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科婚姻类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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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汉文题本专题档案:刑科婚姻类提要〉简介
〈内阁汉文题本专题档案:刑科婚姻类〉自干隆元年至宣统三年(1736-1911),共有73,936件,目前分别藏于本院近代史、台史所、社科所图书馆的档案是干隆元年至六十年,约有两万件之多。依照清代题本的规格,首页有「题」字,以及皇帝的朱批,题本内容分为满文和汉文,最后是给皇帝看的汉文提要,清朝称为「贴黄」,目前置于网页上的即是提要部分。
  依照清代的司法审判程序,「户婚田土」属于州县衙门审理的范围,如何才能成为皇帝御览的「题本」?简单地说,普通婚姻案件是由州县官审理,若有拐骗、家庭失和如夫妻相殴致死、犯奸包括调戏致死、强奸致死、强奸幼童、鸡奸等案件,罪犯经过地方衙门至中央三法司审判后,官员向皇帝奏题案情经过及会审结果,最后由皇帝朱批处斩或缓刑等。
  从官员审讯犯案者的口供得知他的籍贯、岁数、职业、婚姻和家庭状况等。同样的,被害人也有履历资料,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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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刑科婚姻类提要》发布于2023-11-04 23: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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