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准备或已经接受密法灌顶者,一定要学习此《密乘十四条根本戒》;不曾且不打算接受密法灌顶者,请勿阅读下文!



  二、违如来教

  ①必须建立在违背三种戒律(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的基础之上,违背其他经书上的内容不能归于此戒条。②必须是明知自己所做的行为会违犯戒律。③必须是以毫无顾忌的轻视心态违越这些戒律,才算违背此戒。比如在违犯盗戒及酒戒时,如果明知偷盗不对,却满不在乎地认为,偷盗又有什么了不起,犯戒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或者认为,虽然佛陀在小乘经典中规定不能喝酒,但喝酒也不会阻碍解脱道,所以喝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等等。有这样的轻视心理,就算违背此戒条。如果没有轻视之心,比如,有人在想喝酒的时候,心想:虽然喝酒是不对的,但是酒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我实在抵挡不住诱惑,真是很惭愧。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喝酒,虽然违犯了别解脱戒,却没有违犯此戒条。但是,如果有轻视的念头,即使是别解脱戒中最轻微的戒条,比如过午不食,如果认为此戒并不可怕,继而胆大妄为,就犯此戒条。


  三、嗔恨道友

  宁玛派的观点认为,凡是入密乘者,都称之为金刚道友,都是犯戒的对境;而对在同一上师前接受灌顶的道友犯戒,其结果就更为严重。但是,作为道友必须具备密乘戒,如果对方已经失去密乘戒,就不属于金刚道友。怎样做就算是犯戒呢?如果仅仅有嗔恨心,但是并没有打骂的行为,是不会犯根本戒的。但在嗔恨心的前提下,只要有打骂中的任何一种行为,都算犯戒。这里所指的骂,必须是在对方已经听见,并且了知自己在遭受辱骂的条件下;如果对方没有听见,比如耳朵失聪,也不算是犯根本戒。别解脱戒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犯妄语戒,也必须对方能够听见,如果对方听不见,也不算犯戒。如果没有嗔恨心,只是出于利益对方的目的,就像母亲打儿子一样地打骂道友,就不算犯戒。因此,犯戒的界线是:①对境为密乘道友;②对方具有密乘戒;③明知对方是密乘道友及具有密乘戒;④在嗔恨心的摄持下,并具备打骂的行为;⑤如果骂对方,必须对方能听见并听懂。如果其中一个条件不具备,虽然有过失,但不算犯根本戒。


  四、舍弃慈心

  犯戒的对境为任何一个众生,而不是指所有的众生。也就是说哪怕仅仅是对一个众生舍弃慈心,都应当算犯戒。我们也知道,要对所有的众生都舍弃慈心是很难的。无论多么凶狠恶毒的人,都会有慈悲的对象,比如自己的父母、子女等等。所以,这里指的是任何一个众生。这条戒是比较容易违犯的。不能驾驭自心的凡人,只要一冒火,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就会犯此戒条。怎样算是舍弃慈心呢?如果发愿,即使我有朝一日能够度化他,能够利益他,也对他置之不理;或者是希望某一个众生远离一切快乐,恒时遭受痛苦,有这样的嗔恨心态就算舍弃慈心。平时吵架、打架,虽然会有暂时的嗔恨心,但不一定会这样发愿,只有极其下劣凶狠的人,才会有这种念头。犯戒的界线有两条:①对方是任何一个生命;②不需要任何行为,只要有这样的发心就足够了。小乘的经典中认为,生起一念贪心,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嗔恨心。因为他们认为,别解脱戒所禁止的杀生、偷盗、邪淫等等的根源,多数来自于贪心,而不是嗔心。大乘菩萨戒却认为,以一念嗔心所做出的行为,其罪过远远超过一百个贪心所摄持的行为。因为大乘的根本就是菩提心,而嗔恨心是与菩提心直接相违的。所以,在大乘中,嗔恨心是十分可怕的弥天大罪。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的根本戒。修学过大乘佛法的人,比如闻听过《入菩萨行论》或者菩提心修法、四无量心修法的人,自己如果有一些体会,一般不会违犯这条戒。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我们一定要杜绝这种念头。


