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議:
(摘自臺中蓮社·明倫月刊之學海無盡藏http://www.minlun.org.tw/2pt/2pt-2-7-LUGS/03.htm)
論語集釋卷五
八佾(上)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音讀】釋文:「爭」絕句。鄭讀以「必也」絕句,「揖讓而升下」絕句。鄭注詩賓之初筵引此則云「下而飲」。飲,於鴆反,又如字。 詩箋引論語曰:「下而飲,其爭也君子。」正義曰:「此謂飲射爵時揖讓而升下,意取而飲與爭,故引彼文不盡耳。」 禮記射義與論語文無異。音義亦曰:「揖讓而升下絕句,而飲一句。」 四書通義:孔邢注疏以「下」爲句,朱子以「升」爲句,總之以揖讓二字貫下。 四書改錯:論語王肅注云:「此七字連作一句。」射義鄭玄注則「揖讓而升下」五字作句,「而飲」二字又句。 翟氏考異:繹注疏文,似以「揖讓」爲句,「而升」句,「下」句,「而飲」句。「下」字之上,論文法應更有「而」字。 梁氏旁證:集注以「揖讓而升」爲句,「下而飲」爲句。王注則云:「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讓而相飲。」則以「升下」相連爲文。皇邢二疏同。按王注與鄭注禮記射義同,與鄭箋賓之初筵異。皇、邢疏兩存之,集注則用鄭箋也。 經讀考異:按近讀以「爭」字絕句,「必也」連下讀。據釋文云:「鄭讀以『必也』絕句。」考論語「必也」連下爲句,如「必也聖乎」、「必也使無訟乎」、「必也正名乎」、「必也狂狷乎」、「必也親喪乎」,皆當以「必也」句絕,亦可並通。又案射義鄭氏注明云「必也射乎」,則亦以「必也」連下爲句。陸氏此釋云以「必也」絕句,鄭氏殆兩讀與?又云:舊讀從「升」字爲句。據釋文云:「鄭讀『揖讓而升下』絕句。」證之射義釋文,亦云「揖讓而升下」絕句,「而飲」一句。案鄭注詩賓之初筵引此則又云「下而飲」,似亦以「升」字絕句。蓋鄭兩讀,義皆可通。 論語古訓:孔意以「君子無所爭」絕句也。鄭讀「必也」絕句者,言君子平日必無所爭也。「射乎」者,言於射見眾人之有爭心也。然射義引此文,鄭注:「必也射乎,言君子至於射則有爭也。」亦從舊說,以「必也射乎」連讀,與此不同。義疏云:「就王注意,則云『揖讓而升下』也。若餘人讀,則云『揖讓而升』,升屬上句。又云『下而飲』,下屬下句。然此讀不及王意也。」鱣謂義疏概指餘人,竊疑王肅亦從鄭讀。釋文「升下」絕句,複引鄭注詩則云「下而飲」,明與注詩不同也。又聘義鄭注:「下,降也。飲射爵者亦揖讓而升降,勝者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而升飲,君子恥之,是以射者爭中。」釋文:「揖讓而升下絕句,而飲一句。」是鄭讀不以「下而飲」連文也。 論語補疏:釋文「揖讓而升下」絕句。鄭箋詩賓之初筵引此則云:「下而飲。」禮記少儀云:「僕於君子,君子升下則受綏。」此正以「升下」連文絕句,與論語此文同。鄭解「以祈爾爵」,專取於飲,以「而飲」二字引之不可成句,故連「下」字。其「揖讓而升」四字,義無所取,則舍之不引。射義引此文,鄭注云:「下,降也。飲射爵者亦揖讓而升降。」釋文云:「揖讓而升下絕句,而飲一句。」「揖讓而升降」即「揖讓而升下」,然則鄭之句讀不專以「下而飲」爲句,引證之法,各有所當,非所拘也。此注先提起升及下,以揖讓迫就而飲,與鄭先提起飲射爵者,以揖讓而升降倒裝,解法不同,而所以發明其義者未有異也。皇侃疏云:「就王注意,則云『揖讓而升下』也。