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篇
致从学诸君,或病简短,或竟质疑。特作补充篇,以济不逮。
天干
十干阴阳之异,不过阳刚阴柔,阳健阴顺。阳不甚,受阴克;阴不甚,畏阳克。阴易于他从,阳难于他从。阳干气旺,阴干质坚而已。而命家作为歌赋,比喻失伦。如称,甲为栋梁,乙为萝藤,丙为太阳,丁为灯烛,戊为城墙,己为田园,庚为顽铁,辛为珠玉,壬为江河,癸为雨露,不可信也。
阳干主刚,威武不屈,而有恻隐之心,其处世不苟且。阴干主柔,见势忘义,而有鄙吝之心,其处世多骄谄。大都趋利忘义之徒,皆阴气之为戾。豪侠慷慨之人,皆阳气之独钟。然阴阳停匀,不偏不倚,尤属顺正之命,自无损人利己之心也。
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物之所以有是枝叶者,乙而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也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这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肃杀之气,而销克殆尽。而金铁刀斧反不能伤。木之形质,遇金铁刀斧而斩伐无余,而肃杀之气只可外扫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杀,以辛为官,而乙则反是也,庚官而辛杀也。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傅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煞,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傅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傅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煞,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之相克可知矣。
地支
地支所藏,非仅一干。故生克制化,其理多端,然以本气为主。寅必先甲而后及丙,申必先庚而后及壬,余支皆然。阳支性动而强,吉凶之验恒速;阴支性静而弱,福祸之应较迟。在局在运,均以此意消息之。
寅卯者又舆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子午卯酉,秉气最专;寅甲巳亥,容积最广;辰戌丑未,收敛最宜。
子午未属阳因子中藏癸水,午中藏丁火,所谓体阳而有阴故作阴论。巳亥本属阴、因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水,所为体且则用阳,故作阳论。
阴阳生死
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地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成功者去、等用者进。故每干流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这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支有十二月,故每干自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任出;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必尽而无余也;墓得,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而后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胎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帝旺盛极,盛极将衰,不若长生沐浴冠带之方兴未艾。绝,为衰极,衰极将盛,远胜衰病死之全无生气。
干克
十干代表五行,分为两金、两木、两水、两火、两土。金克木,故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故甲乙克戊己;土克水,故戊己克壬癸;水克火,故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故丙丁克庚辛。是以干之相克,即代表五行之战斗也。
干克之影响
(一)如庚见甲。庚为主克,甲为受克。受克者败尽无余,主克者虽胜亦劳,所谓两败俱伤是也。
(二)日干本身,逢克我或我克,不作两败俱伤论。盖克我者为官,我克者为财。是我之财官,何为两败耶。
(三)如庚年甲月相克。既两败俱伤。似非局中之喜,然或庚或甲,若为局中喜神,相克固凶,若为局中忌神,则因克而反和解凶也。
干克之区别
(一)如年庚月甲。地位最为贴近,克为亦为最重。
(二)如庚载申。甲载寅,或两庚两甲,势均力敌,克力亦重。
(三)如两庚一甲,一甲已不敌一庚,逢两庚更如摧枯拉朽当非劲战敌,战克反轻。
(四)如两甲一庚,一甲不敌一庚,两甲则其力较劲,而战克反重。
(五)如一庚一甲。甲为受克,然甲木得时或得势,则庚难取胜,而甲未受创。务必两弱庚而一强甲,方成战局也。
(六)如庚年甲巳,有月柱间隔,克力较轻。
(七)如庚年甲时。有月柱日柱间隔,地位愈远,克力愈轻。
(八)如庚年壬月甲日。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则庚与甲,有壬调解,似克而非克。
(九)如庚年丙月甲日。庚甲本克,今逢丙火克庚,则庚甲不克,而转为同仁庚相克矣。
(十)如庚年甲月壬时。虽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但以壬水远隔。庚甲地位接近,仍作克论。
(十一)如庚年甲月丙时。丙在时,庚在年,地位远隔,不能相克。庚与甲则地位接近,故仍以庚金克木论也。
(十二)如庚年甲月戊日。若庚金最强,则作庚克甲,不成甲克戊矣。若甲木最强,则作甲克戊,不成庚克甲矣。若戊土最强,则只庚可克甲,而甲不可克戊。
(十三)阳干克阳干,阴干克阴干,克力最重。阴干克阳干,次之。阳干往往不克阴干,作干合论。
干合
庚见甲,二阳相竟而成克;辛见乙,二阴不足而成克。乙见庚,或庚见乙,则阴阳相见为合,如男女相见,而成夫妇之道焉。盖基于易经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也。
干合之影响
(一)如甲日见辛,辛为甲官。若透丙合辛,则辛非甲官矣。丙为甲食,然既作合,亦非甲食矣。故合者,并去而两有所绊也。
(二)日干本身之合不受合去影响。盖六阳逢财,六阴逢官,俱是作合,和乙日逢庚,乙庚作合,庚为我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耶!
(三)如丙年辛月作合。既丙辛两有所绊,似非命局之喜。然或丙或辛,若为日干所喜,合去固凶,若为日干所忌,则合去反得解凶也。
干合之区别
(一)如甲年己月。甲己之地位紧贴,合力最重。
(二)如甲在年上,己在时上。隔位太远,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祝福,得十之二三而己。
(三)如丙辛相合。若丙火得时得势,纵为所绊,仍有六七分能力。辛金失时。失势,又被羁绊,力更轻微矣。
(四)如两辛一丙。两丙一辛,两丁一壬,两壬一丁。犹二女一夫,一女二夫,难免争妒,故为妒合。虽有合意,其情不专。为祸为福,得十分之五六而已。
(五)如庚年乙月甲日乙时。虽两乙合一庚,因甲日隔之,全无争妒之意,年庚月乙仍作纯粹之合也。
(六)如乙年庚月乙日,庚金左右合乙,是皆可合也,妒合是也。乙年乙月庚日,月乙与日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而不作合论矣。庚年乙月乙日,年庚合月乙,日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亦不作合论矣。
干克干合并见
命有天干克合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地支,自无议克、议合之必要。惟若用神求诸干上,则必先以克合之力,轻重较量,然后取用为妥。特立法例五则如后:
(一)如庚年乙月甲日。以地位论,庚乙紧贴,庚甲间隔,当作合不作克也。
(二)如庚年辛月乙日。以地位论,辛乙紧贴。庚乙间隔,当作克不作合也。
(三)如甲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庚可胜甲,甲不能胜庚,则庚乙相合,甲不得侵,自作合论。
(四)如丙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丙能胜庚,庚不能胜丙,则乙庚相合,丙得侵庚,自作克论。
(五)如丙的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势力论,若丙火得时得势,则丙可克庚,庚不可合乙。若庚金得时得势,则庚可合乙,丙不能克庚。再若丙庚乙三字,势均力敌,则作克不作合,盖克力大于合力也。
干合而化
万物生于土,甲己为相合之始,故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则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则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则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十干化合,盖即此义耳。俗书所解,类多迂折,未便深信。兹所欲言者,又有时令、宾主、明暗、地位、岁运五项。
(一)时令 辰戌丑未月只可化土,亥卯未月只可化木,巳酉丑月只可化金,寅午戌月只可化火,申子辰月只可化水。寅月兼可化木,申月兼可化金,己月兼可化火,亥月兼可化水。
(二)宾主 日干逢合则可化,盖日干为命之主也;他干逢合不能化,盖他干为命之宾也。故如甲日合己月,或合己时,则可化土。若甲年己月,只合而不化也(此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亦得化也)。
(三)明暗 透干为明,藏支为暗。明与暗,亦只合不化如己土透干,与亥中所藏之甲,可合不可化。
(四)地位 如甲日己年,地位被月柱所隔,合且勉强,况乎比哉。
(五)岁运 如甲日逢己运或己岁,应以正财论,不作化土论。若日干非甲,他干有一甲者,逢一己运己岁,尤不能化(此亦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运或合岁,亦得化也)。
论十干合
夫合者,乃和谐之义,如阳见阳,二阳相竞则为克,阴见阴,二阴不足则为克,唯阴见阳,阳见阴为合,亦如男女相合而成夫妇之道。
东方甲乙木畏西方庚辛金克。甲属阳为兄,乙属阴为妹,甲兄遂将乙妹嫁金家,与庚为妻,所以乙与庚合。
南方丙丁火畏北方壬癸水克。丙属阳为兄,丁属阴为妹,丙兄遂将丁妹嫁水家,与壬为妻,所以丁与壬合。
中央戊己土畏东方甲乙木克。戊属阳为兄,己属阴为妹,戊兄遂将己妹嫁木家,与甲为妻,所以甲与己合。
西方庚辛金畏南方丙丁火克。庚属阳为兄,辛属阴为妹,庚兄乃将辛妹嫁火家,与丙为妻,所以丙与辛合。
北方壬癸水畏中央戊己土克。壬阳为兄,癸属阴为妹,壬兄乃将癸妹嫁土家,与戊为妻,所以戊与癸合。
甲与己何名为中正之合?甲,阳木也,其性仁,位处十干之首,己,阴土也,镇静淳笃,有生物之德,故甲己为中正之合。带此合主人尊崇重大,宽厚平直。如带煞而五行无气则多嗔好怒,性梗不可屈。
乙与庚何名为仁义之合?乙,阴木也,其性仁而太柔,庚,阳金也,坚强不屈则刚柔相济,仁义兼资。故主人果敢有守, 不惑柔佞,周旋唯仁,进退唯义。五行生旺则骨秀形清,若死绝带煞则使气好勇,体貌不扬,自是非人。甲己、乙庚之合,妇人不忌。
丙与辛何名为威制之合?丙,阳火也,辉赫自盛,辛,阴金也,克刃喜煞。故丙辛为威制之合。主人仪表威肃,人多畏惧,酷毒,好贿喜淫,若带煞或五行死绝则寡恩少义,无情之人。妇人得之,与天中、大耗、咸池相并者,貌美声卑,夭冶而淫。
丁与壬何名为淫慝之合?壬者,纯阴之水,三光不照,丁者,藏阴之火,自昧不明。故丁壬为淫慝之合。主人眼明神娇,多情易动,不事高洁,习下无去,枕欢溺色,于我则吝,于彼则贪,若五行死绝或带煞,见咸池、大耗、天中自败,有淫污家风之丑;亲厚小人,侮慢君子,贪婪妄作,必胜而后已。妇人淫邪奸慝,易挑易诱,多招玷辱,或年高而嫁少夫,或年幼而配老夫,或先贱而后良,或先良而后贱。
戊与癸何名为无情之合?戊,阳土也,是老丑之夫,癸,阴水也,是婆娑之妇,老阳而少阴,虽合而无情,主人或好或丑,如戊得癸则娇媚,姿美得所,男子娶少妇,妇人嫁美夫;若癸得戊则形容古朴,老相俗尘,男子娶老妻,妇人嫁老夫。
论进交退伏
阎东叟云:以十干为四候,十五日为一候,十二日为进神候,外三日为交退伏神候。故甲子为第一进神,则丙子、丁丑、 戊寅为交退伏神;己卯为第二进神,则辛卯、壬辰、癸巳为交退退伏神;甲午为第三进神,则丙午、丁未、戊申为交退伏神;己酉为第四进神,则辛酉、壬戌、癸亥为交退伏神。值进神则发迹亨快,值交神则庶事不谐,值退神则官资降黜,值伏神则所作滞留。
论十干化气
复阳子曰:“十干合而化者,阴阳之配,夫妇之道也。”遇六合,合遁三则化。以五子余数至已上得合;既合,遁虎统龙,龙主阳,得司天而成变化者也。子者,坎之位,天一生水媾精之象,胎娠阳中。故男子从子左行三十至巳,阳也,故三十而娶,女子从子右行二十至巳,阴也,故二十而嫁。此人事合五行之造化,讵可过于此期哉?
东壬子,至丁巳六数。故丁与壬合,丁壬化木。甲德统龙。
南戊子,至癸巳六数。故戊与癸合,戊癸化火。丙德统龙。
西庚子,至乙巳六数。故乙与庚合,乙庚化金。庚德统龙。
中甲子,至己巳六数。故甲与己合。甲己化土。戊德统龙。
北丙子,至辛巳六数。故丙与辛合,丙辛化水。壬德统龙。
甲己之岁,戊德统龙以土,司化钧天土气;乙庚之岁,庚德统龙以金,司化颢天金气;丙辛之岁,壬德统龙以水,司化玄天水气;丁壬之岁,甲德统龙以木,司化苍天木气;戊癸之岁,丙德统龙以火,司化炎天火气。统龙天德,上下临御以成变化,品汇咸亨。故丙遇辛,得申子辰而奋发;乙遇庚,得已酉丑而掀轰;丁遇壬,得亥卯未而清贵;戊遇癸,得寅午戌而荣显;甲遇己,得辰戌丑未而旺相。是以五运以五宫为正庙,我入母宫为福德,我入子宫为漏泄,我入鬼宫为刑伤,我入妻宫为财帛;子反能克制于凶煞,仍究煞气制之。所以五运造化无穷,唯生克制化。
三车以甲己年遁起,丙寅至戊辰三数,数至三则变化,辰为龙,亦能变化,故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随其所属天干而得其气。又曰:甲己丙作首,丙属火,火生土,故化土。余例推。其说不外前理。
大凡化气,只取日干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与时皆可用,但要日辰得旺气于时;若不得月中旺气,只时上旺气,亦可;尚得月中旺气而时上不乘旺气则不可;若月与日时俱得旺气,方为全吉。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午月亦化,有戊字间之则不化,名曰妒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已亥为受气临官, 至晚年不吉,有官夺官,有财夺财。夫受气临官,长生第四位也,以干为主,双犯则应,余月不应,又曰:甲己化土,切要木为官,得亥卯、亥未为官,戊癸气为福,忌见丁壬日时。
