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議:

(摘自臺中蓮社·明倫月刊之學海無盡藏http://www.minlun.org.tw/2pt/2pt-2-7-LUGS/02.htm

論語集釋卷四

爲政(下)

○哀公問曰:「何爲則民服?」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考異】

七經考文:古本「服」下有「也」字。 釋文:「錯」,鄭本作「措」。劉氏正義:漢費鳳碑:「舉直措枉。」與鄭本合。說文云:「措,置也。」「措」正字,「錯」叚借字。

史記孔子世家:魯哀公問政。對曰:「政在選臣。」季康子問政。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枉者直。」司馬貞史記索隱曰:「哀公問何爲則民服,孔子答之。今以爲答季康子,蓋撮略論語文而失事實。」

王若虛史記辨惑:論語所云「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乃答樊遲問知之言耳。然則史遷之所引既誤,而司馬氏辨之者亦非也。

翟氏考異:淮南說山訓有「舉枉與直,如何不得。舉直與枉,勿與遂往」四語,亦云孔子對季氏辭。而文子符言篇又以此四語屬老子。百家中影襲論語輾轉而大失真者頗多,今不盡列論。

【集解】包曰:「哀公,魯君謚。錯,置也。舉用正直之人,廢置邪枉之人,則民服其上。」

按:劉寶楠曰:「包以邪枉之人不當復用,故以錯爲廢置,與上句言舉言用之相反見義。此亦用人之一術,自非人君剛明有才,不克爲此。荀子王制篇:『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卽包義也。與夫子尊賢容衆之德似不甚合,且哀公與三桓釁隙已深,夫子必不爲此激論也。」

唐以前古註

皇疏引江熙云:哀公當千載之運,而聖賢滿國,舉而用之,魯其王矣。而唯好耳目之悅,羣邪秉政,民心厭棄。既而苦之,乃有此問也。 又引范甯云:哀公舍賢任佞,故仲尼發乎此言,欲使舉賢以服民也。

釋文引鄭註:措,投也。

集註哀公,魯君,名蔣。凡君問皆稱「孔子對曰」者,尊君也。錯,舍置也。諸,衆也。程子曰:「舉錯得義,則人心服。」

【別解】困學紀聞:孫季和云:「舉直而加之枉上,則民服。枉固服於直也。舉枉而加之直上,則民不服。直固非枉之所能服也。」若諸家解,何用二諸字?

按:朱彜尊經義考:「孫應時論語說今佚,僅存說『舉直錯諸枉』一條於困學紀聞。季和,應時字也。餘姚人,世稱燭湖先生,爲象山弟子。四庫總目別集類有燭湖集二十卷,卽其人也。」

論語述(四書辨證引):黃氏日抄云:「錯者,置也。如賈誼『置諸安處則安』之類。錯諸者,猶云舉而加之也。舉直而加之枉者之上,是君子在位,小人在野,此民之所以服。舉枉者而置於直之上,是小人得志,君子失位,此民之所以不服。」論語述何: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正直之人措之枉曲之上,貴教化也。 劉氏正義:諸,之也。言投於下位也。案春秋時世卿持禄,多不稱職,賢者隱處,有仕者亦在下位,故此告哀公以舉措之道。直者居於上,而枉者置之下位,使其賢者得盡其才,而不肖者有所受治。亦且畀之以位,未甚決絕,俾知所感奮,而猶可以大用。故下篇告樊遲以「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卽此義也。

按:劉氏之說是也。以經解經,可與夫子告樊遲舜有天下選於衆,但言舉臯陶,不言錯四兇相證。若如諸家解,則二「諸」字爲虛設矣。集解、集註均失之。

【餘論】

四書紹聞編:朱子論宋事,謂救其本根之術,不過視天下人望之所屬者舉而用之,使其舉錯用舍必當於人心,則天下之心翕聚於朝廷之上,其氣力易以鼓動。如衰病之人,鍼藥所不及,焫其丹田氣海,則氣血萃於本根,而耳目手足利矣。 顧憲成四書講義:謂之直,必是曰是,又能匡人之是;非曰非,又能匡人之非。獨立自信,略無依違。此等人下之公論極向之,上之人最易惡之,所以舉之爲難。謂之枉,必是可爲非,又能阿人之非;非可为是,又能阿人之是。曲意求容,略無執持。此等人下之公論極鄙薄之,上之人最易愛之,所以錯之爲難。故君子中清苦樸實忠厚謹飭者,縱居昏亂之世,不至盡見寵任。惟諂言諂行巧於阿旨者,縱清明之時,亦往往被暱矣。聖人下此二字,將君子小人之情推勘到纖毫含糊不得處,將時君世主之情推勘到纖豪矯彊不得處。