若餘人讀,則云『揖讓而升』,升屬上句。又云『下而飲』,下屬下句。然此讀不及王意也。」謂「下」屬下句,似指鄭氏詩箋,何未考射義鄭注,且此王注實以七字連屬爲句,未見其「揖讓而升下」爲句。以「揖讓而升下」爲句,正莫明於鄭氏射義注。釋文以「下」字絕句,正本射義,故又引鄭注賓之初筵以明其異,不知宜七字連屬爲句。鄭氏或斷「下而飲」爲句,或斷「揖讓而升下」爲句。如王氏此注且斷「揖讓」爲句,云「升及下」,則「升」字可句,「下」字亦可句。皇疏非也。 論語偶談:一耦二人,左名上射,右名下射。升階時必上射先一等避左,下射後一等避右,此讓也。下階亦然。至升飲則升階後,勝者且避右以讓,不勝者得以取觶於豐上。觶在堂上,必升飲,不便以「下而飲」爲句,必如王肅七字作一句讀,或如康成注射義以「揖讓而升下」五字爲句,「而飲」又句,禮節始明。
【集解】孔曰:「言於射而後有爭也。」王曰:「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讓而相飲也。」馬曰:「多算飲少算,君子之所爭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古者生男,必設桑弧蓬矢於門左,至三日夜,使人負子出門而射,示此子方當必有事於天地四方。故云至年長,以射進仕。禮,王者將祭,必擇士助祭。故四方諸侯並貢士於王,王試之於射宮。若形容合禮,節奏比樂,而中多者,則得預於祭。得預於祭者,進其君爵土。若射不合禮樂,而中少者,則不預祭。不預祭者,黜其君爵土。此射事既重,非唯自辱,乃系累己君,故君子之人於射而必有爭也。就王注意,則云「揖讓而升下」也。若餘人讀,則云「揖讓而升」,「升」屬上句。又云「下而飲」,「下」屬下句。然此讀不及王意也。 又引顏延之云:射許有爭,故可以觀無爭也。 又引李充云:君子謙卑以自牧,後己先人,受勞辭逸,未始非讓,何爭之有乎?射藝競中,以明能否,而處心無措者勝負若一。由此觀之,愈知君子之無爭也。 又引欒肇云:君子於射,講藝明訓,考德觀賢,繁揖讓以成禮,崇五善以興教。故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言於射尤必君子之無爭。周官所謂「陽禮教讓,則民不爭」者也。君子於禮,所主在重,所略在輕。若升降揖讓,於射則爭,是爲輕在可讓,而重在可爭,豈所謂禮敬之道哉?且爭無益於勝功者也。求勝在己,理之常也。雖心在中質,不可謂爭矣。故射儀曰「失諸正鵠,還求諸身」,求中以辭養,不爲爭勝以恥人也。又曰:「射,仁道也。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而已。」因稱此言以證無爭焉。誠以爭名施於小人、讓分定於君子也。今說者云必於射而後有爭,此爲反論文,背周官,違禮記,而後有爭之言得。通考諸經傳,則無爭之證益明矣。
按:肇,晉書無傳。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云:「字永初,泰山人。晉太保掾尚書郎。」皇疏列江熙所集十三家,有欒肇字及裏爵,與釋文敘述同。隋書經籍志載論語釋疑十卷,又云:「梁有論語駮序二卷,亡。」唐書藝文志稱:「論語釋疑十卷,駮二卷。」陸氏釋文亦云「釋義十卷」,今已佚。此段辯論鋒起,似駮序之文,然書無明證,不能區分也。
【集注】揖讓而升,大射之禮,耦進三揖而後升堂也。下而飲,謂射畢揖降,以俟眾耦皆降,勝者乃揖,不勝者升取觶立飲也。言君子恭遜,不與人爭,惟於射而後有爭。然其爭也雍容揖讓乃如此,則其爭也君子,而非若小人之爭矣。