  五、舍菩提心

  胜义菩提心是不可能舍弃的,所以这里所指的菩提心,是世俗菩提心。具体地说,也就是愿行菩提心中的愿菩提心。因为,虽然舍弃了行菩提心,比如布施、持戒、忍辱等,但如果心中仍有为度化众生而成佛的想法,就不会犯此根本戒。但是,如果舍弃了为度化众生成佛的念头,就像一张纸被烧毁后上面的字迹都荡然无存一样,所有的一切修持、一切努力,都随着这个念头的失去而土崩瓦解。如果因为懒惰或者遭受欺侮,比如自己本来一心一意地利益他人,却遭到他人的恶意中伤,就有可能万念俱灰地认为:度化众生太难了,我还是洁身自好、明哲保身、自己修行自己成就吧。如果有了这种念头,就违犯了此根本戒。在大乘中并不忌讳盗、淫、妄等行为,在经书中有很多与此有关的公案。如果纯粹是为了他人,不含有丝毫的自私自利心,就可以在这些方面有一些开许。《普贤上师言教》中也多次提到过类似的例子。行为上的犯戒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自私心,如果心里藏着自私心,一心只为自己打算,那么大乘佛法的根源就已经从根本上断绝了。舍弃愿菩提心来自于自私心,自私心越严重,就越可能放弃愿菩提心。我执并不是最可怕的,在有了凡夫的我执以后,如果能发誓——我就是要去度化众生,我就是要去利益众生,无论我具有多大的能力,我现在就要去做——这就是很好的,所以我执并不可怕。如果隐藏在精进修五加行、努力放生背后的目的,不是为了众生得到安乐,只是为了一己私利,为了今生来世的善报。这种发心,在大乘佛教中就像毒品一样可怕。无论这种念头出现于何处,与其相关的一切闻思修行都会被染污殆尽。本来生起愿菩提心就不是容易的事,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如果好不容易生起愿菩提心,却因此而化为乌有,才真是让人痛心疾首的遗憾之事。违犯这条戒的同时,也违犯了菩萨戒。如果因为一念之差,而同时违犯两种戒是愚不可及的。我们要知道,如果舍弃了愿菩提心,就如同磁盘被格式化后所有的信息都不复存在一样,自己通过多年的闻思修行所建立的一切功德,都会随之而彻底坍塌、尽付东流。所以,一旦有舍弃菩提心的苗头产生,就一定要毫不留情地将其掐断,万万不可铸成大错。


  六、诋毁宗派

  也就是诋毁自他宗派。关于这里所指的对境,也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自宗是指佛教,他宗是指外道,也就是说,即使毁谤外道也算违犯此戒;另一种说法认为,自宗是指密宗,他宗是指显宗,在自他宗派中,不包括外道。这两种说法中的第二种是正确的。由此可见,此戒的对境,是指自声闻道至大圆满,所有大小乘的佛法,但不包括外道。关于外道,经书中也讲过,众生的根器是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的,趋入解脱的途径也是五花八门的。我们不能控制别人的信仰,强迫所有的人通通都来学佛教、学密宗。所以,如果没有度化他众的必要,是不能任意毁谤践踏其他宗教的。这虽然不是犯根本戒,但却有着极大的危害。比如,如果在修密法的同时毁谤外道,本来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比如一两年内获得成就,却因为随意毁谤外道,而使解脱的时间一再拖延,十年、二十年,甚至拖至后世。什么样的行为就可以称为诋毁呢?如果对某个教派具有嗔恨心,或毫无根据地信口雌黄,说某教派的教理不是佛所宣讲的,比如认为某部经典不是佛宣说的等等。当然,如果你有确凿的、有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的看法,那么站在实事求是的角度上,说出你的观点倒也无妨。但是,如果随意言说诸如密宗并非佛所宣说之类的语言,即使他没有灌顶,没有趋入密宗,不会犯密乘戒,但也有很大过失。如果有了密乘戒,就无疑已经犯戒了。诋毁他宗是否需要对方听见呢?有人认为,可能需要对方听见;但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看到明确的根据。所以,无论在对方是否能听见的场合,我们都应当注意,不可诋毁其他宗派。绝对不可谤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论典是否属于对境的范畴呢?如果是正确的论典,比如《中论》、《入菩萨行论》等等,虽然属于论典,但其真正的含义与佛所说的没有差别,如果随意毁谤这些论典,说其见解是一派胡言等,也违犯此戒。如果只是开玩笑,则不会违犯此戒。对整个经论没有信心是不犯戒的,只要没有诋毁的行为就可以。显、密、净、禅都是正法,绝不可诋毁。在犯此戒的同时,也犯了谤法的严重罪业,也就是同时有两条罪业降临在自己的相续中。大家务必要规行矩步,三思而行,切忌毁谤佛法。这是第六条根本戒。


