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经典《阴符经》的作者和写作年代问题历来众说纷纭,也成为近来学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其写作年代有战国说直到唐代说等多种说法,其作者则有黄帝说直到李筌说等多种。经过前贤们的不懈努力,目前关于《阴符经》的争论已经主要集中在了李筌这个关节点上,即该书究竟是由李筌所作,还是由李筌之前的人所作上。围绕着这一点,学界逐渐形成了几个疑问。本文拟就此做出一些考察。
一 《阴符经》是否出自李筌之手
目前来看,只有少数学者还在坚持《阴符经》出自战国及以前的观点(代表者为李养正先生),学界主要争论不绝的是,《阴符经》究竟是出自李筌之手,还是在李筌之前的人士之手。其中,主张《阴符经》出自李筌之手的观点以黄庭坚和朱熹为代表。黄庭坚从文体上判断,认为“《阴符经》出于唐李筌,熟读其文,知非黄帝书也……盖欲其文竒古,反诡谲不经,盖糅杂兵家语作此言”,进而认为所谓太公和张良的注也出自李筌之手[1]。朱熹也认为,《阴符经》“以文字气象言之,必非古书”[2],乃至认为,“《阴符经》恐是唐李筌所为,是他着力去做,学他古文。何故?只因他说起,便行于世……圣贤言语自平正,都无许多峣﨑”[3]。我们认为,黄庭坚和朱熹对《阴符经》作者的判断,其根据并不充分。相对而言,反对《阴符经》出自李筌之手的一方则举出了极为坚强的证据:余嘉锡先生在细致审查了此前包括四库馆臣在内学界对此问题的诸多看法之后,指出:“案楼鈅《攻媿集》卷七十二,有《褚河南阴符经跋》,与停云馆石刊悉合……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五,又著录有《欧阳询阴符经贴》……《随隐漫录》卷五云:常州澄清观有褚遂良《阴符经》……惟《艺文类聚》所引,实见于其卷八十八引《阴符经》曰:‘火生于木,祸发必剋’”……是必六朝以前相传之古本矣……李筌盖偶得旧本,遂注而传之,特故神其说,妄言遇骊山老母传授微旨耳。此虽近于臆测,而其决非筌所伪托,则可断言也……[4]。同时,王明先生又提出一条补充证据:“唐吴筠:《宗玄先生文集》卷中《形神可固论·守神篇》引《阴符经》,其中‘火生于木,涡发必勀’,两句,正见于今本《阴符经》。但是‘经冬之草,复之不死,露之见伤’云云则不见,从此可知吴筠根据的是不同的本子……那么吴筠与李筌也是同时代的人。吴筠著论引《阴符经》,且有异文。则《阴符经》已经流行于当世,而且有了不同的本子。可见《阴符经》这书在李筌之前早已存在了,并非是他造的。[5]”
余嘉锡先生和王明先生所举的例证颇具说服力。褚遂良和欧阳询都是初唐人士,早于自称为天宝布衣的李筌。如果他们确实手写过《阴符经》的话,《阴符经》不可能出自李筌之手。其实,余先生还漏掉了一条重要证据,就是被多种文献提到的李靖注本《阴符经》,李靖在年代上不晚于褚遂良和欧阳询,也可算作是《阴符经》出于李筌之前的一个证据。余先生的上述证据一出,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同,成为目前学界的主流观点。其论据的说服力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笔者认为,余先生的上述论断还远没有到了为此疑问下最后结论的地步。
首先,“李筌盖偶得旧本,遂注而传之,特故神其说”的前提是在李筌之前《阴符经》文本流传不广,乃至无人知晓,但是余先生的上述例证恰恰是在否定这一前提。这就在论证上不免陷入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悖论:一方面,为了解释李筌神话《阴符经》出处的合理性,只能强调《阴符经》在李筌之前流传不广;而另一方面,余先生所找到的例证恰说明《阴符经》在李筌之前流传甚广,因此李筌神话《阴符经》出处的做法纯属多余。尤其是余先生发现的阴符经《传本》在内容上要比李筌传本为多的情况下,我们很难想象李筌为什么在许多人多见到过四百字本阴符经的情况下,来编造一个三百字的新版本。
其实,楼鈅所提到的褚遂良和欧阳询的《阴符经》写本,其真实性也未必完全没有值得怀疑之处。首先,是楼鈅所提到的褚遂良手写《阴符经》本:
《阴符经》说者甚众,以文义不贯,颇费牵合,盖尝疑之。唐李筌传骊山老母之言曰:此符三百余言,百言演道,百言演法,百言演术,上有神仙抱一之道,中有富国安民之法,下有强兵战胜之术,分为三章。又有六注,谓太公、范蠡、鬼谷、张良、诸葛亮、及筌也,系以正义,不言谁作,后序中谓出于骊山老母,亦间有无主名者。略计太公之言八、张良之言九、鬼谷六、诸葛五、范蠡才一见[6],而筌及正义尤详。又与世所版行注本不同,后有断章三赞。又道士希严不知何许人,作赞三十九首,可谓备矣。或总题其后云观注者粗得一二,而赞者略无彷佛,信其奥妙不可以智知而言说姑存之耳,诚哉是言也。比岁于都下三茅宁寿观,见褚河南真迹注本,始知上古真仙各出语一二以至三四,自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此句似有脱误字)而彼不言为谁[7],其间有若相应答,亦有旨意全不联属者,将由群仙之集而为之耶,抑高真荟祽而成此经耶?初有道流携以求售,索价不赀,未几羽化于观中,遂为三茅宝藏摹得其本以归,兹因徐粹中醇一为慈溪至道宫建藏手写以遗之。凡见河南所书三本,其一草书,贞观六年奉敕书五十卷;其一亦小楷,永徽五年奉旨写一百廿卷;及此,盖书百九十本矣。二者皆见石刻,惟此真迹尤为合作,字至小而楷法精妙。河南卒于显庆三年,年六十有三,书此时计四十五岁,而永徽所书则五十有九矣,岂惟笔力不可跂及,亦安得此目力耶?然三本详略亦自不同,草书本又冠以《黄帝阴符经》,要当以此本为善,仍命长子淳细书临摹于后,尚存旧本之万一云。[8]
楼鈅所看到的褚遂良《阴符经》抄本有三,一为草书本《黄帝阴符经》,一为小楷本,第三即楼鈅所作跋的小楷“褚遂良真迹注本”,抄于贞观十四年(640年)。这三个版本内容“详略亦自不同”,而以第三为善。此版本的正文系由所谓注有姓名的“上古真仙”的一二语以至三四言组合而成,内容之间“其间有若相应答,亦有旨意全不联属者”。
其后,元儒黄瑞节在为朱熹《阴符经注》所作的附录中则提到:
“按:唐褚遂良得太极丹真人所注本于长孙赵国公家,以其书为非一人之言。如首二句注云‘圣母、岐伯言’,次四句注云‘天皇真人言’,以下皆然。间有与诸本不同者”。[9]
“按骊山老母注本与蔡氏本‘我以时物文理哲’为书之末句,褚氏本与张氏注本其下有二十一句、百一十四字,朱子所深取者政在此内,今取褚氏本为正”。[10]
据黄瑞节所说,此“褚氏本”应当就是楼鈅所提到的褚遂良真迹注本,四百六十字本。“褚氏本”系由太极丹真人所注,注的内容是指出正文系由“圣母、岐伯言”、“天皇真人言”等所谓“上古真仙”语组成,此抄本的源头是唐初的长孙赵国公。
关于此褚遂良抄本《阴符经》,有两点疑问。一是其出处不清,传承不清。就书法作品而言,出于伪托的可能性比一般图书要大,更需要予以认真辨析。源头清楚、传承有序是确保其为真品的必要条件,这恰恰是此抄本所欠缺的。其二,此抄本“愚人以天地文理圣”之后的内容不再标注出处,显示出此经前后部分有明显的差距,不免令人怀疑其后半部分是由后人补充而成的。
再来看欧阳询抄本《阴符经》,南宋岳珂的《宝真斋法书赞》卷五,对此抄本有完整的记录:
经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故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复,天人合发,万变定基。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火生于木,祸发必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练,谓之圣人。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也;万物,人之盗也,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之神,而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不见,莫能知也。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轻命。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至乐性余,至静则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气。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至静之道,律吕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黄帝阴符经》贞观十一年丁酉岁九月□□日,书与善奴。上清大洞三景弟子内供奉道士张平叔题。右唐太子率更令欧阳询字信本,阴符经真迹一卷,楷庄而劲,严而有法,纸古以香,态崄而绝,真欧笔也。‘书与善奴’,又与右军写《乐毅论》赐大令者同一体制。按,率更之子曰通,字通师,官至内史,号小欧阳,亦以能书称,淳化阁帖中,有所授笔诀,亦云付善奴,即其人也。予婿陈天泽以宝庆乙酉五月,见之中都,知予笃好,倾行槖购之以遗予,有小玺在卷后。赞曰:内史书如率令,善奴秀比官奴;千古会稽楷则,于今重见阴符。[11]
