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天干#地支#八字#玉照定真经

原文:

造于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

原注:

合在无力之乡,临破绝者是也。

假令乙庚合在寅丑之地,又见戊癸合戌亥之地,但合真五行在墓绝之地者,主此也。

假令甲己土,乙庚金,丙辛水,戊癸火,真五行,到墓绝之地,多见者应。

假令甲子年、己巳月,甲己化真土,到巳火也。

己卯日、乙丑时、庚申胎,乙庚化真金,到丑上墓绝,故主二姓三名。外同。

评注:

“造于偏地见多”,造,是指四柱。

“偏地”,是指休囚死绝无气之地。

“见多”,是指多处的意思。

所以这句话可以理解为:

两天干相合后,合神为真五行,但月支临破绝墓之地者,为合在偏地。

如月支临长生、临官、帝旺之类旺地者,即为正地。

例如乙与庚合化为金,金绝于寅,如见天干见乙庚相合而月支见寅者,即为“造于偏地”。

《玉照神应真经》中徐子平解释说:

“若合在无力之地,临破绝之乡是也。假令乙庚合在丑寅之地,又见戊癸合在亥成之地”。

而所谓“二姓三名”,是被他人收养改姓他人姓氏者。

所以这段话可以解释为:

天干相合,化气成格者,如果地支临死绝休囚之地,则会被他人收养,或改姓他人之姓。

如有一命造为:

乾造,甲子、己亥、己卯、乙丑

胎元:庚申。

大运: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

该年柱天干为甲,月柱天干为己,甲己合而化土,但月支为亥,亥为土之绝地。

原注以巳为土之死绝地,此论不妥。

巳的本气为丙火,丙火为土印绶。如土以寅为长生,到巳地为临官。

而原注以为巳为土之死绝之地者,是以申为长生之故。

时柱天干乙木,胎元天干为庚,乙庚合而化为金,时支丑为金库,化神入墓,亦为败象。

此命造,甲己化土入绝地,乙庚化金入墓地。

所以主家境孤苦贫寒,命主被寄养他人之家而改姓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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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玉》:夫妻子女(四)二姓三名发布于2024-04-11 1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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