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議:

(摘自臺中蓮社·明倫月刊之學海無盡藏http://www.minlun.org.tw/2pt/2pt-2-7-LUGS/03.htm)

論語集釋卷六

八佾(下)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考異】錢氏養新録:「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按漢書董仲舒傳引孔子曰:「韶盡美矣,又盡善矣。」又引「武盡美矣,未盡善也。」上矣下也,語意不同,當是論語古本,今漢書亦改作「也」,唯宋景祐本是「矣」字,西漢策要與景佑本同。王念孫讀書雜誌:颜注云:「故聽其樂而云盡美盡善矣。」則正文是「矣」字可知。羣書治要引作「韶盡善矣」,文雖從省,亦是「矣」字之證也。翟氏考異:禮記樂記注引孔子曰:「韶盡美矣。」漢書董仲舒傳亦引孔子曰:「韶盡美矣。」又孔子曰:「武盡美矣。」文選典引注引孔子曰:「韶盡美矣。」晉紀總論注引論語孔子曰:「武盡美矣。」均以「曰」當「謂」字。

【考證】佐襄二十九年傳:季札見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猶有憾。」見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見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雖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觀止矣!若有他樂,吾弗敢請已。」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文王之時,民樂其興師徵伐也,故武。武者,伐也。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汤作頀而文王作武,四樂殊名,則各順其民始樂於已也。又云紂爲無道,諸侯大亂,民樂文王之怒而詠歌之也。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爲樂,謂之大武,言民所始樂者,武也云爾。日知録:觀於季札論文王之樂,以爲美哉猶有憾,則知夫子謂武未盡善之旨矣,猶未洽於天下,此文之猶有憾也,天下未安而崩,此武之未盡善也。記曰:「樂者,象成者也。」又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武王當日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而寶龜之命曰:「有大艱於西土,殷之頑民迪屢不靜。」視舜之從欲以治四方風動者何如哉?故大武之樂雖作於周公,而未至於世變風移之日、聖人之時也,非人力之所能爲矣。陳壽祺左海經辨:漢書禮樂志曰:「高祖廟奏文始、五行之舞。文始舞者,本舜韶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宋書樂志:「魏文帝黄初二年,改文始曰大韶舞,五行曰大武舞。」南齊書樂志:「晉傅玄六代舞歌有虞韶舞辭。有武舞辭。宋孝建初,朝議以凯容舞爲韶舞,宣烈舞爲武舞。宣烈卽古之大武,凯容本舜韶舞也。」宋志又曰:「晉武帝太始二年,改制郊廟歌,其樂舞仍舊。九年,荀勗知樂事,使郭夏、宋識造正德大豫之舞,勗及張華、傅玄又各造此舞歌辭。」蓋周存六代之樂,至秦惟餘韶武,歷漢魏,晉初其樂譜皆相承用,不造新曲。自荀勗等競剏舞詞,韶武遂亡。論語補疏。武王未受命,未及制禮作樂,以致太平,不能不有待於後人,故云未盡善。善,德之建也(國語)。周公成文武之德,卽成此未盡善之德也。論語後録:吕不韋書「周公作大武」,案卽詩「於皇武王」之奏也。毛公亦云周公作。禮記樂記云「干戚之舞,非備樂也」,注:「樂以文德爲備,若咸池。孔子曰『韶盡美矣』云云。」正義曰:「舜以文德爲備,故云韶盡美矣,謂樂音美也。又盡善也,謂文德具也。虞舜之時,雜舞干羽於兩階,而文多於武也。謂武盡美矣者,大武之樂比體美矣。未盡善者,文德猶少,未致大平。」

【集解】孔曰:「韶,舜樂名也。謂以聖德受禪,故曰盡善也。武。武王樂也。以徵伐取天下,故曰未盡善也。」

【唐以前古注】御覽五百六十四引論語注云:韶,舜樂也。美舜自目德禪于堯,又盡善,謂大平也。武,周武王樂。美武王以此定功天下,未盡善,謂未致大平也。皇疏:天下萬物樂舜繼堯,而舜從民受禪,是會合當時之心,故曰盡美也。揖讓而代,於事理無惡,故曰盡善也。天下樂武王從民伐紂,是會合當時之心,故曰盡美也。而以臣伐君,於事理不善,故曰未盡善也。

