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醒民教授讲 孟子研讀
未改心肠热,全怜暗路人。
但能光照远,不惜自焚身。
孟子研讀第七十八集
各位儒學朋友,我們現在繼續研讀孟子,請看孟子讀本第三十三頁第三行開始,這一章還是萬章問的。萬章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
萬章問孟子,敢問交際何心也,就是請問孟子, 請問交朋友,際是什麼呢?際是接,交接朋友,交接之道。何心,用什麼樣的心理跟朋友來往,交接就是交際,就是我們現在一般講交際,交際就是交接,交接就是待人接物的接。你跟人家、跟朋友來交際的時候,免不了要帶些禮物,帶這些禮物的時候要存著什麼樣的心呢?是不是帶著很豐盛的禮物,誇耀自己——我待朋友這麼好,可不可以這樣呢?孟子說:恭也。你問存什麼心?要存恭敬心,不管所帶的禮物是多是少,表示自己的恭敬心,這是交際之道。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萬章又問了,這個曰是萬章說的,卻之卻之,卻之就是朋友帶來這些禮物,卻之就是退回去,不接受,再加一個郤之,比如這個人,這個朋友,你朋友帶禮物來了,你辭著不要,朋友再给你,你還是不要,一再的辭就是卻之卻之,這樣為為不恭,何哉?一般按照禮上面講,尤其是地位、年齡比自己尊,比自己年長,他帶東西來,你要是卻之卻之,你不要,辭著不要,這就不恭,在當時一般人都有這個認識,都了解這個道理,認為卻之是為不恭。一直到現在,我們跟一般人說話,朋友給一個東西,你說,通常說卻之不恭,受之有愧,這兩句成語,這兩句成語自古就有的。但是萬章就問了,這是什麼道理,何哉?為什麼卻之不恭。
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
孟子就曰了,尊者賜之,這在禮記裏面就講,長者所賜不敢不受,長者賜給你的東西,你不能不受,所以這裏說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這個尊者拿東西給你,你要是問你所取的,尊者給你的你接受下來,你取下來,義乎不義乎?義當應當講,應該不應該接受,如果是應該接受,然後受之,以是為不恭,這就是不恭敬了。為什麼呢?長者賜給你任何東西,你都不能問,為什麼呢?長者賜給你的沒有不義的,都是應該的,他既是賜給你,你不能問是合禮不合禮,合不合乎義,你不能夠這樣問,你問就是懷疑長者有不義的事情。所以如果說長者來賜給你東西,你要問,你問說取得義還是不義呢?然後義才收,這就不恭敬了,所以弗卻也。長者所賜的東西不能夠不要。
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
萬章又說了,說出來問出來是不好,是不恭敬,那就是請無以辭卻之,不用言語來問。以心卻之,在心裏想不能接受,卻是不接受的意思。心裏在想,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雖然口裏不說,心裏在曰,這個曰是心裏曰,心裏講,這個人他取諸民,取之於民,例如一個國君,他向民眾來徵收稅,這個稅徵得很重,這是不義,不應當在老百姓那裏徵收那麼重的稅,在心裏一想,這個人拿這個禮物來,口裏不說,心裏想這一個人他從老百姓那裏稅收那麼重,他得來這個東西,我口裏不說不要收,我心裏這麼想。而以他辭無受,而找出別的言辭來,找出別的言辭來不要接受,這不可以嗎?就這樣問孟子。
下面孟子就說了,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尊者雖是拿這個禮物來給你,你不必問是義不義。凡是你交朋友,交友以道,接也以禮。交朋友是不能志同道合不能交朋友,交朋友必得是有道,志同道合才交友。交友之後,其接也,接,這個接就是拿東西,互相送禮物,互相送禮物一定有禮的,合乎這個禮,這樣合乎這兩個義意的話,交之以道,接之以禮,斯孔子受之矣,就是孔子聖人他也接受。
萬章就說了,今有禦人於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餽也以禮,斯可受禦與?萬章也很厲害,他提出一個問題來,好讓孟子難以答復,現在有個人,禦人於國門之外者,在國門之外,他那個禦人,禦人是用武器,用武器來搶人家東西,禦字當搶字講,搶奪人家,在什麼地方?在國門以外,這種人在國門之外用武器來把人家東西搶過來。然後對待你這朋友交也以道,也以道理來交你這個朋友,餽贈物品也合乎這個禮,這樣看起來,你對於這種禦人搶來的東西,斯可受禦與,你可以受這個強盜的人送的禮物嗎?
