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伤官


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乃甲见丁、乙见丙之类,甲用辛为官,丁火乘旺,盗我之气,克制辛金,使不辅甲为贵,故名伤官。伤官格务要伤尽,方作贵看,元有官星,伤之则重。


经云:“伤官见官,祸患百端”是也。

伤官虽凶,乃我所生,自家之物,伤尽则能生财,财旺则能生官,造化展转有情。

如月令在伤官,四柱作合结局,皆在伤位,无冲无破,不见一点官星,谓之伤尽。

又有月支伤官,时上伤官,四柱无官星,亦谓伤尽。更身旺、财旺或印旺,名标金榜,一品贵人。

此格主多材艺,傲物气高,心险无忌惮,多谋少遂,弄巧成拙,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而人亦惮之恶之。

伤官无财主贫穷,盖生财气者即食神伤官,盗财气者即七煞官星,所以伤官要见财,不要见官。

假如甲生午月,木不南奔,身势太柔,岂可再逢金制?金能盗土之气,所以不要见官。

既无官星,而柱却无一点财可恃,虽聪明机巧,不过虚名虚利。


经云:“伤官无财可倚,虽巧必贫”是也。伤官格用财,亦有用印者。


《天玄赋》云:伤官用印宜去财,用财宜去印,倘使财印两全,将何发福?身旺者用财,身弱者用印,用印者须去财方能发福,用财者不论印亦主亨通,伤官用印,不忌官煞,去财方发,元犯伤官,须要见财则发。


伤官最喜行财运,印绶身旺次之,不喜行官乡,四柱伤官多而见官者,不宜复行伤运,一位无妨。


又曰:伤官格务要伤尽,若柱见伤官,而官星隐显,伤之不尽,岁运再见官星,官来乘旺,再见刑冲破害,刃煞克身,身弱财旺,必主徒流死亡,五行有救,亦残疾。


若四柱无官而遇伤煞重者,运入官乡,岁君又遇,若不目疾,必主灾破。


经云:五行伤官,惟火人土伤官,土人金伤官忌见官星,若金人水,水人木,木人火,不忌。

盖火以水为官,以土为伤,水畏土克,土得水无益;

土以木为官,以金为伤,木畏金克,金得木无益,所以火土伤官格忌见官星。金以水为伤,以火为官,水虽克火,若金寒水冷,不得火温,难以济物,况水得火成既济之功;

水以木为伤,以土为官,木虽克土,若水泛木浮,不得土止,难以存活,况木得土成栽培之力;

木以火为伤,以金为官,火虽克金,若木繁火息,不得金削脱,难以通明,况金得火成器物之象,所以金水木伤官格不忌官星。


故经云:“伤官火土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木火见官官要旺,土金官去反成官,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是也。


又曰:伤官伤尽,亦有不作福者,伤官见官,亦有不作祸者。

如一命丁未、丁未、丙午、丙午,丙日坐午,日主自旺,有二午、二丁、二未,财官俱伤,虽伤官伤尽,奈四柱火气太旺,窃气又重,运行东南火旺之乡,无一点财气,身空旺无倚,至贫之人,切不可见伤官伤尽身旺,便作好命看。

又如甲日生人,柱有辛为官,又有丁伤官,若生秋月官旺,虽逢丁火或居亥、子之上,或见午伏壬、癸之下,则丁不能伤官,终为有官爵之命,岁运遇煞官印绶,俱吉,忌身衰败运,切不可见伤官格有官星,便不作好命看。


又曰:人命原有些小伤官,不能损贵气,或运入官乡,官自旺强健,或入印运制伏伤煞,或有财生助,或从化入于别格,不失为好命,怕再行伤地,病而不起者有之,否则文书口舌,官事破败,殃祸踵至。柱元有财,又行财运,亦可成就功名利禄,一行官煞地,或财衰败死绝地,即失财禄,非官讼则丧服重并。


