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故事
欧阳观
——决狱仁恕(三)
【原文】
宋欧阳观为推官。留心谴狱。尝夜治爰书。屡废而叹:夫人问之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耳。”夫人曰:“生可求乎?”曰:“可求生其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憾。”公即欧阳修之父也。
宋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49岁的欧阳观考中进士,开始步入仕途。先后任道州(今湖南道县)判官,泗州(今安徽泗县),绵州(今四川绵阳市)推官,最后做过泰州(今江苏泰州市)判官。其子欧阳修更是名垂青史的先贤。欧阳观死后归葬于故乡永丰县沙溪镇之泷冈。他和夫人郑氏的合葬墓至今保存完好。
欧阳修任参知政事(副相)之时,追封其为崇国公,夫人郑氏(欧阳修母,981年-1052年)追封魏国太夫人。
本名 欧阳观 字 仲宾 所处时代 北宋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吉州永丰(今江西永丰县沙溪镇) 出生日期 952年 逝世日期 1010年
欧阳观考中进士为官后做过几任州府的判官、推官,多主管刑狱工作。这种工作从古至今都十分繁琐、复杂,关系重大,甚至人命关天,必须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欧阳观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对重大案件总是亲自查办,一丝不苟,严肃对待,常常废寝忘食,加班加点,有时烛光下办案至夜深。
欧阳观在泰州任判官时的一天晚上,他在烛光下办理案件,突然一再放置案卷,唉声叹气,夫人郑氏抱着儿子欧阳修坐在旁边,见他几次这样,就问他是怎么一回事,他说:“这是一个应该判死刑的案子,我想替死刑犯寻找一条活路,可怎么也找不到啊。”郑夫人更觉奇怪地问:“犯死罪的还可以找到活路吗?”欧阳观回答说:“我替犯罪嫌疑人寻找活命的条件而找不到,那么死刑犯和我都将没有遗憾了。
有时候还真的能在死囚中找到不该判死刑的人哩!正因为死刑犯也有可能找到活命的人,所以不替死囚寻找活路而处死,便有含冤抱屈的啊!我们常常为死囚找活路,还难免有误判错杀,可是世上有的官吏总是千方百计地致人死罪哩,怎能不替死刑犯寻找活路呢?”一千多年前的封建官吏欧阳观竟是这样的珍惜生命,尊重人权,谨慎刑狱。
欧阳观为官不但勤政敬业,而且十分清廉,待人豁达大度,喜欢匡贫济困,又热情好客,常常不顾家庭困难,备酒置菜,招待四方宾客。判官、推官的俸禄本来不多,他又往往不让手头有多余的钱财。他常说:“不要让钱财拖累我们。”在绵州任职三年,同僚们争相采购蜀地特产,欧阳观却什么也没有购置,全部俸禄用于养家待客。任满离开四川时,他只购买了一匹蜀绢,请人画成六幅“七贤图”。这是三年蜀地为官的唯一纪念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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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中国法治故事(五十五)发布于2024-05-13 1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