經義述聞:舉直、舉枉者,舉諸直、舉諸枉也。因下錯諸枉、錯諸直而省諸字。

【發明】反身錄:舉錯當與不當,關國家治亂、世運否泰。當則君子進而小人退,衆正盈朝,撥亂反治,世運自泰。否則小人進而君子退,羣小用事,釀治爲亂,世運日否。諸葛武侯有云:「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言言痛切,可作此章翼註,人君當揭座右。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考異】文選沈約安陸昭王碑文註引論語:季康子問:「使民以敬如之何?」皇本作「臨民之以莊則民敬」,「勸」上有「民」字。七經考文曰:上一民字恐誤。

【音讀】應劭風俗通義過譽篇:歐陽歙曰:「舉善以教,則不能者勸。」三國志徐邈傳:舉善而教,仲尼所美。潘氏集箋:漢魏人多於「教」字絕句。

按:劉寶楠曰:「『舉善而教不能』爲一句。漢魏人引『舉善而教』,皆是趁辭。」

【考證】

四書釋地三續:韓文考異「知其爲賢以否」下云:「以、與通用。」余因悟論語「敬忠以勸」,蓋康子欲使民敬,使民忠,與使民勸於爲善也。宜補註曰:「以,與也。」四書辨證:非但韓文可證也。大雅生民疏:「後稷是姜嫄首子,有同母弟妹以否。」周頌絲衣疏:「未知高子所言是此以否。」王制疏:「殷封夏后,但不知其名杞以否。」月令疏:「其數不欠少以否。」莊十五年疏:「夫人姜氏如齊,不知桓公有母以否。」僖八年疏:「止言之,不知與盟以否。」孔說以、與通用,固在韓前也。又「而誰以易之」,「不大聲以色」,論語集註、中庸章句以俱訓與。又儀禮鄉射禮「主人以賓揖」,大射儀「揖以藕左旋」,燕禮「君曰以我安」,鄭氏以俱訓與。以與通用見之正經又如此。約旨謂勸卽是勸於敬忠,未得「以」字解故耳。 經傳釋詞:以,猶而也。

劉氏正義:此欲康子復選舉之舊也。春秋時大夫多世爵,其所辟僚佐又皆奔走使令之私,善者不見任用,故夫子令其舉之。下篇言子遊爲武城宰,夫子詢以得人。仲弓爲季氏宰問政,夫子告以舉賢才。皆此舉善之意也。

【集解】孔曰:「魯卿季孫肥。康謚。」包曰:「莊,嚴也。君臨民以嚴,則民敬其上也。君能上孝於親,下慈於民,則民忠矣。舉用善人而教不能者,則民勸勉也。」

唐以前古註皇疏引江熙云:言民法上而行也。上孝慈,民亦孝慈。孝於其親,乃能忠於君。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也。

集註

季康子,魯大夫季孫氏,名肥。莊,謂容貌端嚴也。臨民以莊,則民敬於己。孝於親,慈於衆,則民忠於己。善者舉之而不能者教之,則民有所勸而樂於爲善。 張敬夫曰:「此皆在我所當爲,非爲欲使民敬忠以勸而爲之也。然能如是,則其應蓋有不期然而然者矣。」

【別解一】經義述聞:逸周書謚法曰:「五宗安之曰孝,慈惠愛親曰孝。」賈子道術篇:「親愛利子謂之慈,子愛利親謂之孝。」孝與慈不同而同取愛利之義,故子愛利其親謂之孝慈,因而上愛利其民亦謂之孝慈。表記曰:「威莊而安,孝慈而敬,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如此,而後可以爲民父母矣。」正義曰:「以威莊故尊之如父,以孝慈故親之如母。」論語言「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語意正與此同。淮南子修務訓云:「堯立孝慈仁愛,使民如子弟。」魏書甄琛傳:「慈惠愛民曰孝。」皆可證。包咸謂上孝於親,下慈於民,則民忠。揆之上下文義,皆爲不類,蓋古義之失其傳久矣。