乙庚化金,非已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有甲字间之则不化,名曰妒合。凡已酉丑生人,柱有庚申为受气临官,晚年不佳。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为官,故喜丙丁己午甲己为福,忌见戊癸日时。
丙辛化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柱有丁字不化,名曰妒合。凡申子辰生人见癸亥,名曰受气临官,亦主晚年不佳。又曰:丙辛化水,切要土为官,得辰戌丑未为官,乙庚为福,忌见甲己日时。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柱有丙字不化,名曰妒合。亥卯未生人见甲寅,名曰受气临官,晚年不佳。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为官,丙辛为福,忌见乙庚日时。
戊癸化火,非丙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字不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见丁已为受气临官,晚年不佳。又曰:戊癸化火,切要壬癸亥子为官,丁壬为福,忌见丙辛日时。
甲己化土,喜戊辰时生,四季月其土成象,柱中生旺,有气为上。不可见火,见火则虚,见木气则克坏。是甲己日怕丙丁时,余月喜丙。乙庚化金,喜庚辰时生,申酉月其金成象。喜戊土相生,甲己为福。不喜死败,故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时。丙辛化水,喜壬辰时生,亥子月其水成象。爱庚字相生之气,乙庚为福。故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已时。丁壬化木,喜甲辰时生,寅卯月其木成象。喜丙辛为福。故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时。戊癸化火,喜丙辰时生,已午月其火成象。爱甲字相生,丁壬为福。怕卯酉日时,若犯戊已,是火见土,即暗伏不明。丙寅辛卯、丙辰辛卯、庚申乙酉、庚戌乙酉、己亥甲子,己丑甲子,癸已戊午、癸未戊午、戊子癸丑、戊寅癸丑、酉甲戌、己亥天戌、乙已庚辰、乙卯庚辰、壬午丁未、壬申丁未,以上地支相连,是同气也,故为正化。
有转角进化。干合中见支辰,四角相顺连,如甲辰见己已之类。日时遇之,成立功名不难。有转角退化。干合中见支午,四角相返连,如甲午见己已之类。日时遇之,功名差晚,到好处多退减,岁运逢之亦歇灭。
有座下自化,乃壬午、丁亥、戊子、甲午、辛已、癸已,丁禄在午,壬与丁合,壬禄在亥,丁与壬合之例。壬午、丁亥为福最深,戊子聪明,辛已权谋,甲午亦作小亨,癸已贵中有酒色之疾。
支冲
支冲者地支相隔六位而冲击,如子午相冲,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又克子中癸水,互相战克也。
变冲之影响
(一)地支中多藏干,相冲之影响,较天干之相克为复杂。兹先以本气,时令及多寡,探讨之。
本气 两支相冲,战克不已,当以本气为重。如子之本气为水,午之本气为火,究属水克火,故子胜而午败。则子午之相冲,午乃受创,子则劳力。
时令 以本气论虽子可胜午,然如午月火旺,逢子水,子午相冲,午属得令,子属失令,则午胜子败,得令之午无伤,失令之子冲去。
多寡 如午年子月行日午时,以本气言。以时令言,皆子胜于午。然三午一子,午多子寡,应作午胜。但子败而不死。较为无力而已。
(二)局中喜神冲败则凶,凶神冲败反吉。
支冲之区别
(一)寅申已亥之冲,两败俱伤。假如寅申逢冲,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未尝不克申中庚金。甲中壬水,克寅中丙火,寅中戊土,未尝不克申中壬水,战克不静也。或为主克,或得令,或众多,可占优势。反是则挫败矣。
(二)辰戌丑未之冲,本气皆为土,乃属同类,不过冲动而已,无战克意也。故逢冲动,土因激起而愈旺。至所藏之神,辰中癸水,克戌中丁火,戌中辛金,克辰中乙木,当以得令或众多占优,反是则败。丑中辛金癸水,能克中乙木丁火,丑易取胜地未。然亦须兼看时令与多寡,方可取决耳。
(三)子午酉卯之冲,以所藏最简,胜败亦最易分。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克子中癸水。酉中辛金,纯克卯中乙木。以木气言,子可胜午,酉可胜卯。再看时令与多寡,不难立决矣。
(四)两支相冲,一在年,一在时,俗名海底冲。实则地位远隔,全无冲意,如人之远达两地,岂能接触相战。
(五)两支相冲,一在年,一在日,或一在月,一在时。间隔一位,冲力减轻。
(六)两支相冲,一为日主之旬空,冲力亦减。
(七)如午年午月子日,只作午月子日相冲,不作午年子日相冲。
(八)如午年子月午日,若午力强,则子午之冲击极暂。盖两强午而一弱子,胜败立分也。若子力强。则其冲势剧烈矣。盖两弱午而一强子。势均力敌也。
支合
支合种类
(一)六合 子与丑、寅与亥、卯与戌、辰与酉、巳与申、午与未皆为六合。六合之理,盖由日月合朔而来。十一月建子,合朔于丑,十二月建丑,合朔于子,故子丑六合。正月建寅合朔于亥。十月建亥,合塑于寅。故寅亥六合。
(二)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寅午戌合成火局,巳酉丑合成金局,申子辰合成水局,皆为局合。局合之理,盖取生旺墓一气始终也(如亥卯未木局,亥为木之生地,卯为木这旺地,未为木之墓地也)。
(三)方合 寅卯辰为东方,已午未为南方,申酉戌为西方,亥子丑为北方,皆为方合。方合之理,盖取三支一气联贯也。
支合之影响
(一)六合 两支相合,犹羁绊也。凶神逢合则减凶,吉神逢合则减吉。
(二)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命中喜木则吉,忌木则凶。寅午戌合成火局,命中喜火则吉,忌火则凶。己酉丑合成金局,命中喜金则吉,忌金则凶。申子辰合成水局,命中喜水则吉,忌水则凶。
(三)方合 寅卯震合为东方,命中喜木则吉,忌木则凶。已午未合为南方,命中喜火则吉,忌火则凶。中西戌合为西方,命中喜金则喜,忌金则凶。亥子丑合为北方,命中喜水则吉,忌水则凶。
支合之区别
(一)局合应以旺支最为重要。亥卯未,卯为旺支。己酉丑,酉为旺支。寅午戌,午为旺支。申子辰,子为旺支。若亥卯、卯未、已酉、酉丑、寅午、午戌、申子、子辰,虽只两支相合,因有旺支,其力非轻,仅稍逊三支全合而已。若亥未、已丑、寅戌、申辰、亦两支相合,因无旺支,其力最弱,几无合意也。
(二)方合以三支全者可合,若只二支,涌合论。
(三)六合以紧贴则合,间隔一位或二位,即不能合。
(四)方合局合而三支全者,有一闲字间隔,仍作合论。只二支而间隔,即不能合。
(五)六合而一支属旬空,合力减轻。
(六)如戊日寅月,全成东方,俱以杀论。戊日卯月,全成东方,俱以官论。戊日辰月,全成东方,视寅卯之势孰重,以分官杀。其余仿此。
(七)如二卯一戌,或二寅一亥,皆六合之妒合也。然地支多藏干,较天干为复杂,且六合这成,非由于阴阳生克,故其妒力,远不若天干妒合之重也。
(八)如寅卯辰东方,若柱中有二寅,或二卯,或二辰。如亥卯未木局,柱中有二亥,或二卯,或二未,皆不作妒合论,且满足以增加合力也。
(九)如寅卯辰东方,见亥字是为生方这神,见未字是为方克之财,皆非局混方也。
(十)如亥卯未木局,见寅字是其同气,见辰字是其财神,皆非方混局也。
论支元六合
夫合者,和也,乃阴阳相和,其气自合。子寅辰午申戌六者为阳,丑卯已未酉亥六者为阴,是以一阴一阳和而谓之合。子合丑,寅合亥,却不子合亥,寅合丑,夫何故?造物中虽是阴阳为合,气数中要占阳气为尊,子为一阳,丑为二阴,一二成三数;寅为三阳,亥是六阴,三六成九数;卯为四阳,戌是五阴,四五得九数;辰为五阳,酉为四阴,五四得九数;巳为六阳,申为三阴,六三得九数;午为一阳,未为二阴,一二得三数。子丑午未各得三者,三生万物,余皆得九者,乃阳数极也。
夫合有合禄、合马、合贵之说。珞录子云:是从无而立有,谓见不见之形也。从无立有,喻如甲生人以寅为禄,不见寅而见亥,谓之合禄;寅生人以申为马,不见申而见巳,谓之合马;甲戌庚人以丑未为贵,不见丑未而见子午,谓之合贵。经云:明合不如暗合,拱实不拱虚。此之谓也。《天元变化书》 云:子合丑福轻,丑合子福盛;寅合亥福清,亥合寅福慢;
戌合卯福虚,卯合戌福厚;辰合酉福弱,酉合辰大利;午合未福慢,未合午大利;已合申福慢,申合巳官气盛。如甲午辛未只是身旺,却命禄弱,如乙未壬午虽禄弱粗得。又曰:男子忌合绝,女人忌合贵。
论支元三合
或以三合者,如人一身之运用也。精乃天之元,气乃神之本,是以精为气之母,神为气之子,子母相生,精气神全而不散之为合。盖谓支属人元,故以此论之。如申子辰,申乃子之母,辰乃子之子,申乃水生,子乃水旺。辰乃水气,生即产, 旺即成,库即收,有生有成有收,万物得始得终,乃自然之理,故申子辰为水局。若三字缺一则化不成局,不可以三合化局论。盖天地间道理,两则化,一阴一阳之谓也,三则化,三生万物之谓也。已酉丑、寅午戌、亥卯未皆然。五行不言土者,四行皆赖土成局,万物皆归藏于土故也;若辰戌丑未全自作土局论。
凡命有合,要得局为佳。假令丙丁生人见亥卯未印、已酉丑财为得局,见寅午戌火为本局,申子辰水为官局,辰戌丑未土为伤局。又如丙人见已酉丑,丁人见寅午戌为三位禄格,谓丙以已为禄,丁以午为禄,酉丑合已,寅戌合午故也。︽珞录子︾云:“禄有三会”。《壶中子》云:“得一分三,折月中之仙桂”。此之谓也。余仿此例。
凡六合三合入命,主人形容姿美,神气安定,好生恶死,心地平直,周旋方便,聪慧疏通。如相生合者,举事多遂,更有福神来往,则福愈厚,一生平易,多艺多才,言和貌悦,不较是非,福祸扶持,人多见怜;如相克合者,难事而易悦,多是定计,动多招损,更有凶煞相兼,横事勾连,惊暴之灾,不致深咎;死绝合者,主人有为未尝遂意,威武不重,精神俗陋,招人鄙薄,志卑气窄,爱小人恶君子,习下自贱,一生少得称怀;与建禄合者,多横财、意外名望之福;正印贵人合,得天恩贵人提携之福;食神合,衣禄丰余,饮食厚给;大耗合,无礼貌,言情行浊,厚于贱人,侮慢君子;咸池并,奸恶私通,不良贪污之行;与官符并,多招形狱,词讼旁牵,暗昧是非;天空并,动无成实,贱人欺诒。妇人大忌合中带煞,咸池玷行淫声,大耗必致淫奔,中有贵禄者,自贱而贵也。大率合吉神则吉,合凶神则凶。
论将星华盖
将星者,如将劄中军也,故以三合中位谓之将星;化盖者,喻如宝盖,天有此星,其形如盖,常覆乎大帝之座,故以三合 底处得库谓之华盖。凡将星常欲吉星相扶,贵煞加临乃为吉庆。
《理愚歌》云:将星若用亡神临,为国栋梁臣。言吉助之为贵,更夹贵库墓纯粹而不杂者,出将入相之格也,带华盖、正印而不夹库,两府之格也;只带库墓而带正印,员郎以上,既不带墓又不带正印,止有华盖,常调之禄也;带华印而正建驿马,名曰节印,主旌节之贵;若岁干库同库为两重福,主大贵。
凡人命得华盖,多主孤寡,总贵亦不免孤独,作僧道艺术论。
《理愚歌》云:
华盖虽吉亦有妨,
或为孽子或孤孀。
填房入赘多阙口,
炉钳顶笠拔缁黄。
又云:
华盖星辰兄弟寡,
天上孤高之宿也;
生来若在时与胎,
便是过房庶出者。
支刑
地支相刑,以局加方取之。亥卯未木局,加亥子丑之方,故亥刑亥,卯刑子,未刑丑。申子辰子局,加寅卯辰之方,故申刑寅,子刑卯,辰刑辰。寅午戌火局,加巳午未之方,故寅刑巳,午刑午,戊刑未。巳酉丑金局,加申酉戌之方,故巳刑申,酉刑酉,丑型戌。内除未刑丑,申弄寅,系相冲外,故以寅刑巳,巳刑申及丑刑戌、戌刑未为三刑,子卯为相刑,辰午酉亥为自刑。然细究之,殊无圆满之理义,但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支刑之区别
(一)寅刑巳、巳刑申、丑型戌、戌刑未为三刑。
(二)子卯为相刑。
(三)辰、午、酉、亥为自刑。
支刑之影响
(一)寅刑巳,乃木火相生。巳刑申,巳申本合。丑形戌,戌刑未,皆属同类之土。子卯相刑,又为水相生。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本支自刑,更无战意,故刑与冲异,两支相弄,不过动摇而已,无胜败之分也。祸福之力极轻,一经间隔,尤为平淡。人命有遇刑而操威柄者。四柱本吉耳,有遇刑而猥凶祸者,四柱本凶耳,非必皆刑之故。考相刑之法,或三,或二,或一,例既偏驳杂乱,而又无确然之理,为命学立说中,最不足深信者也。或有地支丑戌未全,寅已申全。而辄遭纠纷者,盖支中藏神之生克,过于杂乱所致,非因相弄之故耳。
支害
支害之影响
地支相害由相合而来,冲我合神,故谓之害。子合丑而未冲之,故未害子。丑合子而午冲之,故午害丑。寅合亥而巳冲之,故已害寅。卯合戌而辰冲之,故辰害卯。辰合酉而卯冲之,故卯害辰。巳合申而寅冲之,故寅害巳。午合未而丑冲之,故丑害午。未合午而子冲之,故子害未。申合己而亥冲之,故亥害申,酉合辰而戌冲之,故戌害酉。戌合卯而酉冲之,故酉害戌。亥合寅而申冲之,故申害亥。总而计之,以六支害六支。冲其合我者,必合其冲我者。人命逢支害,影响分四种:
(一)如子午相冲,子胜午败。有丑合子害午,若子为吉神,午为凶神,则丑合子是减轻吉力。虽害吉,不比午冲之甚,是减轻惩凶之力,乃不利于命局也。若子为凶神,午为吉神,则丑合子,是减轻凶力。虽害午,不比冲午之甚,减轻损吉之力,乃利于命局也,故害者直等于冲合并见耳。
(二)只两支相害,而无冲,于命局上无甚影响
(三)两支相害,其一逢合,以合论吉凶。
(四)两支相害,地位间隔,不以害论。
地支冲合刑害并见
命有地支冲合刑害,错综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天干,无须多议。若用神在于地支,则必先以冲合刑害之力,轻重较量,然后取用为妥,特立法例六则如下:
(一)刑冲合害并见,以紧贴者为有力。如丑年子月寅日午时,子丑贴子午间隔,作合不作冲。
(二)方合之力,大于局合,是以方合局合并见,以方合论。局合之力。大于六冲,是以局合与六冲见,以局合论。六冲之力,大于六合,是以六合与六冲并见,以六冲论。六合之力,大于刑害,是以六合与刑害并见,以六合论。
(三)局合而三支全者,旺支逢冲而紧贴,以冲论。旺支逢冲而间隔,以局合论。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四)局合而三支全者,非旺支逢冲,虽紧贴,亦不以冲论,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五)方合见冲,作合不作冲。
(六)注重本身力量,如丑年子月午日,在理。六冲之力。大于六合,应作子午冲,不作子丑合。然若局中丑土有力,既占优势,则作合而不作冲矣。
刑冲克害例
刑冲克合害,变化多端,再举数例如后:
乙丑 庚辰乙亥戊寅
(天干)月庚合年乙,又合日乙。其情不专,(地支),寅亥六合。
乙丑乙酉庚午戊寅
(天干)月乙合日庚(地支)酉丑金局,寅午火局。
庚申乙酉乙卯丁丑
(天干)年庚合月乙。(地支)卯酉冲,酉丑隔位而不合。
庚午乙酉庚辰己卯
(天干)月乙合年庚,又合日庚,其情不专。(地支)辰酉合,卯辰缺寅,故不作方合。卯酉间辰,故不能冲。
丙午庚寅己卯丁丑
(天干)丙庚相克而庚败,作克不作合。(地支)寅午三合,成半火局。寅卯缺辰,不作方合。
甲午庚午乙丑丁丑
(天干)庚甲相克而甲败,作合不作克。(地支)二午自刑,月午日丑变相害,然皆于命局无影响。
