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議:

(摘自臺中蓮社·明倫月刊之學海無盡藏http://www.minlun.org.tw/2pt/2pt-2-7-LUGS/05.htm)

論語集釋卷九

公冶長篇(上)

○孟武伯問:「子路仁乎?」子曰:「不知也。」

【集解】孔曰:「仁道至大,不可全名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仁道宏遠,仲由未能有之。又不欲指言無仁,非獎誘之教,故託云不知也。

【集注】子路之於仁,蓋日月至焉者,或在或亡,不能必其有無,故以不知告之。

【餘論】程瑶田論學小記:夫仁,至重而至難者也。故曰仁以爲己任,任之重也,死而後已,道之遠也。如自以爲及是,未死而先已,聖人之所不許也。故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言夫行恕以終其身,死而後已,不自以爲及者也。故有問人之仁於夫子者,則皆曰未知,蓋曰吾未知其及焉否也。論語傳注:三子日月至仁,夫子知之矣。而曰不知者,以武伯學淺(觀問孝而答以憂疾可見),不可輕與言仁,所謂罕言也。各舉其才以語之者,若曰子大夫薦賢爲國,但當問其長,不必究其微也。

又問。子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不知其仁也。」

【考異】釋文:「賦」,梁武帝云:「魯論作『傅』。」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季康子問孔子曰:「冉求仁乎?」曰:「千室之邑,百乘之家,求也可使治其賦。仁則吾不知也。」復問子路仁乎?孔子對曰:「如求。」又仲由傳。季康子問仲由仁乎?孔子曰:「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不知其仁。」 史記辨惑:問者孟武伯,而遷以爲季康子。孔子所答非惟與論語不同,而二傳亦自相乖戾,荒疏甚矣。

【考證】黄氏後案:周官凡起徒役,無過家一人,以其餘爲羨,此大田簡衆之法,一家出一正卒也。正卒之輪供乘卒,八卒止用一卒。此成出一乘之法,一井出一卒也。一乘合兵車輜車用百人,每軍用兵車輜車百二十五乘,王者萬乘,六軍止用七百五十乘。是出軍一次,特用十三分之一,而乘卒又不盡赴軍役也。故以萬乘算之,凡出軍十三次,遞用九千七百五十乘,而萬乘之賦一周而有餘。以八家輪供算之,出軍至一百有六次,而八家中教練之正卒一周而有餘。當周盛時,自黜殷作洛而後,止伐淮踐奄諸事,無黷武窮兵之弊。想此時之民,老死不赴軍役者爲多。蓋周公之定制盡善,而民之被澤長矣。使周之君若相常遵此法,無事則訓練不弛,使之家出一人,而蒐苗獮狩,教以步伐止齊之節;使之成出一乘,而井邑丘甸缮其馬牛車輦之资,賦不患義不治也。有事則用六軍之衆,以奏捷疆場,留萬乘未赴之卒,以守衛王畿。六軍外不輕發一卒,以重內鎮之權。六軍不足,徵之方伯諸侯,不失禦外之策。賦又不患其不治也。成周之賦法大率如此。侯國之法,八家相更,以供乘賦,與王朝同。所異者王朝萬乘,六軍特用其十三分之一。大國千乘,三軍合用三百七十五乘,則一次出軍已用其三之一而有餘。此其出軍遞徵緩急之次,亦自有通變法也。或疑賦法王畿輕而列國重,非也。侯國地方四百里,車亦千乘,依次國二軍之例,一次出軍用二百五十乘,爲千乘四分之一。侯有附庸九同,合正封地亦方五百里,其三百一十六里,出千乘之外,餘地可以遞徵,與公同。伯出二軍,其地方三百里,爲方百里者九,得出賦九百乘,又有附庸七同,得出賦七百乘,皆可備遞徵之用。子男皆出一軍,子地二百里,爲方百里者四,得出賦四百乘,又有附庸五同,得出賦五百乘,可以備遞徵之用。惟男地方百里,以成出一乘計之,國止百乘,出一軍不足,而以附庸三同足其數,得出賦四百乘,則一軍用一百二十五乘,其餘亦備遞徵之用。列國之出軍,緩急斟酌出於時宜,必迭用微調,初無勞逸之殊,賦法大率如此。論語后録:時魯用丘甲田賦,故夫子言之。 潘氏集箋:陳鱣曰:「賦傅同音,故魯論借用。鄭從古。」案魯論果作傅,則鄭當云魯論作傅,今從古。今鄭注無之。梁武所云:未知何據。