【別解二】黃氏後案:「孝慈則忠」,諸家說甚費解。式三謂「孝」當作「??」,謂引導之使人可仿效也。凡人有所仿效曰學,爲人所仿效曰敎,其字皆從??。??有引導義。孝慈則忠者,以身導之,以恩養之,而民忠也。「?? 」,篆文作「??」,從爻諧聲,「孝」從老從子,二字迥不同。經史中二字互譌者多。禮表記:「威莊而安,孝慈而敬,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鄉飲酒義:「君子之所謂孝者,非家至而日見之也。」保傅:「孝者襁之。」皆當作「?? 」。

【餘論】

四書辨疑:此過高之論,無己以及物之念。聖人之道本所以維持天下國家,事皆在三綱五常之內,無非在我所當爲者,然亦以成物之實效爲期。天下國家遵之爲治,何嘗有不期而然者哉?況此章明是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之道,夫子一一指示如此,則未有一字意不在民者。若從張說,則「慎終追遠」,「君子篤於親」,「故舊不遺」,亦皆在我所當爲;不當更言「民德歸厚」,「民興於仁」,「則民不偷」也。此等議論,專務高遠,迂誕無實,不惟誤己,而且誤人。敗事之患,蓋有不可勝言者。此近世學者之深蔽,不可不辨。 四書通觀:前章何爲則民服之問,可見哀公之弱。此章使之一事,可見季氏之強。夫子答之,蓋謂舉錯之權在上而又不失其宜,如此何患乎弱。人心天理有以觸之,自然而應,何假使而後然哉?如此,則何假乎強?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爲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爲政,奚其爲爲政?」

【考異】

皇本「乎」作「于」,漢石經亦作「于」。 釋文云:「孝于」,一本作「孝乎」。「是亦爲政」下有「也」字。

白虎通德論、華氏、范氏兩後漢書孝傳引此文俱有「也」字。

釋文:「奚其爲爲政也」,一本無一「爲」字。

【音讀】

九經古義:「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釋文作「孝于」,云:「一本作『孝乎』。」唐石經同。案蔡邕石經亦作「于」,故包咸注云:「孝于惟孝,美大孝之辭。」後世儒者據晉世所出君陳篇改「孝于」爲「乎」,以「惟孝」屬下句以合之,若非漢石經及包氏註,亦安從而是正邪? 經讀考異:按近讀從「孝乎」絕句,「惟孝」連下「友于兄弟」爲句。據包咸註作「孝于惟孝」,漢石經亦作「孝于惟孝」,古乎、于字同用,正與下「友于兄弟」屬詞相比。又華嶠後漢書劉平江革傳序云:「此殆所謂『孝乎惟孝,友于兄弟』者也。」太平禦覽引亦作「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是古讀皆從「惟孝」絕句。前漢書王莽傳「皆曰安友于兄弟」,明以「友于」爲句,亦非自「惟孝」連讀。宋翔鳳四書釋地辨證:論語例作「於」字,引經而作「于」,則可斷「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八字爲書辭,「施於有政」以下爲孔子語。以有于字、於字顯爲區別也。

論語稽求篇「孝乎」不句而「惟孝」句,蔡邕書石經直以「孝乎」作「孝于」,明非斷句助字。而班固作白虎通,則儼然有「孝乎惟孝」四字。降此而潘嶽、夏侯湛等明引論語,皆見於篇章之曉然者。

閻若璩尚書古文辨偽曰:此與禮記「禮乎禮」、漢語「肆乎其肆」、韓愈文「醇乎其醇」相同,言孝之至也。

論語古訓:晉夏侯湛昆弟誥、潘嶽閑居賦敍、梁元帝劉孝綽墓志、唐徐堅初學記人事、李善註文選與陳伯之書、孤獨及李府君墓志、王利貞幽州石浮圖頌皆用「孝乎惟孝」之句,唐石經遂定作「乎」,後人並改包註,且有以「書云孝乎」爲句者,蓋因晚出書之謬而易論語本文也。

按:「孝乎惟孝」四字爲句,漢魏六朝相沿如是。程伊川經說曰:「書云孝乎者,書之言孝,則曰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讀「孝乎」爲句始於伊川,朱子集註因之。論語詳解曰:「書云句,孝乎句,惟孝句。」亦沿襲程氏之謬者也。

