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乌程县有座庙,庙里供奉着名号叫烈杰太子的神像。相传元朝末年,有个勇敢的年轻人召集起本乡的兵民起义,最后在与张士城的部将打仗时战死。当地人哀悼他,为他建了庙。称他为“烈杰”,是因为他英勇壮烈,无愧是豪杰的意思。

乾隆四十二年,县里有个姓陈的人,到烈杰庙烧香,回家后中了邪,悬梁自尽。他的哥哥陈正中,是个刚强正直的汉子,认为庙应当是神灵所栖居的地方,不应该是鬼怪兴风作浪的场所。他便去问庙里的道士,回答说:“今年到这庙里进香的人中,已有两人上吊而死了。"陈正中大怒,带了仆人书僮,拿着锄棍器械,跑到庙里把烈杰太子的神像砸了。

乡里的百姓却惊慌起来,议论纷纷,认为得罪了神明,整个乡里都会遭殃,于是向乌程县衙门告了一状,控告陈正中大逆不道,砸神毁像。陈正中也向县衙门一一申诉了砸像的原因,并且说:“烈杰太子这四个字,既不见于史书传记中,又不载于县志等典籍中,明明属于五通神和社鬼一类,不是正统之神。现在,我陈正中已将烈杰太子神像拆毁,触怒了众乡邻,我情愿出钱将庙修好,另立关圣帝的神像,以替乡邻求福、消灾。”乌程县令认为陈正中说得很有道理,决定撤销此案。过了两个月,庙里平安无事。

县里姓孙的人家有个女儿,年近十五,中了邪症,眼睛歪,眉毛竖,口中自称是烈杰太子,还说是有坏人拆去了神像,所以无处安身,必须供给酒食给他吃。孙某家里人上酒供菜稍稍晚了些,她就自己打自己耳光,一副悲伤痛苦的样子。孙某就跑到陈家责怪陈正中,陈正中大怒,手拿桃枝直奔孙家,声声地说:“冤有头,债有主,拆毁你像的人是我!我就住在本县,你不来报仇,却欺负人家小女孩,还索骗酒食,你烈在哪里、杰在何处?简直是无耻小人!你还不快快离开!”这时,孙某女儿又发出惊怕声说:“红面孔的恶人又来了!我走,我走。”说完,她又清醒如常人一样了。

孙某请陈正中住在他家,他的女儿也不再中邪发病。陈正中稍一外出,鬼怪又附在孙某女儿身上兴风作浪。于是陈正中就与孙某商量,选中村里一个小伙子,把女儿嫁了给他。自这以后,鬼怪绝迹,孙某女儿的病也不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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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烈杰太子》发布于2024-01-06 16: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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