又曰:四柱伤官,惟年干伤官最重,谓之福基受伤,终身不可除去,若月支更有,甚于伤身七煞。如甲日人,以辛为官,见丁卯年,生寅午戌月,是伤官重犯,又有卯为劫刃,名背禄逐马,主为人退悔,反伤祖荫,运行官乡,流年再见,或煞旺身弱运,必祸。若月令真正伤官,又见官星,如甲日生午月,见辛未时,午中丁火伤辛;乙日生巳月,见庚或甲申时,巳中丙火伤庚;丙日午月,见戊子、癸巳时,午中己土伤癸之例。大要日主健旺,再临伤官运,可发名利,日主微弱,运历财官乡,祸不可言。


又曰:伤官,如甲日见丁,喜壬合癸破;乙见丙,喜辛合壬破;丙见己,喜甲合乙破;丁见戊,喜癸合甲破;戊见辛,喜丙合丁破;己见庚,喜乙合丙破;庚见癸,喜戊合己破;癸见甲,喜己合庚破。


《万祺》云:伤官元辰无官星,又行伤官运,此为窃气太过,即一木叠逢火位,名为散气之文,非贫则夭,喜身旺及官乡,伤官见官,再剥再滞,运入官乡局中,反吉,即伤官伤尽却喜见官星。

伤官若带财见印,祸不轻。

伤官若带印,官煞不为刑,伤官多者宜行印,即食多用印。

伤官少者又行印乡,即枭神夺食。

伤官若带印,不宜逢财,伤官若带官,不宜行制伏,伤官用财,不宜行此劫,伤官用印,不忌见官煞,伤官若见官星重叠,莫作官星论。

伤官用官,在年月必要剥官,运在日时,不宜被伤,一见被伤,祸不可言,不可临墓,住寿难延。


《千里马》云:伤官见官,妙入印财之地。又云:伤官逢财而有子。


《相心赋》云:伤官伤尽,多艺多能,使心机而傲物气高,多谲诈而侮人志大,颧高骨峻,眼大眉粗。


《景鉴》云:伤官无财而带刃,行奸弄巧。


《通明赋》云:重见伤官,身必辛勤劳苦。又云:伤官多而身旺无依,定为僧道艺术为士。


秘诀云:伤官太重,子必有亏。又云:年带伤官,父母不全,月带伤官,兄弟不完,时整伤官,子息凶顽,日带伤官,妻妾不贤。又云:伤官不尽,须防不测之灾,伤官逢财,乃享优游之福,七煞同来,疾损须忧,身旺无依,孤克难免,伤官遇劫,聚财如柳絮随风,伤官无印,求利似荷钱擎雨。


古歌云:

伤官原是产业神,伤尽真为大贵人,

若是伤官伤不尽,官来乘旺祸非轻。

又:

月令逢官在伤乡,伤轻减力尚无妨,

若见刑冲并破害,定知为官不久长。

又:

伤官伤尽复生财,财旺生官互换来,

四柱若无官显露,便言富贵莫疑猜。

又:

伤官遇者本非宜,财有官无是福基,

时日月伤官格局,运行财旺贵无疑。

又:

伤官伤尽始为奇,又恐伤多反不宜,

此格局千变万化,详推须要用心机。

又:

伤官无官最忌剥,运入官乡反见奇,

岁运命中逢印绶,诚为富贵定无疑。

又:

伤官不忌比肩逢,七煞偏官理亦同,

若是无官当忌比,如逢身旺却嫌重。

又:

伤官不尽又逢官,斩绞徒流祸百端,

月犯父子无全美,日犯自己主伤残;

