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議:

(摘自臺中蓮社·明倫月刊之學海無盡藏http://www.minlun.org.tw/2pt/2pt-2-7-LUGS/04.htm)

論語集釋卷七

里仁篇(上)

○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考異】漢石經「矣」作「也」。

【考證】黄氏後案:依何解,年已垂暮,道猶不行。心甚不慰,世治而死,乃無憾也。依朱子說,是因至道難聞,老將死而昧於道,深歎其不可也。漢書夏侯勝、黄霸同下獄,霸欲從勝受經,引此文。與朱注合。新序雜事一引此云:「楚共王卒用筦蘇,退申侯伯,於以開後嗣,覺來世,猶愈於没身不寤者也。」意亦同何解。式三謂此言以身殉道也。朝聞當行之道,夕以死赴之,無苟安,無姑待,成仁取義,勇決可嘉矣。唐書郭子儀傳贊曰:「遭讒惎詭奪兵柄,然朝聞命,夕引道,無纖介自嫌。」王伯厚集:「朝聞夕道,猶待子儀。」引用不誤。

【集解】言將至死,不聞世之有道也。

按:孫弈示兒编:「孔子豈尚未聞道者?苟聞天下之有道,則死亦無遺恨,蓋憂天下如此其急。」此亦本舊注而集注不從。劉寶楠云:「新序雜事篇載楚共王事,晉書皇甫謐傳載謐語,皆謂聞道爲己聞道,非如注云『聞世之有道』也。」劉氏疏集解者也,而不堅持門户之見,其見解終非一般漢學家所及。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欒肇云:道所以濟民,聖人存身,爲行道也。濟民以道,非以濟身也。故云誠令道朝聞於世,雖夕死可也。傷道不行,且明己憂世不爲身也。

按:魏晉時代道家之說盛行,此章之義正可藉以大暢玄風。當時注輪語者,此等迎合潮流之書當復不少,而何氏皆不採,獨用己説,其見解已非時流所及。皇氏生齊梁之世,老庄之外,雜以佛學,其時著述尤多祖尚玄虚,如王弼之論語釋疑、郭象之論語體略、太史叔明之論語集解,皆出入釋老,亦當代風趨使然也。乃皇氏獨引欒肇以申注義,並不兼採以廣其書,其特識尚在宋儒之上。沈堙幾數百年,終能自發其光,晦而復顯,蓋其精神有不可磨滅者在也。

【集注】道者,事物當然之理。苟得聞之,則生順死安,無復遺恨矣。朝夕所以甚言其時之近。

【餘論】朱子語類:問:「集注云:『道者,事物當然之理。』嘗思道之大者莫過乎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倫,而其有親義序别。學者苟至一日之知,則孰不聞焉?而卽使之死,亦覺未甚濟事。所謂道者,果何爲真切至當處?又何以使人聞而遂死亦無憾?」曰:「道誠不外乎日用常行之間,但說未甚濟事者,恐知之或未真耳。若知得真實,必能信之篤,守之固。幸而未死,可以充其所知爲聖爲賢。萬一卽死,則亦不至昏昧一生如禽獸然。是以爲人必以聞道爲貴也。」曰:「聖人非欲人聞道而必死,但深言道之不可不聞耳。將此二句反之曰:人一生而不聞道,雖長生亦何爲。曰:然若人而不聞道,則生亦枉生,死亦枉死。」 論語或問:或問:「朝聞夕死,無得近於釋氏之說乎?」曰:「吾之所謂道者,固非彼之所謂道矣。且聖人之意又特主於聞道之重,而非若彼之恃此以死也。」曰:「何也?」曰:「吾之所謂道者,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當然之實理也。彼之所謂道,則以此爲幻爲妄而絶滅之以求其所謂清净寂滅者也。人事當然之實理,乃人之所以爲人而不可以不聞者,故朝聞之而夕死亦可以無憾。若彼之所謂清净寂滅者,則初無所效於人生之日用,其急於聞之者,恃懼夫死之將至而欲倚是以敵之耳。是以爲吾之說者,行法俟命而不求知死。爲彼之說者,坐亡立脱變見萬端而卒無補於世教之萬分也。故程子於此專以爲實見理義重於生,與夫知所以爲人者爲説,其旨亦深切矣。」 李中谷平日録(黄宗羲明儒學案)引: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會得此意,則必終日乾乾,學惟爲己而已,何處著絲毫爲人之意哉!李恕谷曰:「聞非偶然頓悟,乃躬行心得之謂。顏子之歎、曾子之唯,庶克當之。方不徒生,亦不虚死,故曰可矣。道,猶路也。有原有委,性與天道,道之本也。三綱五常,道之目也。禮樂文章,道之事也。經有統言者,有專言者,當各以文會之。」