庚午壬午甲申甲子
(天干)庚壬接近,庚甲间隔,以生论,不以克论。
(地支)二午自刑,申子三合成地水局。
丙午庚寅甲申乙丑
(天干)丙庚先克,庚甲不克。(地支)寅木得令,寅千又三合,故申不能冲寅。
乙未庚辰甲寅乙丑
(天干)乙庚先合,庚甲不克。(地支)丑未远隔而不冲,寅辰缺卯而非方合。
乙亥己卯辛未丁酉
(天干)乙己相克。丁辛相克。(地支)亥卯未三合。酉虽冲卯,乃不紧贴,不作冲论。
乙亥癸未己卯癸酉
(天干)己癸相克,乙己远隔而不克。(地支)卯酉冲而紧贴,故亥卯未木局,力量减轻。
甲子丁丑壬午甲辰
(天干)丁壬相合。(地支)子丑贴近,子午间隔,作合不作冲,丑午虽害,无甚影响。
丙辰庚子壬申己酉
(天干)丙庚相克。(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申酉缺戌,不作方合。
丙辰丙申壬子辛丑
(天干)丙壬相克,丙辛间隔不合。(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子丑虽合,因力不及三合,故不成立。
丙子辛丑乙未壬午
(天干)丙辛相合。(地支)六冲之力,大于六合故作丑未冲论,不作子丑及午未合论。
丙子辛丑甲午辛未
(天干)丙辛相合。(地合)六害之力,小于六合,故作子丑合,午未合,不作丑午害。
论咸池
《淮南子》曰:“日出扶桑,入于咸池。”故五行沐浴之地,名咸池。是取日人之义,万物暗昧之时。寅午戌卯、已酉丑午、申子辰酉、亥卯未子即长生第二位沐浴之宫是也。一名败神,一名桃花煞,其神之奸邪淫鄙,如生旺则美容仪,耽酒色,疏财好欢,破散家业,唯务贪淫;如死绝,落魄不检,言行狡诈,游荡赌博,忘恩失信,私滥奸淫,靡所不为;与元辰并,更临生旺者,多得匪人为妻;与贵人建禄并,多因油盐酒货得生,或因妇人暗昧之财起家,平生有水厄、痨瘵之疾,累遭遗失暗昧之灾。此人入命,有破无成,非为吉兆,妇人尤忌之。
咸池非吉煞,日时与水命遇之尤凶。
论六害
因昼夜阴阳之气感而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害而忌昼夜阴阳之气。六害者,十二支凌战之辰也。
子未相害者,谓未旺土,亥子旺水,名势家相害。故子见未则为害。
丑午相害者,谓午以旺火凌丑死金,名官鬼相害。故丑见午,而午更带丑干之真鬼则为害尤甚。
寅巳相害者,谓名恃临官擅能而进相害,若干神往来有鬼者尤甚,况刑在其中,尤不可不加减灾福言之。
卯辰相害者,谓卯以旺木凌辰死土,此以少凌长相害。故辰见卯,而卯更带辰干真鬼则其害尤甚。
申亥相害者,谓名恃临官,竞嫉才能,争进相害。故申见亥,亥见申均为害,更纳音相克者重。
酉戌相害者,谓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嫉妒相害,故酉人见戌则凶,戌人见酉无灾;若乙酉人得戊戌,乙为真金,戊为真火,为害尤甚。
六,六亲;害,损也。犯之主六亲上有损克,故谓六害。子未直上穿心,与冲合恩未结而仇巳生,乃曰害。如子生人畏午冲,而未却去合午;丑畏未冲,而午却去合未;寅畏申冲,而巳合申;卯畏酉冲,而辰合酉;申畏寅冲,而亥合寅。酉畏卯冲,而戊合卯,所以皆为害也。
凡人带此,再见羊刃、劫煞、官府,为灾尤甚。寅巳、亥申值生旺则主神洁貌俊,好争夺,喜激作;值死绝则多谋少成,学人做事,兀兀趋进不厌。入贵格则有操守,善机权;入贱格则多诈、爱贫、鄙吝。卯辰、午丑如生旺,主好胜多怒,严毅不忍;死绝主毒害、伤惨、倾覆之事。入贵格则主大权,司刑典狱;入贱格则谋生于不义之地。子未生旺、死绝皆不利六亲骨肉。入贵格多妻妾之累,入贱格孤独无倚。戌酉如生旺,不容物,多刚戾;死绝酷狠,憎善妒能。入贵格罗怯无辜,结构入讼,颇多奸佞,入贱格残害、阴狡、性佞、不良。
凡六害入命,大率主妨害孤独,骨肉参商,财帛淡泊,女命尤忌;兼起命宫,看之落何宫,分逐宫详断,《珞禄子》云:六害之徒,命有七伤之事。歌诀曰:六害之人忌日时,老年残疾苦何依;又逢羊刃神相蚀,不中锋芒虎亦欺。可见命犯六害,大忌干支相伤,日时上最紧,身命宫次之,便是贵格,贵自贵,害自害,两不相掩。
论三刑
《阴符经》曰:恩生于害,害生于恩;三刑生于二合,亦如六害生于六合之义。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则申刑寅,子刑卯,辰见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则寅巳,午见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则巳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亥子丑,则亥见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犹人夫妇相合而反致刑伤。造化人事,共理一而巳矣。
或曰:三刑之法,以数起之。皇极中天,十为煞数,积数至十则悉空其数,天道恶盈满则覆。故数自卯顺至子,子逆至卯,极十数而为无礼之刑;寅逆至巳,巳逆至申,极十数而为无恩之刑;丑顺至戌,戌顺至未,极十数而为恃势之刑。七则冲,十则刑,六则合,一理之自然也。
寅巳申何以谓之无恩?盖寅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水相合为要,则癸水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为癸水之夫,乃甲之父也,彼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准此同义。又云: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长生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生,遥相克制,故曰无恩。生旺主人持重少语,寡欲无情,多招失义忘恩之扰;死绝则面誉背毁,忘恩失义。入贵格则惨虐好杀,好立功业;入贱格则言行乖越,贪吝无厌。妇人得之,多产血损胎之灾。
丑戌未何以谓之恃势?盖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戌中有墓火,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为六甲之尊,未为六癸之,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复恃势刑丑中之旺水。又云:未恃丁火之势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势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势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势。生旺主人精神意气雄豪,眉粗面阔,以直交人;死绝刑露瘦小,精神乖佼,是非贱佞,乐祸幸灾。入贵格则公清平正,人多畏惧;入贱格则多犯刑书暗昧之灾。妇人得之,妨害孤独。
子卯何以谓之无礼?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则子水为母,卯木为子,子母自相刑;又卯为日门,子为阳之所生,日出于卯,子卯角立,无钦卑之道,不恤所以相生,进相刑害,故曰无礼。又云:子中独用癸水,癸用戊土为夫星而败于卯,所以子刑卯;卯中独用乙木,乙用庚金为夫星而死于子,所以卯刑子。此二家因夫见刑,女命见之,尤为不良,故曰无礼。生旺主人威肃,面无和气,气强性暴,太察不容;死绝则侮慢忽略,狭劣刻剥,少孝悌,害妻子,吴越六亲。入贵格则多掌兵权,不利近侍;位居不久;入贱格则悖凶暴,多招刑祸。
辰午酉亥何以谓之自刑?谓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内有亥无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内有辰无刑;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内有午酉无刑。是以此四位谓之自刑。盖无别物相加,乃曰自也。又云:辰者水之墓,滔则盈;午者火之旺,暴则焚;酉者金之位,刚则缺;亥者水之生,旺则朽。各禀已盛太过之气而自致祸,故曰自也。生旺则沉静内毒,形容劣弱;死绝则深毒轻忽,察见渊渔,多肢节手足之灾。入贵格则机变权谋;入贱格则多忧顽愚,不情自害。带诸凶煞,非令终也。妇人主淫荡凶折之灾。
凡见刑不可便以凶论,须看五行中有无吉辰、旺相、官星、印绶、责神、德福等物,有此诸吉相扶相助,刑不为害,而反为用;如无诸吉相助,更带亡劫、天中、羊刃等煞以恶济恶,祸不可言。又云:三刑怕金。《鬼谷遗文》曰:“君子不刑定不发,若居仕路多腾达;小人到此必为灾,不然也被官鞭挞。”沈芝云:“自刑带煞不为良,年月刑肤定见伤。不是狱中憔悴死,便因刀剑刃头亡。”又云:“带辰午酉亥全,中年丧明。”又云:“自刑怕火,若中有制,未可便此以论。”
又曰:凡命三刑,全须分刑得入、刑不得入。以年为主,月日时为客,如主刑客,刑得入为贵,刑不入即贱;若客来刑主,须是刑不入方为贵格,刑得入者即贱,假令丑刑戌,看是何丑何戌,如乙丑刑庚戌,是同类相刑,不吉;刑丙戌壬戌则相生相刑,不以刑论;戊戌甲戌相克相刑。戊戌刑得入,甲戌不得入;更看祸福所生之地如何。如戊戌,福聚之地,却乙丑来刑则大吉。刑不入福聚之地,不为贵命。余准此推。
经云:凡命定其无刑,先论太岁。盖言人恶见三刑,若月日时带煞而太岁不干预者不论,故曰先论太岁。
又云:以煞止煞,多掌兵刑之任。盖言太岁受刑而别刑若乃制刑太岁者。假令癸巳生人得戊寅日,却得庚申时之类。盖癸巳为戊寅所制,得庚申木却制戊寅之土。本有刑而却无刑,故曰以煞制煞。
古歌云:“三刑之位带三奇,天乙兼得在日时。刑若等分干遇德,官居极品定无亏。”可见三刑要相等,更带三奇、贵人、天德为吉。
论冲击
地支取七位为冲,犹天干取七位为煞之义。如子午对冲,子至午七数,甲逢庚为煞,甲至庚七数。数中六则合,七则过, 故相冲击为煞也。相冲者,十二支战击之神,大概为凶。然有为福之甚者,乃冲处相生。如辛巳金见癸亥水之类,主声望播流,高明出众,科甲峥嵘;若冲处相克,如壬申金见庚寅木之类,主人神情貌俊,襟韵脱俗,轩昂洒落,上视仰面而行;若生旺主人神刚貌肃胆气壮,倜傥敢为多成败;死绝则寒酸鄙薄,形容乖劣,动招凶辱,多夭折。若戌丑辰未四库所藏为十干财官、印绶等物,尤喜冲激;若寅申巳亥金,子午卯酉金,反成大格,不以冲击论。若同类相冲,如甲子见甲午,己卯见己酉之类,主多破祖业,平生心不闲,刚明有断,假令禄高名重,终有一失。
凡遇一七煞,命吉则冲发,命凶则为祸。如祸聚之地有他位来冲,谓之破祸成福;如福聚之地他位来冲,则破福成祸;如犯空亡,有他位来冲,亦为破祸成福,年月日时值此,必作食禄之人。若月冲日时,时冲年,名仇,主与人无恩,多得憎嫌,或长病,或暴卒;带劫煞、亡神相冲,主犯刑。若在死绝处,主病多疾。带贵煞入局,有秀气科名者,多入台谏,终恶疾而死;带元辰、空亡相冲,不下贱则贫寒。
沈芝云:“破印破财并破禄,破马少曾为我福;更加破合日时冲,疾非手足即头目。破印者,如木人带癸未,内有乙丑金之类;破财者,如金人以寅卯为财、见申酉之类;破禄者,如甲禄在寅见申字之类;破马者,如马在巳见亥字之类;破合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见己亥,或见巳字,即破己亥,逢子破甲午合之类。诗云:相冲还是自相生,集来帝座位无刑;更得华盖兼权煞,为官清显统雄兵。”
可见冲破有吉有凶,不可概论。
天月德
天月德之构成
(一)天德 正月丁日、三月 壬日、四月 辛日、六月甲日、七月癸日、九月丙日、十月乙日、十二月庚日。二、五、八、十一月无天德。
(二)月德 亥月、卯月、未月逢甲日,寅月、午月、戌月逢丙日,巳月、酉月、丑月庚日,申月、子月、辰月逢壬日。
天月德之吉
(一)人命日干,值天德或月德。命吉者,增吉;命凶者,减凶。
(二)人命日干,值天月二德(如辰月午日),尤能增吉减凶。
(三)人命日干,既值天德或月德,若他干再临天月德,为吉神则福力位隆,为凶神则暴横益化,例如:
戊辰丙辰壬午壬寅
壬生辰月,天月二德并临,火土林立,主弱不堪,幸有时壬帮扶。而时上之壬,既为吉神,又值天月德,则此命之福力倍隆宜矣。
辛未丙寅丁巳庚子
丁生寅月为天德,木火太旺为患,虽丙火克庚而胜,凶神,幸丙在寅月,为天月,德并临,亦可稍减其凶也。
(四)天月德本身遭克,不以吉论。
论天月德
夫德者,利物济人、掩凶作善之谓也。天德者,谓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半,除十二宫分野,每宫各占三十度,共计三百六十度,外有五度二十五分半,散在十二佐宫甲、庚、丙、壬、乙、辛、丁、癸、乾、坤、艮、巽,谓之神藏煞没。每宫各得四十四分,所以子午卯酉中有甲庚丙壬,辰戌丑未中有乙辛丁癸,寅申巳亥中有乾坤艮巽,此十二位宫,能回凶作善,乃曰天德也。月德者,乃三合所照之方,日月会合之辰,申子辰会酉出,庚入垣于壬;亥卯未会干出,丙入垣于甲;午戌会卯出,甲入垣于丙;巳酉丑会子出,壬入垣于庚,故壬甲丙癸谓之月德,而辰未戌丑四月,天德亦同属焉。盖日月照临之宫,凡天曜地煞,尽可制服,故可回凶作吉。阎东叟云:贵神在位,诸煞伏藏;二德扶持,众凶解散。凡命中带凶煞,得此二德扶化,凶不为甚;须要日上见,时上不犯克冲刑破,方吉。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盗,纵遇凶祸,自然消散。与三奇、天乙贵同并,尤为吉庆。或财官、印绶、食神、变德,各随所变,更加一倍之福。入贵格,主登科甲,得君宠任;或承祖荫,亦得显达。入贱格,一生温饱,福寿两全;纵有蹇滞,亦能守分固穷,不失为君子。女命得之,多为贵人之妻。《三命铃》云:天德者,五行福德之辰,若人遇之,主登台辅之位,更有月德并者,尤好;纵有凶煞,亦主清显。《子平赋》云:“印绶得同天德,官刑不犯,至老无殃”。是天德胜月德也。
考大统历,有天月德合,乃五行相契之辰。月备合,如正月丙与辛合,二月甲与己合,三月壬与丁合,四月庚与乙合,余照此。天德合,如正月丁与壬合,二月坤与巽合,三月壬与丁合,四月辛与丙合,余照此。
有月空,如寅午戌月壬,亥卯未月庚,申子辰月丙,巳酉丑月申。
有月厌,正月戊,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巳,七月辰,八月卯,九月寅,十月丑,十一月子,十二月亥。
有月煞,寅午戌月丑,亥卯未月戌,申子辰月未,巳酉丑月辰。
有天赦日,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乃四时专气,生育万物,宥罪赦过。如人命聚一月德秀合空及四大吉时生,更遇天赦日,尤妙。
此外又有天喜神,春戊,夏丑,秋辰、冬未,遇者主欢欣。
有旌德煞,如寅午戌、丙日进,亥卯未、甲日时,申子辰、壬日时,巳酉丑、庚日时。
有旌钺煞,如寅午戌、寅时,亥卯未、亥时,甲子辰、申时,巳酉丑、巳时。又,寅午戌见辛,亥卯未见己,申子辰见丁,巳酉丑见乙,亦谓之旌德。经云:“一神主旌德,五世不贫穷;内有旌钺煞,将相及三公。”德钺相会,不贵即富。
又有一种旌钺煞,寅卯辰人见癸酉,巳午未人见癸卯,申酉戌人见戊子,亥子丑人见戊午,乃四时专主诛戮之神,庶人主徒配;克本命,主恶死。
又有一种三公煞,寅午戌人壬子,巳酉丑人丙午,申子辰人乙卯,亥卯未人辛酉,乃坐四方专气来克生年,为五行毒气, 庶人犯之,主非横恶死。若旌钺更与三公煞会同一位,主殊贵。今之谈命者论月德而诸煞不论,自是偏见,因并及之。
驿马
驿马之构成
亥卯未年逢已,
寅午戌年逢申,
申子辰年逢寅,
巳酉丑年逢亥。