【集解】孔曰:「賦,兵賦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武伯意有未愜,或似仲尼有隱,故再問也。賦,兵賦也。孔子得武伯重問,答又直云不知,則武伯未已,故且言其才伎,然後更答以不知也。言子路才勇可使治大國之兵賦,仕爲諸侯之臣也。

【集注】賦,兵也。古者以田賦出兵,故謂兵爲賦,春秋傳所謂「悉索敝賦」是也。言子路之才可見者如此,仁則不能知也。

「求也何如?」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爲之宰也,不知其仁也。」

【考證】四書典故覈:周官之制,天子自六鄉以外,分六遂及家、稍、小都、大都。其餘之地,制爲公邑,使大夫治之。在二百里三百里以上,大夫如州長,在四百里五百里以下,大夫如縣正,皆屬於遂人。載師以公邑之田任甸地,舉甸以該稍縣畺也。鄉遂之民,以七萬五千家爲定,其餘夫皆受田於公邑。故遂人授民夫一廛田百畮,萊五十畮,餘夫亦如之。餘夫所受,公邑之莱也。太宰九賦,邦甸家稍都鄙之賦,皆公邑所出。諸侯之國亦然。以魯言之。三鄉三遂之外,除大夫之采邑,皆公邑。孔子爲中都宰,子夏爲莒父宰,子賤爲單父宰,子游爲武城宰,皆公邑也。惟費宰爲季氏邑,成宰爲孟氏邑,郈宰爲叔孫氏邑,非公邑耳。王畿之地,鄉遂以家計,公邑蓋以里計。諸侯之地皆以家計。故春秋之世,動云書社幾百。蓋二十五家爲社,可知邑之大小,皆論室之多少也。周禮「四井爲邑,四邑爲丘,四丘爲甸,四甸爲縣,四縣爲都」,鄭注:「甸方八里,旁加一里治洫,則方十里爲一成。四甸爲縣,方二十里,縣二百五十六井,二千三百四十夫之地。」以鄭意推司馬法算之,宫室涂巷三分去一,通不易一易再易計之,爲一室受二夫之田,實一縣受田出税人爲七百六十九夫,又傍加一里內受田治洫人四百三十一夫,共千二百夫。云千室之邑,舉成數也。或容有餘夫分授,杜氏注左傳「築郿」曰:「四縣爲都,四井爲邑。然宗廟所在,則雖邑曰都,尊之也。」孔疏引釋例曰:『邑有先君宗廟,雖小曰都。都而無廟,固宜稱城。」案此則自井以上,至縣凡有城皆稱邑,至四縣爲都,乃稱都,故云千室之邑。其宰則如周禮之縣正也。 論語後録:左傳:「唯卿備百邑。」案下云十室之邑。邑有十室,然則千室爲百邑。千室唯卿能有之,大夫則六十邑。齊景公與晏子邶殿,其鄙六十。宋賞向戌邑六十是也。又云:地東西爲廣,南北爲輪。故鄭云爾。十終爲同,革車百乘。故坊記云:「家富不過百乘。」 潘氏集箋:宰,禮記曲禮云:「問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注:「宰,邑士也。」正義:「宰,邑宰也。」有宰明有采地,公山弗擾爲季氏宰是也。 黄氏後案:邑有以國邑言者,左傳凡稱人曰大國,凡自稱曰敝邑。尚書曰「邑商」,曰「作新大邑於東國洛」,是邑爲國之通稱。邑有以里居言者,左傳莊公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王制:「量地以制邑。」皆以里居言也。周官「四井爲邑」,論語「十室之邑」,易「邑人三百户」,管子小匡「六軌爲邑」,初學記引書大傳「五里爲邑」,千室,則邑之大者耳。