时伤子息多狼狈,须知富贵不周全,

若是伤官居太岁,必招横祸逢斯年。

合诸说观之,伤官喜忌尽矣。


论食神


食神者,日干所生顺数第三位,乃甲食丙、乙食丁之例。甲生丙为泄气,丙生戊为甲偏财,偏财是天禄自然之财,不劳己之心力,享见成福禄。甲丙有父子之道,如子旺相,生起财禄以奉其父母,岂不安享?又甲见庚为煞,见戊为财,其食神丙火能制伏庚煞,使不得克伤甲木,能生戊财,使为甲木所用。凡命遇财煞之地,食神旺相,煞被食制,不敢为祸,财被食生,充裕不竭,故食神一名寿星,一名爵星,良有以也。此格要日主食神俱生旺,无冲破,主人财厚食丰,福量宽弘,肥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四柱见财食在岁月上,祖父荫业丰隆,在日时,妻男获福,怕母子俱衰绝,两皆无成。


故经云:“食神宜食生食旺,不可食衰食绝。”又云:“食神生旺,胜似财官”是也。食神大忌偏印为倒食,主为人有始无终,容貌欹邪,身材琐小,心性局促,多愁无成。假如甲见丙为食,柱中有壬作甲木偏印,克制丙火不能生戊土,不能制庚金,使甲木受制退财,岂不窘乎?


《元理赋》云:食神制煞,逢枭不贫则夭。《一行》云:阳日食神暗合官星,阴日食神暗合正印,官印不要明显,但得食神纯粹,主贵而有禄,富而有寿,食神只宜一位,不宜太多,恐窃本元之气。


经云:“一木叠逢火位,名为散气之父”是也。

食多者宜行印运,食少者不宜,是枭神夺食,故食喜旺禄相助,月令建禄最佳,时禄次之,更逢贵人运,行食神生旺之地,大地福禄。

忌身衰枭旺,柱中虽喜见财,亦不宜多,多则不清,不过一富翁而已。

食神重见,变为伤官,令人少子,纵有,或带破拗性,又不可入墓,即是伤官入墓,住寿难延。

大忌空亡,更有官煞显露,为太医师巫术数九流之士,若食神逢克,又遇空亡,则不贵,再行死绝或枭运,则因食上气上生灾,翻胃噎食,缺衣食,忍饥寒而已。


又曰:甲日食丙,柱中无壬癸亥子方好,如有水气,丙自受制,屈伏于人,己身不能卓立,岂能生物以养其父?

如无此制,又要生旺向禄,如丙生夏月,运历东南,火土俱旺,其甲用财必厚。

若生三春甲旺,丙火虽得生,不知戊己气薄,须历南方火土俱旺,方许发福。又如庚以壬为食,运历北方水旺之地,发财必厚,东方木旺之乡,发福必紧。细论之,庚以壬为食,长生于申,当断申地福重,暴败在酉,壬水至酉,便不为佳,以壬生甲木为庚之财,即自生分发身之财,非婚配正妻之财,甲至酉地为木困金乡,壬水自败,木岂能助养其父?

当断此运平平。

行至戌运,如干遇壬甲,亦只断其半吉半凶,逢戊可断其有灾,见庚可断其微福。

亥运当言其大吉,子运癸水伤官,伤重泄本身之气,又庚死于子,甲败于子,当断生祸身灾。

运至丑,庚金之库,水旺之乡,又有己丑助庚甲冠带成人之地,可断此十年发。

寅运亦吉,卯运有灾,余例此推。


又曰:食神忌枭,亦有不畏者。

如己亥不畏丁倒食,丁与壬合化木,而壬禄在亥;

丙午不畏甲倒食,甲与己合化土,而己禄在午;

乙巳不畏癸倒食,戊癸化火,乙巳亦火;

癸巳不畏辛倒食,丙辛化水,癸贵在巳;

庚为众阳之首,不畏戊倒食,戊,阳气归源之数,见戊作喜神论;

己不倒食辛,阴气初发散之源;

庚不倒食壬,阳气初发散之源;