【發明】日知録,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有一日未死之身,則有一日未聞之道。嶺雲軒瑣記:杜子光先生惟熙傳姚江學派,造詣深粹。年八十餘,小疾,語諸友曰:「明晨當來别。」及期,焚香端坐,曰:「諸君看我如是而來,如是而去,可用得意見安排否?」遂瞑。王門之學,能入悟境者曾無幾人。一悟則其臨終從容若此,頗得「朝聞道,夕死可矣」之意。 又云:世間所有者皆身外之物,而身又性外之物也。但存吾性,並此身不有之可也。問者曰:「身亡,性存何所?」曰:「性存於兩大之間。子以爲不信,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此又何義?豈孔子亦有邪說歟?聞道而死,猶老氏所謂死而不亡,釋氏之入湼槃滅度,皆死其身而存其性也。否則要此朝夕間一了然何益?」又云:或叩餘以養生之訣,應之曰:「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是養生之真訣也。須識得此仁意象何如。」又問長生。應之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是長生也。長生不着落形體上。」其人惘然辭去。

○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考證】劉氏正義:士爲學人進身之階。荀子儒效篇:「匹夫問學,不及爲士,則不教也。」聖門弟子來學時多未仕,故夫子屢言士。而子張、子貢亦問士,皆循名責實之意。記言「士先志」,孟子言「士尚志」,又言「士志仁義,大人之事備」,仁義卽此文所言道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李充云:夫貴形骸之內者,則忘其形骸之外矣。是以昔之有道者有爲者乃使家人忘其貧,王公忘其榮,而况於衣食也。

【集注】心欲求道,而以口體之奉不若人爲恥,其識趣之卑陋甚矣,何足與議於道哉!

【餘論】論語或問:問:「恥惡衣惡食者,其爲未免於求饱求安之累者乎?」曰:「此固然也。然求飽與安者,猶有以適乎口體之實也。此則非以其不可衣且食也,特以其不美於觀聽而自恧焉。若謝氏所謂『食前方丈則對客泰然,疏食菜羹則不能出諸其户』者,蓋其識趨卑凡,又在求飽與安者之下矣。」

【發明】吕柟四書因問:季氏八佾舞於庭,三家以雝徹,犯分不顧,皆是恥惡衣惡食一念上起。此處最要見得,則能守得。 反身録:近代焦弱侯受學於耿天臺先生之門,天臺以其根器邁衆,時與浹談,年餘未嘗及道。久之弱侯請問,天臺訝曰:「吾輩渾是俗骨,而言道乎?」夫以弱侯之深心大力,猶不驟以語及,況其下焉者乎?故學道者須先掃清俗念,而後可以言此。若天理人欲並行,未有能濟者也。劉源淥日記(經正録引):子曰:「君子食無求饱,居無求安。」又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此義利之關,君子小人之別也。能透此關,而後可與共學。

按:自來贓污寇盗元凶大憝,其最初原因亦不過恥惡衣食耳。王沂公一生勳業皆自其「不在温飽」之一言發之也。故士須有子路緼袍不恥之風,而後始足以言道。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考異】皇本「比」下有「也」字。天文本論語校勘記:古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同。

