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八字#命理#易学#玉照定真经
原文:
辰多,而斗讼官嗔。
原注:
辰主斗讼,故曰罡也。
评注:
斗讼者,争斗诉讼;官嗔者,官方恼怒,换句话说,就是和官方产生冲突。
在《玉照神应真经》中,徐子平作注说:
“辰为天罡,主斗讼也。天罡与地魁,执傲之神,有临机应变之能。人犯重者,主执拗倨傲,视人不如己,且好斗讼”。
所以原文可解释为:
在一个人的四柱中,如果地支辰多的话,主人执拗好斗,傲慢而视所有的人都不如自己。
有一命例:
乾造,丙辰、壬辰、甲辰、戊辰。
大运: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该造甲木日元生于辰月,而且年、月、日、时地支都为辰,辰为天罡,为执拗之神,且好斗讼。所以有此命造的人傲慢而好斗。
*后续文章在两个、文化有不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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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玉》:祸福得失(四)辰多斗讼发布于2024-04-11 13: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