驿马之影响
(一)命中吉神为马,大则超迁之喜,小则顺动之利。
(二)命中凶神为马,大则奔蹶之患,小则驰马逐之劳。
(三)驿马逢冲,譬之加鞭,吉则愈吉,凶则愈凶。
(四)驿马逢合,等于系足,吉凶皆为羁绊而迟发。
(五)日干坐马,栗六多动。
论驿马
所谓驿马者,乃先天三合数也,先天寅七、午九、戌五,合数二十有一,故自子顺至申,凡二十有一而为火局之驿马。亥卯未之数,四、六与八合为十八,故自子顺至巳,凡十八而为木局之驿马。木、火,阳局也,从子一阳顺行。金、水、阴局也,从午一阴逆行,甲子辰之数,七、九与五合,为二十有一,故自午逆至寅,凡二十有一,而为水局之驿马。巳酉丑之数,四、六与八合为十八,故自午至亥,凡十有八,而为金局之驿马。此法之所由立也。
寅午戌生人,马在申而五阳干乘之。见甲申,截路空日马;丙申,大败马。戊申,福星伏马。庚申,逢天关马;壬申,大败马。以上巳酉丑申年月日时发应。
申子辰人,马在寅而五阳干乘之。见甲寅,正禄文星马。丙寅,福星马。戊寅,伏马。庚寅,破禄马。壬寅,截路马。以上亥卯未寅年月日时发应。
巳酉丑人,马在亥而五阴乾乘之。见乙亥,天德马,以马中支生干,汨没无成,徒自聪明。丁亥,天乙马。己亥,旺禄马。辛亥,正禄马。癸亥,大败马。以上申子辰亥年月日时发应。
亥卯未人,马在巳而五阴乾乘之。见乙巳,正禄马。丁己,旺气马。己已,九天禄库马。辛巳,截路马。癸巳,天乙伏马。以上寅午戌巳年月日时发应。
凡柱中马,若不值空亡、破败、交退、伏神,须荣贵。互禄共天乙贵神,同其马位,更得诸煞相并,官秉大权,贵居廊庙,时为上贵,日为中贵,月为常庶。库马主少年之喜,旺马资壮岁之荣,生马老方得遂而官卑任远矣,如木生亥旺卯库未。余仿此。珞子云:生马未必有马,背禄未必无禄。看其旺库,不问背生。妙在消息盈虚也。
又曰:驿马者,三命中发用,喜庆之神。若人遇之,君子常居荣位,小人主丰赡。大小运行年至此,主得官及迁改之喜;小运及行年合驿马,并主迁官得禄,如甲子人驿马在寅,小运及太岁至亥,亥与寅合之类是也。
又马有十二:一曰款段,谓巳酉丑人得壬亥,亥卯未人得丙巳,申子辰人得甲寅,寅午戌人得戊申。二曰蹶蹄,谓四柱虽带驿马而生日值空亡之神。三曰折足,谓胎月带驿马而日时带沐浴者是,申子辰全见寅为马,是三人骑一马,谓之折足。若亥卯未全见马,总有官贵,终成下贱。若一辰坐者,少年虽泰,后还穷。四曰无粮,谓生日值马,马食太岁,如甲子人得壬寅日而时更落在空亡者是。五曰不出厅厩,谓胎月带马,不见贵及不见禄堂及入空亡者是。六曰嘶风。七曰趋途,谓驿马虽有禄,在空亡。八曰驮尸,十二驿马惟驮尸最凶,见禄即尸。甲子旬中,巳酉丑生人马在亥,乙丑人丁亥,己巳人乙亥,癸酉人癸亥。乙丑人得亥马,忌寅月日时;己巳人得亥马,忌申月日时;癸酉人得亥马,亦忌寅月日时,有一在此,名曰驮尸。亦如亥卯未是甲午旬中,乙未人辛巳,己亥人己巳,癸卯人丁巳。乙未人得已马,忌寅月日时;己亥人得巳马,忌申月日时;癸卯人得巳马,亦忌寅月日时,皆驮尸也。余旬准此。九曰食刍,谓驿马克其时,假令驿马属金,生时得木,此类谓之食刍。十曰乘轩,谓胎月生日带禄马,假令甲申人得庚寅甲寅时及庚寅胎月是。十一曰乘轺,谓有天地得合见太岁,生月日时见贵人驿马,假令丁亥生人四月壬寅日己酉时,月坐马,酉系贵人是。十二曰无辔,谓贵神空亡,禄在绝乡者是。
以上十二驿马,当以意消息,灾福自见,款段则平生坎坷,止作选人,无粮不食天俸,不出厩则不历任所,折足则永失,蹶蹄则复起,无辔则一生孤寒,食刍则官可六品,嘶风徒有虚声,趋途漫劳求禄,乘轺则带职,乘轩则三公,驮尸则得官即亡。
有干支合马,如申子辰四马在寅,甲寅见己亥,合;丙寅见辛亥,合,主官职崇重。
有马头带剑,谓驿马上见庚辛或纳音,见金,主名振边疆。
有马骤天庭,谓木人得亥而见辛亥,又马上干逢得禄,如六壬人生,居寅午戌之位,于甲上遁得戊午,戊之禄在巳,巳系天庭,复见巳,得酉合之为是,主官居极品。
有马后二辰为九地马,主职近王廷。
有天马贵神,乃岁中不见驿,五虎遁至马上,看得何干,其干见天乙,而天乙所坐之干却复见贵于马上是也,贵不下三品。
有一木系双马,寅午戌多见丙申,申子辰多见庚寅,巳酉丑多见己亥,亥卯未多见癸巳。马上干克支,主多惊险。若遇四马聚于时或年上,主封爵。
又驿马下生人,月日时支干得御策全,并克身者定贵。马前一辰为御,后一辰为策。假令甲子金命,正月辛丑日卯时生,以子人马在寅逢禄,又本命子与生日丑在马后为策,卯时在马前为御,又马是丙寅,火能克甲子金,故主贵。
有驿有马者,主位至侯。干为马,支为驿,如戊戌人马在申而得庚申,支干俱属金,到申临官,戊戌支干俱属土,到申长生,本命及驿马支干背马有气,是有驿有马。又如壬午人驿马在戊申,戊土临申长生,本命壬水到申亦长生,午火到申为衰乡,本命干旺支衰,是有马无驿。又如丁丑人驿马在辛亥,金临亥为病乡,本命丁火到亥为绝,以丑土到亥为临官,本命干衰支旺,驿马干亦衰,是有驿无马。或以寅午戌见庚无申、见申无庚之类,为有马无驿,有驿无马亦通。
有马克身者,取驿马之辰能制生月,如寅午戌人马在申,申属金,能制寅卯月木,假令甲子人在辰戌丑未月生是也,主官禄易求,仕宦无滞,少年亨快,为官清显。常人遇之,小富。
有马财库,取驿马所克之辰入墓,如马在申,申属金,金克木,木至未为库之例。主平生游历四方,广得资财。
有英灵贯马,乃五行真气之长生,下遇驿马,主持节按部之使。
有南方离明马,谓未马已,丑马亥,辰马寅,戌马申,辰戌丑未系土之位,以生处为马,故辰戌丑未人飞在午,为南方离门之马,遇此者,爱于午相冲。为飞马,见鞭策入格,主贵。
有驿马清浊,甲子得丙寅,禄马同乡,又丙为食神,乘长生马。丁丑得丁亥,为天乙天官,乘临官马。若乘长生临官马,或带食禄贵气,则遇一当百。若乘病绝空亡马,更值破败、交退、伏神,则遇而不遇,纵为官,粗浊卑贱,非清要之职。
又曰:凡看驿马有四专、名位、生旺、病绝、驰宝、衔花及倒食互换不同,中间好恶荣辱,须于岁运、鞭策细详之。四专者,如申子辰马在寅,寅逢甲寅,申遇庚申,巳逢丁巳,亥遇癸亥是也。名位者,乃马中逢食神,如甲见丙,乙见丁之类,马上得食是也。四生者,辛巳、甲申、己亥、丙寅纳音自生也。四病乃自死自绝,如年纳音属金,金绝在寅是也。驰宝者,乃甲子见戊寅,马头带天财;或纳音克马为财,如食神之类,如甲寅人见丙申、甲申见丙寅日时是也。衔花者,乃纳音临官遇马,如庚申、壬子、戊辰纳音皆木,遇寅,马临官之地是也。又生成马、名位马与前论禄同,主贵。
凡人遇马,喜专旺而嫌空亡,驳杂为不达;恶死绝而喜逢食,见财为有益。商贾多爱驰宝,妇女最怕衔花;驰宝则富,衔花则淫,衔花更忌木人值庚寅,乙亥见乙巳、丁卯见丁巳、己未见己巳,尤重,男多淫荡,女多私情,运中遇者同前断。
又曰:驿马最怕干神倒食,如乙酉见癸亥,为驿马,却被反食于我,所谓乙癸不同科是也。鞭策发时看互换,如辰人马在寅,或太岁在申冲动寅,即太岁为鞭策,小运在申,即小运为鞭策,多主动。更看申与寅互换如何,如庚申遇甲寅,庚申属木,寅则临官;甲寅属水,申则长生之类,相和则吉,相克则滞。如两互换,无气则空动;或失意有气,即主财。四马朝元,好则荣贵,恶则破家失业,如为僧道,好游脚。小儿老人不利见马,小儿十二岁以前、三岁以上,或马遇小运、太岁冲或临官马,遇多,主惊病颠仆之厄。老人五十以上,或运与太岁乘之,主气虚腰痛、脚痛之患,亦如老人禄遇,病多吐食之类。少者见之、多发病,盖老少并不堪乘马,以马在五行中为动跃之神故也。
总论禄马
禄为养命之源,马是扶身之本,两者最喜相见。且如寅午戌马在申,甲禄在寅,甲干寅上遁见丙,申上遁见壬,则以丙为天禄,壬为天马,在日时上交互见之,谓之天禄天马。又甲人遁至戌,见甲戌,谓之活禄。甲子人遁见丙寅,谓之活马。又如寅午戌在申,而时干得庚;亥卯未在巳,而时干得丙;申子辰在寅而时干得甲;巳酉丑在亥,而时干得壬,以日支求 时干,以时干求日支,互换得之,谓之禄马交驰。又如甲禄在寅,申子辰马亦在寅,却是甲子、甲申、甲辰生,而时得丙寅,帝座上会禄马,谓之禄马同乡。又如禄前马后,如辛已人得戌日时,乙亥人得辰日时,辛禄在酉,马在亥;乙禄在卯,马在巳,不见禄马而禄马藏于其中,谓之夹禄夹马。鬼谷遗文曰:“时居日禄,当得路于青云;五马交驰,可致身于黄阁”。《珞录子》云:“背禄逐马,守穷途而凄惶;禄马同乡,不三台而八座。”造命书有孤孀禄马之说,如甲子见丙寅,庚午见壬申,此虽禄马同乡,殊不知甲子乃一阳,乙丑二阳,丙寅三阳,纯阳无阴也;庚午乃一阴,辛未二阴,壬申三阴,纯阴无阳也。此二者谓之孤孀,禄马虽同乡,亦不吉。《理愚歌》曰:“禄马飞天无刑克,旺相中生须至贵”。
贵人
贵人之构成
甲日见丑或见未,乙日见子或见申,丙日见酉或见亥,丁日见酉或见亥,戊日见丑或见未,己日见子或见申,庚日见丑或见未,辛日见寅或见午,壬日见卯或见巳,癸日见卯或见巳。
贵人之吉
(一)助吉解凶
(二)聪明
(三)易得人之信仰及互助
贵人所忌
(一)忌冲或合
(二)忌落旬空
论天乙贵人
天乙者,乃天上之神,在紫微垣、阊阖门外,与太乙并列,事天皇大帝,下游三辰,家在己丑斗牛之次,出乎己未井鬼之舍,执玉衡较量天人之事,名曰在乙也。其神最尊贵,所至之处,一切凶煞隐然而避。
《壶中子》云:贵人分治昼夜,各自专权,以昼生遇昼贵,夜生遇夜贵,为得力。或以子后为昼,午后为夜;或以日出为昼,日入为夜,皆是臆说。不若只以寅申分阴阳,冬至后用阳贵,夏至后阴贵。人命一阳生后遇阳贵为得力,一阴生后遇阴贵为得力。《三车一览》则以甲阳木乘少阳之气生乎东方,至巳而用事毕矣,故退藏于未而为贵。庚阳金乘少阴之气而生乎西,至亥而用事毕矣,故退藏于丑而为贵。戊阳土冲和中央播于四时,甲因之,万物生;庚因之,万物成,则生成之理毕矣。乙乃阴木,己乃阴土,二位无气失类而无所居,必待申子生旺水土滋养充实补助不足,此二者喜见申子而为贵。
丙丁之火当盛夏至酷而害万物,性熄于酉,藏于亥,以西北成齐之气而和,此二者以酉亥阴气和而为贵。壬癸之水至穷冬则其性严而杀万物,惟啬于卯,潜于巳,以东南温燠之气而和,此二者以巳卯阳气和而为贵。辛乃阴金,执方不能自化,须假寅午生旺之火锉刚革而成形为贵。《广录》云:甲阳木、戊阳土、庚阳金,皆喜土位。未者,土之正位;丑者,土安静之地,所以牛羊为贵。细分之,甲尤喜未,庚尤喜丑,各归其库也,戊子、戊寅、戊午喜丑,丑者、火人胎养之乡,戊辰、戊申、戊戌喜未,未者,木人之库,土人生旺之位也。乙者,阴木;巳者,阴土, 阴土喜生旺,阴木爱阳水,所以鼠猴为贵。然乙尤喜子,子者,水之旺乡;己尤喜申,申者,坤之正位。丙丁属火,火墓在戌;壬癸属水,水墓在辰。辰戌,魁罡之地,贵人不临,故寻寄火贵于酉亥,寄水贵于卯巳,皆归根复命之乡。六幸阴金,喜阳火生旺之地,故以马虎为贵。更宜以纳音互换。推寻须比和,则其贵为福,若丙火得酉,火至此死,焉足贵哉!
阎东叟云:论天乙贵,须就五行喜忌,如甲人有戊有庚,得癸未、乙丑,遇二吉而带印为上,遁见丁丑、辛未者次之,乃三阴喜在印库。乙人得戊申、庚子生旺之土,己人得甲申、丙子生旺之水,此阴木阴土喜于财旺。丙丁得丁酉、乙亥,壬癸得乙卯、癸巳。此水火不嫌死绝。六辛得丙寅、丙午,此阴金不嫌鬼胜,得二为上,得一次之。《紫虚局》以此为贵人入庙,遇者主金紫贵。
《八字金书》论贵神,又分优劣,即前六十甲子吉凶,其归要与禄、马同窠,不犯交退,伏神,支干相合为贵,紧要在月日时支干相合。
林开论天乙相合,如甲子见己未,无死绝、冲破、空亡,更有福神助,至贵。如犯上忌减力,又多难无福。戊子见己丑,不犯上忌,更有福助,此为次格。有死绝减力,有冲破、空亡,风尘吏也。辛未见庚寅,不犯上忌,有福助,为第三等;死绝减力,冲破、空亡,平生多难,卑冗官耳。
阎东叟论贵合贵食,如甲得己丑、己未,戊得癸丑、癸未,庚得乙丑、乙未,乙得庚子、庚申,己得甲子、甲申,丙得辛酉、辛亥,丁得壬寅,壬辰,如此类谓之贵合。甲食丙,乙食丁,丙丁贵在酉亥,甲得丙寅、丙辰,乙得丁酉、丁亥;庚食壬,辛食癸,壬癸贵在卯巳,庚得壬申、壬戌,辛得癸卯、癸巳,如此类谓之贵食。有贵合则官多荣显,有贵食则禄多称意,三者兼之,官高禄重。
《三命提要》以天乙在贵神六合上,如甲戊庚在子午,则子合丑,午合未。乙己在丑巳,丙丁在寅辰,壬癸在申戌,辛在未亥,皆主大福,遇两合以上尤贵。
《宝鉴》有天乙扶身,取贵人夹拥太岁,如壬寅人得甲寅日时,壬贵在卯,甲癸在丑夹拥乎寅,丙申人得戊申准此。入贵格,别无刑冲,主一生少病,早年享福;常格得之,终身无刑狱之灾。
有干夹贵神,如甲戊庚人得丑未,日时上却带甲戊庚一字,主显异。
《指南》有夹贵逢六合,如壬癸人见辰而得癸酉合,丙丁人见戌而得丁卯合,取前后各有天乙贵,更禄马临身,主大富贵。
有福星贵人,如一命,壬子、癸卯、庚戌、庚辰,壬骑龙背;又贵在卯巳,得辰是福星扶贵人也。
《烛神经》曰:“天乙贵遇生旺,则形貌轩昂性灵颖悟,理义分明,不喜杂术,纯粹大器,身蕴道德,众人钦爱。死绝则执拗自是,喜游近贵。与劫煞并,则貌厚有威,多谋足计。与官符并,则文翰飘逸,高谈雄辩。与建禄并,则文翰纯实, 济惠广游,君子人也。若落天中或与天中合,或与天中连珠,当有伶伦之态,好呕吟,伎艺人也。
又曰:天乙贵,三命中最吉之神。若人遇之则荣,功名早达,官禄亦易近。如三命皆乘旺气,终登将相公侯之位。大小运行年至此,亦主迁官进财,一切加临,至此皆为吉兆。凡贵人所临之处,大概喜生旺,无冲破,道理顺,不落空亡,天干纳音偕和,更得禄马而昼夜不背。或年时互换贵,如甲午人见辛丑时,丙申见己亥之类。或四干并在一支上见贵,如丑未生而得甲戊庚之类。或四位天干通聚贵,地支为五行聚贵。更遇天月二德为佳。《理愚歌》云:“贵人或落空亡里,禄马背违如不值。”《宝鉴》云:“贵人无气,虽有如无。”《洞玄经》云:“贵人嗔则凶来。”可见命中有贵,不可就为吉论,要当细详。
论三奇
《珞录子》曰:“奇为贵也;奇者,异也。”谓物以贵为奇也。乙丙丁出于贵人干德配支之妙,阴贵甲德起子,则乙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三干相连而无间。阴贵甲德起申、乙在未,丙在午,丁在已,三间相连而无间,以其随贵人在天,故曰“天上三奇”,十干惟此为异,余则或间罗网,或间天空,或不重临,又不相联,不可以为奇。《玉霄宝鉴》谓古人以正月为岁之始,日出于乙,故以乙为日奇;老人星见为瑞,见于丁位,故以丁为星奇;月照夜到丙位而天下明,故以丙为月奇。若甲戊庚亦以为天上三奇,以甲戊庚俱临丑未,乃贵人家在斗牛之次,出乎井鬼之舍,先后天起贵而三干适临之,与别干不同,其理亦通。《三车一览》以甲为阳木之魁,戊为阳土之君,庚为阳金之精,地有此三物为奇,谓之地之奇,其说太凿,《太乙经》以辛壬癸为水奇,谓之人间三奇,其说无据,但辛壬癸天干连珠,谓之三台,亦为难得。《紫虚局》又有四奇之说。夫奇,奇数也,四则偶矣,谓之奇,可乎?三奇要顺布,不欲倒乱,如乙丙丁、甲戊庚,天干年月日时顺布为吉。《广录》又以乙人丙月丁时,是乙生丙丁,秀气下降,主平常。若乙时丙日丁年,是秀气上达,反为贵,似又不论顺逆。甲戊庚却以顺者为贵,逆者福慢,乱者不寿,气清则贵,气浊则富。经曰:五行各有奇仪,须分逆顺。若日月倒乱,得顺三奇,亦不谓倒命。有三奇,要得体得地,不欲失时。如乙丙丁夜生,甲戊庚昼生,得体;乙丙丁柱有亥,则三光有所依附,甲戊庚柱有申,则三物有所凭籍;或乙丙丁得丑寅卯未午巳,甲戊庚得丑未金,皆为得地。三奇再遇三合,如乙丙丁得金水局,甲戊庚得水火局。又遇六仪,甲子旬戊,甲戌旬己,甲申旬庚,甲午旬辛,甲辰旬壬,甲寅旬癸,俱吉。《珞录子》云:“重犯奇仪,蕴藉抱出群之器。”《遁甲》曰:“顺布三奇,逆六仪。”如命出甲子、甲申二旬遇甲戊庚,是重犯奇仪也。
凡命遇三奇,主人精神异常,襟怀卓越,好奇尚大,博学多能。带天乙贵者,勋业超群;带天月二德者,凶灾不犯。带六仪者,才智出类。带三合入局者,国家柱石,带官符劫煞者,器识宏远。带空亡生旺者,脱尘离俗,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值元辰、咸池、冲破、天罗地网者,为无用。论三奇,太岁不带而月日时带着,孤独。诗曰:“顺十干神乙丙丁,神童及第播声名;日时禄马公卿煞,换武除文佐圣明。”又曰:“顺十干神甲戊庚,兼得长生丙府名;若然无禄兼无马,只是财中蓄积人。”又曰:“三奇须是重逢贵,方是荣华福寿人;只有空奇无贵地,贫穷下贱被欺凌。”又曰:“乙丙丁、甲戊庚,上局相生生复生,不是蓬莱三岛客,也应金殿玉阶行。”又曰:“欲识岩廊官赫奕,名仙多诞癸壬辛,三奇玉藉传消息,轻薄时师莫与评。”合诸诗观三奇,喜忌见矣。