【集注】韶,舜樂。武,武王樂。美者,聲容之盛。善者,美之實也,舜绍堯致治,武王伐紂救民,其功一也,故其樂皆盡美。然舜之德,性之也,又以揖遜而有天下。武王之德,反之也,又以徵誅而得天下,故其實有不同者。

【餘論】朱子語類:問:「韶盡美盡善,武盡美未盡善,是樂之聲容皆盡美,而事之實有盡善未盡善否?』曰:「不可如此分説。是就樂中見之,蓋有此德然後做得此樂,故於韶之樂見舜之德如此,於武之樂見武王之德如此。」

○子曰:「居上不寬,爲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

【考證】大戴禮曾子立事篇:臨事而不敬,居喪而不哀,祭祀而不畏,朝廷而不恭,則吾無由知之矣。春秋繁露仁義微篇:君子攻其惡,不攻人之惡,非仁之寬與?自攻其惡,非義之全與?此之謂仁造人,義造我。是故以自治之節治人,是居上不寬也。以治人之度自治,是爲禮不敬也。爲禮不敬,則傷行而民弗尊。居上不寬,則傷厚而民弗親。論語後録:漢書五行志:「思心之不容,是謂不聖。思心者,心思慮也。容,寬也。孔子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伏氏洪范五行傳鄭注云:「容當爲睿。」依志義爲睿,觀讀如觀政之觀。

按:以上均先漢遺義,録而存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此章譏當時失德之君也。爲君居上者寬以得衆,而當時居上者不宽也。又禮以敬爲主,而當時行禮者不敬也。又臨喪以哀爲主,而當時臨喪者不哀。此三條之事並爲乖禮,故孔子所不欲觀,故云吾何以觀之哉。

【集注】居上主於愛人,故以宽爲本。爲禮以敬爲本。臨喪以哀爲本。既無其本,則以何者而觀其所行之得失。

【別解】論語訓:此蓋譏孟武伯也。孟氏世事孔子,故言觀之。

按:此章必有爲而發,今不可考矣。王氏以爲譏孟武伯,未知何據。

【餘論】朱子文集(答廖子晦),爲政以寬爲本者,謂其大體規模意思當如此耳。古人察理精密,持身整肅,無偷惰戲豫之時,故其政不待作威而自嚴,但其意則以愛人爲本耳。及其施之於政事,便須有綱紀文章關防禁約,截然而不可犯,然後吾之所謂寬者得以随事及人,而無颓敝不舉之處,人之蒙惠於我者亦得以通達明白實受其賜,而無間隔欺蔽之患。聖人説政以寬爲本,而今反欲其嚴,正如古樂以和爲主,而周子反欲其淡。蓋今之所謂宽者乃緃弛,所謂和者乃哇淫,非古之所謂寬與和者,故必以是矯之,乃得其平耳。如其不然,則雖有愛人之心而事無統紀,緩急先後可否與奪之權皆不在己,於是姦豪得志而善良之民反不被其澤矣。蓋爲政必有規矩,使姦民猾吏不得行其私,然後刑罰可省,賦斂可薄,所謂以寬爲本。體仁長人,孰有大於此者乎?四書辨疑。不正責其現有之過,却欲别勸他處得失,亦迂闊矣。居上褊隘而不寬,爲禮傲惰而不敬,臨喪無哀戚之容,今人中似此者甚多,見其情態者無不惡之。夫子之言亦只是惡其現有之不宽不敬不哀而不欲觀,非謂無此三本無以觀其他所行之得失也。高拱問辨録。只言大體既失,末節何恥。何以觀之,猶世人所謂如何看得上也。注謂以何者觀其所行之得失,添蛇足矣。


(摘自臺中蓮社·明倫月刊之學海無盡藏http://www.minlun.org.tw/2pt/2pt-2-7-LUGS/04.htm)

論語集釋卷七

里仁篇(上)