【集解】孔曰:「千室之邑,卿大夫之邑也。卿大夫稱家,諸侯千乘,卿大夫故曰百乘也。宰,家臣。」

【唐以前古注】左襄二十七年傳正引鄭注。大夫之家邑有百乘。 大學正義引鄭注:采地一同之廣輪也。 皇疏:周天子畿內方千里,三公采地方百里,卿地方五十里。大夫地方二十五里。畿外五等,公方五百里,侯方四百里,伯方三百里,子方二百里,男方一百里。舊説:五等之臣,其采地亦爲三等,各依其君國十分爲之。何以然?天子畿千里,既以百里爲三公采,五十里爲卿采,二十五里爲大夫采地。故畿外準之,上公地方五百里,其臣大采方五十里,中采方二十五里,小采方十二里半。侯方四百里,其臣大采方四十里,次采方二十里,小采方十里也。伯方三百里,其臣大采方三十里,中采方十五里,小采方七里半。子方二百里,其臣大采方二十里,次采方十里,小采方五里。男方百里,其臣大采方十里,次采方五里,小采方二里半也。凡制地方一里爲井,井有三家。若方二里半,有方一里者六,又方半里者一,則合十八家有餘,故論語云「十室之邑」也。其中大小,各隨其君,故或有三百户,是方十里者一。或有千室,是方十里者三有餘也。

【集注】千室,大邑。百乘,卿大夫之家。宰,邑長家臣之通號。

「赤也何如?」子曰:「赤也,束帶立於朝,可使與賓客言也,不知其仁也。」

【考異】文選薦禰衡表注引「可使與賓客言」,無「也」字。

【考證】史記弟子傳。公西赤字子華,少孔子四十二歲。 鄭目録:公西華,魯人。 程大中四書逸箋:古人無事則緩帶,有事則束带。說文云:「在腰爲腰带,在胸爲束帶。腰帶低緩,束帶高緊。」公西華束帶立朝,當有事之際,倉卒立談,可以服强隣,卽折衝尊俎之間意。泛作禮服,非。 戴清四書典故考辨:凡冕服皆素帶,而爵弁、皮弁、朝服、玄端皆缁帶。爲擯相者當服皮弁,所謂束带與賓客言者,乃缁帶也。 爾雅釋宫:「中廷之左右謂之位。」邵氏義疏云:「位,古通作立。」 四書典故覈,其立位則接賓時陳擯於大門外,上擯近君門東西面。既入廟門,擯者負東塾東上立,則在中庭。至授玉時,上擯進阼階之西,釋辭于賓,遂相君拜。既受玉,退負東塾而立。 四書辨證:秋官司儀「凡公侯伯子男相爲賓,公侯伯子男之臣相爲客」,鄭注:「大曰賓,小曰客,爲君臣之别。」按賓客亦各有大小。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大客之儀」,鄭注:「大賓,要服以內諸侯。大客,謂其孤卿。」疏曰:「大賓對要服以外爲小賓,大客謂孤卿。殷聘對時,聘使大夫爲小客。」又小行人「大客則擯,小客則受其幣而聽其辭」,疏曰:「大行人大客謂孤卿,此則大客謂要服以內之使臣。小客謂藩國之使臣。」其實賓客相對則别,散文則通。賓可稱客,如二王後來助祭,而曰有客是。客可稱賓,如聘禮所載悉稱賓是。

【集解】馬曰:「赤,弟子公西華。有容儀,可使爲行人。」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范甯云:束带,整朝服也。賓客,隣國諸侯來相聘享也。

【集注】赤,孔子弟子,姓公西,字子華。

【餘論】讀四書叢説:武伯見聖人專教人行仁,而不知仁之體段,故就門人中舉以爲問,非泛論人才之謂也。

○子謂子貢曰:「女與回也孰愈?」對曰:「賜也何敢望回?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與女弗如也。」

【考異】舊文「女」爲「爾」。釋文曰:「『爾』,本作『女』音汝。」 三國志夏侯淵傳:「仲尼有言,吾與爾不如也。」作「爾」字。論衡問孔篇述文「與汝俱不如也」。後漢書橋玄傳「仲尼稱不如顔淵」,注引論語「賜也何敢望回?子曰:『吾與汝俱不如也』。」 翟氏考異:世說注引鄭玄别傳:「马季长謂盧子幹曰:『吾與汝皆不如也。』」唐書孝友傳:「任處權見任希古曰:『孔子稱顏回之賢,以爲弗如。』」皆依包氏解用。今集注以與訓許,惟義疏中秦道賓曾爲是説。 何治運雜著:或問於餘曰:「如漢儒說,則孔子果不如顔淵乎?」曰:「『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此孔子之樂天知命也。『子在,回何敢死』,此顔子之樂天知命也。顔子未五十而知天命,孔子之不如一也。『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顏子未六十而耳順,孔子之不如二也。顏子之未達一間者,從心所欲,不踰矩耳,使天假以年,則入聖域而優矣。有聖者爲之依歸,此孔子所以不如顏子也。人固不可無年,此顏子所以不如孔子也。」 七經考異:「回也聞一而知十」,「回」下一本無「也」字,「二」下有「也」字。