下面你看孟子怎麼答復。曰:今之諸侯,現在的各國的君主,叫作諸侯,取之於民也,猶禦也。曰不可,孟子就答復他,這樣這個禦人搶來的這些東西不能接受,所以不可。為什麼不可呢,書經上有講,書經康誥篇裏面有說,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一個人殺了人,越當於字講,殺於人,殺於人就是把那個人殺了,于貨就是把那個貨,被殺的那個人的財物把它搶過來。殺越人于貨就是說,殺那個人再把那個人的這個貨物搶過來。閔不畏死,這個殺人越貨的人,他不怕死,國家法律,古時候說,這樣又殺人又搶人家東西,法律是應該治他死罪,但是閔不畏死,這種人是閔然,閔然就是冒冒然,閔字也當強字講,勉強,知其不可,知其必死,而還冒死來作這種殺人搶劫的事情,所以閔不畏死。這種人凡民罔不譈,凡是普通人,罔不譈,罔當無字講,無不怨恨他,無不仇恨他。這個譈,譈字在書經裏面,這個書經的康誥篇裏有這個意思,書經康誥篇這個譈,上面是一個敦厚,敦倫盡分的敦字,敦字下面加一個心字,在書經是那個字,孟子舉出來是這個字,這兩個字是通用的,讀就讀譈[duì],譈是對他怨恨,這種殺人搶劫的人,任何人,凡民就是任何人,任何一個普通人無不怨恨他,是不待教而誅者也,普通的犯罪的人,先要教化他,他該殺的就殺,教了之後還不聽教化的話,還是那樣,那就要殺了,像這一種殺人搶劫的人,不待教,不必教他,他犯這種罪的話,就要誅他,就要判他死罪。
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凡是殷朝受了夏朝的天下,接受夏朝的天下,實際上殷朝成湯把夏桀王把他伐掉了。周家也是周武王伐紂,這裏講受,受什麼呢,所不辭也,那就是說對於殺人搶劫的人,自古以來就不待教而誅,不必用言辭來解釋。所不辭也,古人有別的講法,有別的注解。這裏我就選一種講,這個三代以來,對於這樣的人,都不用先教化他,看見這種現行犯人人都是可得而誅之。於今為烈,到現在,孟子講,到戰國這個時候,這一條,殺人搶劫的人,不待教而誅,烈是當明顯講,到現在大家都知道,非常明顯。如之何其受之,這種人他雖然對待你以禮,對於你交你這個朋友也以道來交,那一看這種人,你就不能接受。
好了,孟子這麼答復的時候,萬章又說了,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猶禦也,現在各國的君主,就是諸侯,取之於民也,他在他的國內,從他國民那裏取來的這個財富,猶禦也,就好像那個在路上,在國門外把人殺了以後,把他財富搶過來,現在國君也是這樣。苟善其禮際矣,這些諸侯他如果說是善其禮,他是一切都合乎這個禮,際也是帶些禮品來送給你,斯君子受之,斯君子暗指的孟子,那你君子也受了。敢問何說也,敢問,問孟子這有什麼說明的呢?因為在那個時候,孟子也是有國君送他東西,孟子有時候也受的。
下面孟子就說了,子以為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孟子就告訴萬章,子就是稱呼萬章,你以為就是你認為,有王者作,作就是將來有王者起來,作就是將來有王者再到這個世間來的時候,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那就比照現在的諸侯那樣把他誅下來了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是不是先要教化,教化之後他還要不改,而後再誅之呢?就是說你說現在諸侯就好像那個殺人搶劫一樣的,那應該要誅之的話,那現在的諸侯沒人能夠誅他,那就是將來,你認為將來如果有王者作,有聖人再來的時候,是不是把現在這些諸侯,你認為都要誅的,那是不是將來聖人在位的時候,天子他就把現在這些諸侯通通把他殺掉,或者先要把他教化教化,教了不改,然後再把這些人誅掉,先提出這兩個問題問萬章。