【音讀】釋文:「適」,郑本作「敵」。莫,鄭音慕。 九經古義:古「敵」字皆作「適」。禮記雜記曰「赴於適者」,鄭注云:「適讀爲匹敵之敵。」史記范睢傳「功適伐國」,田單傳「適人開户」,李斯傳「羣臣百官皆畔不適」,徐廣皆音徵敵之敵。荀卿子君子篇云:「天子四海之內無客禮,告無適也。」注讀爲敵。 集注考證:比當作毗志反,如「周而不比」、「與射者比」,皆毗志反。「比死者」、「比化者」,皆必二反。朱子嘗因學者之問,欲改未及。論語古訓:爲論語音者,始于晋徐邈,此音非鄭本文。盧學士曰:「陸氏以其義,知其讀耳。」鄭以適爲敵者,古「敵」通作「適」。雜記「大夫訃於同國適者」,鄭注:「適讀爲匹敵之敵。」荀卿君子篇:「四海之內無客禮。告無適也。」楊注適讀爲敵。史記范睢傳「攻適、伐國」,田單傳「適人開户」,李斯傳「羣臣百官皆畔不適」,徐廣俱音敵。是「適」通作「敵」也。鄭讀莫爲慕者,慕從心,莫聲。古本省作「莫」耳。

【考證】論語稽求篇;適莫與比皆指用情言。適者,厚也,親也。莫者,薄也,漠然也。比者,密也,和也。當情爲和,過情爲密,此皆字義之有據者。若曰君子之于天下何厚何薄何親何疏,惟義之所在與相比焉。國語司馬俟曰:「罔與比而事吾君矣。」與比二字,此爲確注。又正義于「子見南子」節疏云:「子路以爲君子當義之與比,不當見淫亂與比。」義與親亂,反觀更自明白。此節舊解無注,然舊儒解經自如此。 羣經平議。以適莫爲富厚窮薄,其義至陋。釋文曰:「適,鄭本作『敵』,莫,鄭音慕,無所貪慕也。」此章大旨鄭讀得之。敵之言相當也,相當則有相觸迕之義,故方言曰:「適,牾也。」郭璞注曰:「相觸迕也。」無適之適當從此義。言君子之於天下無所適牾,無所貪慕,惟義是親而已。 劉氏正義:敵當卽仇敵之義。無敵無慕,義之與比,是言好惡得其正也。鄭氏專就事言。後漢書劉梁傳:「梁著和同論,云:『夫事有違而得道,有順而失義,有愛而爲害,有惡而爲美,其故何乎?蓋明智之所得,闇僞之所失也。是以君子之于事也,無適無莫,必考之以義焉。』」此義當與鄭合。又李固傳:「子燮所交,皆舍短取長,成人之美。時潁川荀爽、賈彪雖俱知名而不相能,燮並交二子,情無適莫。」白虎通諫諍篇:「君所以不爲臣隱何?以爲君之於臣,無適無莫,義之與比。賞一善而衆臣勸,罰一惡而衆臣懼。」风俗通十反篇:「蓋人君者,闢門開窗,號咷博求,得賢而賞,聞善若騖,無適也,無莫也。」諸文解適莫皆就人言。皇疏引范甯曰:「適莫猶厚薄也。比,親也。」范氏意似以適爲厚,莫爲薄。故邢疏卽云:「適,厚也。莫,薄也。」此與鄭氏義異。疑李固傳及白虎通、風俗通皆如此解,則亦論語家舊說,於義並得通也。至邢疏又云:「言君子於天下之人無問富厚窮薄,但有義者則與之爲親。」其義淺陋,不足以知聖言矣。 黄氏後案:鄭君與范說相反,其主待人言則同也。三國志魏陳羣傳:「君子在朝,無適無莫,雅仗名義,不以非道假人。」蜀蒋琬傳、吴顧雍傳兩言「心無適莫」,皆指待人言。古經說如此。依朱子說指行事言,是孟子所謂「言必信,行必果,惟義所在」也。謝氏無可無不可之說謬。

按:適莫,鄭主敵慕,邢疏主厚薄,俞氏主觸迕貪慕,皆指待人言。漢魏解經先後一轍,觀下文比字可以知之。朱注指行事言,已屬隔膜。謝氏乃以此爲存心,其說雖本於韓李笔解,然不免差之毫釐謬以千里矣。