【餘論】陳埴木鐘集:孔子言射曰:「其爭也君子。」孟子言射曰:「不怨勝己者,反求諸己。」惟其不怨勝己者,其爭也乃君子之爭,則雖爭猶不爭矣。君子之爭者禮義,小人之爭者血氣。
【發明】反身錄:世間多事多起於爭,文人爭名,細人爭利,勇夫爭功,藝人爭能,強者爭勝。無往不爭,則無往非病。君子學不近名,居不謀利,謙以自牧,恬退不伐,夫何所爭? 呂留良四書講義:君子無爭,不是故尚高雅,原以天下本無可爭耳。
按:呂氏在當時以悖逆至於剖棺戮尸,意其書必有桀驁不馴者。今觀其所著四書講義,恪守程朱,力闢陸王之學,語語純正,迂腐則有之。其書亦未必能傳,殺之適成其名也。雍正九年,大學士朱軾等以翰林院編修顧成天駁呂四書,奏請刊佈。吹毛求疵,本無足道,而呂書焚毀之餘,其說反賴以保存。事有因禍反得福者,此類是也。
俞樾論語小言:兩壯夫相與處而鬬者有之矣,兩童子相與處而鬬者有之矣,一壯夫一童子相與鬬未之有也,非童子之能讓壯夫也,彼壯夫固不與童子較也。君子之於天下也,其猶壯夫居童子之群乎。己大而物小,己重而物輕,己貴而物賤,是故君子無所爭也。 松陽講義:今日講這章書,須要自省胸中有一毫勢利否,有一毫矜傲否。這一毫不要看小了他,這便是敗壞世道之根,這便是君子小人之分,須猛力拔去,斬盡根株。世間有一等人,惟知隱默自守,不與人爭,而是非可否亦置不論。此朱子所謂謹厚之士,非君子也。有一等人,惟知閹然媚世,將是非可否故意含糊,自謂無爭。此夫子所謂鄉願,非君子也。又有一等人,激爲高論,托於萬物一體,謂在己在人,初無有異,無所容爭。此是老莊之論,亦非君子也。是皆不可不辨。
按:以此爲教,而世間猶多鑽營奔競、爭名於朝、計較錙銖、爭利於市者,況明目張膽詔以權利競爭之說乎?傳曰:「作法於涼,其弊猶貪。作法於貪,弊將若之何?」君子於此可以觀世變矣,而世顧以爲文明先進也。嗚呼!豈其然哉!豈其然哉!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爲絢兮』,何謂也?」
【考異】舊文「盼」字爲「盻」。釋文曰:「盼,普莧反,又匹簡反。」詩衛風作「盻。」 史記弟子傳亦作「盻」。 說文解字引詩「美目盼兮」,與今論語同。字鑒:「美目盼兮,俗作『盻』,非。盻,胡計切,恨視也。」
【考證】說文引「素以爲絢兮」,不云逸詩。 周子醇樂府拾遺:孔子刪詩有刪一句者,「素以爲絢兮」是也。 朱子或問:此句最有意義,夫子方有取焉,而反見刪何哉?且碩人四章,章皆七句,不應此章獨多此一句而見刪,必別自一詩而今逸矣。 史繩祖學齋佔畢:詩經秦火之餘,逸此一句,而毛韓諸家不暇證據魯論而增入耳。
按:舊注以碩人詩有脫句,故詩下一句逸。朱子說此皆逸詩,非碩人文,其義爲長。
【集解】馬曰:「倩,笑貌。盼,動目貌。絢,文貌。此上二句在衛風碩人之二章,其下一句逸也。」
【集注】此逸詩也。倩,好口輔也。盼,目黑白分也。素,粉地,畫之質地。絢,采色,畫之飾也。言人有此倩盼之美質,而又加以華采之飾,如有素地而加采色也。子夏疑其反謂以素爲飾,故問之。
子曰:「繪事後素。」
【考異】釋文:「繪」,本又作「繢」,同。 文選夏侯常侍誄注、唐崔鐶北嶽廟碑引文俱作「繢」。 讀書叢錄:古論作「繪」,魯論作「繢」。