【考證】

包慎言論語溫故錄:後漢書郅惲傳:「鄭敬曰:『雖不從政,施之有政,是亦爲政。』」玩鄭敬所言,則「施於有政,是亦爲政」,皆夫子語。又云:白虎通云:「孔子所以定五經何?孔子居周末世,王道陵遲,禮義廢壞,強淩弱,衆暴寡,天子不敢誅,方伯不敢問。閔道德之不行,故周流冀行其道。自衛反魯,知道之不行,故定五經以行其道。故孔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爲政』也。」依白虎通說,則孔子對或人,蓋在哀公十一年後也。五經有五常之道,教人使成其德行,故曰「施於有政,是亦爲政」。 劉氏正義:案包說是也。夫子以司寇去魯,故反魯猶從大夫之後。且亦與聞國政,但不出仕居位而爲之,故或人有不爲政之問。弟子記此章在哀公、季康子問孔子兩章之後,當亦以時相次。夫子定五經以張治本,而首重孝友。孝友者,齊家之要,政之所莫先焉者也。有子言孝弟爲爲仁之本。其爲人也孝弟,不好犯上,必不好作亂。故孝弟之道明,而天下後世之亂臣賊子胥受治矣。夫子表章五經,又述其義爲孝經。孝經者,夫子所已施之教也。故曰行在孝經。

王鳴盛尚書後案:蔡邕石經論語本作「孝于惟孝」,見洪適隸釋,太平禦覽載華嶠後漢書劉平江革傳序、班固白虎通德論五經篇引並同。日本山井鼎所引足利本論語正如此。惟論語釋文云:「孝于,一本作『孝乎』。」故晉夏侯湛昆弟誥、潘嶽閑居賦序、梁元帝劉孝綽墓志銘、唐李善註丘希范與陳伯之書、孤獨及衢州司士參軍李府君墓志銘、王利貞幽州石浮圖頌皆用「孝乎惟孝」之句,開成石經遂定作「乎」字。至宋以「書云孝乎」爲句,此則因僞書之謬而並亂論語之文也。

黃氏後案:三國志魏武紀註「於」作「于」,合尚書體例。後漢書郅惲傳「於」作「之」,義尤順。李註云:「隱遁好道,在家孝弟,亦從政之義也。」李以家政言,亦合經義。曹之升四書摭餘說:孔子引書辭不知出何篇。魏晉間晚出書竄入于君陳,皆以爲成王策命君陳語。王厚齋曰:「君陳蓋周公之子、伯禽弟,見坊記註,他無所考。傳有凡蔣邢茅胙祭。豈君陳其一人歟?凡伯、祭公謀父皆周公之裔,世有人焉,家學之傳遠矣。」閻百詩曰:「案禮記疏引鄭康成作詩譜曰:『元子伯禽封魯,次子君陳世守采地。』書音義亦據鄭註。明確至此,奈何因朱子未及,蔡傳所不言,概從抹煞?」余又按君陳,周公幼子,嗣爲周公。竹書「成王十一年,王命周平公治東都」,卽君陳也。

四書辨證:竹書紀年「成王十一年,王命周平公治東都」,沈約註:「周平公卽君陳,周公之子,伯禽之弟。」而說始於坊記註、魯頌譜。(元子伯禽封魯,次子君陳世守采地。)林之奇曰(坊記義疏引):「君陳,漢孔氏但曰臣名,鄭氏云周公之子,蘇氏、陳少南俱以爲非,而陳少南爲詳明,謂周公命康叔、成王命蔡仲見於誥誡之辭,如是之審,況周公叔父,有大勛勞於成王,今命其子以繼父,何無懿親之語,若他人然,決無是理也。」

按:所謂書當是逸書。毛氏奇齡曰:凡諸書所引有孝乎者必論語,非君陳。如白虎通五經篇、晉書夏侯湛傳、潘嶽閑居賦、陶潛孝傳及初學記、太平禦覽所引皆作「孝乎惟孝」,則皆引論語,非引君陳。袁宏後漢紀亦曾引此,然其文曰:「此殆所謂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者也。」夫不曰克施,而曰施於,此論語文也,君陳安得而有之?集註蓋本伊川經說。宋儒不知古文尚書之僞,不足深責。惟觀諸書所引皆稱論語,其決非君陳篇文無疑。作僞者不明句讀,可笑甚矣。讀者參照古文尚書疏證可也。

【集解】包曰:「或人以爲居位乃是爲政。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辭。友於兄弟,善於兄弟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與爲政同耳。」