【唐以前古注】釋文引鄭注:莫,無所貪慕也。 皇疏引范甯云:適莫,猶厚薄也。比,親也。君子與人無有偏頗厚薄,惟仁義之親也。

按:此章邢疏無注而皇本有之,曰:「言君子之於天下無適無莫,無所貪慕也,唯義之所在也」云云,蓋何注也。劉寶楠疑爲妄人所增,兹不録。

筆解:韓曰:「無適,無可也。無莫,無不可也。惟有義者與相親比爾。」

【集注】適,專主也。春秋傳曰「吾誰適從」是也。莫,不肯也。比,從也。 謝氏曰:「適,可也。莫,不可也。無可無不可,苟無道以主之,不幾於猖狂自恣乎?此佛老之學所以自謂心無所住而能應變,而卒得罪於聖人也。聖人之學不然,於無可無不可之間有義存焉。然則君子之心,果有所倚乎。」

按:宋儒好苛論人。謝氏於知者利仁章贬抑聖門,已屬非是;今又謗及佛老,更不可爲訓。子貢方人,孔子以爲不暇。至詁經之失,猶其小焉者也。

别解論語徵:無量壽經、華嚴經皆有「無所適莫」之文。華嚴經慧苑音義引漢書注曰:「適,主也。爾雅曰:『莫,定也。』謂普于一切,無偏主親,無偏定疏。」澄觀疏曰:「無主定於親疏。」無量壽經慧遠義疏曰:「無適適之親,無莫莫之疏。」璟與連義述文赞曰:「適,親也。莫,疏也。」乃知適莫爲親疏,古来相傳之説。

按:此可備一義。

【餘論】南軒論語解:適莫,兩端也。適則有所必,莫則無所主,蓋不失之於此,則失之於彼,鮮不倚於一偏也。夫義,之正路也。倚於一偏,則莫能遵於正路矣。惟君子之心無適也而亦無莫也,其於天下惟義之親而已。 四書近指今人皆將比義作用權看,不知此是君子有主之學,非以之與二字爲聽憑天下也。內以律身,外以律人,不論經權常變,務得其心之所是。比者,君子孤立於天下,他無所恃,恃此義耳。

按:此章程朱派概以處事言,陸王派概以存心言,均屬模糊影響之談,非聖人立言之旨。兹各節録一二,以見一斑,餘悉不録。

○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考異】漢石經「刑」字作「?」。張有復古編曰:。「??。從刀,幵聲。剄也。?,從刀井,法也。」今經史皆通作「??」。 翟氏考異:說文:「?,罰罪也。從井刀。」字義與「??」有別,經典相承借用。學齋佔畢謂懷??乃懷思典刑而則效之。字形既失,畸論遂缘之起矣。

【考證】說文:懷,思念也。楊慎丹鉛録:貢禹乞骸骨。元帝詔答之,引傳曰:「亡懷土。」所稱傳者,卽論語「小人懷土」之文。易「小人」二字作「亡」,蓋嫌于以小人稱其臣也。 黄氏後案:懷土,孔訓重遷,漢時師說如此,見於史記、漢書者此義甚多。韋賢傳:「嗟我小子,豈不懷土?庶我王寤,越遷於魯。」又敍傳班彪王命論以高祖沛人而都關中,而云「斷懷土之情」,皆引經之明顯者也。懷刑者,不愆不忘,率由舊章,兢兢焉恐踰先王之法度也。漢書霍金同傳。金翁叔教誨有法度,霍子孟家有盈溢之欲,以取颠覆,是勳臣不可不懷刑也。後漢黨錮禍起,申屠蟠獨擅見幾之譽,則激濁揚清之士不可不懷刑也。 論語傳注:重耳懷安敗名,殷民安土重遷,皆懷土也。韓信以捐地會兵,陳豨將爲多陷,皆懷惠也。

【集解】孔曰:「懷,安也,懷土重遷也。懷刑,安於法也。」包曰:「惠,恩惠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又一說云:「君子者,人君也。小人者,民下也。上之化下,如風靡草。君若化民安德,則民下安其土,所以不遷也。人君若安於刑辟,則民下懷利惠也。」 又引李充云:凡言君子者,德足軌物,義兼君人,不唯獨善而已也。言小人者,向化從風,博通下民,不但反是之謂也。故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也。此言君導之以德,則民安其居而樂其俗,鄰國相望而不相與往來,化之至也。是以太王在岐,下輦成都,仁政感民,猛虎弗避,鍾儀懷土而謂之君子,然則民之君子,君之小人也。斯言例也,齊之以刑,則民惠利矣。夫以刑制物者,刑勝則民離。以利望上者,利極則生叛也。 筆解:韓曰:「德難形容,必示之以法制。土難均平,必示之以恩惠。上下二義,轉相明也。」