【考證】惠士奇禮說:古者裳繡而衣繪。畫繪之事,代有師傳,秦廢之而漢明復古。所謂「斑間賦白,疏密有章」,康成蓋目睹之者。鄉射記曰:「凡畫者丹質。」則丹地加采矣。 淩廷堪校禮堂文集:朱子不用舊注,以後素爲後於素。於考工記注亦反之,以後素功爲先以粉地爲質而後施五采。近儒皆以古訓爲不可易,而于禮後之旨,則終不能會通而發明之,故學者終成疑義。竊謂詩云「素以爲絢兮」者,言五采待素而始成文也。今時畫者尚如此,先布眾色畢,後以粉勾勒之,則眾色始絢然分明。詩之意即考工記意也。子夏疑五采何獨以素爲絢,故以爲問。子以「繪事後素」告之,則素以爲絢之理不煩言而解矣。子夏禮後之說,因布素在眾采之後而悟及之者也。蓋人之有仁義禮智信五性,猶繪之有青黃赤白黑五色是也。禮居五性之一,猶素爲白采,居五色之一也。五性必待禮而後有節,猶之五色必待素而後成文,故曰禮後乎,本非深文奧義也。何氏集解云「以素喻禮」,但依文解之,而不能申言其義。毛氏、惠氏、戴氏雖知遵舊注,而解因素悟禮之處,不免格格不吐,皆坐不知禮爲五性之節故也。 全祖望經史問答:問:「禮器『甘受和,白受采』,是一說。考工『繪畫之事後素功』,又一說。古注於論語『繪事後素』引考工,不引禮器。其解考工亦引論語。至楊龜山解論語,始引禮器,而朱子合而引之,近人多非之,未知作何折衷?」曰:「論語之說正與禮器相合。蓋論語之素乃素地,非素功也,謂其有質而後可文也。何以知之?即孔子藉以解詩而知之。夫巧笑美目,是素地也。有此而後可加粉黛簪珥衣裳之飾,是猶之繪事也,所謂絢也,故曰繪事後於素也。而因之以悟禮,則忠信其素地也,節文度數之飾,是猶之繪事也,所謂絢也。若考工所云,則素功非素地也,謂繪事五采,而素功乃其中之一,蓋施粉之采也。粉易於汙,故必俟諸采既施而加之,是之謂後。然則與論語絕不相蒙。夫巧笑美目,豈亦粉黛諸飾中之一乎?抑亦巧笑美目出於人工乎?且巧笑美目反出於粉黛諸飾之後乎?此其說必不可通者也。龜山知其非,故別引禮器以釋之。朱子既是龜山之說,而仍兼引考工之文,則誤矣。」
按:全氏之說是也。朱子之失,在引考工不引禮器。曹寅穀四書摭餘說論之曰:「楊文靖公解論語始引禮器。朱子既是龜山之說,又兼引考工,以爲即禮器之解,無怪乎攻朱者之未能釋然也。然朱子之誤亦有所本,蓋出於鄭宗顏之解考工。宗顏又本之荊公,蓋不知論語與禮器之爲一說,考工之又別爲一說也。全謝山謂朱子誤解考工,卻不誤解論語,若古注則誤解論語矣。」可謂持平之論。
【集解】鄭曰:「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眾色,然後以素分佈其間,以成其文,喻美女雖有倩盼美質,亦須禮以成之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如畫者先雖布眾采蔭映,然後必用白色以分間之,則畫文分明,故曰繪事後素。
【集注】繪事,繪畫之事也。後素,後於素也。考工記曰「繪畫之事後素功」,謂先以粉地爲質,而後施五采,猶人有美質然後可加文飾。
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考異】漢石經無「者」字。韓詩外傳:子夏問詩,學一而知二。孔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集解】孔曰:「孔子言繪事後素,子夏聞而解,知以素喻禮,故曰禮後乎。」包曰:「予,我也。孔子言子夏能發明我意,可與共言詩。」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沈居士云:孔子始云「未若貧而樂道,富而好禮」,未見貧者所以能樂道,富者所以能好禮之由。子貢答曰:切磋琢磨,所以得好禮也。則是非但解孔子旨,亦是更廣引理以答也,故曰「告諸往而知來者」也。孔子曰「繪事後素」,本政是以素喻禮。子夏答云「禮後乎」,但是解夫子語耳,理無所廣,故云起予,而不云知來也。
