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异典述 [明] 王世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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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异典述 明·王世贞
  ●序
  夫国之有典也,则号令庆罚皆在焉。其曰典者何?志常也。曰异典者何?志非常也。诸创国者皆不为常者也。其业可大而法可久,习之则为常,是故曰典也。自古有天下之盛者,莫过唐、虞、三代。唐有天下,举亩{亩厶}之鳏民而委之政,既得政则绁天子之所,任岳牧侯伯而﹃之。既﹃之而复峻用其子,其后辄举祖宗之人民社稷而付之。商有天下,举五就之遁臣而委之政,既托孤而废其主,废而旋复焉,尊之曰阿衡,而待之以不臣。周借其国,付渭川之钓叟,使埒父称而师事之,又以其幼子托之於介弟,使据君位而朝诸侯。其殁也,又崇以天子之礼乐。典而异者孰并哉!及其衰也,以定王却楚之晋文尚能守空名之隧,而不肯予以九合诸侯之齐桓,其相国尚能守陪臣之分而不敢渝。非衰主之贤而创主之易也,其势殊也。明兴,高帝取天下於腥秽之虏,势不得不有所更革,天造草昧,事取意裁,及未讨论,至末年而始截如矣,其始不能无异也。虽然异而非异也,易世而后,或革或因,乘时变通,加以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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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皇明异典述 [明] 王世贞发布于2023-11-05 13: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