【集注】懷,思念也。懷德,謂存其固有之善。懷土,謂溺其所處之安。懷刑,謂畏法。懷惠,謂貪利。君子小人趣向不同,公私之間而已矣。

【別解一】羣經平議:此章之義自來失之。君子,謂在上者。小人,謂民也。懷者,歸也。詩匪風篇「懷之好音」,皇矣篇「予懷明德」,毛傳竝曰:「懷,歸也。」泮水篇「懷我好音」,鄭箋曰:「懷,歸也。」韋昭注國語,杜預注左傳竝有此文,是懷之訓歸固經傳之達詁。禮記緇衣篇「私惠不歸德」,鄭注曰:「歸或爲懷。」文選上林賦「悠遠長懷」,郭璞曰:「懷亦歸,變文耳。」皆古人以懷爲歸之證。公冶長篇「少者懷之」,孔曰:「懷,歸也。」然則此懷字亦可訓歸矣。「君子懷德,小人懷土」者,言君子歸於德,則小人各歸其鄉土。老子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是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者。言君子歸於刑,則小人歸於他國慈惠之君。孟子曰「民之歸仁也,猶水之就下,獸之走壙也。故爲淵敺魚者,獭也。爲叢敺爵者,鸇也。爲湯武敺民者,桀與紂也」是也。此章之義,以懷德懷刑對舉相形,欲在位之君子不任刑而任德也。夫安土重遷,人之常情,小民於其鄉土,豈無桑梓之念?故泰山之婦,因無苛政而不去,此卽所謂小人懷土也。惟上之人荼毒其民,使之重足而立,而忽聞鄰國之君有行仁政者,則舊都舊國之思不敵其樂國樂郊之慕,而懷土者變而懷惠矣。說此章者皆不得其義。若從舊說,則何不曰君子懷德懷刑,小人懷土懷惠。亦足見君子小人所安之不同,而何必錯綜其文乎?

【別解二】論語意原:上有德,則禮義明,教化行,固君子之所安也。上有刑,則善有所恃,惡有所懼,亦君子之所安也。小人則不然,有土以居之。則苟安重遷,德則非所知也。有惠以私之,則樂其所養,刑則非其所利也。君子小人識慮之遠近,用心之公私,於此分矣。當時之君既無德政,又無刑章,何以安君子。争城争地,民不得一日安其居,重徵厚斂。未嘗有以惠其下,又無以安小人矣。君子小人皆失其所,是以微示傷歎之意也。

按:以上兩說均以君子小人指位言之,本李充舊說也。論語訓云:「李說美矣。然以懷刑爲用刑,未爲得也。懷,思也。思刑者,思刑罰之當否,故民懷其惠政。」蓋亦主此說者。

【餘論】四書辨疑:既以懷爲思念,而於通解處却不全用思念之意。四懷字之說意各不同,四者之事亦不相類。懷德解爲存其固有之善,懷刑解爲畏法,存是存在,畏是畏懼,皆與思念意不相干。所謂固有之善者,蓋以德爲自己之德也。四者之中,土刑惠皆在己身之外,惟此却爲己所固有之物,事不相類。所謂畏法者,蓋以刑爲刑罰之刑也。四者之中,德土惠皆在人心所欲,惟此却爲人所畏避之物,意亦不倫。德不可說爲自己之德,刑與德皆當歸之於國家。德與「德之流行」之德同,蓋謂國家之仁政也。刑與「刑于四海」之刑同,蓋謂國家之法則也。

【發明】松陽講義:學者讀這章書,要知我一箇懷便是君子小人分途處。今人說了君子。誰不豔慕?說了小人,誰不羞愧?然誠內自省,能信得過是君子不是小人麽?卽就舉業論之,今日大家讀書,還是要講求聖賢義理,身體力行,上之繼往開來,次之免於刑戮乎?抑只要苟且悦人,求保門户,求取功名富貴乎?若只從保門户起見,便是懷土。若只從取功名富貴起見便是懷惠。是終日讀書,終日只做得小人工夫。這箇念頭熟了,一旦功名富貴到手,不是將書本盡情抛却,徹內徹外做箇小人,便是將聖賢道理外面粉飾,欺世罔人,敗壞世道,病根都是從習舉業時做起的,岂不可歎!