辛有丁,不畏己倒食,为丁养育辛金也,况有丁处便有己土,阴阳干涉,得清福之助。


食神者,十干福禄之会,君子得之显达丰赡,小人得之周旋给足,在福聚之地则官崇禄厚,在祸聚之地则职卑命薄。

如以甲子论,食丙子为福星之贵,食丙寅为长生之禄,又为禄马同乡,食神学堂之贵,丙辰为正印,丙午为自刑破命,丙申为克身破禄,丙戌为身衰破空亡,余干例推。

若遇生旺、库、印、天乙、天官、华盖、文星、学堂、官印禄马之类,为福聚之地,遇克破、空亡、恶煞、刑害、休、败、死、绝,为祸聚之地。


又曰:甲乙食丙丁,加寅卯巳午之上;

丙丁食戊己,加辰戌丑未之上;

戊己食庚辛,加巳午申酉之上;

庚辛食壬癸,加申酉亥子之上;

壬癸食甲乙,加亥子寅卯之上,

谓之食神见生旺,更带禄马旺相,文为两制两省,武为建节防团,无,亦主财帛丰厚,食神与禄全见,四柱顺当为妙。


《壶中子》云:犯倒食,在命多被人挠,重叠带者,在幼儿则言乏乳,在老人则言缺食。正食而有余者富贵,争食而不足者贫贱,有余如甲人得两丙三丙,不足如柱中两甲止有一丙之类。


又曰:日主时干重叠相食者,曰吞啖脑子,时日俱食,主头风脑漏,早克母死,后无子送终,若吞中逢吞,如甲人逢壬日时,又逢庚字,主贫死沟壑,有干合解则缓。


《相心赋》云:食神最能饮食,体厚而好讴歌。


《奥旨篇》云:月令值食,身健旺,善饮食,姿质丰肥,四柱有吉曜相扶,堆金积玉,声名显着。


《幽微赋》云:食神旺相,老寿弥高。


《元理赋》云:食居先,煞居后,功名显达。


《宝鉴赋》云:月露食神时露官,荣显乌台助国臣。


《万祺赋》云:食神名为吉曜制煞,号称寿星,干强日旺,富贵之士,食旺身衰,蹭蹬之人,逢财旺则食前方丈,遇印绶则甑底生尘,见一位者钟铭鼎鼐,二三者陋巷簟瓢,羊刃重临,平生劳碌,刑克相会,一世奔波。


古歌云:

食神制煞吉非常,财旺妻荣子更强,

柱中若要吞啖煞,管教金殿佐君王。

又:

食神逢禄号天厨,冲克空亡官煞无,

死绝运临偏印地,寿星合处福交孚。

又:

食神印绶不宜逢,惟见财官福更隆,

食神喜行身旺地,逢枭逢比总成空。

又:

食神生旺最堪夸,惟行水木土金佳,

官煞更无来混杂,平生衣禄足荣华。

又:

甲人见丙本盗气,丙去生财号食神,

心广体胖衣禄厚,若临偏印主孤贫。

又:

食神生旺无刑克,命逢此格胜财官,

更得身旺逢财地,青春年少步金銮。

又:

食神无损寿绵长,庶母逢之不可当,

若无偏财来救护,命如秋草带冬霜。

又:

食神月上号天厨,人命逢之富有余,

切忌枭来明减福,最嫌冲去暗消除。

生财化鬼兼无病,制煞为祥信有储,

士子如逢利甲第,官封要职领天书。

合诸说,观食神喜忌尽矣。



飞天禄马


《喜忌篇》云:若逢伤官月建,如凶处未必为凶,内有倒禄飞冲,忌官星,亦嫌羁绊,以格唯有四日:庚子、壬子、辛亥、癸亥,生十月、十一月冬水纯阴,柱无财官,方用。

又须月时或年与日同支,方能并冲。

忌官星显露,禄难飞冲,合神羁绊,不能飞冲,要柱中有一字合住禄马,方不走了贵气。

喜伤官、食神及干支本运。

假令庚子日、庚以丁火为官,在子月生,是伤官月建,可谓凶处,若子字多,冲出午中丁火,则庚日得官星,未可便以凶论,柱要有未或寅、戌,但得一字合午为妙,若有丑羁绊,子去贪合,不能冲午中之禄,见丁字为官露,丙为煞显,午字填实,戊吞啖,则减分数,岁运同。