按:「吾與汝俱不如」之訓,漢以來舊說如是。惠棟論語古義亦主之。【集解】用包咸云云,明有俱字,邢疏亦有之。新唐書孝友傳所引,是唐時猶未脱「俱」字也。古無以與作許解者。張文檒曰:「『吾與點也』之與,謂相與也。與毛詩『不我與』、『必有與也』同,亦不作許字解。集注失之。」

【集解】孔曰:「愈,猶勝也。」包曰:「既然子貢不如,復云吾與女俱不如者,蓋欲以慰子貢也。」

按:「愈,猶勝也」,春秋襄十四年正義引作鄭注,蓋孔襲鄭義。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繆播云:學末尚名者多,顧其實者寡。回則崇本棄末,賜也未能忘名。存名則美著於物,精本則名損於當時。故發問以要賜對,以示優劣也,所以抑賜而進回也。 又引王弼云:假數以明優劣之分,言己與顔淵十裁及二,明相去懸遠也。 又引顧歡云:回爲德行之俊,賜爲言語之冠,淺深雖殊,而品裁未辨。欲使名實無濫,故假問孰愈。子貢既審回賜之際,又得發問之旨,故舉十與二,以明懸殊愚智之異。夫子嘉其有自見之明,而無矜尅之貌。故判之以弗如,同之以吾與汝。此言我與爾雖異,而同言弗如,能與聖師齊見,所以爲慰也。 又引張封溪云:一者,數之始。十者,數之終。顏生體有識厚,故聞始則知終。子貢識劣,故聞始裁至二也。

按:張封溪不知何許人,隋、唐志均不著録。蓋古書之闕佚者多矣,容再詳考。

論語筆解:李曰:「此最深義,先儒未有究其極者。吾謂孟軻語顏回深入聖域,云具體而微,其以分限爲差別。子貢言語科,深於顔回不相絶遠,謙云得具體之二分。蓋仲尼嘉子貢亦窺見聖奥矣。慮門人惑以謂回多聞廣記,賜寡聞陋學,故復云俱弗如以釋門人之惑,非慰之云也。」韓曰:「吾觀子貢此義深微,當得具體八分,所不及回二分爾。不然,安得仲尼弗稱如之深乎?」

【集注】愈,勝也。一,數之始。十,數之終。二者,一之對也。颜子明睿所照,卽始而見終。子貢推測而知,因此而識彼。無所不説,告往知來,是其譣矣。與,許也。

【餘論】論語稽求篇:幼時聽塾師訓曰:「顔淵聞一件知十件,子貢聞一件知兩件。」暢是明白。故世說載廣陵徐淑以年小舉孝廉,尚書詰之曰:「昔顏子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以幾與十對,正見十是多數,非終之謂。禰衡作顔子碑文有云:「知微知彰,聞一覺十。用舍行藏,與聖合契。」以微彰用舍兼言,既非一事,又何始末?至若彼此對待,借作副貳,如周禮鄉大夫「賢能之書,內史貳之」之類,與二不同。 梁氏旁證:四書纂疏或疑始終只是一事,彼此則是兩事。如此則子貢所知,反似多於顔子。愚謂子貢必待告往而後知來,若顏子無所不説,則不待告往而來無不知矣。胡氏泳曰:「十者,數之終,以其究極之所至而言。二者,一之對,以其彼此之相形而言。」輔氏廣曰:「聞一知十,不是聞一件限定知得十件,只是知得周徧,始終無遺。聞一知二,亦不是聞一件知得二件,只是知得通達,無所執泥。知得周徧,始終無遺,故無所不説:知得通達,無所執泥,故告往知來也。」若如毛氏說,乃真成聞一件限定知十件,聞一件限定知二件矣。且人雖至聰,亦安有聞一件知得十件者?不幾於癡人説夢哉? 論語述何:世視子貢賢於仲尼,子貢自謂不如顔淵,夫子亦自謂不如顔淵,聖人溥博如天,淵泉如淵也。若顔子自视,又將謂不如子貢矣。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虚,聖賢所以日進而不已也。 潘氏集箋:或曰欲抑子貢也。當此之時,子貢之名凌顔淵之上。孔子恐子貢志驕意溢,故抑之也。 張楊園備忘錄:聞一知十,若決江河也。聞一知二,以三隅反也。