论太极贵
太极者,太初也,始也,物造于初为太极,成也,收也,物有所归曰极。造化始终相保,乃曰太极贵也。甲乙木先造乎子,坎水助而生,后终乎午,离火焚而死。丙丁火先喜出乎震,卯也,后喜藏乎兑,酉也。庚辛金得寅,乃金生乎艮,见亥乃金庙乎乾。壬癸水先得则生,后得巳而纳。经曰:“地陷东南,四渎俱流巽位,皆有始有终之意。”戊己,土也,喜生乎申,得辰戌丑未为正库。《理愚歌》云:“四库全时为至贵,位班上列据权衡。”人命入格,更有福气贵神扶,岂不为美。
有文昌贵,甲乙蛇口乙猪头,丙狗丁龙戊向猴;己午庚寅辛未贵,六壬卯位癸逢牛。
有文誉贵,如甲子人见壬戌、丙寅,禄前禄后一般神,必作公卿冠世人;立性天聪名誉播,富贵荣华事业新。
有文星贵,甲马乙蛇丙戊猴,酉台丁己亥辛求;庚逢戌狗逢虎,十位文星癸兔游。
有天印贵,甲子在寅中,乙逢亥亦同;丁酉戊申位,丙戌己羊宫;庚辛马蛇足,癸卯与壬龙;此号天印贵,荣达受皇封。
论德秀
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气、五行变化而成者也。又曰;德者,阴阳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气,四时当旺之神。故寅午戌月,丙丁为德,戊癸为秀。申子辰月,壬癸戊己为德,丙辛甲己为秀。巳酉丑月,庚辛为德,乙庚为秀。亥卯未月,甲乙为德,丁壬为秀。凡人命中得此德秀,无破冲克压者,赋性聪明,温厚和气。若遇学堂,更带财官,主贵。冲克减力。
论学堂词馆
夫学堂者,如人读书之在学堂;词馆者,如今官翰林,谓之词馆,取其学业精专,文章出类。长生乃学堂之正位,如金命见辛巳,金长生在巳;辛巳,纳音又属金是也。临官乃词馆正位,如金命壬申,金临官在申;壬申,纳音又属金是也。余以类推。
诸家说有学堂会禄,如金长生巳,临官申,甲乙人得之;水土长生申,临官亥,丙丁壬癸人得之;木长生亥,临官寅,戊己人得之;火长生寅,临官巳,庚辛人得之。又名官贵学堂,以官贵长生之位为学堂,官贵临官之位为词馆也。
有学堂会食,如甲食丙,得丙寅;乙食丁,得丁巳;丙食戊,得戊申之类。兼官印、驿马,其福厚;遇禄、贵、奇、德, 其气清;值刑克冲破,其气浊。清则科名巍峨,厚则官尊荣显,浊则福禄微薄,官职卑贱。
有生处见克,如甲乙人辛亥,丁丙人壬寅,戊己人甲申,庚辛人丁巳,谓之官星学堂。主登科甲,入侍从。
有纳音见帝旺之位而逢天乙贵处其上,如己酉人得丙子、庚子日、时、壬午人得辛卯日时之类,谓之学堂会贵,主清贵。
凡学堂词馆,切不要犯空亡及冲破,支干纳音不要见克,方为得用。《祝胜经》云:“甲辰丙寅,学堂不真;或止富荫,官职卑贫;读书修学,空有虚名。”此言学堂怕落空也。《三车》云:“学堂无气,惟利师儒。”此言学堂要乘旺也。《理愚歌》云:“学堂如更朝驿马,位极勋高压天下。”此言学堂要有马也。又云:“生来禄马真学堂,若同词馆主文章;遇中不遇人谁会,不遇冲克福禄昌。”又云:“文星聚处人中瑞,声华独冠英雄辈;降生不遇真学堂,才学岂能为拔萃。”此言学堂怕冲破受克也。况人命入格,合造化,又不在学堂词馆而得。
论正印
正印,乃五行之正库,金命见乙丑,木癸未,火甲戌,水土壬辰、丙辰是也。《言谈》云:“生逢正印,必拜玉堂。”《妙选》云:“五行入垣,官居五府。”可见得本家正印为贵。本主同德为上,帝座为中,胎月为下。主人重厚魁梧,功名昭着。本家印又得贵格扶之,更妙。若木得浮水印,火得木印,多兼他权外财。若身克印,或印克身,废而复兴。若水人得火印,火人带浮水印,次于本家印,然须本主有旺气,方吉。若克破别无福救,或空亡,只作清闲道僧、无成举人。若五行有清气,则绝世高人;有煞则贫贱。
有贵人夹印,如丙丁火命以甲戌为正印,却得酉亥夹之,酉亥乃丙丁贵人;壬癸水命以壬辰为正印,却得卯已夹之,卯已乃壬癸贵人。
有华盖印,如亥卯未得癸未之类。
有文章印,如戊寅见癸未,辛已见甲戌,庚申见乙丑,癸亥见丙辰,乙亥见壬辰,乃纳音克身,干神复制。戊午得癸未,庚子得乙丑,丁酉得壬辰,己卯得申戌,辛酉得丙辰,干神制支神合之类。
诸印要逢库墓,若生旺扶助互换,禄马贵人并相合者,至贵之命。最忌刑冲破害,三合六合上见鬼,如甲戌日得癸酉时, 则减力。水命人得本家印无益;得木印损气;得土印,支干有交涉者,名官印;无交涉者,名鬼印。
又有福聚印,如年、月、日、时、胎五位俱无气衰败,得正印偏印俱在此,印上或库或旺,虽有煞神,至是受制,此之谓福聚印。
有祸聚印,如癸巳人带壬辰印,柱多逢水,俱墓于辰,则癸巳受煞;以巳为命,巳火遇多则本命病,此之谓祸聚印。
有破福成祸印,如水人得浮水印,或月日时多带土来,本家印见鬼盛,是谓破福成祸。
有带煞印,印中见贵煞,如壬子见壬辰、丙辰,子至辰谓之华盖,壬人见辰为贵。若印中反克本命,无福神往还,名带煞,主凶。
有临空印,乃印落空亡,支无六合,见官贵,至贱而无成也。
有自刑印,如庚戌人带乙丑,金人见金印固好,丑戌相刑,以金刑金,此类不如无。虽有少福,亦终贱。余准此推。
凡论印,更得真五行与纳音同气,尤妙。但主少安逸,不利六亲,难为子息。
文昌
文昌之构成
甲日见巳,乙日见午
丙日见甲,丁日见酉,
戊日见申,己日见酉,
庚日见亥,辛日见子,
壬日见寅,癸日见卯,
文昌之吉
(一)逢凶化吉
(二)智慧聪明过人
(三)文采风流
文昌所忌
(一)忌冲或合
(二)忌落旬空
旬空
旬空之构成
旬空构成之理由
十天干,配十二地支,凡经十日,必有二支遗空。如甲子日至癸酉日,戌亥二支,未在其内。故甲子旬中戌亥为旬空。余可类推。
旬空之影响
(一)旬空逢冲,则冲力减轻。
(二)旬空逢刑,则刑力减轻。
(三)旬空逢合,则合力减轻。
(四)旬空逢害,则害力减轻。
(五)吉神为旬空,其吉虚而不实。
(六)凶神为旬空,其凶虚而不实。
(七)吉运或吉年为旬空,则吉力减轻。
(八)凶运或凶年为旬空,则凶力减轻。
论空亡
空对实、亡对有言。《神白经》云:“空亡空亡几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洞玄经》云:“遁穷而亡生。”故以甲旬尽处曰空亡,盖有是位而无禄,曰空;有支而无干,曰亡。如甲子的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无戌亥,余五干例见,是为空亡。然空而有实,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为凶论。《珞录子》论空亡云:五阳令用一阳,五阴令用一阴。假如甲子、丙寅、戊辰、庚午、壬申则用戌不用亥;乙丑、丁卯、己巳、辛未、癸酉则用亥不用戌。阳分阳年,阴分阴年。又说:甲子至戊辰,以戌为空亡;己巳至癸酉,以亥为空亡,分上下五年。中间又分甲子至戊辰,见壬戌为重,见戊戌之类为轻;己巳至癸酉,见癸亥为重,见乙亥之类为轻。如甲子生甲戌时,此时上正见,差轻;如己巳生癸亥时,亦时上内犯,最重。《指迷赋》云:“禄入空亡,必分前后之辰,所以表阴阳之分,明轻重之等也。”《八字金书》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甲申旬,丙丁;甲戌旬,庚辛。”以地支二位而论天干,或谓十恶大败。犯此日生者,主贫贱。
凡带此煞,生旺则气度宽大,动招虚名,长大肥满,多意外无心之福,死绝则一生成败飘泊,但在我有气之地,则不能为祸。大忌支干与天中相合,是谓小人得位,则奸诈谲诡,靡所不为。若为我所克,是谓天中肥殃,反为特达之福(原注:如戊午火人见甲子金之类)。其神性无常,与官符并、则佞媚多文,与劫煞并,则狡勇;与亡神并,则飘蓬;与大耗并,颠倒突;与建禄并,一生破散;与咸池、六害并,多凶暴卒;惟夹贵、华盖、三奇、学堂并者,大聪明,脱俗之士。
夫空亡不言太岁四见生日旬中空亡,极紧。若太岁与日互换空亡,更不佳。以实为空,则实可映空;以空为空,无所映实,故带互换空亡者,灾深。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复在子,主一生财物耗散,大破家宅。余仿此。若日时互换,时紧日慢。若日犯而时却刑冲破害;时犯而日却刑冲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又云: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恶神,恶煞祸聚之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见合,合则不能空矣。若禄马财官福聚之气,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却喜见合,合则不能空矣。若无冲无合无刑,谓真空亡。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
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为真空亡。又云:响之有声,莫非虚中也。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虚中之德。空亡自旺有用,乃大声大应之器。月、日、月时三位俱空亡者,不害为大贵人。若值两位,虽有官,不大。
又云:凡命值空亡,时上见,多拗性,为事高而虚,更遇华盖,决主少子。日上见,多庶出,或妻妾间离遇偶合则多淫荡。
古歌云:“胎里生逢怕遇空,遇空时节自昏蒙;饶君十步有九计,不免飘飘西复东。”
又云:“建禄临空虚有名,平生向学老无成;若逢马贵来相救,纵得官时又复停。”
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来当受禄,因逢五鬼遂衰贫。”以甲寅水见辛丑土,为鬼来克命。戊午见丁丑,庚申见乙丑,同是空亡,忌克命也。
又云:“六旬后两号天中,见合长生旺不凶;加临冲克兼刑禄,官职升腾位更隆。”如巳酉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时,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为贵格,是火虚有焰也。
又云:“印绶之星中见空,顺临墓库福重重;若还夹贵归元位,带煞须为给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时,虽空,却与癸酉作六合,又墓库夹贵,所以入格,是水空则流也。
经云:“金空则响,火空则明,水空则清,木空则折,土空则崩。”此之谓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运刑冲,反为虚煞;士人遇之,飞声走誉。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运,作当路;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运,作监司,大振声望。若壬寅为空亡,壬申同类冲之,则不动,此为最毒。
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进,不可以济,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时见之。如甲己日遁十二时中,申酉上见壬癸,故甲己见申酉,乙庚见午未,丙辛见辰巳,丁壬见寅卯,戊癸见戌亥,此二时上俱遇壬癸为水故也。此空亡非但命见不吉,凡出入、求财、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内甲子、甲午旬生人见水,甲寅、甲申旬独无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如甲子、甲午旬独无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见金,谓之正犯。如当生年中不犯,行运至水金处亦谓之犯。若带得,主一生蹇滞,不问贫贱富贵,皆夭折。三处重遇,瞬息为期。壶中子云:“颜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谓此也。
《微经》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见巳午,乙庚寅卯,丙辛子丑,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乡,主贫。
有克害空亡,甲乙人见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癸酉丑,主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见戌,庚辛子,壬癸寅,遇者主破祖业,须并论之。
疾病
衡命论疾病宜以五行配五藏。木为肝,金为肺,水火肾,火为心,土为脾。命中水太过或不及,肝必有病。金太过或不及,肺必有病。水太过或不及,肾必有病。火太过或不及,心必有病。土太过或不及,脾必有病。故五行贵和,和则无疾。所谓五行和者,非生而不克,全而不缺之谓,乃贵乎泄其旺神,泻其有余也。盖有余之旺神泻,不足之弱神受益矣。若强制旺神,寡不敌众,触怒其性,旺神不能损,弱神反受伤矣。是以旺神太过者宜泄,不太过者,方宜克耳。
妻财
财即是妻,可以通论。然有富而妻陋,或妻贤而贫者,何也?盖或财得用,而日支为忌神,或财不足,而日支为喜神。妻星与妻宫,难以两全其美耳。
性情
木主仁,火主礼,金主义,水主智,土主信。八字中五行不戾,中和纯粹,则有恻隐谦让数实之情。若偏枯混浊,太过不及,则有是非乖逆骄傲之性矣。
火多无制,急躁而欠涵养。水多无制,聪颖而意志不坚,亦且好动。木多无制,情重而仁厚。金多无制,精干而敏锐。土多无制,兹厚而好静。
同一金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过、不及三类。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计八类,分列如次:
(一)旺相 誉高义重 体健神清 威武刚烈 临事果决
(二)太过 尚勇无谋 多欲损刚 刻薄内毒 喜淫好杀
(三)不及 思深决少 事多挫志 性虽好义 为之不终
(四)金多 刚直尚勇 见义必为 过不自知 思礼好胜
(五)木多 辨分曲直 利害兼资 置德怀念 朋友失意
(六)火多 口才辨利 好礼寡义 动止宽和 心中鄙吝
(七)水多 计虑不胜 为人无恩 临事龌龊 或是或非
(八)土多 无中有成 口俭心慈 作为暗昧 多处嫌疑
同一木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过、太及。三类。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计八类,分列如次:
(一)旺相 仁慈敏厚,心怀恻隐 姿致秀丽 形状慷慨
(二)太过 性拗心偏 嫉妒不仁计虑繁乱 襟怀琐破
(三)不及 执性太柔 治事无规 胸怀不正 吝啬坚鄙
(四)金多 克制憔悴 刚而无断 动思静悔 举义不常
(五)木多 柔性泛交 曲直自循 多学不实 聪明华洁
(六)火多 驰骋聪明 好学不切 明知故犯 善决发
(七)水多 漂流不定 言行相违 处事不宁 趋时委曲
(八)土多 取检自信 奢而不奔 伏柔伏烈 言必鉴人
同一水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过,不及三类。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计八类,分列如次:
(一)旺相 智高量远 计深虑密 执性聪明 学识过人
(二)太过 是非好动 飘荡多淫 机诈诡谲 惨酷无极
(三)不及 反覆不常 胆小无略 性昏无赖 智识蔽塞
(四)金多 好义不实 志大多淫 智胜义负 赋性灵强
(五)木多 流而不止 执志反柔 临事汗漫 奢俭失中
(六)火多 崇礼伉餐 深虑多忧 猛断后悔 栗六少成
(七)水多 沉潜伏溺 小巧多权 苗而不秀 声闻过情
(八)土多 沉潜窒塞 内利外钝 忍而多恨 信义无决
同一火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过、不及三类。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计八类,分列如次。
(一)旺相 性速辨明 文章明敏 好事华饰 实学欠乏
(二)太过 酷烈伤物 执性爆燥 朝欢夕泣 每多倾危
(三)不及 生性巧佞 谨畏守礼 小有辨才 大事无决
(四)金多 志不自好 胜辨而刚 礼义失中 直而招谤
(五)木多 自恃威福 聪明志懦 静则志明 好辨是非
(六)火多 崇礼义汩 明外昏内 自华而俭 不可速达
(七)水多 为德不均 巧而忘礼 多易多难 计深反害
(八)土多 立用沉密 利害敢为 言清行浊 执而不变
同一土之日干,其八字,有旺相、太过、不及三类。而金多、木多、火多、水多、土多、又各不同。其性情共计八类,分列如次。
(一)旺相 笃信神佛 不 爽信约 忠孝至诚 厚重可贵
(二)太过 执而不返 蔽塞不明 既愚且倔 古朴难用
(三)不及 不得众情 不通事理 狠毒乖戾 坚啬妄为
(四)金多 信而好义 刚而多躁 不能持重 处事无容
(五)木多 形劳志大 杂用狂从 用柔爽信 曲直党情
(六)火多 施义忘亲 外明少断 奢俭失中,好礼口惠
(七)水多 贪功好进 凡顺伏机 志善若昏 爱恶无义
(八)土多 重厚藏密 守信容物 或招毁谤 恩害敢为
正印为用神,仁慈端方,惟正印太多,庸碌少成。枭神为用神,精明干练,惟枭神太多,贪吝鄙啬。正官为用神,光明正直,惟正官太多,意志不坚。七杀为用神,豪侠好胜,惟七杀太多,萎靡不振,伤官为用神,英明锐利,惟伤官太多;骄傲刚愎。食神为用神,温厚恭良,惟食神太多,迂腐固执,比肩为用神,稳健和平,惟比肩太多,乖僻寡合。劫财为用神,敏捷奇巧,惟偏太多,敬这耽东。正为用神,克勤克俭,惟正财太多,懦弱无能。
曲直格,仁厚。稼穑格,慈善,从革格,锐利。润下格,圆活。炎上格,豪爽。从财、从财、从杀、从儿等格,循良。从旺、从强等格,刚健。化气格,智慧。
同一身强八字。有抑者,有无抑者。其性情特黠,即分为二:
(一)身强八字有抑者之性情特点
天性明白,豁达大度、顺物而动,遇事能断、常欢乐、好施与,多情多义、不畏不疑。
(二)身强八字无抑者(又不成外格)之性情特黠。
残暴好斗、性气无常、不自检束、不顾危亡、当恶侮善、持强凌弱。
同一身弱八字,有扶者,有无扶者。其性情特黠,即分为二:
(一)身弱八字有扶者之性情特黠。
生性俭约、不忘设施、深机密虑、寡合少遇、 多疑忌、拘礼节、言行相顾、仪貌整饬
(二)身弱八字无扶者(又不成外格)之性情特黠。
淫邪虚为、拘缩执拗、矜奇炫异、多非少是、萎靡怠情。作事无断。
按推断性情,其法多端,尤非学理民经验合参,难得精确。且有可以意会。难能言传者,乃贵科活看,而不可拘泥也。以上所述,不过举其例耳。
事业
伤官伤尽,或有杀有刃。或杀印相生,宜武备。伤食生财,或身财两停,宜贸迁食神吐秀,或带文昌,宜文学。正官清粹,或官印相生,宜政治。身重财轻,宜区程。劫比成群,宜自由职业。空拳觅利,财官并美,宜财政。
财官有力,日主朗健,可以自立为主,身旺无依,或身弱无助,只合依人作嫁。八字少冲少合,事业得成专一。多冲多合,则频年变迁,栗六无成。
五行需水,或命有驿马,宜流动事业,外勤职务。五行需火或需金,宜近工厂机械等事。五行需木或需土。则宜农林种植,固定实业。
五行偏枯之命,所事多风俗波起落,亦有此业利而彼业不利者,五行停匀之命,大抵事业平稳,比比皆然。
八字病重药轻。作事多出自动,而费力不计好。八字病药相济,事多出于被动,且遭受成而省力。
按事业之推断,其法不一。以上所述,举其例端而巳已。更有性情环境之种种关系,不可拘泥片理由,乃贵乎活看。殆亦晓然胸中,而难以形容者也。
官杀并见
官杀并见之影响
(一)日主喜克,官杀并见,吉力加增。
(二)日主忌克,官杀并见,凶力更显。
(三) 应用正官见混杂,八字不清,主多磨折。
(四)应用七杀见官混杂,命局淆乱,亦主奔波。
(五)用官而杀混,幸有去杀之神,凶而不凶。
(六)用杀而官混,幸有去官之神,凶而不凶。
(七)用官而杀混,并无去杀这神,凶不可免。
(八)用杀而官混,并无去官之神,亦以凶论。
官杀并见之喜忌
(一)身弱有印,喜官杀并见。
(二)身强有财,喜官杀并见。
(三)身弱无印,忌官杀并见。
(四)身强有伤食而无财,忌官杀并见。
(五)八字忌官,寺有伤官之制忌,又见七杀。
(六)八字忌杀,幸有食之制,忌又见正官。
官杀并见之去留
(一)官杀并见,嫌其混杂者,先谋去之之道,一者既去,一者自留矣。
(二)官杀并见,爱其互相协助者,不必议去议留,听其自然可也。
(三)官杀并见,只有食神。去杀而留官。
(四)官杀并见,只有伤官,去官而留杀。
(五)官杀并见,食伤亦并见,官杀皆可去净
(六)如甲日并见辛官庚杀,又有丙火合辛,是谓合官留杀。合者绊也,绊亦可去也。
(七)如甲日而透庚金七杀,又支见酉金,是庚杀乘旺,不作官杀混杂,不必议其去留耳。
(八)甲乙日见申酉,以巳去申,或以寅去申,以午去酉,或以卯去酉。丙丁日见亥子,以辰戌去亥,或以巳去亥,以丑未去子,或以午去子。戊己日见寅卯,以申去寅,以酉去卯。庚辛日见巳午,以亥去巳,以子去午。壬癸日见辰戌丑未,以寅去辰戌,以卯去丑未。
(九)戊己日见寅卯,又遇午戌,则寅合午戌成火,而卯独当权。庚辛日见巳午,又遇酉丑,则巳会酉丑成金,而午独当权。甲乙日见申酉,又遇子辰,则申会子辰成水,而酉独当权。丙丁日见亥子,又遇卯未,则亥会卯未成木,而子独当权。壬癸日见丑辰或戌未,又遇子申或寅午则辰会子申成水,戌会寅午成火,而丑未当权矣。
(十)丙丁日见亥子,若子随辰合入库,则亥当权。庚辛日见巳午,若午随戌合入库,则巳当权。戌己日见寅卯,若卯随未合入库,则寅当权。甲乙日见申酉,若酉随丑合入库,则申当权。
(十一)庚辛申酉并见,足可以去一甲一乙一寅一卯,亦可去甲寅乙卯。若一庚一申一辛一酉,去甲乙寅卯,势必不能。
(十二)官杀并见,伤官食神亦并见。伤官较为有力。则去官,食神较为有力,则去杀。
(十三)阴日伤官,可以去官,又可以合杀。贴近正官,则以去官论。贴近七杀,则以合杀论。阳日食神,可以去杀,而又可合官。贴近七杀,则以去杀论贴近正官,则以合官论。阴日食神,只可去杀,不能合官。阳日伤官,只可去官,不能合杀。
燥湿
大抵命局亢燥,则喜润泽。命局潮湿,则喜暄燠。八字无水或少水,值于夏令,或多木多火,乃亢燥之局。若命中喜土,逢燥土则益燥,未必佳妙。逢湿土则得滋,上加吉矣。八字无火或火少,时在冬令,或多金多水,乃潮湿之乙,如命中喜土,逢温土则更湿,未易言吉。逢燥土则去湿,花添锦上矣。天干五行,无分燥湿,地支则昭然有别。今请一一言之,亦学命所不可不知也。子、卯、酉、为纯金纯水纯木,亦无燥湿之分。丑中己辛,为湿土湿金,因有癸水藏也。寅申甲戊,为燥木燥土,因有丙火藏也。辰中戊乙,为湿土湿木,因有癸水藏也。巳中戊庚,火燥土燥金,因有丙火藏也。午中之己,为燥土,因有丁火藏也。未中己乙为燥土燥木,因有丁火藏也。申中庚戊,为湿金湿土,因有壬水藏也。戌中戊辛,为燥土燥金,因藏有丁火也。亥中之甲,为湿木,因藏有壬水也。
初学捷径
用之官星不可伤,不用官星尽可伤。
用之财官不可劫。不用财星尽可劫。
用之印绶不可坏。不用印绶尽可坏。
用之食神不可夺。不用食神尽可夺。
用之七钉不可制。制杀太过反为凶。
身杀两停宜制杀。杀重身轻宜化杀。
身强杀浅宜生杀。羊刃重重喜食伤。
若逢官杀变生殃,财多身弱宜劫刃。
劫重财轻喜食神,官旺身衰宜印地,
官衰印旺利财缚,莫道枭神无用处,
杀多食重最为良,勿谓羊刃是凶物,
财多杀党亦为贞。
五行生克衰旺颠倒微妙
木本生火,木多火炽。有金克木,则可生火矣。
火本生土,火多土焦。有水克火,则可生土矣。
土本生金,土多金埋。有木克土,则可生金矣。
金本生水,金多水弱。有火克金,则可生水矣。
水本生木,水多木浮。有土克水,则可生木矣。
木本生火,火多木焚。水克火则生木,火生土则存木也。
火本生土,土重火熄。木克土则生火,土生金则存火也。
土本生金,金多土泄。火克金则生生,金生水则存土也。
金本生水,水泛金沉。土克水则生金,水生木则存金也。
水本生木,木旺水涸。金克木则生水,木生火则存水也。
木生火也,木火两旺,宜水以养木。
火生土也。火土两旺,宜木以养火。
土生金也。土金两旺,宜火以助土。
金生水也。金水两旺,宜土以生金。
木能生火,然火亦能生木也。水生木者,润地之燥也。火生木者,解天之冻也。
木能生火,然火亦能生木也。水生木者,润地之燥也。火生木者,解天之冻也。
火能生土,然土亦能生火也。木生火者,冬木之枯也。土生火者,夏土之燥也。
土能生金,然金亦能生土也。火生土者,去地之湿也。金生土者,防土之倾也。
金能生水,然水亦能生金也。土生金者,砥水之溢也。水生金者,制火之烈也。
水能生木,然木亦能生水也。金生水者,阻其泄漏也。木生水者,去其淤塞也。
木本克土,土多木折。水生木,则木能克土。
火本克金,金多火熄。木生火,则火能克金。
土本克水,水多土荡。火生土,则土能克水。
金本克木,木多金缺。土生金,则金能克木。
水本克火,火多水涸。金生水,则水能克火。
木克土,土太多。宜金以卫土也。
火克金,火太多。宜水以养金也。
土克水,水太多,宜木以纳水也。
金克木,木太多,宜火以荣木也。
水克火,火太多,宜土以扶火也。
木克土也,木土两旺,宜水以润土。
土克水也。水土两旺,宜火以湿水。
水克火也。水火两旺,宜金以熄火。
火克金也。火金两旺,宜木以缺金。
金克木也。金木两旺,宜土以折木。
木能克土,然水亦能克木也。木克土者,春土之柔也。土克木者,夏土之燥也。
土能克水,然水亦能克土也。土克水者,夏水之涸也。水克土者,冬水之冻也。
水能克火,然火亦能克水也。水克火者,金水寒凝也。火克水者,杯水车薪也。
火能克金,然金亦能克火也。火克金者,春火之相也。金克火者,冬火之囚也。
金能克木,然木亦能克金也。金克木者,金坚木冻也。木克金者,木盛金脆也。
旺者宜克。然旺之极者,宜泄而不宜克也。所谓实则泻其子,是以春木森森,宜火旺以通耀。夏火炎炎,宜土多而敛威。秋金锐锐,宜水盛以流清。
冬水洋洋,宜木众而纳势,季土叠叠,宜重金以吐秀。
弱者宜生。然弱之极者,宜克而不宜生也。所谓虚则补其母,是以秋木凋落,宜金而不宜水也。冬火熄灭,宜水而不宜木也仲春之土无火生,反宜木也。仲秋之土无火生,反宜金也。
阳之极者,阴至也。阴之极者,阳至也。寒极则热生也。热极则寒生也。
比劫禄刃篇
五行分克我、我克、生我、我生、比和、五项,又有阴阳同性及互异之分,乃其代名词,即所谓七杀。正官、伤官、食神、偏正印、偏正财,及比肩、劫财者。出焉。七杀食神,正官,伤官。已为各立一格于六神篇中,偏正财,偏正印,亦不分偏正。并而曰印曰财。详论于六神篇内。兹再述比肩劫财之损益如后,禄与刃乃助身之物。其效用利弊,与比肩劫财,颇有相似处。故附论之。
比肩之构成
与我同类,而又同性者是也。如甲见甲见寅,既同属木类,又同为阳性耳。按甲见甲寅,乙见乙见卯,丙见丙见已,丁见丁见午,戊见戊见辰戌,己见己见丑未,庚见庚见申,辛见辛见酉,壬见壬见亥,癸见癸见子,皆为比肩。
劫财之构成
与我同类而异性者是也。如甲日遇乙,甲为木,乙亦为木,是同类了。甲为阳性,乙为阴性,是同类而异性也。故乙为甲之劫财。
按甲见乙见卯,乙见甲见寅,丙见丁见午,丁见丙见巳,戊见己见丑未,己见戊见辰戌,庚见辛见酉,辛见庚见申,壬见癸见子,癸见壬见亥,皆为劫财。
禄之构成
我之本气也。如甲木本气在寅,寅即甲之禄也。
按甲见寅,乙见卯,丙戊见巳,丁己见午,庚见申,辛见酉,壬见亥,癸见子,皆为禄。
刃之构成
禄前一位为刃。如甲之禄在寅,卯乃寅前一位,故为甲之刃惟阳顺阴逆,阴干以后作前,故禄前一全为刃,即禄后一位为刃,如乙之禄在卯,寅乃卯后一位。故为乙之刃。
按甲见卯,乙见寅,丙戊见午,丁己见巳,庚见酉,辛见申,壬见子,癸见亥,皆为刃。
比劫禄刃浅解
有谓在干为比,在支为禄在干为劫,在支为刃。此理甚通,盖甲禄在寅中有甲,木比肩,乙禄在卯,卯中有乙木比肩,丙戊禄在已巳。巳中有丙戊比肩,丁已禄在午,午中有丁已比肩,庚禄在申,申中有庚金比肩,幸禄在酉,酉中有金比肩,壬禄在亥,亥中有水比肩。禄在子,子中有癸水比肩。甲刃在卯,卯中乙木,为甲之劫财。乙刃在寅,寅中甲木,主乙之劫财。丙戊刃在午,午中丁己,为丙戊之劫财。丁己刃在巳,巳中丙戊,为丁己之劫财。庚刃在酉,酉中辛金,为庚之庚财。辛刃在申,申丙庚金,为幸之劫财。壬刃在子,子中癸水,为壬之劫财,癸刃在亥,亥中壬水,为合适 之劫财。由此,盖见阳干之刃,在寅申已亥,,为可信矣。
刃者,旺而越过其分也。故禄前一位为刃,盖禄前一位,即帝旺耳。阴阳万物之理,皆事业恶极盛,所谓满易招损。刃因太旺,故其性刚烈。其气暴戾。禄则刃后一位,乃既盛而未极,故温柔和畅。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子,无一非帝旺也。阳顺阴逆,阳以前为前,则阴以后为前,而禄前即禄后,故乙禄在卯。而刃在寅,丁己禄在午,而刃在巳,辛禄在酉,而刃在申,癸禄在子,而刃在亥,亦无一非帝量耳,欲以阴干之刃,辰戌丑未,夫辰戌丑未为墓地,非旺地,岂塨作刃,其不可信也,明矣。
比劫禄刃之能力
帮身,任官杀,代泄,夺财
比劫禄之利
帮身:日干弱,无论财官食伤均足以耗吾之身,而不为我福。得有比劫禄刃帮身,则耗我身者,可为吾用矣。例如:
己巳丙寅壬子壬寅
财官食神虽美,乃日主虚弱,如人之富贵而病,岂能享受荣华。还以摄身进补为是。于为壬水双肩,子水劫刃,能帮吾央,为可贵矣。
任官杀:日干弱,见官则受拘束,见杀则为压制。望官即畏惮之甚,安足云任,苟得比劫禄刃敌官杀,而不畏惮,反足任之以有为矣。例如:
戊子戊午壬戌壬寅
壬水惮于重土之压,是即杀重身轻。既有壬水比肩,子水劫刃协力抵敌,日主可能任杀矣。或畏火土远过于水星,仍患身弱,此乃另一问题,非在本条讨论范围之内也。
代泄:日干弱,见伤信不为我福,而反足以盗泄,比劫禄就,可以代我受泄,则伤食反为福神矣。例如:
乙卯癸未壬子乙已
众木盗水,幸癸子两劫,代日主受泄,则乙食神,始为忌神而终为福星。为忌神者,惮其走泄也,为福星者,既有劫财代泄,不为我害。可以安然任之,且或有生财制杀之利耳。
制财:日干弱,见财则身益弱,得比劫禄刃之制财。则不为财役矣。例如:
壬申丙午壬寅丙午
火炎水灼,财重身轻,不奇印比之生扶,却喜壬水比肩之制财。制财而有力,是为我除害也。胜于同气相助多矣。
比劫禄刃之弊
帮身:日干强,怕比劫禄刃帮扶,盖至强则无依矣。例如:
癸巳癸亥壬申壬寅
壬水生于亥月,坐于甲金巳临旺乡,何需干头比劫之帮身,则比劫非惟为骈拇枝指。且足以促成身旺,无依之危险,可畏也巳。
任官杀:日干强,喜官杀为我用,怕比劫禄刃敌官杀,而分官杀之力。例如:
己亥壬申壬子丙午
壬生申月,源远流长。正喜已土正官之拘身筑堤。乃月上壬比,年支亥禄。以及日下子刃,推波助澜,冲击堤岸。其分任正官,使日主漫无节制,为害岂浅鲜哉。
代泄:日干强,见伤食则秀气可吐,怕比劫禄刃竞代受泄。分我秀气。例如:
癸亥癸亥壬申乙已
乙木伤官,泄旺壬而吐秀,只以水多木漂,功效尽弃。故身强之造不喜重重劫,比之代泄,其唯一理由,盖即母多子虚。亦如人之宠了太过,反多流弊耳。
制财:日干强,最喜财,怕比劫禄刃制财。例如:
壬午壬子壬子丙午
冬日可爱,壬水自喜丙火午火,况又倚以为养命之财耶。不幸劫比林立,劫夺一空,如资财拮据之人。而又符遍地。其不歌行路之难,得乎!