【集注】禮必以忠信爲質,猶繪事必以粉素爲先。起,猶發也。起予,言能起發我之志意。謝氏曰:「子貢因論學而知詩,子夏因論詩而知學,故皆可與言詩。」楊氏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苟無其質,禮不虛行,此繪事後素之說也。」
【餘論】困學紀聞:商爲起予,理明辭達也。回非助我,默識心通也。 四書近指:「後」之一字是子夏創語,夫子創聞,故曰起予。夫後之爲言,末也。後起於先,然不可離先而獨存其後。末生於本,然不可離本而獨存其末。明於先後本末之旨,方可與言詩。 黃氏後案:老子云:「失義而後失禮。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分禮與忠信爲二,以斥文勝之弊輕言失禮後之禮也。禮器云:「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又云:「君子欲觀仁義之道,禮其本也。」重言禮也。又云:「忠信之人可以學禮。苟無忠信之人,則禮不虛道。」言禮中自有忠信,無忠信則禮不虛行,亦重言禮也。八佾篇詳言禮,此言禮爲後,猶言禮之不可以已也。禮兼忠信節文而言,倩盼美貌當有禮以成之,亦重禮也。後,猶終也,成也。近解嫥以儀文爲禮,遂滋本末輕重之說。申其說者,遂云未有禮先有理也。信如是,則忠信,理也,本也;禮,文也,末也。與禮器之言不大相背謬乎?抑五經中固有此言乎?經傳中有以儀文言禮者,如「敬不足而禮有餘」、「哀不足而禮有餘」是也。有對儀文而言禮者,如女叔齊、子大叔禮儀之辨是也。若此經及禮器之言,自兼忠信節文以言禮矣。經傳有析言渾言之異,讀者所宜詳也。陸稼書曰:「自古亂天下之言有二:一曰禮豈爲我輩設。一曰六經皆我注腳。此章內皆可羼入,故講學不明,即流毒天下。」式三案陸氏雖未考古注,而以禮後爲重禮之言,不是薄禮,齗齗於卜氏言與老莊之不同,可爲後學發幪。
按:黃氏此論隱斥程朱以理言禮之非,而言辭閃灼。實則不但老莊,即陸王何嘗有是哉?明眼人自能辨之。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
【考異】史記世家引文無「文獻不足故也」一句,謂子序書、傳時語。
【音讀】禮記禮運篇: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徵也,吾得乾坤焉。」 王楙野客叢書:據禮運「之杞」「之宋」之文,知論語「夏禮吾能言」、「殷禮吾能言」,蓋當于「言」字上點句。「之」字各連下爲句。 論語訓:徵禮者,孔子非欲杞宋徵之也。包鄭皆誤以「之」字絕句,則吾能徵之,何以更望杞宋文獻之足乎?子不能徵,而曰杞宋不足,乖互之甚也。此言作春秋托魯之意。之杞者,往杞;之宋者,往宋也。中庸曰:「雖善無徵。」杞已見黜,宋不如魯,欲托以製作,則文儀不備,故不可空言禮意,而必依魯史之事。獻、儀古今字。
【考證】四書釋地又續:杞不足徵,人皆以杞行夷禮,春秋貶而稱子之故。不知此時之杞非複周武王初封東樓公之杞國也。初封杞即今開封杞縣。索隱曰:「至春秋時,杞已遷東國,雖未知的都何所要。」隱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婁。桓二年七月,杞侯來朝。九月伐杞,入之。與今之莒州及曲阜縣相鄰也可知。逮桓五年淳于公,即經所稱州公者,其國亡,杞似並之。杜元凱曰:「遷都於淳于。」僖十四年,杞辟淮夷,諸侯爲城焉。杜元凱曰:「又遷於緣陵。」襄二十九年,晉合諸侯以城杞,即昭元年祁午數趙文子之功云「城淳于」者。杜元凱曰:「杞又遷都淳于。」淳于,漢置縣,屬北海郡。其故城一名杞城,在今青州安丘縣東北三十裏。