【發明】焦氏筆乘續集。顏子之學,求之屢空,而子貢以多學而識失之。子曰:「女與回也孰愈?」欲其自反也。乃曰:「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其知識多寡之較,猶然聵聵耳。故夫子曰「弗如也」,言其真不如顔子,非許之也。陸子静曾論此,有門人曰,爲是尚嫌少在。味其言,可謂妙得聖人之旨矣。 反身録:斯道非穎悟過人,則不足以承受。在昔聖門固不乏學務躬修、行誼淳篤之士,然聰明特達,可以大受者,顔回之外,實莫如賜,故夫子屬望特殷。恐其恃聰明而不能自反,倚聞見而昧於自得,多學而識之之詰,予欲無言之訓,所以覺之者屢矣。又舉如愚之回以相質,蓋欲其鞭辟著裏,黜聰墮明而務有以自得也。賜乃區區較量於所知之多寡,徒在聞見上比方,抑末矣。顧人多苦不自知,賜既曉然有以自知,欿然遜其弗如,卽此一念虚心便是入道之機,夫子是以迎其機而進之曰:「弗如也,吾與女弗如也。」殆與非也一貫之語,同一啓迪。此正夫子循循善誘處。又云:賜之折伏回,徒折伏其知解。豈知回之所以爲回,非徒知解也。潛心性命,學敦大原,一徹盡徹,故明無不照。賜則惟事聞見,學昧大原。其聞一知二,乃聰明用事,推測之知,與悟後之知,自不可同日而語。不但聞一知二弗如回,卽聞一知百知千,總是門外之見,終不切己,亦豈得如回也耶?是故學惟敦本之爲要。敦本則知解盡忘,心如太虚,無知而無不知,一以貫之矣。

按:子貢所以不如顏子者,以其專從知見著手,故此章須與多學而識章參看,其義乃明。格物窮理,知見上事也。以此求豁然貫通,終其身不可得也。而以此爲入道之門,其誰信之?

○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於予與何誅?」

【考異】皇本、宋刻本、唐石經、宋石經「雕」皆作「彫」。 論衡問孔篇亦作「彫」。 釋文:「圬」,本或作「杇」。 皇本「杇」爲「圬」。 太平御覽數述「杇」字,皆作「杇」。

【音讀】翟氏考異:如韓李筆解、資暇録諸說作「畫」,其音義當與後篇「今女畫」之畫同。「寢」乃如漢書「兵寢刑措」之寢,謂休息也。宰我畫限其功,以冀休息,故夫子責之。似較繪畫寢室之說稍愈。