然後再解釋,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這個在當時一般人都有這個說法,說法是什麼呢?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非其有不是自己所有的,而把人家的取之,這叫作盜,把人家的財物不應當是自己所有的而取來,這叫盜。這一句話是說你拿這些話把現在的國君跟在國門之外的那個禦人合在一起來問,你知道現在的諸侯跟你所講的那個禦人是不同的。怎麼不同呢?充類至義之盡也,所謂充類至,充類是什麼呢?當時候,在戰國那個時候這個諸侯,各國的君主,不按照古時候那個稅收的方法向民意徵稅了。古時候各國的諸侯,比如說實行那個井田制,公田裏面或者是徵用,有的是稅收的,有的是借用農人共同的力量來耕作農田,計算起來都是十分之一的稅收,這個十分之一的稅收是成為法定的一個制度了,成為一個法制了,到了戰國的時候,這個法制,這個制度就破壞了,一般的國君,除了古時候那個方法,徵收農民十分之一的稅以外,那是就公田來講,井田制四周是八家的,中間一塊就是公田,除了公田還要照古時候徵收十分之一以外,還有私人的田,那麼私人的田他也徵收,徵收田的賦稅,這個就是在這個制度以外又增加了,增加這個,就是你前面講今之諸侯取之於民。取之於民就是除了法定的,合乎古時制度的那個稅收以外,又增加很多的稅收,多取於民的,多取詢問民就是叫作什麼呢?充類至義之盡也,充類,充是充滿,類是當法字講,當前面講的這個就像制度,這個類就是講那個法制,就是制度。充其類就把那個制度,把古時候的制度充到極處了,叫充類至。至是到了極處,古時候十分之一,你現在十分之一又增加很多很多,就是把那個法制、那個制度,加上又增加又增加,叫充類,經文裏面講充類至。至是到了極端、極處。義之盡也,義當宜字講,按照古時的制度是應該徵收多少就徵收多少,你現在加重了,這麼多的稅收,盡了,盡也是至的意思。你這個到了盡處就是不合禮了,不合乎那個制度了,所以這個義當宜字講,意思是不宜的,不應當再增加那麼多稅收。舉出這個意思,充類至義之盡也,讓萬章知道,你把現在的國君取之於民猶如那個禦人,外面殺人搶劫來的,把他相提並論,孟子講,各國的諸侯雖然向他的國民增加那麼多的稅收,從民間取得這麼多的財富來,他究竟跟那個禦人不同。禦人殺人固然是不對,把人家殺了以後,又把人家那個財物又搶過來,也是不對,都不對的。為什麼呢?那個財物不應該由他得的,那個國君現在來講,國君向他的國民收這個稅,哪個國君不向民眾收稅呢?不收稅國庫裏沒有經費,那國君怎麼治國?怎麼辦事情?國君向民眾收稅是應該的。不過不同的是充類至,義之盡。至字與盡字就是說,他增加那麼多的稅收,這是不對的,但這種不對與你所講的把國君跟殺人搶劫的那個看作一回事情,這是不對的,國君頂多是多增加稅收而已,你不能說他是一個又殺人又搶人家東西,所以充類至義之盡也。
把這個說起來,說到孔子了,孔子之仕於魯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孔子之仕於魯,孔子在魯國作過官,作過司寇,又代理宰相,仕於魯。當他在魯國作官的時候,魯人獵較,這個較有讀較[jiǎo]有讀較[jiào],都可以。孔子亦獵較,所謂獵較是什麼?在外面打獵,打獵獵到野獸的時候,大家互相來比較,你打到多少,他又獵到多少獵物,看見魯國人去獵較,孔子也去獵較。獵較猶可以,孔子是聖人,跟著魯人去打獵還可以,而況受其賜乎?受魯君賜給他的東西,那當然更可以了。