其遺址宛然。緣陵,杜止注「杞邑」。臣瓚曰:「漢北海之營陵縣,春秋謂之緣陵。」以餘考,殆今昌樂縣東南五十裏營丘城,是蓋杞當春秋去初封已千有餘裏,而顛沛流離,賴人之力以圖存。史記一則杞小微,其事不足稱述。再則杞微甚,不足數也。 又云:續考得陳留雍丘縣,注云:「故杞國也。先春秋時徙魯東北。」按今安丘縣正在魯東北,惟先春秋而徙,故入春秋邑,輒爲莒得。明據至此,以杜元凱之博洽,曷不直引此文,乃云推尋事蹟始知之?讀書無漏豈非大難。 四書辨證:王制疏:「殷滅夏時,必封其後,但不知名杞以否。」愚謂封夏之後於杞,不自周始也。大戴禮少間篇:「湯放桀,乃遷姒姓於杞。」又水經注:「睢水東逕雍丘縣故城北,縣舊杞國也。殷湯、周武以封夏後,繼禹之嗣。」又寰宇記:「開州雍丘縣,古雍國,黃帝之後,姞姓。殷湯封夏後於此,爲杞。周武封夏後得東樓公於杞,是爲杞國。」又路史:「湯封少康之後於杞以郊禹。後分於曹東之僂,是爲東樓,生西樓公。周興求後,得東樓後之杞爲禹後。」則知杞本故國,武特因而重封之。杞於莊公二十七年稱伯,至僖二十三年、二十七年兩稱子,自後並稱伯,惟襄二十九年稱子。其時伯時子何也?僖二十三年杜注云:「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李氏廉曰:「杞之稱侯,本無所據,注左氏者泥於桓公編杞侯之誤耳。」考桓二年「杞侯來朝」,公、穀並作「紀」。程子曰:「凡杞稱侯者皆當爲紀,文誤也。」又九月,入杞,傳曰:「秋七月,杞侯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劉氏敞曰:「左氏誤紀爲杞,遂生不敬之說。」然則杞實伯爵,三稱子,皆以用夷禮故也。 詹道傳四書纂箋:自微子至戴公凡十君,其間禮樂廢壞。正考父爲孔子七世祖,得商頌十二篇於周之太師。自夫子錄詩,已亡其七篇,可見典籍不足徵矣。魯僖公二十七年,杞桓公來朝,用夷禮,故經書子以貶之。又可見賢者已不足徵。
【集解】包曰:「徵,成也。杞宋,二國名,夏殷之後也。夏殷之禮吾能說之,杞宋之君不足以成之也。」鄭曰:「獻,猶賢也。我不能以其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賢才不足故也。」
【集注】杞,夏之後。宋,殷之後。徵,證也。文,典籍也。獻,賢也。言二代之禮我能言之,而二國不足取以爲證,以其文獻不足故也。文獻若足,則我能取之以證吾言矣。
按:包注:「徵,成也。」邢疏:「徵,成。釋詁文。」按今爾雅亦無此文。以杞宋之君闇弱,不足以成之訓徵字殊晦,未若集注之長。經中徵、證多通借也。
【別解】論語意原:杞,夏之後。宋,商之後。魯,周之後。杞宋亡夏商之禮,以無文獻可證也。若魯則不然,以文則有典籍,以獻則有夫子。魯之君臣莫之考證何也?夫子意不在杞宋,托杞宋以見其意,特於魯則微其辭爾。 戴望論語補注:王者存二王之後,杞宋於周皆得郊天,以天子禮樂祭其始祖受命之王,自行其正朔服色,備其典章文物。周衰,杞爲徐莒所脅而變於夷,宋三世內娶,皆非其國之故。孔子傷其不用賢以致去禮,故言俱不足徵以歎之。 劉氏正義:漢書藝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爲春秋,言爲尚書。帝王靡不同之。周室既微,載籍殘缺,仲尼思存前聖之業,乃稱曰『夏禮吾能言之』云云。以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據行事,仍人道,因興以立功,就敗以成罰,假日月以定歷數,藉朝聘以定禮樂。」據漢志,是夫子此言因修春秋而發。春秋亦本周禮也。 論語發微:孔子雖觀坤乾之義、夏時之等,然以文獻不足之故,未及筆削成書,以齊六經之列。周有百二十國之寶書,文也。使子夏等十四人求之,獻也。文獻足而春秋成,故能據魯親周故殷絀夏,運之三代。禮運一篇皆發明志在春秋之義,而夏殷之禮亦可推而知矣。