【考證】羣經義證:記諸賢例舉其字。晝寢雖過,夫子警之宜也,門人因之直書其名非也,當依古本。(史記弟子傳、論衡問孔篇引並作「宰我」。) 論語後録:「寢」依字當作「??」,鄭說是。說文解字有「寑」,云:「卧也」。「??」,云:「病卧也。」病卧與卧息義近。古者君子不晝居於內,晝居於內,問其疾可也。宰予無疾而晝寢,與病卧者殆同譏歟? 潘氏集箋:說文:「?([唐韻][集韻]與朽同),腐也。朽或從木。」漢書董仲舒傳:「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彫也。』周書蘇綽傳云:「若刀筆之中而得澆僞,則是飾畫朽木,說目一時,不可以充棟榱之用也。」桂馥札樸以此爲晝讀爲畫之徵,不知其用是句包義也。 瞥記:「宰予晝寢」,资暇録謂梁武帝讀爲寢室之寢,晝作胡卦反,言其繪畫寢室。此說不知何出。齊東野語云:「嘗見侯白(隋人)所注論語,謂晝當作畫。」李習之筆解亦以爲畫寢。(筆解有韓退之評語,蓋李所作而韓評之。以爲韓作者非也。張籍弔退之詩:「論語未迄注,手蹟今微茫。」則非韓作明矣。)許周生云:「南史何尚之傳:『顔延之以酒醉詣焉。尚之望見,便陽眠。延之發簾熟視,曰:朽木難雕。』是六朝舊本皆作「晝寝」無疑。皇疏引珊琳公云:「宰予見時後學之徒將有懈廢之心,故假晝寢以發夫子切磋之教。」范甯亦云:「託夫弊跡以爲發起。」蓋與論短喪同意。此賢者牖世之心,可謂苦矣。野客叢書曰:「寢者,寢室。晝當居外,夜當居內。宰予晝居內,未必留意於學,故夫子譏之。」若如此解,則當云晝居寢,不得曰晝寢。 胡紹勳四書拾義(劉氏正義引):左傳云:「小人糞除先人之敝盧。」是除穢謂糞,所除之穢亦謂糞。此經糞土猶言穢土。古人牆本築土而成,歷久不免生穢,故曰不可杇。 黄氏後案:糞土,掃棄之土也。糞,??([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音奮。[說文]掃除也)之借字。掃除曰??。曲禮借「糞」與此同。少儀又借作「拚」。圬,謂平塗之也。??棄之土,雜散麤浮,塗之不成也。釋宮云「鏝謂之杇」,郭璞云:「泥塗也。」李巡曰:「塗一名杇,塗土之作具也。」郭李雖異義,然平塗之具曰杇,因之平塗曰杇,義正通也。説文:「杇,所以涂也。秦謂之杇。關東謂之槾。」段氏曰:「此器今江浙以鐵爲之,或以木。戰國策豫讓入宫塗厕,欲刺襄子,刃其杇。杇,謂塗厠之杇。刃其杇,謂皆用木而獨刃之。故杇槾,古字也。釫鏝,今字也。」或又作圬,或借污爲之。何誅,言可誅。責者不止一端。見易恒九三正義,亦備一説。 翟氏考異:爾雅釋宫「杇鏝謂之杇」,說文「杇,所以塗也」,皆從木作杇。左傳「污人以時塓館宫室」,音義曰:「『污』本又作『圬』。」蓋「杇」其正體。「污」則通借,而「圬」爲續作字也。玉篇作「杅」,特字體小變。宋石經作「不可朽」,乃涉筆訛。經傳釋詞:與,猶也也。

【集解】包曰:「宰予,弟子宰我。朽,腐也。彫,彫琢刻畫也。』王曰:「杇,鏝也。二者諭雖施工猶不成也。」孔曰:「誅,責也。今我當何責於汝乎,深責之辭也。」

【唐以前古注】文選高唐賦注引鄭注:寢,卧息也。 皇疏:寢,眠也。宰予惰學而晝眠也。孔子責宰予晝眠,故爲之作譬也。朽,敗爛也。彫,彫鏤刻畫也。夫名工巧匠,所彫刻唯在好木,則其器乃成。若施工於爛朽之木,則其器不成。牆,謂牆壁也。圬,謂圬墁之使之平泥也。夫圬墁牆壁,若牆壁土堅實者,則易平泥光飾耳。若墁於粪土之牆。則頹壤不平。所以言此二者。言汝今當晝而寢,不可復教,譬如爛木與糞牆之不可施功也。然宰我有此失者。一家云:「其是中人,豈得無失?」一家云:「與孔子爲教,故託跡受責也。」 又引范甯云:夫宰予者,升堂四科之流也,豈不免乎晝寢之咎以貽杇糞之譏乎?時無師徒共明勸誘之教,故託夫弊跡以爲發起也。又引琳公云:宰予見時後學之徒將有懈廢之心生,故假晝寢以發夫子切磋之教,所謂互爲影響者也。

按:琳公卽釋慧琳,宋世沙門,以才學爲太祖所賞愛。事蹟附見宋書顔延之傳。嘗注孝經、老子,蓋釋而儒者也。其注論語,隋、唐志、陸德明經典序録並不載,僅邢皇二疏引之。當六朝時,文人學士莫不佞佛,而皈依梵教者乃欲托儒業以顯名,亦可謂羣中佼佼者也。

李匡乂資暇録引論語梁武帝注:「晝當作畫字。言其繪畫寢室,故夫子歎朽木不可彫,粪土之牆不可圬。」筆解:韓曰:「晝當爲畫字之誤也。宰予四科十哲,安得有晝寢之責乎?」 齊東野語:嘗見侯白所注論語,謂晝當作畫字。侯白,隋人。

