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纪略 [明] 皇甫录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皇明纪略》作者:[明] 皇甫录著
皇明纪略(明)皇甫录著
《后湖志》:国初,天下户计一千六十五万二千七百八十九,口计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一十二。至弘治十五年,则户计九百六十九万一千五百四十八,口计六千一百四十一万六千七百三十五。国初田土计八百八十万四千六百二十三顷六千八亩,税粮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二百五十石。至弘治十五年,田土计四百二十九万二千三百一十顷七十五亩零,税粮二千四百四十八万八千二百二十三石六斗一升。如此则户日衰,而田愈少,有司不察漏开冒报之弊,徒为重役加派之征,无怪乎民之日困,而伪之日滋也。
太祖高皇帝生于盱眙灵迹乡土地庙,父老相传云生时夜有神光烛天,明日庙忽移置东路。今其地方丈许不生草。元至正乙未夏,渡江自和州取太平路,丙申春取集庆路,丁酉春取宁国路,秋取扬州路,戊戌春取建德路,冬取婺州路,己亥秋取衢州处州路,庚子夏取信州路,辛丑冬取饶州路,壬寅春取江西诸路,癸卯秋亢伪汉陈友谅,甲辰春称吴王,湖南北江东西诸郡皆平,秋取卢州路,乙巳春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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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纪略(明)皇甫录著
《后湖志》:国初,天下户计一千六十五万二千七百八十九,口计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一十二。至弘治十五年,则户计九百六十九万一千五百四十八,口计六千一百四十一万六千七百三十五。国初田土计八百八十万四千六百二十三顷六千八亩,税粮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二百五十石。至弘治十五年,田土计四百二十九万二千三百一十顷七十五亩零,税粮二千四百四十八万八千二百二十三石六斗一升。如此则户日衰,而田愈少,有司不察漏开冒报之弊,徒为重役加派之征,无怪乎民之日困,而伪之日滋也。
太祖高皇帝生于盱眙灵迹乡土地庙,父老相传云生时夜有神光烛天,明日庙忽移置东路。今其地方丈许不生草。元至正乙未夏,渡江自和州取太平路,丙申春取集庆路,丁酉春取宁国路,秋取扬州路,戊戌春取建德路,冬取婺州路,己亥秋取衢州处州路,庚子夏取信州路,辛丑冬取饶州路,壬寅春取江西诸路,癸卯秋亢伪汉陈友谅,甲辰春称吴王,湖南北江东西诸郡皆平,秋取卢州路,乙巳春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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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皇明纪略 [明] 皇甫录发布于2023-11-05 13: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