按:此章言人人殊。竊謂當指趨向言之。君子終日所思者,是如何進德修業,小人則求田問舍而已。君子安分守法,小人則惟利是圖,雖蹈刑辟而不顧也。未知然否。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音讀】黄氏後案:說文放本訓逐。驅逐、追逐皆爲放,放利卽逐利也。放縱、放棄之義亦從放逐引申,今讀去聲。依放之放今讀上聲,或作仿字,古無是分別也。

【考證】荀子大略篇:故義勝利者爲治世,利克義者爲亂世。上重義則義克利,上重利則利克義,故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失,士不通貨財,有國之君不息牛羊,錯質之臣不息雞豚,冢卿不修幣,大夫不爲塲園,從士以上皆羞利而不與民争業,樂分施而恥積臧,然故民不困財,貧窶者有所竄其手。 四書賸言:論語「放於利而行」,孔安國曰:「放,依也。」然並無他據。後見檀弓「梁木其壞,則吾將安放」,鄭注有云:「梁木,衆木所放,謂榱桷皆依梁以立,比之衆之依夫子。」始知俗以安放爲安效者誤也。

【集解】孔曰:「放,依也。每事依利而行,取怨之道。」

【集注】孔氏曰:「放,依也。多怨,謂多取怨。」程子曰:「欲利於己,必害於人,故多怨。」

【餘論】四書詮義:貪利之人,義理所不知畏矣。故以多怨惕之。

【發明】朱子語類:凡事祇認己有便宜處做,便不恤他人,所以多怨。 四書訓義:世之衰也,天下日相尋於怨,大之爲兵戎,小之爲争訟,迨其怨之已成,而不能相下也。則見爲氣之不能平,而機之相爲害,乃夫子窮其致怨之本而推言之曰:夫人亦何樂乎怨人,而亦何樂乎人之怨己哉?乃上下相怨而忘乎分,親戚相怨而忘乎情,乃至本無夙恨自可以相安之人,而成乎不可解之忿者,何其多也!放於利者,豫擬一利以爲準,因是而或行或止,必期便於己而有獲者,乃爲之曲折以求其必遂,則己之益人之損,己之得人之失,雖假爲之名,巧爲之術,人既身受其傷,未有能淡然相忘者焉。激之而氣不可抑,相制相挾而機不可測,則無所往而不得怨焉。實自此始也。故君子欲静天下之争以反人心於和平,無他,以義裁利而已矣。 嶺雲軒瑣記:有因置產與售者争論紛然,其子在傍曰:「大人可增少金,吾輩他日賣時亦得善價。」世上愚夫原可唤醒,無如欲占便宜之心不能禁止,坐看得人我太分明耳。不知人我在天地間皆偶然之幻相,任多便宜失便宜,其實兩無加損,有蓋棺之日在也。是則同。又云:見丐者號於途,見餓者僵於室,不肯出一錢以畀之者,分界太明,謂我財非彼所得而用之也。試問貲積如山,內中能盡不落他人手否?何妨先看得徹,稍存惻隱之心哉!

按:利己是世人通病,李氏所言最足發人深省。


論語集釋卷八

里仁(下)


○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爲國,如禮何?」

【考異】後漢書劉般傳:賈逵上書曰:「孔子稱能以禮讓爲國,於從政乎何有?」列女傳:曹世叔妻上疏曰:「論語曰:『能以禮讓爲國,於從政乎何有?』」

按:毛氏四書賸言云:「漢時論語必有多『於從政』三字者。且於本文較明白。或云是古論、齊論本,非魯論本,然亦不可考矣。」

【考證】左襄十三年傳:君子曰:「讓,禮之主也。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讓其下,小人農力以事其上,是以上下有禮,而讒慝黜遠,由不争也。謂之懿德。及其亂也,君子稱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憑君子,是以上下無禮,亂虐並生,由争善也。謂之昏德。國家之敝,恒必由之。」 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講信修睦謂之人利,争奪相殺謂之人患。故聖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辭讓,去争奪。舍禮,何以治之? 管子五輔篇:夫人必知禮然後恭敬,恭敬然後尊讓。尊讓然後少長貴賤不相踰越,故亂不生而患不作,故曰禮不可不謹也。 荀子禮論篇: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争。争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此禮之所由起也。