【集注】晝寢,謂當晝而寢。朽,腐也。彫,刻畫也。杇,鏝也。言其志氣昏惰,教無所施也。與,語辭。誅,責也。言不足責,乃所以深責之。

【别解一】李聯琇好雲樓集:漢書扬雄傳:「非木摩而不彫,牆塗而不畫」此正雄所作甘泉賦,諫宫觀奢泰之事,暗用論語。可證晝寢之說,漢儒已有之。 劉氏正義:案禮言天子廟飾,山節藻棁。穀梁莊二十四年傳。「禮,天子之桷,斲(zhuo)之礱之,加密石焉。諸侯之桷,斲之礱之。大夫斲之,士斲本。」又二十三年傳:「禮,天子諸侯黝堊,大夫倉,士黈([廣韻]天口切,[集韻]他口切,[韻會]他斗切,音妵。[玉篇]黃色。」)周官守祧云:「其祧則守祧黝堊之。」皆説宗廟之飾。其宫室當亦有飾,鄭注禮器云:「宫室之飾,士首本,大夫達棱,諸侯斲而礱之,天子加密石焉。」此本晉語。又爾雅釋宫:「牆謂之堊。」統廟寢言之。周官掌蜃云「共白盛之蜃」,注云:「謂飾牆使白之蜃也。」此與黝堊異飾,當是宫室中所用。左襄三十一年傳:「圬人以時塓館宫室。」亦當謂加飾。春秋時大夫士多美其居,故土木勝而知氏亡,輪奐頌而文子懼。意宰予畫寝,亦是其比。夫子以不可雕不可杇譏之,正指其事。此則舊文於義亦得通也。

别解二】七經小傳:寢當爲內寢之寢。古者君子不晝居於內,晝居於內,則問其疾。所以異男女之節,厲人倫也。宰予晝居於內,故夫子深責之。

【餘論】論語集說:學者誠能立志以自彊,則氣亦從之,不至於昏惰,何有於晝寢?故學莫先於立志。 論語集注考證引何氏基曰:糞土朽木,諸家以爲質不美之譬。朱子嘗破其說,大抵人之氣體固有彊弱,而其勤怠則在於志之立不立。志苟立,則日進於精明,雖弱而必彊。志不立,則日入於昏惰,雖彊而亦弱。故君子爲學,必先立志。此志既立。則如木有質,如牆有基,而後雕杇之功可加矣。

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

【考異】李覯盱江集官人策引孔子曰:「昔吾于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察其言而觀其行。」 論語辨惑:此一章而再稱子曰:胡氏疑其衍文。予謂以語法觀之,其爲衍文無疑。 劉氏正義:前篇「人而不仁,如禮樂何」在季氏舞八佾、三家雍徹章後,則人指季氏三家言。下篇「子所雅言」在學易章後,則所字指易言。「民可使由,不可使知」,在詩禮樂章後,則可使由、不可使知指詩禮樂言。「吾友張也爲難能也」,在堂堂乎張章前,則難能指堂堂言。此皆前後章相發明之例,姑舉數則爲此注證之。

按:劉說甚辨。然此節如别爲一章,則不知所指何事,故仍以衍文說爲長。余嘗謂一部論語中,多二子曰,此章且唯上知章是也。少二子曰,「君子去仁」節及『君子篤於親」節是也。能互相移易則善矣。宋儒好談錯簡,大遭後人非難,姑闕所疑焉可矣。

【考證】逸周書芮良夫解云:以言取人,人飾其言,以行取人,人竭其行。飾言無庸,竭行有成。 説苑尊賢篇:夫言者,所以抒其匈而發其情者也,是故先觀其言而揆其行。夫以言觀其行,雖有姦軌之人,無以逃其情矣。 大戴禮五帝德篇:孔子曰:「吾欲以顏色取人,於滅明邪改之。吾欲以言語取人,於伃邪改之。」

【集解】孔曰:「改是者,始聽言信行,今更察言觀行。發於宰我晝寢也。」

【集注】宰予能言而行不逮,故孔子自言於予之事而改此失,亦以重警之也。胡氏曰:「『子曰』疑衍文,不然則非一日之言也。」

【餘論】四書訓義:學者之於道,知之非艱,行之維艱。知而不行,猶無知也。況乎因知而有言,而徒求之言,則有非真知而可以言者。故學莫切於力行,而言爲不足貴。力行之得失,在心之勤怠而已。能言而遂謂能知,自謂已知而不復勤於力行,則君子甚惡之。故夫子於宰予而深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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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論語集釋24发布于2024-05-13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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