○子曰:「里仁爲美。擇不處仁,焉得知?」

【考異】困學紀聞:張衡思玄賦。「匪仁里其焉宅兮,匪義迹其焉追。」注引論語:「里仁爲美。宅不處仁,焉得知?」里宅皆居(集證後漢張衡傳注、文選注並同)。石林(案經義考載此條「石林」下有「論語釋言」四字)云「以擇爲宅」。則里猶宅也。蓋古文云然,今以宅爲擇,而謂里爲所居,乃鄭氏訓解而何晏從之,當以古文爲正。致堂云:「里,居也。居仁如里,安仁者也。」 九經古義:王伯厚云:「張衡思玄賦引論語云:「里仁爲美,宅不處人。』里宅皆居也。蓋古文云然,今以宅爲擇,而謂里爲所居,乃鄭氏訓解而何晏從之,當以古文爲正。」棟案釋名曰:「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是宅有擇義,或古文作「宅」,訓爲擇,亦通。孟子亦作「擇」,趙岐曰:「簡擇不處仁爲不智」。 馮登府論語異文考證引劉璠梁典「署宅歸仁里」,亦作「宅」字。 皇本「知」作「智」。 梁氏旁證:今論語「智」俱作「知」,餘仿此,不復出。 翟氏考異:公冶長篇「何如其知」、「邦有道則知」、雍也篇「樊遲問知」、「知者樂水」、子罕篇「知者不惑」、顔渊篇「問知」、「見夫子而問知」、憲問篇「臧武仲之知」、「知者不惑」、衛靈公篇「知者不失人」、「知及之」、陽貨篇「可謂知乎」、「唯上知」、「好知不好學」、「惡徼以爲知」、子張篇「一言以爲知」、「爲不知」,義疏本「知」俱作「智」。 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唐本、津藩本、正平本「美」作「善」。

【考證】劉氏正義:爾雅釋詁:「里,邑也。」説文:「里。居也。」「仁之所居」。「仁」當依皇本作「民」。文選潘岳閒居賦注「民」作「人」,此唐人避諱。居於仁者之里是爲美者,大戴禮王言云:「昔者明王之治民有法,必别地以州之,分屬而治之,然後賢民無所隱,暴民無所伏。使有司日省,如時考之,歲誘賢焉,則賢者親,不肖者懼。」是古有别地居民之法,故居於仁里卽己亦有榮名,是爲美也。求居而不處仁者之里,不得爲有知者,此訓擇爲求也。荀子勸學篇:「故君子居必擇鄉,遊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今求居不處仁者之里,是無知人之明,不得爲有知矣。鄭氏此訓與論語古文義合。 皇疏引沈居士云:「言所居之里尚以仁地爲美,況擇身所處而不處仁道,安得智乎?」案孟子公孫丑上孟子曰:「矢人豈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惟恐傷人。巫匠亦然,故術不可不慎也。孔子曰:『里仁爲美,擇不處仁,焉得智?』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莫之禦而不仁,是不智也。」觀孟子所言,是擇指行事。沈說蓋本此,於義亦通。

【集解】鄭曰:「里者,民之所居也。居於仁者之里,是爲善也。求是善居而不處仁者之里,不得爲有智。」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沈居士云:言所居之里尚以仁地爲美,況擇身所處而不處仁道,安得智乎?

【集注】里有仁厚之俗爲美。擇里而不居於是焉,則失其是非之本心而不得爲知矣。

别解容齋随筆:「里仁爲美。擇不處仁,焉得智?」孟子論函矢巫匠之術而引此以質之,說者多以里爲居,居以親仁爲美。予嘗記一說云:「函矢巫匠皆里中之仁也。然於仁之中有不仁存焉。則仁亦在夫擇之而已矣。」嘗與鄭景望言之,景望不以爲然。予以爲此特謂閭巷之間所推以爲仁者固在所擇,正合孟子之意。不然,仁之爲道大矣,尚安所擇而處哉?

