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善举

范氏义庄




北宋仁宗时范仲淹在苏州用俸禄置田产,收地租,用以赡族人,固宗族,系取租佃制方式经营。义庄设有义宅,供族人借居,若 房舍需要修理则自行设法。
范氏义庄,一家人行善近一千年,在中国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范仲淹父子通过义庄给族人所规划的经济生活有如下方面:
(1)领口粮:
凡是族人,每天可以领1升白米的口粮,粮是一月一领,即每次领3斗。米要保证是白米,如果是糙米,加领二成。每一房还可以领一个奴婢的口粮。
仆人有儿女,在范家服役15年,年龄已到50岁的,也按口领米。
范家子弟有外出做官的,不能领口粮,但如丁忧、候选在家,或者在边疆做官而将家属留在乡里的,照常支领口粮。
(2)领衣料:
每年冬天,一人领绢1匹,510岁的儿童领半匹。
(3)领婚姻费:
凡嫁女的领钱30贯,这个女子若第二次出嫁,再领20贯。
凡娶媳妇的领钱20贯,若第二次娶亲就不能再领了。
(4)领丧葬费:
族人死了,按其辈分领取安葬费,尊长丧支领25贯,次长丧15贯,19岁以下卑幼丧7贯,15岁以下3贯、11岁以下2贯,7岁以下及奴婢均不能领取。
(5)领科举费:
族人取得大比资格的,可领路费10贯,第二次大比,再领5贯,若无故不赴试,已领之钱交还义庄。后因物价上涨,增加给钱数目,以使“子弟知读书”之美。另外,义庄设有义学,请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并给教授者束修。
(6)借住义庄房屋:
义庄设有义宅,供族人借居,若 房舍需要修理则自行设法,如果本人确实贫乏无力修缮,从义庄领钱修葺。本人有余力,在义宅地内建造房屋,听其自便。
(7)借贷:
族人一时急用,可向义庄告贷,但不得经常借,且要到时偿还。若不能归还,也不扣他的月米,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
按照这些规定,范氏义庄中人们的生活基本需要的口粮、衣服、住房可以无偿获得,重大事项丧葬婚嫁的经费,也不用发愁就可以得到,因此说他们的基本生活费是有保障的,需要自己创收的主要是零用钱。但如果要提高生活水平,当然义庄所给予的就远远不够了。总之,范家人由于义庄的供给,不会为柴米油盐发愁,生活上过得去。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凡是范家的族人,只要住在本乡,就有权利向义庄领取上述物资。这范庄子孙是不分贫富的,一视同仁。
而后世其他家族的义庄,只给贫穷的族人以经济资助,而不像宋代的范氏义庄发给每一个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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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千年善举——范氏义庄发布于2024-05-13 16: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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