  七、泄露秘密

  所谓秘密,是指其他不了解密乘见解的人不能接受的,密宗不共同的观点、修法、行为。这样的做法并不是指密宗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缺陷和错误,害怕被他人了知。但众生的根机是不同的,在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向某些人透露密宗的一些超胜其他宗派的不共见解,反而会导致他人的反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往今来的历史也说明了这一点。一些深奥的法门在刚刚传播于世时,往往会遭受他人的误解。比如大乘佛法刚刚出世的时候,一些声闻道见识浅薄的比丘就竭力反对,认为大乘教法完全是标新立异,根本不是佛所宣说的;内地的禅宗刚刚诞生的时候,也是四面楚歌,众多的抱残守缺者都认为其见解纯粹是故弄玄虚;同样,在密宗刚刚出生于世的时候,也曾面临过个别显宗修行人的反对。在藏地也是一样的:中观应成派、时轮金刚、大圆满法刚刚流传于世的时候,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风霜雨雪,面临过重重叠叠的艰难险阻。“夏虫不可以语冰”,这正说明,由于这些新诞生的法具有不可比拟的独到超凡之处,才会高深莫测,让一般的孤陋寡闻、因循守旧者难以接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这些教法慢慢了解以后,就开始认同这些教法,也就对这些见解行为习以为常了。现在,有很多曾被大家争论不休的教派,在冲破种种障碍之后,都被公众所认可了,但是都必须经历一段过程。所以,他人的不认可,不但不能证明法本身的缺陷,反而往往是因为其本身的殊胜性所导致的。在与其根机不相应的情况下,就应该保密,不能随意向不明真相的人透露密宗的甚深见解与修法,这样就可以避免让这些人造谤法的罪业。反之,泄露秘密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没有遵守密宗的要求而泄露了秘密,就会犯此戒条。那么,泄露秘密的对方包括哪几种人呢?①没有得过任何灌顶的人。②如果泄露秘密之后,对方因不能接受深奥的观点,有可能产生邪见的人。③虽然得受过灌顶,但只得过宝瓶灌顶的人,只能为其传授相应的生起次第修法,类似圆满次第、大圆满的修法就不能为其传授。④失毁密乘根本戒却不愿忏悔的人。当然,如果失坏了密乘戒,却愿意诚心忏悔的人,不在此范围内。另外,在以下六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会违犯此戒:①泄露秘密的对方必须是以上所讲的四种人之一。②对方必须生起邪见。③明知对方会生起邪见。如果因为自己事先没有料到对方会生起邪见,而对方却生起了邪见,也不会犯此戒。④对方必须听懂。⑤没有特殊需要。比如,传法对象中的大多数,都能严护戒律、依教奉行,只是个别人的根机还不太相应,在此情况下,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可以考虑针对多数人而传授密法。⑥所泄露的内容必须属于密法不共同的观点、修法等。比如大圆满前行中的人身难得、寿命无常等等,不属于不共同的观点,如果他人对此生起邪见,就不算犯戒。我们都没有他心通,不能对他人的想法洞若观火,只有通过别人的表情来判断对方是否已生起了邪见。这条戒虽然不是很容易毁犯,但是,如果随意对毫无密法基础的人讲说甚深见解,也有可能会犯此戒条。大家还是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八、诋毁五蕴