【餘論】四書或問。孟子嘗引以明擇術之意。今直以擇鄉言,以文義考之,則擇云者不復指言所擇,而特因上句以爲文,恐聖人本意止於如此,而孟子姑借此以明彼耳。

【發明】反身録:里有仁風,則人皆知重禮義而尚廉恥。縱有一二頑梗,亦皆束於规矩,不至肆無忌憚,而资質之美者益薰陶漸染以成其德。居於此者不惟可以養德保家,亦且可以善後,子孫而賢且智固足以有成,卽昏且愚亦不至被小人引入匪彝,辱宗敗家。故人或未有定居,擇里而不居於是者,其爲無識不待言。卽或已有定居而其鄉實無仁風,卻貪戀苟安,不能舍互鄉而入康莊,亦爲駑馬戀棧豆,智不能舍也。故古今推孟母之三遷,其智爲千古之獨绝與。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考異】七經考文:「不可以長處樂」,古本「樂」下有「也」字。

【考證】禮記表記:子曰:「仁有三,與仁同功而異情。與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與仁同過,然後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又子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又曰:「無欲而好仁者,無畏而惡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 大戴禮曾子立事篇曰:仁者樂道,智者利道。册府元龜品藻部:鍾繇等對魏文帝曰:「仁者安仁,性善者也。知者利仁,力行者也。」

【集解】孔曰:「不可久约,久困則爲非也。不可長樂,必驕佚也。」包曰:「惟性仁者自然體之,故謂安仁也。」王曰:「知者知仁爲美,故利而行之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约,猶貧困也。夫君子處貧愈久,德行無變。若不仁之人久居約,則必斯濫爲盗,故不可久處也。樂,富貴也。君子富貴愈久,愈好禮不倦。若不仁之人久處富貴,必爲驕溢也。辨行仁之中有不同也,若稟性自仁者則能安仁也,何以驗之?假令行仁獲罪,性仁人行之不悔,是仁者安仁也。智者,謂識昭前境,而非性仁者也。利仁者其見行仁者若於彼我皆利,則己行之;若於我有損,則使停止,是智者利仁也。

按:無所爲而爲之謂之安仁,若有所爲而爲之,是利之也,故止可謂之智,而不可謂之仁。皇疏所解語雖稍露骨,而較朱注爲勝,故特著之。

【集注】約,窮困也。利,猶貪也。蓋深知篤好而必欲得之也。不仁之人失其本心,久約必濫,久樂必淫。惟仁者則安其仁而無適不然,知者則利於仁而不易所守,雖深淺不同,然皆非外物所能奪矣。謝氏曰:「仁者心無內外遠近精粗之間,非有所存而自不亡,非有所理而自不亂,如目視而耳聽,手持而足行也。知者謂之有所見則可,謂之有所得則未可,有所存斯不亡,有所理斯不亂,未能無意也。安仁則一,利仁則二。安仁者,非顔閔以上去聖人爲不遠不知此味也。諸子雖有卓越之才,謂之見道不惑則可,然未免於利之也。」

按:此章聖人不過泛論,謝氏乃借此以貶抑聖門,真別有肺腸矣。朱子不察而誤採之,可謂全書之玷。

【餘論】朱子語類:安仁者不知有仁,如帶之忘腰,屨之忘足。利仁者見仁爲一物,就之則利,去之則害。四書訓義:外境之足以奪心,非境能奪我也。心無所得,則性情一寄於外物之得喪,而不能不隨之以流。故學者因其性之所近,而專以其事求於心以自成其德之爲亟亟也。今夫不仁者既無以守此心之正,而抑昧於本心之明,則其生平所歷之境,或约焉,卽若身之無所容,雖或暫爲恬静,而及久也必忮求之交作,约爲之困甚矣,不可處矣,或樂焉,卽若不復知有其身,雖或暫爲斂輯,而及其長也,必驕吝之著見,樂爲之累甚矣,不可處也。夫人以身涉世,非其約也,卽其樂也,而皆不可以久處長處,則無一而不足以喪其志行矣。

【發明】此木軒四書說。境有萬變而心則一,不能處約,必不能處樂,處樂而淫,則處約而濫可知。總是心上自生病痛,不干境事。反身録:處約最易動心,不必爲非犯義而後爲濫。只心一有不堪其憂之意,便是心離正位,纔離正位,便是泛濫無閑,將來諂諛卑屈苟且放僻之事未必不根於此。故吾人處困而學,安仁未可蹴幾,須先學知者利仁,時時見得內重外輕,不使貧窶動其心,他日必不至敗身辱行自蹈於乞燔穿窬也。吴康齋遇困窘無聊,便誦明道先生行狀以自寬,其庶幾知者利仁歟?吾儕所宜師法。