比劫禄刃之喜
帮身:日干弱,有比劫禄刃帮身,喜身旺生发。
日干弱,有比劫禄刃帮身,喜官杀以制之。
任官杀:日干弱,有比劫禄刃敌官杀,喜身杀两相停。(停者,平均也)
日干强,又有比劫禄刃敌官杀,喜财量生官杀。
代泄:日干弱,作品食多。有比劫禄刃代为受泄,喜印制伤食而生身。
日干强,又有比劫禄刃代受伤食之泄,喜财官两旺。
制财:日干弱,有比劫禄刃制财,喜印生身。
日干强,又有比劫禄刃制财,喜官杀制之。
比劫禄刃之忌
帮身:日干弱,幸有比劫禄刃帮身,忌官杀来制。
日干强,又有比劫禄刃帮身,忌再印生身旺。
任官杀:日干弱,幸有比劫禄刃任官杀,忌财旺助官杀。
日干强,又有比劫禄刃任官杀,忌再印旺生身而泄官杀。
代泄:日干弱,幸有比劫禄刃,代受伤食之泄,忌官杀将比劫禄刃克去。
日干强,又有比劫禄刃,代受伤食之泄,忌印来破食生身。
制财:日干弱,财多则愈弱,幸有比劫禄刃制财,忌伤食生财。
日干强,见财而又被比劫禄刃制去,忌再印旺生身。
论十干禄
禄,爵禄也,当得势而享,乃谓之禄。自始分十干、十二支时,便以甲乙配同寅卯、居东;丙丁配同巳午,居南;庚辛配同申酉,居酉;壬癸配同亥子,居北。十干就支神为禄,谓禄随旺行,所以甲禄寅,乙禄卯,庚禄申,辛禄酉,壬禄亥, 癸禄子,丙禄已,丁禄午,戊寄已,已寄午,谓已午乃火旺之乡,子随母得禄之义。内有辰戍丑未,辰戌为魁罡,名曰边鄙恶地,禄元不寄;丑未乃天乙贵人出入之门,禄元避之,所以四宫无禄。又曰四季有杂气,为禄不专,故不取。
甲禄寅。如甲见丙寅,甲土克丙水为财,为福星禄;戊寅火土相生,为伏马禄,俱吉。庚寅谓之破禄,半吉半凶。壬寅谓之正禄,带截路空亡,必为僧道。甲寅谓之长生禄,大吉。
乙禄卯。见乙卯谓之喜神旺禄,主吉。丁卯为截路空亡,主凶。己卯,进神禄;辛卯,破禄,又为交神,半吉半凶。癸卯带太乙,死禄,虽贵终贫。
丙禄巳。见己巳,九天库禄,主吉。辛巳,截路空亡。癸巳,伏贵神禄,半吉半凶。乙巳,旺马禄。丁巳,库禄,俱吉。
丁禄午。见庚午,截路空亡,凶。壬午为德合禄,甲午为进神禄,俱凶。丙午为喜神禄,交羊刃,半吉。戊午,伏羊刃禄,多凶。
戊禄巳。见己巳,九天库禄,壬吉。,截路空亡。癸巳,贵神禄,戊癸化合,有官位重。乙巳,驿马同乡禄。丁巳,旺库禄,俱吉。
己禄午。见庚午,截路空亡。壬午,死鬼禄,俱凶。甲午,进神合禄,显达之象。丙午,喜神禄。戊午,伏神羊刃禄,凶。
庚禄申。见壬申,为大败禄。截路空亡禄,俱凶。丙申,大败禄,多成败。戊申,伏马禄,多滞,若值福星,贵吉。庚申,长生禄,大吉。
辛禄酉,见癸酉,伏神禄,水火相犯,凶。乙酉,破禄,成败。丁酉,空亡贵神禄,丁木受气,辛水沐浴,主奸淫事;值喜神,吉。己酉,进神禄。辛酉,正禄,俱吉。
壬禄亥,见丁亥,贵神合禄。乙亥,天德禄。己亥,旺禄;辛亥,同马乡禄,俱大吉。独癸亥,大败禄,贫薄。
癸禄子,见甲子,进神禄,主登科进达。丙子,交羊刃禄,带福星,贵有权。戊子,伏羊刃合贵禄,半吉。庚子,印禄, 吉。壬子,正羊刃禄,凶。
有生成禄,甲乙人得甲寅、乙卯之类。
有名位禄,甲人见丙寅之类。
有真禄,甲人见丙或己,乙人见己或午之类,皆为贵格。
有进退真禄,戊辰见丁巳、戊午见丁巳,丙辰见癸巳、丙午见癸巳,癸亥见甲子、癸丑见甲子,壬戌见癸亥、壬子见癸亥,进则平易,退则艰难,更带福神,可作贵命,怕重见。
有禄值会合,甲禄寅而得庚戌之类。
有食神带禄,壬食甲而得甲寅,癸食乙而得乙卯,戊食庚而得庚申,己食辛而得辛酉,主吉。
有食神合禄,甲食丙得丙申、丙寅,乙食丁得丁未、丁卯,庚食壬得壬辰、壬子,辛食癸得癸巳、癸丑八位,俱主吉。
有禄头财,为缛煞,甲人见戊寅,乙人见乙卯之类,主人富有声望。
有禄头鬼,为赤口煞,甲人见庚寅,乙人见辛卯之类,主口舌刑责。
有旬中禄,甲申见庚寅、戊午见丁巳之类,主清华要职。
有天禄贵神,如丁人禄在午,遁至午上得丙字,而丙贵在酉亥,得辛酉、辛亥则辛贵,复见于午之类,入格极品。
有干支合禄,如甲禄寅,得甲寅,己亥,乙禄卯,得乙卯、庚戌之类,主官职崇重。
有互换贵禄,庚寅见甲申日时之类。
有朝元禄,如寅人见甲日时之类,或朝于胎中,尤贵。
有朝元夹合,如癸巳见戊辰、戊午,两戊与癸合夹巳,戊禄巳之类,主封爵。
有禄入禄堂,《理愚歌》云:“禄入禄堂须大拜”,李虚中以甲人得甲戌,以甲为岁干,则甲之本位遁至戌,谓之禄堂。辛壬有二位,辛有辛卯、辛丑,壬有壬寅、壬子,五行无克,诸位相助,发福必大。
古人云:禄前二辰为背,禄后二辰为向。沈芝取建、向、近、合四字为贵,建不如向,近不如合,四字中得两字者,为贵。如甲禄寅,以寅为建,丑为向,卯为近,亥为合,余准此。余皆一位忌三合六合上见刑见鬼,以甲戌言,鬼在丑上,则可畏,以丑刑戌;在未则不忌,以戌刑未。以乙酉言,鬼在巳上为害,以三合相会在辰则减福,以六合相亲。
夫建禄者,主人肌厚气实,体格不清,一生安逸足财,利生旺;自然死绝则气浊神慢,孳孳为生,吝啬猥鄙。与元辰并, 因樗蒲得财,复因此败。与官符并,因官门得财,或多争讼。与劫煞并,好贱技小商,不义横财。与天中并,多遗失破财。与禄鬼倒食并,多因赊贷牙侩得财,至死不通,惟财是念之人。
又曰:库者,禄之聚,如甲乙在未,丙丁在戌,戊己壬癸在辰,庚辛在丑。如甲乙亥多而得未,乃禄厚丰足之人。合者,禄之横,如甲禄寅而得亥,谓之明合;无寅得亥,谓之暗合,虽非见禄,亦曰见禄,多主傥来之福。拱者,禄之尊,如甲禄居寅,不见寅而见丑,卯在两傍,谓之虚拱;如申人见寅又见丑,卯在两傍拱之,谓之实拱,然拱实不若拱虚,主大富贵。
凡人命带禄,或吉或凶,或贵或贱,未可全靠便为吉论。《天乙妙旨》云:“君不见,禄马贵人无准托,考究五行之恶,天元羸弱未为灾,地气坚牢足欢乐。”《源髓歌》云:“禄马更有多般说,自衰自死兼败绝,若无吉煞加助时,定知破祖多浮劣。”可见先论五行,后看禄马,五行要生旺,禄马怕衰绝。司马季主云:禄多马少,使主神劳;禄少马多,能操善负。
论金舆
舆者,车也,金者,贵之义也,譬之君子居官得禄,须坐车以载之。故金舆常居禄前二辰,如甲子人禄在寅,辰为金舆是也。此煞乃禄命之旄旗,三才之节钺,主人性柔貌愿,举止温克,妇人逢之,不富即贵;男子得之,多妻妾,阴福相扶持,生日、生时遇之为佳,骨肉平生安泰,得贤妻妾,子孙茂盛。如皇族多带此煞,常格得之,身在无气中生,主作赘。紫虚局云:“禄前二辰号金舆,遇此之人福最殊。偏主聪明多富贵,一生清泰亦无虞。”
论劫煞亡神
劫者,夺也,自外夺之之谓夺;亡者,失也,自内失之之谓亡。劫在五行绝处,亡在五行临官,俱属寅申巳亥。水绝在巳,申子辰以巳为劫煞,巳中戊土,劫水也。火绝在亥,寅午戌以亥为劫煞,亥中壬水,劫火也。金绝在寅,巳酉丑以寅为劫煞,寅中丙火,劫金也。木绝在申,亥卯未以申为劫煞,申中庚金,劫木也。古歌云:“劫煞为灾不可当,徒然奔走名利场;须防祖业消亡尽,妻子如何得久长。”又云:“四位逢生劫又来,当朝振业逞儒魁;若兼官贵在时上,鲠直名标御史台。”又云:“劫神包裹遇官星,主执兵权助圣明;不怒而威人仰慕,须令华夏悉安荣。”又云:“劫煞原来是煞魁,身宫命主不须来;若为魁局应当死,煞曜临之不必猜。若是无星居此位,更于三合细推排;天盘加得凶星到,命似风灯不久摧。”水生木,申子辰以亥为亡神,亥中甲木、泄水也。火生土,寅午戌以巳为亡神,巳中戊土,泄火也。金生水,巳酉丑以申为亡神,申中壬水,泄金也。木生火,亥卯未以寅为亡神,寅中丙火,泄木也。古歌云:“亡神七煞祸非轻,用尽机关一不成;克子刑妻无祖业,仕人犹恐有虚名。”又云:“命宫若也值亡神,须是长生遇贵人;时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云:“皆言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祸非轻;身命若还居此地,贫穷蹇滞过平生。凶星恶曜如临到,大限浑如履薄冰;三合更须明审察,煞来夹拱必难行。”
论羊刃
《三车》云:“羊言刚也,刃者取宰割之义。”禄过则刃生;功成当退不退则过,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伤也。故羊刃常居禄前一辰。希夷曰:“阴阳万物之理,皆恶权盛。”当其极,处火则焦,灭水则涌,竭金则折,缺土则崩,裂木则摧折,故既成而未极,则为福,已极则将反而为凶。极盛之地,十干中正处是也。卯者,甲之正位,为阳木之极;辰者,乙之正位,为阴木之极;午者,丙之正位,为阳火之极;未者,丁之正位,为阴火之极;酉者,庚之正位,为阳金之极;戌者,辛之正位,为阴金之极;子者,壬之正位,为阳水之极;丑者,癸之正位,为阴水之极。当其极处,其气刚烈暴戾不和,所以禄前一辰为辛刃,对冲为飞刃。既盛而未极,则温柔和畅,故刃后一辰为禄也。壶中子云:“凡人有禄,必赐刃以卫之,此其义也。”《一行命书》云:“羊刃重重又见禄,富贵饶金玉。”《洞玄经》云:“官、印相助福相资。”是羊刃带禄,更有官、印相资,尤作吉论。如专羊刃,主眼露性急,凶暴害物,亲近恶党,生旺稍可,死绝尤甚。在五行败者逢之,多患瘰疠或瘴疠、金刃之灾,不论贵贱,多冗杂劳迫,少得安逸。《太乙经》云:“六甲生人逢乙卯、丁卯,为真羊刃。若重犯,主残疾,官禄失退则散在晚年。余卯为偏刃,则轻。”
《广信集》有刃头财,如甲人见己卯之类,谓之销煞。主财帛歇灭,常人以屠沽刀锯等事为业,或因被盗而致命者。
有刃头鬼,如甲人见辛卯之类,谓之持刃煞,主人不令终,虽入贵格,亦不可测。甲乙人见之,尤紧。多脑疽发背而终。
《金书命诀》有羊刃相蚀,如甲寅虎、兔、甲戊狗兔之类,见所蚀年月稍可,日时至危。若见两重,更值空亡,设非相蚀,亦犯流配至老,主不善终。
又连珠刃,如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皆凶象也。金紧木慢,女命犯之,定克夫害子,不贞洁。《理愚歌》云:“倒悬羊刃又同行,形骸不免填沟壑。”又云:“飞刃倒戈终见乖,小人得此便为灾;空亡截路同相见,此身安得出尘埃。”又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无头之鬼。”是羊刃带诸恶煞尤凶。
凡人行运,最怕羊刃,主作事稽迟,无士农之商皆厌之。经云:运行羊刃,财物耗散。此之谓也。
《玉霄宝览》有揽辔澄清格,谓贵人乘马而前视羊刃,犹马头带剑之义。假令庚午人得乙酉或己酉日时带甲申为入格。午马在申,庚禄在申,乙巳贵在申,庚羊刃在酉,却乙巳贵人取甲申为驿马而前视羊刃,故曰揽辔澄清。此格多为清严之官。若更有吉类,多为酷吏,能制奸宄。子平以甲丙戊庚壬五阳干有刃,乙丁巳辛癸五阴乾无刃,惟见伤官;与羊刃同祸,是指阴阳之阳,非牛羊之羊。其义见后论阳刃格中。
论元辰
元辰者,别而不合之名。阳前阴后,则有所屈,屈则于事无所申;阴前阳后,则直而不遂,于事暴而不治,难与同事,故谓之元辰。是以阳男阴女,在冲前一位支辰;阴男阳女,在冲后一位支辰。假如甲子生男,与甲午对冲,即乙未为正;乙丑生男,与乙未对冲,即甲午为正。余干午未半之。所以为凶者,当气冲之地,左鼓则风煞在右,右鼓则风煞在左,故阴阳男女,取冲前冲后不同。若岁运临之,如物当风,动摇颠倒,不得宁息。不有内疾,必有外难。虽富贵崇高,势位炎盛,大运逢之,十年可畏。立朝定当窜逐,居家必罹凶咎,纵有吉神扶持,不免祸福倚伏,尤忌先吉后凶,临旺之后、欲出未出之际,凶祸尤的。生命逢之,主形骸陋朴,面有颧骨,鼻低口大,眼生威角,脑凸臀高,手脚强硬,声音沈浊。生旺则落魄大度,不别是非,不分良善,颠倒鹘突;死绝则寒酸薄劣,形貌猥下,语言浑浊,不识羞辱,破败坎坷,贪饮好情,甘习下流。与官符并,多招无辜之挠;带劫煞,则不循细行,动招危辱,空贱无耻;妇人得之,声雄性浊,奸淫私通奴贱,鬼魅为凭,不遵礼法,一生多灾,虽生子,拗而不孝。常术《鼠忌羊头歌》未分男女,不足凭也。《珞录子》以宣父畏其元辰,林开以元辰恶煞为灾甚重,有互换遇者,尤为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论。《洞玄经》云:“元辰遇合,而大亨是也。”《广信集》取巫□伎参政己卯、甲申、己巳、甲戌,滕庚枢密乙丑、壬午、乙丑、壬午,二命岂不犯元辰。李吉甫曰:“大凡贵命,须逢煞即得君主横升拔,林开一偏之见也。”徐子平云:“元辰者,命中元有所害之辰,如甲见申庚,乙见酉辛之类,人生岁月日时原有七煞,已为所害之辰,岁运复遇,谓之犯元辰,为害尤重,元无则轻。然元辰一煞,与亡劫、羊刃、空亡同类观。”《珞录子·消息赋·自见雪心赋》云:“元辰水去,亦指神煞之名。”是古人之说是也。
论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数之四冲也。夫子、午之数各九,卯、酉各六,总为三十。自子顺行,极三十而见巳,是为四仲之正煞。寅申各七,巳亥,各四、总二十有二,自子顺行,极二十二而见酉,是为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总二十有六,自子顺行,极二十六数而见丑,是为四季之正煞。是起于数者然也,凡神煞,皆起于数,与禄马同类。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辰戌丑未在丑。巳者,金生之地,巳中,临官之火,金气临克,主杖楚刑狱呻吟之灾,故曰吟呻。酉者,金旺之地,煞物当时,又有辛金相助,万物当之,无不破碎,主支离流血之灾,故曰破碎。丑乃金之库墓,居四季而临鬼门,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总名曰暗金的煞也。其神生旺,主人宽量大器,决断有为,形容清峻,若不夭丧刑伤,须有癞病瘫痪。死绝则惨害克毒,形容红白,巧言令色,笑里藏刀。与官符并,则横来官灾;与劫煞并,则横来死丧;与白虎、羊刃并,则流心伤残;与贵人、建禄并,则稍慢。五行旺相,吉神相救,入贵格则无害;入贱格,再值一切凶神,则愈凶。又曰:金生处,主大风瘫痪之疾;金旺处,主水蛊毒药之病;金墓处,主克子恶死之忧。若带三刑德贵,主有高官持兵权。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岁逢之,亦主孝服哭声,盗贼侵扰,口舌破耗。小儿犯此,汤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破绽之象。经云:“谬戾无过于刑害。有时而吉;乖违莫甚于冲破,未必皆凶。”此之谓也。
论灾煞
灾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冲破将星,谓之灾煞。如申子辰将星在子,午却去冲子;寅午戌在午,子却去冲;巳酉丑在酉,卯却去冲;亥卯未在卯,酉却去冲。是灾煞也。此煞主血光横死。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坠落,瘟疫克身,大凶。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权。亦如劫煞之类,要见官星、印绶生旺处为佳。《神白经》云:“灾煞畏乎克生处,却为祥。”正谓此也。
论六厄
厄者,遭乎难者也,常居马前一辰,劫后二辰,死而不生谓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为厄。若有救护,有扶持,逢生旺兼贵气相助,则吉,究竟一生蹇滞。
《壶中子》云:“六厄为剥官之煞,李广不封侯是也。”
论勾绞
勾者,牵连之义;绞者,羁绊之名,二煞尝相对冲,亦犹亡劫。阳男阴女,命前三辰为勾;命后一三辰为绞;阴男阳女,命前三辰为绞,命后三辰为勾。假令甲子阳命人,卯为勾,酉为绞;乙丑阴命人,辰为绞,戌为勾之例。古歌云:“爪牙煞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临;夹煞克身无福救,必遭蛇虎伤其身。”此煞大忌金神白虎并,则凶。牛马犬畜等伤亦是,不独虎狼也。不克身与福同宫者不用。大抵此煞,凡命遇之,身若克煞,多心路计巧,主掌刑法之任;或为将帅,专地诛戮。煞若克身,主非命而终;小人逢之,非横灾祸;行年至此,亦主口舌刑狱等事。又云:值两位全者,灾重,一位者轻。又云:有鬼则灾重,无鬼则灾轻。
论孤辰寡宿
先贤有云:老而无夫曰寡,幼而无父曰孤,此其义也。辰谓星辰,宿谓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则孤寡如是。如亥子丑逐方三位,进前一辰见寅为孤,退后一辰见戌为寡。又过角为孤,退角为寡。其余三方皆依此推。乃阴阳惆怅之义。且夫寅为春始,辰为春末,巳为夏始,未为夏末,申为秋始,戌为秋末,亥为冬始,丑为冬末,皆阴阳支离之神,四时代谢之方。《三车》云:造物中以生我者为母,克我者为夫,我克者为妻。亥子丑属北方水位,水用金为母,金绝于寅,是母绝也;用火为妻,火墓为戌,是妻墓也。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为母,木绝在申;用水为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属东方木位,木用水为母,水绝在巳;用金为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绝为孤辰,夫墓、妻墓为寡宿,其义尤切。《珞录子》云:“骨肉中道分离,孤寡犹嫌于隔角。”《玉门集》云:“寅申巳亥为角,辰戌丑未为隔。进者为阳,不利父;退者为阴,不利母。”又云:“在阳宫妨父,在阴宫妨母。如寅卯辰人,巳为孤,丑为寡,寅辰为阳之位,丑巳为阴之位。男女生命见之,虽亲生儿女,多不和顺。”王氏云:“男命生于妻绝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难于婚偶;女命生于夫绝之中而遇寡宿,屡嫁不能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为丑孤辰,丑为寅寡宿,寅丑互为寡宿。隔角言丑寅中有艮卦隔,乾坤艮巽四犹之角也。