下面萬章又問了,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者與?孔子之仕,孔子在魯國作官的時候,照孔子來講,孔子是聖人,他來作官是要行道,是要行其道。照孟夫子你老人家所講的,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魯君賜給他東西他也接受,這樣看起來,孔子在魯國作官的時候,不是行道,非事道者與,非事道者是說不是事奉有道之君。曰,事道也,孟子答復就說了,孔子是事道,孔子在魯國作官的話,他是想到要事奉行道之君。事道奚獵較也?萬章又問了,既然是孔子在事道,奚獵較也,奚當何字講,何以又跟著魯人來打獵呢?難道這個打獵是有道嗎?
下面孟子就說,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孔子,不錯,是先簿正祭器,比如說魯君祭祀,祭宗廟,哪一種祭器應該盛載哪一種祭品。孔子先簿正,先把這些事情記載下來,寫得很正確的,簿正就是寫下來。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就是說不用四方,四方就是魯國以外的,魯國以外的那些祭品要從外面找來,一時候也找不到,一時找不到的時候,先只好在國內記載下來,簿正就是寫在書上面,先把應該供那些祭品先記載下來,逐漸逐漸的然後導正過來,不能一下子叫魯君具備很完備的祭品,先要簿正把祭品寫清楚,寫清楚不必從四方來供應祭品,作祭品用,因此這樣的話,記載祭品應該祭哪些東西,而又不能從遠方,從魯國以外取得那些祭品,但是在祭祀的時候又不能缺少。那怎麼辦呢?國君只有打獵了,國君去打獵的時候,孔子也跟著打獵,這是不得已的辦法。所以是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
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所以孟子就說了,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這就答復萬章非事道的,就是去打獵算不算事道。孟子這一解釋,跟著國君去打獵,這是不得已的,是權宜之計。
曰,奚不去也。萬章又問了,既然如此,孔子為什麼不離開魯國,為什麼還要在那裏作官呢?曰: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孟子又說,為之兆,兆當開始講,為的這個事情是開始,他先要看看魯君,魯君就是這麼作,你不能一下開始就叫魯君一切都要如法的,一切都要按照,在這個道上面去實行。先看看魯君,他雖然開始不合道,他要再看看後來是不是可以改變的,所以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如果說是開始看看國君有些不合道理,然後孔子再慢慢的勸告,勸告這個君主,按照這個道理去實行,勸告之後,這個諸侯再不行,不聽從勸告,而後去,這就離開了,這可以的。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孔子不但在魯國,到其他國家都是如此,先看看這國君,不那麼嚴格的要求,一開始就要求國君都合乎道,辦不到。他先試試看,試試看以後,孔子建議國君,看他能不能行。不行,然後就離開了。所以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淹是淹留,孔子未嘗,就是從來沒有在一個國家作官作了三年之久,在一個國家淹留,留上三年之久,沒有的,都是看過之後,開始就要看看國君能不能夠聽他的勸告,不聽他的勸告,一直不能夠行道的話,孔子就離開了,這樣看起來,孔子在哪一個國家都沒有居留三年。
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孔子有見行可之仕,他看到有見行可之仕,行可是希望他後來能夠有行道,看看這個人還可以,還可以行道的,叫行可之仕。這個時候看看他可以行道,他就再來作官。有際可之仕,際可之仕他看見這個國君來送禮給他,送得合乎道理,他就可以在這個國家作官。還有公養之仕,到哪個國家,哪個國家合乎這個禮,給他一分俸祿,叫公養之仕。孔子他有這幾種情況,有的看見這個人他可以行道的,他就在那作官;有的是接待他合乎禮節的,他也可以,可以為仕;還有公養之仕。