【唐以前古註】

春秋左傳定四年正義引鄭註:或之言有人不顯其名,而略稱爲或。 書微子正義引鄭註:或之言有也。

孝經三才章正義引鄭註:孝爲百行之本,言人之爲行莫先於孝。

皇疏:于,於也。惟孝,謂惟令盡于孝也。此語與尚書微異,而義可一也。

又引范寧云:夫所謂政者,以孝友爲政耳。行孝友則是爲政,復何者爲政乎?引周書所以明政也。或人貴官位而不存孝道,故孔子言如此也。

集註定公初年,孔子不仕,故或人疑其不爲政也。書。周書君陳篇。「書云孝乎」者,言書之言孝如此也。善兄弟曰友。書言君陳能孝於親,友於兄弟,又能廣推此心以爲一家之政。孔子引之,言如此則是亦爲政矣,何必居位乃爲爲政乎。蓋孔子之不仕有難以語或人者,故託此以告之。要之至理,亦不外是。

【餘論】

四書稗疏:「子奚不爲政」,集註言定公初年,孔子不仕。又云:「蓋孔子之不仕有難以語或人者。」意謂定公爲逐其君兄者所立,孔子恥爲之臣,而託孝友之言以譏之。審然,則孝友爲借詞,而父兄只爲口實矣。後世士大夫不合於時,託言歸養,乃不誠於君親之大者,豈聖人而爲此哉?夫子言孝友必有所致其孝友者,則此言之發必於母兄尚在時矣。定公初年,孔子年四十有餘,而定公中,載孔子出仕以後周流列國,更未聞有宅憂之事。伯兄早卒,故嫁子而孔子爲之主,則母兄之喪皆當在昭公之末。孝友之言,亦豈不言及而心愴乎?抑定公九年,孔子爲魯司寇,明年相公於夾谷,豈九年以前爲不孝不友之定公,九年以後爲孝友之定公乎?意此問答在昭公之世,而孝友之論,則集註所謂至理不外是者。誠爲韙論,勿容他爲之說也。 論語述何:政者,正也。春秋定無正月者,昭非正終,定非正始也。夫子以昭公孫於齊之年適齊,以定之元年反魯不仕,故或人問之。引書「友于兄弟」爲孝者,繼體之君臣與子一例,定公,昭公之弟,不宜立者也。受國於季孫意如而不知討賊,則爲政之本失矣。書卽位,與桓公、宣公例也。書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戊辰公卽位,微辭也。是亦爲政,婉辭也。奚其爲爲政,直辭也。

趙佑溫故錄:聖人用之則行,舍之則藏。魯自不能用子,子奚從得爲政?或本失問。觀其後季桓子召之,遂以相魯,猶是定公之年。彼執昭無正終、定無正始爲不仕解者,徒迂而不切。

任啓運四書約旨:陳氏云:「定公五年以前不仕爲平子,五年以後不仕爲陽貨。」余謂或人此問不知的係何時,則孔子不仕之意不可臆度,但註明下「定公初年」四字,又下「難以語或人」五字,則舊說季孫意如廢昭公之子而立定公,定公於昭公爲不友卽爲不孝之説爲當。若陽虎則無難直言之,且於孝友二字全無着矣。或問定公十年孔子仕魯又是爲何?曰此时意如已死,定公之罪只在討賊,意如死則無可討矣。

芮長恤匏瓜錄:昭公失國,居於外者八年,卒死乾侯。越明年六月,始得歸葬。季孫意如廢公衍、公爲而立公子宋,是爲定公。公德意如之立己而不討逐君之罪。方且葬昭公於墓道之南,而又立煬宮以自神其是,意如爲之,定公聽之,魯之人未有非之者也。且定公之於昭公,其分則君臣,其親則兄弟也。公於意如,則君父之仇又兄弟之仇也。有君不事,周有常刑。今也貪得國而忘大倫,賞私勞而廢公義,何以爲政?且前此叔孫不敢從政之請,子家子猶能逃之,況孔子乎?因或人之問,而引君陳以告之曰「書云孝乎」,又曰「友于兄弟」,蓋亦微示諷切之意以曉魯人,非泛然而已也。曰然則夫子爲中都宰,爲大司寇,終事定公何也?曰斯時也,定公卽位將十年矣,意如之死又五年矣,陽貨出奔,季斯悔禍,於此之時,不出而圖吾君,是終於懟定公而終無與人爲善之心也。故曰可以止而止,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