《烛神经》云:“凡人命犯孤寡,主形孤骨露,面无和气,不利六亲。生旺稍可,死绝尤甚。驿马并,放荡他乡;空亡并,幼小无倚;丧吊并,父母相继而亡。一生多逢重丧叠祸,骨肉伶仃,单寒不利。入贵格,赘婿妇家;入贱格,移流未免。”《鬼谷遗文》云:“连属不言孤寡,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或支干朝会包裹贵人,虽犯孤寡,不以孤寡论。”《广录》云:“井栏斜冲,是孤辰寡宿。”更天干带倒食,谓之井栏倒食。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是带两重孤寡,主克妻害子,少六亲,不聚财,多生女;更带诸凶煞,主不令终。《珞录子》云:“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盖言小运、太岁不可犯之,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宿为重。
论天罗地网
罗网之说,其义甚明。然何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盖天倾西北,戌亥者,六阴之终也;地陷东南,辰巳者,六阳之终也。阴阳终极,则暗昧不明,如人之在罗网,此春义也。《壶中子》云:“龙蛇混杂,偏不利于辰生;猪犬侵凌,但独嫌于亥字。”龙为辰,蛇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龙蛇混杂。男命则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辰人得巳,重;巳人得辰,轻。谓龙生蛇穴者,退;蛇生龙穴者,进。猪为亥,犬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猪犬侵凌。
女命则不妨,惟男命则滞龃龉龆,妨祖克妻。戌人得亥,轻;亥人得戌,重。谓犬入猪群,则进;猪入犬群,则伤。《诸书》亦云:“龙蛇混杂,常防妇女忧危;猪犬侵凌,每虑丈夫厄难。”是男怕天罗,女怕地网。中间又分火命人有天罗,水、土命人有地网,余金木二命无之。人命带此,多主蹇滞,更加恶煞相并,五行无气,必主恶死。行运至此,亦如之。
假如戌年戎月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罗;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罗;若更生时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罗。或戌年亥月,或亥时戌日,交互见之,谓之重犯。则灾不能歇。地网如上说。若天罗地网重并,为害尤重。《理愚歌》云:“生时地结与天盘,争使亲闱得久安。”如甲辰命见甲戌,申戌命见甲辰,只此二辰生人,是就罗网中言之也。
论十恶大败
十恶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恶重罪,在所不赦,大败者,譬兵法中与敌交战,大败无一生还,喻极凶也。六甲旬中十个日值禄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为禄,乙以卯为禄,甲辰旬以寅卯为空亡。壬申者,壬以亥为禄,甲子旬以亥为空亡。余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命中犯者,当以日上见之为是,其余不论。况犯者未必皆凶,若内有吉神相扶,贵气相辅,当为吉论。
《元白经》曰:“十恶都来十个辰,逐年有煞用区分。”如庚戌年见甲辰日,辛亥年见乙巳日,壬寅年见丙申日,癸巳年见丁亥日,甲辰年见戊戌日,乙未年见乙丑日,甲戌年见庚辰日,乙亥年见辛巳日,丙寅年见壬申日,丁巳年见癸亥日,盖以年支干冲日支干,无禄为忌,余悉无妨。
总论诸神煞
神煞,古有百二十名,其说穿凿支离,造化恐不如是。除羊刃、空亡、劫煞、灾煞、大煞、元辰、勾绞、咸池、破碎、罗网、冲击、天空悬针、平头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已备论于前矣,兹以诸星家考验有理,复备叙于左。
自缢煞。此煞取五行反系处,如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丑,丑人午,子人酉,酉人子是也。大忌相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大耗者,定凶。
水溺煞。此煞取丙子、癸未、癸丑上带咸池、金刃、羊刃。盖丙子纳音水,又子为水旺之地,未为井宿之居,丑为三河之分,更纳音克身,决不可免。古歌云:“动煞克身名颠坠,金神羊刃防同位。要知自缢最凶神,戌巳辰亥并寅未。子酉一例为凶煞,卯申丑未依前是。大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须避。丙子癸未并癸丑,咸池金煞羊刃畏。五行若更来克身,一死悬梁一溺水。”
挂剑煞。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纯全者是,或重带巳酉丑亦是,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神等类,五行刑克本命者,主凶暴杀人,或反为人所杀。诗曰:“巳酉丑申金气全,从革局多名挂剑。元亡金虎并克身,纵不杀人身岂免。”
天火煞。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见水者是,有水则非。若年运至火气生旺处,当防火灾。诗曰:“寅午戌全号天火,不见丙丁犹自可;五位都无一水神,生旺临年灾厄火。”余命寅午戌全,月干有癸行戊午运,戊癸化火,甲戌年、甲戌月遂遭火灾。
天屠煞。此煞除子日午时,午日子时外,自余丑曰日亥时,亥日丑时,寅日戌时,戌日寅时,卯日酉时,酉日卯时,辰日申时,申日辰时,巳日未时,未日巳时,依次逐两位数之。君子犯者,主异疾,肠风脚气;小人折损肢体。重犯者,主徒配。
天刑煞。此煞取子丑人乙时,寅人庚时,卯辰人辛时,巳人壬时,午未人癸时,甲人丙时,酉戌人丁时,亥人戊时,取时刑克本命。犯者遭刑有疾。
雷霆煞。正七二八子寅方,三九四十辰午当;五十一申六二戌,必主雷轰虎咬亡。又云:“正七下加子,二八在寅方,三九居辰上,四十午位伤,五十一申位,六十二戌方。”正月起,子顺行六阳位。此煞人命遇之,如逢禄,贵;吉星临压,则吉,好行阴骘,为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或成佛作祖之辈。如遇羊刃、的煞、飞廉等会,命限必凶,主堕于天真雷伤、虎啖、天谴、瘟疾或溺水、囹圄死。
陷煞。猪犬羊逢虎必伤,猴蛇相会树头亡。犬逢鸡子遭徒配,兔赶蛇歌走远乡。鼠见犬来须恶互,马牛遇虎定相戕。兔猴逢犬难回避,龙来龙上水中殃。凡人若值临时日,三合为灾仔细详。(原注:以年支为主)
官符煞。取太岁前五辰,是日时遇之。平生多官灾,更并羊刃,乃刑徒之命。若官符落天中,多邪诞不实,名妄语煞。
病符煞。取太岁后一辰,是犯者多疾病。行年遇之,亦然。
死符煞。取病符对冲,是月时日犯之,无贵神解救,凶恶短折。
丧吊煞。一名横关煞。取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后二辰为吊客,其或太岁凶煞并临大小运限,必主祸。古诗云:“五官六死十二病,三丧十一吊来临。”可见此十二宫一太岁歌,不惟命犯不吉,流年尤凶。若月有羊刃来佐,凶煞临时,则横关也。古歌云:“横关恶煞少人知,月禄凶神又及时;纵有吉星重叠至,不遭刑戮也顷危。”
宅墓煞。命前五辰为灾,命后五辰为墓,怕宅墓受岁劫等煞来破本命之灾。主呻吟。
日刑煞。以本生日上数甲子,本日干住。阳干顺数,阴乾逆数。若在命宫,主极刑;三合,主徒配;对宫,主外死。
流血煞。以本生月起,子顺数至本年住。若在命宫、三合、对宫、主痈疽,庶人徒配,妇人产厄。
剑锋煞。甲子旬剑辰锋戌,甲午旬剑戌锋辰,甲寅旬剑午锋申,甲申旬剑子锋寅,甲辰旬剑申锋午,甲戌旬剑寅锋子。随在各宫断,如第五宫露,损子;第四宫露,损田宅。
戟锋煞。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月巳,逐月旺干加临,日时带两重者,凶;更与悬针相见,主决配伤残。
浮沈煞。从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位,却从年宫数,看在何宫。只在财帛宫,名串钱,主富蓄。余皆凶。甲乙己庚壬人犯之,稍轻;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在寅午申未年中,此煞多主水厄。仍各随宫分论灾,如在田宅,则主破祖。余宫类推。
破煞。此煞,卯与午,丑与辰,子与酉,未与戌,皆相破。惟寅申巳亥原破,却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灾滞,财产耗散,兼有折伤之灾。
返本煞。五行无贵气,下克上为返。歌曰:“五行死绝并来时,有格如闲福不随;更忌日时克年主,定无官贵切须知。” 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时多带寅巳,犯者定主孤立,或富或贵,一旺便克,伤父母尊长。
阴阳煞。女属阴而喜阳,命得戊午旺火为正阳。男属阳而喜阴,命得丙子旺水为正阴。是阴阳和畅,故男得丙子,平生多得美妇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子。日上遇之,男得美妻,女得美夫。大忌元辰、咸池同宫,不论男女,皆淫。如男得戊午,多妇人相爱;女得丙子,多男子挑诱。更看有无贵贱消息。
淫欲妨害煞。《壶中子》云:“老醉秦楼十二,直缘重犯八专;少亡楚甸八千,应是叠逢九丑。”盖言八专为淫欲之煞,九丑为妨害之辰。八专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是也。日上有不正之妻,时上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择亲疏;犯多者尤紧。九丑乃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卯、辛酉、辛卯是也。妇人犯者,主产厄;男犯,多丑不令终。
孤鸾寡鹊煞。古歌曰:“木火逢蛇大不祥,金猪何必强猖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乃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又丙午、戊午、壬子等日。男克妻,女克夫。
阴阳差错煞。乃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十二日也。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外家,亦与妻家是非寡合。其煞不论男女,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重;只日家犯之,尤重,主不得外家力,纵有妻财,亦成虚花,久后仍与妻家为仇,不相往来。
临官遇劫名桃花煞。主好酒色。返吟遇枭名短寿煞。主伤妻子。
桃花红艳煞。亥卯未在子,巳酉丑在午,寅午戌在卯,申子辰在酉,为桃花煞。甲乙逢午、丙寅、丁未、戊子、己辰、庚戌、辛酉、壬巳、癸申,为红艳煞,女命最忌之。
以上诸煞,凡言克身,谓凶煞,下纳音,克生年。太岁纳音临身,谓凶煞一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也。太岁纳音为身,若身被克被临于死、败、绝位,便遭不测之灾;若但在身有气处被克,灾重,被临则轻。惟太岁纳音克煞则吉。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煞,有福神助之,则名为权柄;无福神助之,又煞气乘旺,递互往还,或刑克本主,下贱恶死。又云,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又云,相冲相破,三合六合,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祸中生福,福中生祸。如死绝复生,空亡受破,相克相成,则祸中生福,反此,则福中生祸。《命书》云:“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博徒,亦有三奇夹贵。”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阳刃;小人命内,亦有正印官星。”由是观之,吉凶神煞,不可拘定;轻重较量,要在通变。大抵凶煞所居,于神不宜带真鬼;克伤本身,虽见官星,尚变为鬼,况是真鬼。其为灾祸,明矣!
强弱篇
论命以日干为主,称之曰身,身之强弱,关系最为紧要,故首论之。
论身强
身强之构成
(一)月令旺相:如甲木日干,生于春冬。
(二)多帮扶:如甲木日干,四柱多水多木(四柱,即年月日是四个干支也)。
(三)支得气:如甲木日干,生于亥年寅日卯时(甲生于亥临官于寅,帝旺于卯,气盛为得气)。
身强之区别
(一)最强:既当令,又多帮扶(当令即月令旺相)。例如:
甲寅 丁卯甲子甲子
甲木旺于春月,又卯为帝旺故当令四柱,又有四木两水帮扶之,故成最强。
(二)中强:仅多帮扶而失令(失令即月令衰弱)。例如:
甲寅癸酉乙亥丙子
乙木死于秋酉月。又为绝地,故失令。然四柱有三水座。木帮扶,故成中强。
仅得令而少帮扶。例如:
甲寅丙子壬寅丙午
壬水旺于冬,子月又为帝旺,故得令,然四柱全无别位金水帮扶,故亦成中强。
(三)次强:既不当令,又少帮扶,但年日时支得气。例如:
辛亥丁酉甲寅丁卯
甲木死于秋,故失令天干又全无水木帮扶,仅亥年长生寅日临官,卯时帝旺,酉月受胎,皆得气,故成为次强耳。
身强之喜忌
身强喜抑,抑之构成原因有四:
(一)受克:即克我,如甲木见金克。
(二)被泄:即我生,如甲木见火泄。
(三)被分:即我克,如甲木见土分。
(四)气衰:如甲木见辰巳午未申酉戌(见甲木篇论气条)。
身强忌扶,扶之构成原因有三:
(一)受生:即生我,如甲木见水。
(二)得授:即同我,如甲木见木。
(三)气盛:如甲木见亥子丑寅卯(见甲木篇论气条)。
论身弱
身弱之构成
(一)月令衰弱:如甲木日干,生于夏秋。
(二)多克泄:如甲水日干四柱多金多火。
(三)支失气:如甲木日干,逢巳年午日申时(甲木病巳死午绝申,气衰,为失气)。
身弱之区别
(一)最弱:既失令,又多克泄,例如:
戊申庚申甲午庚午
甲木死于秋(最衰)。故失令,四柱又有丙火之泄,四金之克。故成为最弱。
(二)中弱:仅多克泄,而当令。例如:
丙辰庚寅甲午庚午
甲木日干,四柱虽有三火之泄,两金一克,然甲木旺于春(最旺),颇当令,故即成为中弱。
仅失令而少克泄。例如:
甲寅丙子丁卯己巳
丁火虽死于冬(最弱)。而失令,然四柱并不复见水克与土泄,且有四木两火之帮扶,故亦成为中弱。
(三)次弱:既不失令,又少克泄,但年日时支无气。例如:
辛巳辛丑壬寅癸卯
壬水旺于冬,当令,天干又有两金一水之帮扶,仅巳年壬绝。寅日壬病,卯时壬死,丑月壬衰。四支失气,故即成为次弱。
身弱之喜忌
身弱喜扶,扶之构成,见前论身强之喜忌。
身弱忌抑,抑之构成,见前论身强之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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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周易命理 | 四柱预测学 (9)干支合化及神煞解析发布于2024-03-01 13: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