壬子日,壬以己土为官,要柱中子字多,冲午中己土,则壬日得官星,其喜忌与庚子日同。

辛亥日,辛用丙火为官,癸亥日,癸用戊土为官,俱要四柱亥字多,冲出己中丙、戊,则辛、癸得官星,柱有申或酉、丑,但得一作合为妙,多则不中,有寅羁绊,则亥贪合,不能冲己中之禄,见丙、戊、己为官星露,减分数,岁运同。


古歌曰:

正冲之格是庚壬,子去冲官禄自亨,

四柱更逢寅戌未,三字得一合功名。

又:

庚壬子月号冲官,午动丁移己亦迁,

填实破刑俱不犯,英名魁誉四方传。

又:

禄马飞天识者稀,庚壬重子贵非疑,

柱无羁绊官显现,平步青云到凤池。

又:

辛癸冲官亥日重,巳中丙戊禄来崇,

更逢酉丑申居命,得一合神便贵荣。

又:

日逢辛癸支临亥,酉丑加申合贵人,

四柱相扶无戊己,威风千里振英声。


倒冲禄


伤官月建,内有倒冲禄马格,喜忌与飞天同,惟时不论。

此格止有二日:丙午、丁巳,夏日纯阳,丙以癸水为官,要柱中午多有力,冲出子中癸水,则丙日得官星;丁以壬水为官,要柱中巳多有力,冲出亥中壬水,则丁日得官星。

更得丑寅或申辰卯未,但有一字合住禄马为妙,多则不中。

丙午日怕未,丁巳日怕申辰等字羁绊,则巳午贪合,不能冲子亥中之禄,柱有亥壬子癸为煞官显露,则减分数,岁运同。


古歌云:

丙日无官局午多,倒冲禄马癸官和,

不逢未字来羁绊,癸子俱无福嵯峨。

又:

倒冲贵气不同伦,丙午飞冲子禄神,

癸水克来是贵禄,刑伤填实是常人。

又:

倒冲禄马贵非常,丙日多逢午位良,

七煞不逢并惹绊,白衣平步入朝堂。

又:

丁日蛇多是倒冲,官星飞起出乾宫,

柱中不见亥壬字,辰不留蛇福贵隆。

又:

丁日冲官巳要强,亥为壬禄贵人乡,

柱中不见辰壬癸,岁运相扶福禄昌。


福星贵人


乃甲人见丙寅、丙子,乙人见丁亥、丁丑,遁得本旬中真食神,主享受自然,遇者非贵亦富,余倒推。

前人作《甲丙相邀入虎乡歌》,是以年论,故有丙寅、丙子,若以日遁则非。


食神同窠


谓甲食丙,甲子人见丙子之类,十三位即同,乃本家物也,得此者不贵即富,月不如日,日不如时,若互换生旺带禄,贵者大贵。

如韩魏公:戊申、庚申、庚辰、庚辰;宋秦桧:庚午、己丑、乙卯、壬午;又明王崇古少保:乙亥、辛巳、戊申、庚申是也。

如倒食本家,甲子年见壬子时,庚子年见戊子时,亦贵,但损子。


食神带合


谓甲人见丙有辛合,己人见辛有丙合,乙见丁壬,庚见壬丁,丙见戊癸,辛见癸戊之例,主为官有权印。


红鸾天印


谓丙食戊而得戊戌,辛食癸而得癸丑,壬甲辰,乙丁未,日时得之,主富贵。



墨池涌泉


谓辛巳得癸巳、癸亥。

如陈朝议:辛巳、壬辰、癸巳、癸亥是也。

推此类,丙寅爱戊寅,戊申爱庚申,己巳爱辛亥,庚午爱壬申,甲戌爱丙寅,壬辰爱甲申,皆同此格,主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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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周易命理 | 四柱预测学 (18) 论伤官、食神发布于2024-03-01 13: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