  密宗认为,身体是五方佛的坛城,一切都是清净的。如果有人认为,身体是不清净的、是无常的,不可能是五方佛的坛城,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诋毁五蕴。戒律中认为,燃指供佛、绝食、过午不食等等都违犯此戒。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守持八关斋戒,不能以手指供佛。为了佛法、为了修法而承受苦行,密宗也是极力赞叹的。密宗也有不净观的修法、无常的修法。虽然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有一些矛盾,但根本的问题在于,如果持这样的态度——五蕴的本体虽然是五方佛的坛城,但在凡夫的境界中却是由肮脏的血、肉、骨骼、皮肤、脓液等组成的;虽然这只是一种幻觉,但从眼、耳、鼻、舌所感受到的现象角度来看,的确是无常、是不清净的,修不净观和苦行也是佛说的方便,就不会犯密乘戒。但是,如果认为从胜义谛(究竟、实相)的角度来观察,身体也不可能是佛的坛城,这种观点肯定是不了义的,是佛陀针对某些人的根机而言的,事实并非如此。这种想法已经与密宗的根本观点背道而驰了,在此基础上诋毁五蕴,摧残身体,则犯此戒。有关此戒的界线,在有些经书上讲得不是很明确,只是片面地宣讲苦行、自杀是犯密乘戒,但自杀是否一定犯密乘根本戒呢?不一定。如果认为身体不是佛的坛城,在此基础上自杀,则违犯密乘戒。如果只是因为一时想不开而自杀,虽然有罪过,具备了杀死一个人的一半的罪过(因为不是杀他人,而是杀自己,所以不具备杀一个人的完整罪过),但与犯密乘根本戒毫无瓜葛,所以没有犯失此戒。这是第八条根本戒。


  九、于法生疑

  这条戒律与第八条有相似之处。犯戒的对境也就是外境自身所摄诸法。密宗认为,无论外境还是自身,都是本来清净的,是佛的坛城,所谓五蕴也就是五方佛。如果认为从胜义谛的角度来观察,诸法也不可能是佛的坛城,这是佛为了度化某些众生而采用的权巧之说,实际上并非如此。即使对密乘观点持怀疑态度,也算是犯戒。所谓怀疑包括两种情形,因明中是这样划分的:比如说,有为法是无常。针对这个立宗,进而产生两种怀疑。①有为法是无常吗?也许是。②有为法是无常吗?可能不是。如果对密乘的观点产生第二种怀疑,就会犯戒。在学密法之前,很多人对密乘的观点根本不懂,也就谈不上犯戒,只是在了解密乘的观点之后,继而生起怀疑,则违犯此戒。在没有精通密乘的观点之前,如果认为,虽然我现在对密乘的理论不能理解,但这是佛的观点,既然是佛的观点,就应该是正确的,在将来闻思了密乘的经典以后,我会慢慢明白的,就不会犯戒。只有在过分相信自己五根的前提下,将自己所感受的幻觉执为万法的本来面目,随意解释佛的本意,排斥密乘的见解,则必然犯戒。此为第九条根本戒。


  十、不度恶者

  犯戒的对象即恶毒者,包括“三宝上师怨敌二,破誓退密反抗者,入聚会列害众生,成具誓敌唯造罪,以及三恶趣众十”。对于这十种有情,如果具备了度化的能力、条件,却没有付诸实施,就算犯戒。像我们这些一般的凡人,根本没有度化他众的能力,佛也不会勉为其难,强迫我们去度化,所以,这不是针对我们而言的。但也并不是说我们绝对不会犯此戒条。对于伤害金刚上师、毁灭佛法、伤害很多众生的人,我们虽然没有能力度化,但必须在表面上远离他们,也就是说在身语方面不能亲近他们。当然,心里还是应该发菩提心。在菩萨的境界中,虽然这些人造作了种种恶业,但并不是敌人,而是可怜的大恩父母。所以,决不能从心底里舍弃慈悲。如果不但没有度化,而且在外表上也与他们十分亲近,发表面上(身语)的慈悲心,则为犯戒。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是为了保护佛法和众生的利益,使他们改邪归正,而与这类人有身语方面的接触,则没有罪过。此戒有两个层次:其一是针对具备降伏能力的成就者而言,如果没有度化恶毒者,则为犯戒;其二是针对普通的学密者,如果对十种恶毒者在表面上也与他们融洽相处,亲密无间,发表面上(身语)的慈悲心,则为犯戒。这是第十条根本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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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密法灌顶者,必须守持密乘十四条根本戒(注意先看导语)发布于2024-03-11 14: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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