○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考異】皇本、宋石經本、宋刻九經本「惟」字俱作「唯」。 蔡節論語集說本亦作「唯」。

【集解】孔曰:「惟仁者能審人之所好惡也。」

按:論語補疏:「仁者好人之所好,惡人之所惡,故爲能好能惡。必先審人之所好所惡。而後人之所好好之,人之所惡惡之,斯爲能好能惡也。」劉寶楠云:「注說頗曲,姑依焦說通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又一解云:謂極仁之人也。極仁之人,顔氏是也。既極仁昭,故能識審他人好惡也。 又引繆播云:仁者,人之極也,能審好惡之表也,故可以定好惡。若未免好惡之境,何足以明物哉?

【集注】惟之爲言,獨也。蓋無私心,然後好惡當於理,程子所謂得其公正是也。游氏曰:「好善而惡惡,天下之同情。然人每失其正者,心有所繫而不能自克也。唯仁者無私心,所以能好惡也?

【餘論】王柏標注四書(論語集注考證引):朱子此章論好惡由心而達之事,故先無私而後當理。後篇論忠清因事以原其心,故先當理而後無私。程子論陽復則曰:「仁者天下之公。」論禮樂則曰:「仁者天下之正理。」此章則曰:「得其公正無私心也。」體也當理,正也用也,開說方可合說。 梁氏旁證:按集注似與孔注不同,而其實正相發明也。蓋惟仁者好人之所好,惡人之所惡。必先審人之所好所惡,而後人之所好好之,人之所惡惡之,斯爲能好能惡,非公正同情而何哉?

○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

【音讀】論語釋文:惡如字,又烏路反。 蘇轍論語拾遺:能好能惡,猶有惡也。無所不愛,則無所惡矣。故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惡讀烏路反。 朱子答张敬夫曰:此章「惡」字只是入聲。嶺雲軒瑣記:集注云:「其心誠在於仁,則必無爲惡之事。」按此何待言哉?豈有既志於仁而爲惡事者?本書之意蓋謂無惡於志。惡字當讀爲去聲。

按:前後章皆言好惡,此亦當讀去聲。

【考證】春秋繁露玉英篇:難者曰:「爲賢者諱皆言之,爲宣繆諱獨弗言,何也?」曰:「不成於賢也。其爲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棄。棄之則棄善志也,取之則害王法,故不棄亦不載,以意見之而已。苟志於仁無惡,此之謂也。」 鹽鐵論刑德篇:故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诛。

按:此先漢遺義,附識於此。

【集解】孔曰:「苟,誠也。言誠能志於仁,則其餘終無惡。」

【集注】苟,誠也。志者,心之所之也。其心誠在於仁,則必無爲惡之事矣。

【別解】論語意原:志於仁者,無一念不存乎仁,其視萬物同爲一體。體有貴賤,皆天理也,世豈有好耳目而惡足髀者哉?民之秉彝,與我無間,不仁而喪其良心,矜之而已,雖謂之無惡可也。曰能好惡人,所以明性情之正,曰無惡也,所以明體物之心。 羣經平議:上章云「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此章云「苟志於仁矣,無惡也」,兩章文義相承。此惡字卽上「能惡人」之惡。賈子道術篇曰:「心兼愛人謂之仁。」然則仁主於愛,古之通論。使其中有惡人之一念,卽不得謂之志於仁矣。此與上章或一時之語,或非一時語而記者牽連記之。 論語訓:釋文「惡,又烏路切」是也。苟、假聲近通用。上言仁者能惡,嫌仁者當用惡以绝不仁,故此明其無惡。仁者愛人,雖所屏棄放流,皆欲其自新,務於安全。不獨仁人無惡,但有志於仁皆無所憎惡。

按:俞氏、王氏之說並是,集注失之。

【餘論】李來章達天録:苟志於仁,先立其大,學者入門不可不有此識見規模。然隨時隨地又皆有细密功夫,非祇志與立便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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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論語集釋018发布于2024-05-13 15: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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