按:以上諸家之說,皆據史記世家以此爲子序書、傳時語,雖別解,實正論也。
【餘論】論語集注考證:古者二王之後,各守其先代禮物。聖人於夏殷之禮,不曰知之,而曰能言之,此蓋定禮樂時語也。聖人生知之資,其於禮之義理則知之明矣。此其所言,蓋謂二代制度文爲之詳耳。雖當時二代之禮亡失將盡,而以聖人之資,觸類旁通,皆能歷歷言之。但聖人謹重之意,必欲得典籍故舊以證成其書,而文獻二者卒不可得,故終於從周,後人迄不見其成書之盛也。 四書釋地又續:余向謂聖人之言,述於賢人口中,少有改易,便不如聖人之確。如論語杞宋並不足徵,中庸易其文曰「有宋存」。越後二十餘年,歲寒夜永,老鰥無睡,忽憶孔子世家末言伯魚生伋字子思,嘗困於宋,子思作中庸,不覺豁然以悟,起坐歎曰:中庸既作於宋,易其文,殆爲宋諱乎?荀子禮居是邑,不非其大夫,況宋實爲其宗國。仲尼次春秋,爲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也,口授弟子。又定哀多微辭。孔叢子雖偽書,然載宋大夫樂朔與子思論尚書,朔以爲辱己,起徒攻子思。子思既免,於是撰中庸之書。似亦未必全無因。則書中辭宜遜,且爾時杞既亡而宋獨存,易之亦與事實合。 論語述何:夫子於杞得夏時,以言夏禮。於宋得乾坤,以言殷禮。惜其文獻皆不足徵,故采列國之史文,取夏時之等、坤乾之義,而寓王法於魯。黜杞故宋,因周禮而損益之,以治百世也。
【發明】反身錄:問:夏殷之亡久矣,夫子何故致意其禮?曰:國可亡,史不可亡。況一代有一代之典章制度,雖時異勢殊,非所以施於昭代,而其大經之法,豈可令其泯滅而失傳。夏殷之禮,夫子蓋於殘編斷簡之中,因流窮源,由微知著,能言其概。嘗欲參考巨證,筆之於書,以存二代經世之典,使後世議禮制度者有所考鏡折衷。惜乎既無成籍可據,又鮮老於典故者相質,無徵不信,故不禁流連而三歎也。大抵上古與後世不同,後世書皆印本,凡朝廷典章制度,刊佈既廣,一旦改革,其書散藏人士之家,雖久不至盡亡。上古則蝌蚪漆寫,藏之廟堂,人士艱於抄傳,一經改革兵燹之餘,存者幾希,年代既久,老成凋謝,子孫又多微弱不振,流播之餘,於先典不惟不遑收藏,亦且不知收藏,此文獻所以不足也。其流行於人士之家,類非典禮儀制所關,而書史文翰之不至泯絕者,在夏則僅僅禹貢、夏小正、五子之歌、胤征數篇,在殷則湯誥、太甲、說命、盤庚、戡黎數篇而已。惜哉!又曰:沛公入關,諸將爭取財物金帛,蕭何獨收圖籍,沛公由是具悉天下阨塞、戶口強弱。即斯一節觀之,則知文獻所關之重矣。故在天下則關係天下,在一省則關係一省,在一邑則關係一邑,在一家則關係一家,述往昭來,爲鑒匪尠,若子孫於先世遺籍及志狀譜牒以其非關日用之急,視爲故紙而忽之,任其散逸,漫不珍藏,則賢不肖可知矣,繼述之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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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論語集釋014发布于2024-05-13 15: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