【集解】何有者。言不難也。包曰:「如禮何者,言不能用禮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江熙云:范宣子讓,其下皆讓之。人懷讓心,則治國易也。不能以禮讓,則下有争心,錐刀之末,將盡争之,惟利是恤,何遑言禮也?

【集注】讓者,禮之實也。何有,言不難也。言有禮之實以爲國,則何難之有。不然,則其禮文雖具,亦且無如之何矣,而況於爲國乎?

【餘論】讀四書大全説:雙峰以下諸儒將禮讓對争奪說,朱子原不如此。本文云如禮何?言其有事於禮而終不得當也。乃云上下之分不得截然不奪不饜,若到此豈但不能如禮何,而禮亦直無如此人此世界何矣。此章乃聖人本天治人,因心作極,天德王道之本領。此所謂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而後周官之法度可行也。豈但上下截然不奪不攘之謂哉!湯之聖敬日躋,文之小心翼翼,皆此謂也。其非訓詁之儒所得與知宜矣。

【發明】四書訓義:國之所與立者,禮也。禮之所自生者,讓也。無禮則上下不辨,民志不定,而争亂作,亦終不足以保其國矣。蓋合一國爲一心,則運之不勞。而欲合一國之心,則唯退以自處,而可容餘地以讓人,此先王制禮之精意,感人心於和平,而奠萬國於久安長治之本,言治者其可忽乎?

○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爲可知也。」

【考異】皇本「不患莫己知」下有「也」字。 王符潛夫論貴忠篇引孔子曰:「不患無位,患己不立。」

【考證】劉氏正義:或謂「立」與「位」同,上二句兩「位」字。與下二句兩「知」字文法一例。漢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卽立」。周官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立、位同字。患所以位,謂患己所以稱其位者。」此說亦通。

【集解】包曰:「求善道而學行之,則人知己也。」

【集注】所以立,謂所以立乎其位者。可知,謂可以見知之實。

别解容齋随筆:說者皆以爲當求爲可知之行。唯謝顯道云:「此論猶有求位求可知之道在。至論則不然,難用而莫我知,斯我貴矣,夫復何求?」予以爲君子不以無位爲患,而以無所立爲患,不以莫己知爲患,而以求爲可知爲患。第四句蓋承上文言之,夫求之有道,若汲汲然求爲可知,則亦無所不至矣。

【餘論】此木軒四書說,患無位,謂不得其位,則無以行道而濟民,故教之以患所以立,正爲所以立者之難,如漆雕開言「吾斯之未能信」是也。患莫知,亦是謂道德學問必以人知爲驗,故欲人知己之有此具也。教之以求爲可知,正懼聲聞過情,惟務實之爲急。若夫志在富貴,但求邦家必聞者,蓋將無所不至,豈復可與言患所以立、求爲可知哉? 黄氏後案:位之所以立,上則經天緯地,下則移風易俗,固難也。事無不可對人言,乃稱可知否,則屋漏之愧,惟恐十目十手之指視,則可知難。士君子行事非徒取信一時,必使百世俟聖而不惑,以此言可知則尤難。左傳載狼瞫之言曰:「謂上不我知,黜而宜乃知我矣。」此雖怒言,實爲至言。人有所學不全而見黜者,非人之不知我,乃人之知我也。然則學者能返己自問,其自治不暇也明矣。此經恉也。謝顯道疑此經非聖人之至論,駁謝者謂聖人就名利以誘人,二說皆非。經明言不患無位,不患莫己知,尚謂就名利以誘人乎?具濟世之猷,不求世之用己也;修足譽之德,不求人之譽己也,尚謂非聖人至論乎?君子之於位與名,聽其自至而已,避之與急求之皆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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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論語集釋20发布于2024-05-13 15: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