【考異】新序節士篇引孔子曰:「大輿無輗,小輿無軏。」「車」並作「輿」。

【考證】淩煥古今車制圖考:據許鄭說,則輗非轅端橫木、軏非轅端上曲木自明顯。戴侗六書故曰:「轅端橫木卽衡也,輗乃持衡者。」不爲包咸說所誤,亦是卓見。戴氏震曰:「韓非子外儲說:墨子曰:『吾不如爲車輗者巧也,用咫尺之才,不爲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案大車鬲以駕牛,小車衡以駕馬,其關鍵則名輗軏。轅所以引車,必施輗軏而後行。信之在人,亦交接相持之關鍵,故以輗軏喻信。包氏以逾丈之輈、六尺之鬲而當咫尺之輗軏,疏矣。」阮氏又引太玄經云:「『閑次三:關無鍵,盜入門也。拔我輗軏,貴以伸也。』此則子云用論語之義。其曰拔,則爲衡上之鍵可知,且與上關鍵同一義。」煥案:衡鬲橫縛轅端,則非兩材相合釘殺可知。若釘殺則加槷焉,卽可無事輗軏之持,又不必加縛矣。且轅端圍僅九寸餘,衡鬲圍亦必如之,若兩材牝牡相穿,鑿損當三四寸,加輗軏之橫穿鑿損又二三寸,轅端之恃以能引重者所存幾何?兩服馬稍有左右,則轅頸與衡鬲必捩折矣。然則其制奈何?曰今之舁棺用獨龍杠,杠端鑿孔,橫木爲小杠,鑿孔相對,以長釘貫而縛之,其橫木可隨舁夫左右轉折。竊意衡鬲亦當如此。說文:「??( [唐韻]借官切,[集韻]祖官切??音鑽。[說文]車衡三束也,曲轅??縛,直轅??縛。又[集韻]徂丸切,音欑,義同,或作???。),衡三束也。」徐鍇曰:「乘車曲轅木爲衡,別鑽孔縛之。」說文又云:「鞙,大車縛軛靼。靼,柔革也。釋名:「鞙,懸也,所以懸縛軛也。」徐氏此說,實合古制。今定轅端與橫木之中俱鑿圜孔相對,以軏直貫而縛之,是爲一束。橫木下左右縛軛,是爲衡三束。是說文之??,統指衡之束轅束軛言之。衡軛既活,服馬卽有轉折,無傷轅端,車亦弗左右搖。輈人所謂「和卽安」也。 又云:軏之用與轄同。轄爲鍵,軏亦爲鍵。鍵從金,則輗軏當以金爲之。事在金工,故車人不著矣。

按:淩君博通說文及戴阮之學,所論甚確。其謂輗軏用金,與韓非子用木之說異,劉寶楠疑爲「木質用金裹之」是也。此外考證輗軏之制者,有盧文弨鐘山劄記、許宗彥鑒止水齋集、戴震東原集、阮元揅經室集、宋翔鳳過庭錄及拜經日記、論語後錄、四書摭餘說等書,以無關宏旨,故不具錄。

呂氏春秋貴信篇:故周書曰「允哉允哉」,以言非信則百事不滿也。 又云:君臣不信,則百姓誹謗,社稷不寧處。官不信,則少不畏長,貴賤相輕。賞罰不信,則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則離散鬱怨,不能相親。百工不信,則器械苦偽,丹漆染色不貞。

【集解】孔曰:「言人而無信,其餘終無可也。」包曰:「大車,牛車。輗者,轅端橫木以縛枙者也。小車,駟馬車。軏者,轅端上曲鈎衡者也。」

【唐以前古註】

周禮考工記車人疏引鄭註:大車爲柏車,小車爲羊車。 皇疏引鄭玄云:輗穿轅端著之,軏因轅端著之。

又引江熙云:彥升曰:「車待輗軏而行,猶人須信以立也。」

按:晉書袁喬字彥叔,七錄有袁喬論語註釋十卷,「升」疑「叔」字之訛也。

【集註】大車,謂平地任載之車。輗,轅端橫木縛軛以駕牛者。小車,謂田車、兵車、乘車。軏,轅端上曲鈎衡以駕馬者。車無此二者則不可以行,人而無信亦猶是也。

【餘論】

朱子語類:人無信則語言無實,何處行得?處家則不可行於家,處鄉黨則不可行於鄉黨,與「言不忠信,雖州裏行乎哉」之意同。 顧夢麟四書說約:人之所以爲人全在信,若無真心實意,面目雖存,精神已斷,不必論到行之隔礙處方見不可。就當下無此實心,便如車之無輗軏,已失其所以行之之具矣。

【發明】反身錄:千虛不博一實,言一有不實,後雖有誠實之言,亦無人信矣。


欢迎访问mlbaikew.com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論語集釋010发布于2024-05-13 15: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