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

第17章

原文

丧①三年,常②悲咽③;居处变,酒肉绝④。

注释

①丧: 守丧。

②常:时常。

③悲咽:伤悲哭泣。

④绝:断绝。

译文

父母双亲去世后,应该守丧三年,要时时刻刻思忆双亲,并因他们的仙逝而时常哭泣伤悲;在这三年期间,夫妻不能同房,要禁食酒肉。

典故

有个大孝子董永,东汉千乘(今山东高青一带)人。他幼时丧母,随父避战乱,流落汝南。董永没有享受过母爱,视父如母,知晓孝顺父亲。春去秋来,董永长大成人了。他体会到父亲一生尝尽了苦难,便不再让父亲干重活,自己却里里外外的忙。当然老人也有自己的愿望,他一心想着给儿子娶个媳妇,盼望着能早日抱上孙子。岂料人有旦夕祸福,就在老为儿子张罗着婚事的时候,却突然病倒了。董永非常地着急,四处寻医问药,可是父亲的病不但不见好转,反而却愈来越严重。父亲拉着董永的手,气喘吁吁地说:"儿呀,家里的积蓄是为你娶媳妇用的,我一个老头子,不要再为我浪费银子了!"董永听了后,泪流满面地说:"不,我即使不要娶媳妇也要爹爹。"父亲的疾病仍不见起色,最后带着深深的遗憾与世长辞了。最为难的事情还在后面,因为长期治病花销很大,家中早已一贫如洗,董永就连安葬父亲的钱也没有了。走投无路,他决定卖身葬父。他为自己写了一张卖身契,来到集市上,寻找买主。最后,一个富翁见他忠厚老实,决定用一万文钱将他买下,并约定董永可以为父守丧三年,然后再去富翁家里做奴仆。

董永有了钱,为父亲正儿八经地办了丧礼,然后在父亲墓旁搭建了一个草棚,真心城意,为父亲守孝。三年孝到了,董永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后来,董永遇到一位聪明美丽的女子,并且与他结为夫妇,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便是后来《天仙配》故事的由来。

拓展:标题: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在生命的长河中,世人总免不了经历生离死别,感受无尽的哀伤与悲痛。然而,在这丧三年之中,我们所承受的痛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犹如千层浪花,时而汹涌澎湃,时而涟漪荡漾。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丧三年”不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更是对失去亲人后心灵深处无法愈合的创伤的象征。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人们常常会“常悲咽”,为已逝去的美好时光、为那些再也回不来的亲情和爱意默默流泪。这种情感上的苦楚,如同紧箍咒般难以挣脱,时常让人感到窒息般的压抑。其次,从生活细节上来看,“居处变”的不仅仅是生活环境,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心态的变化。失去了亲人的陪伴,我们的住所变得冷清寂静,昔日的家庭欢声笑语不再。此时,简单的日常琐事也成了折磨人心灵的酷刑,寂寞孤独成为了一种常态。此外,“酒肉绝”则表达了人们对欢乐生活的疏远以及对自我放逐的抗拒。在这个节骨眼上,纵使往日里的佳肴美酒也无法唤起心中的喜悦,反而更加凸显出那份挥之不去的忧郁与哀愁。面对丧失亲人的巨大悲痛,我们需要学会勇敢地拥抱它,并寻找合适的方式宣泄内心的情感。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逐渐走出阴影,重新找回生命中的阳光。愿每一个经历过丧三年的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治愈之路,让逝者的灵魂得以安息,也让生者的心灵得到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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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发布于2024-03-30 22: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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