下面哪些情況呢,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季桓子,那時候孔子在魯國作官,齊國看見孔子幫助魯君治國,把國家治得非常好,三月而國大治,齊國人一看,不得了,魯國強起來的話,必然要對齊國不利,要侵略齊國的。後來齊國用這個計謀,送些美女,送那些馬,送到魯國來,魯國魯君是不好意思接受。魯桓子,就是季氏家裏這個季桓子,他先到城外看一看。看過之後再請魯君換換服裝,到城外看看。一看動了心了,就接受了。接受之後,魯君三天不上朝,因此孔子看這個情況不對,那個魯君只聽季桓子的話,可能就不聽孔子的話了。孔子的弟子就勸孔子要離開了,孔子說,再等一會。等什麼呢?等魯君祭祀的時候,他如果祭祀完了再把這個祭肉送給大夫分享,那還可以留下來。孔子還是大夫,但是到後來,魯君祭祀的時候,沒有送肉,沒有送這個祭肉。孔子一看,這個不是行可了,這個道行不通了,他才離開。離開的時候還沒有趕快離開,他說去父母之邦,不能那樣快,所以這是見行可之仕,於衛靈公,到了衛國的時候,衛靈公是禮賢下士的,很尊敬孔子的,所以衛靈公對孔子是非常禮遇孔夫子,因此就孔夫子講,對於衛靈公是際可之仕,衛靈公都拿禮節尊敬孔子,這叫際可之仕。衛孝公是公養之仕,衛孝公根據古人的考證,是不是衛孝公還有疑問,但是既然孟子舉出來是衛孝公,時間這麼久了,也很難考據了,那麼這就是跟著孟子所講,就是孔子在衛孝公的時候,衛孝公待孔子是一個公養之仕,所以孔子也可以留下來。說到這裏,孟子就拿孔子到各國去,目的就是行道,在開始的時候不能要求君主一切都合乎道,他才去作事、作官,那是很難辦得到的,所以開始就是試探試探看一看,看到後來不行了,他離開,他在魯國如此,在衛國如此,所以他有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這在孔夫子聖人都是一切合乎道理的。萬章問奚不去也?孔夫子不去有不去的道理,所以這一章經書就說明孔夫子這個聖人,他周遊列國以及在魯國作官,到列國去接受各國君主的招待,接受了,接受的目的就是要把這個道行得出來,合乎道。孔子的道能夠行得出來,他就留下來,就作這個國家的仕,就在這個國家作官。不合,他看看這個道行不通了,這就去,就離開,所以聖人一切是為著行道,道行得通了,就是對於天下人都有好處,都為天下人造福。道行不通了,孔子在魯國作的官也很高,也作了大官,但是行不通,他毫不考慮的,說離開就離開。這又舉出聖人,萬章開頭就問,交際以何心,從這個交際,恭敬心開始,到後來孔子接受國君,請孔子來作官,奉養孔子,在孔子看起來,都要合乎道。不合道,一絲一毫都不貪戀那個國家任何招待。我們現在學孔子、學孟子,就要根據孟子所講的這個道,我們要學孔子,我們要從政,作任何事情都必須要合道。不合道,我們在普通人,我們作什麼事情都可以,何必一定要作官呢?
這章經重要的問題,我們要學聖人,學聖人從哪裏學?在世間你作哪一行業,都要以道為大前提,要行道。時間到了,今天就講到這裏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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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孟子研讀第七十八集发布于2024-05-13 16: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