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易解
第十章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易经》经这部书,内容广大,所有的道理,无不完务,有天的道理,有人的道理,有地的道理。
卦有三画,象征天、地、人三项元素。再将两个三画的卦,重叠成六画;但六画的卦,并作另有含义,而是阴阳匹配,才能构成形象,各以二画象征天、地、人。亦即“五”为阳位,“上”为阴位,阴阳成双,象征天,同样的,“三”与“四”象征人,“初”与“二”象征地。不论天道、人道、地道,都有变动。
而六爻的设定,效法天、地、人的变动,所以称作“爻”,是效法的意思。“爻”有上下不同的等级,以比拟万物贵贱不同的类别,所以称作“物”。
刚爻与柔爻,在六个位置交错,犹如万物错综复杂的文采,所以称作“文”。“文”构成的形象,有正当与不正当。阳爻在奇数位,阴爻在偶数位时正当,否则不正当。由形象的正当与不正当,产生了吉与凶的象征。
以上第十章,说明卦的六位,取法于天、地、人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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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20220511易经易解—系辞下传 第十章发布于2024-04-08 11: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