此抄本也是四百余字,考其出处,仅有“宝庆年间见之中都”而已,其源头和传承序列都无从而知,当然也让人难以判断其真伪。此外,此抄本题为“黄帝阴符经”,而其后的褚遂良抄本却注为群仙所作,二者显有矛盾。
其实,我们更应该注意到楼鈅和岳珂之前的人们对阴符经传本的记述。关于《阴符经》的传本,《道藏提要》提到“一本出于唐李筌,有三百字,分作三章,至‘我以时文物理哲’句止(即《骊山母传阴符玄义》本)。一本出自唐张果,于三百字后多出一百余字,不分篇章。”[12]。其中,张果传本中明显有反驳《阴符经》李筌注本的痕迹,所以在时间上要晚于李筌传本,这一点毫无疑问[13]。值得注意的是,唐人提到的《阴符经》,多为李筌传本,如陆龟蒙和皮日休都有诗作明确提到《阴符经》:一为陆的《读阴符经寄鹿门子》,诗中有“清晨整冠坐,朗咏三百言”云云;另一为皮的《奉和读阴符经见寄》,诗中有“三百八十言,出自伊祁氏……”云云[14],显然二人所见的《阴符经》,系“李筌传本”系统;再如,郑樵的《通志艺文志》中录有房山长《大丹黄帝阴符经》一卷,今不传。但是南宋陈葆光在其《三洞群仙录》42卷五《房逢西白》条中提到,“《实宾录》:唐房山长《阴符大册经序》曰:予少好学道而慕长生,见《阴符》言‘上有神仙抱一之道’,后人只究以安邦治国之法,鲜知神仙至乐之术。贞观三年……”[15]云云,貌似房山长传本出自贞观三年前后,但实际上其提到“上有神仙抱一之道”云云,则来自李筌传本无疑,则此经虽为唐本,但要在李筌传本之后。这些材料都说明,“李筌传本”在早期的影响要大于“张果传本”系统,而楼鈅和岳珂提到的欧阳询和褚遂良的抄本恰恰是四百字本,与张果传本一致,这颇令人生疑。此外,欧阳修则提到有所谓柳公权书于开成二年的《唐郑澣阴符经序》,被蔡襄和欧阳修断为真品,可惜今已无从考见其具体内容了。
我们认为,黄庭坚和朱熹或者没有见到过褚遂良和欧阳询写本的《阴符经》,或者都不相信它们为真迹,否则他们不可能无视上述证据,而仍然认为《阴符经》出自李筌之手。同样,如果这两个写本在初唐已经流行的话,李筌是不大可能再费力去编造故事来神话《阴符经》的出处的。
那么,如何看待余嘉锡先生和王明先生所提到的另外两个例证?一是余嘉锡先生提到,欧阳询所编《艺文类聚》有对《阴符经》的引用:“《阴符》曰:‘火生于木,祸发必剋’”[16];二是王明先生提到,唐吴筠《宗玄先生文集》对《阴符经》的引用:“《阴符经》曰:经冬之草,覆之不死,露之见伤。火生于木,祸发必克”[17]。我们认为,我们固然可以据此得出在李筌时代或之前,《阴符经》早已存在的结论;但我们也可以推出另外一种可能性:前一条材料表明,欧阳询曾见到某一著作,其名称含有“阴符”二字,其内容也含有“火生于木,祸发必克”云云,但此书不一定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阴符经》(也有可能出自《隋书经籍志》所录的《太公阴符钤録》、《周书阴符》等书);关于后一条材料,我们注意到在四库本《阴符经解》的注文中有:“且经冬之草,覆之而不死,露之即见伤,草木植性尚犹如此,况人万物之灵”云云,则吴筠所提到的上述文字,部分属于《阴符经》的注文,况且吴筠所见到的《阴符经》文本,在时间上未必会早于李筌传本,所以不能成为在李筌之前早有《阴符经》流传的证据。
我们认为,目前所有否定《阴符经》出自李筌之手的证据都还不是确证,因此对于《阴符经》是否出自李筌之手这个问题,还无法做出确定性的判断。这一结论虽然只是一个消极的结论,但更符合实际情况。
二 《阴符经》太公等注的作者
《阴符经》的早期传本以李筌注本为主,而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李筌注文又只有部分保留在所谓《阴符经》的集注本中。唐代流行的《阴符经》集注本又有十一家注、七家注和六家注之分,十一家注本今不传[18],六家注和七家注的内容则基本一致,只是七家注本明确其序的署名为诸葛亮而已。我们注意到,在这两个集注本的序中都有“故圣人藏诸名山,传之同好”云云,这显然是从出自李筌之手的《骊山母传阴符玄义》中的“李筌序”而来,这是其结集年代晚于《骊山母传阴符玄义》的确证。当前,除李筌注外的六家注均出自后人的委托,且它们只能出现在《阴符经》被认为是出自黄帝所作之后,这一点当无疑义。那么,这些注文到底出自何人之手?这个问题很难得到解答,但也有一些线索可寻。
如果我们考察的范围不限于考证,而是以历史的视角来看,就会发现其实太公和张良,甚至范蠡和诸葛亮这些人物在唐玄宗时期突然受到了关注。据文献记载,玄宗于“开元十九年,始置太公尚父庙,以留侯张良配。中春、中秋,上戊祭之牲乐之制如文宣……仍以古名将十人,为十哲配享……上元元年,尊太公为武成王,祭典与文宣王比,以历代良将为十哲象(包括范蠡、张良和诸葛亮)坐侍”(《新唐书》卷十五,俗称“武庙十哲”)。显然,这个一场空前的尚武运动,改变了唐代此前只设文庙的历史,反映出了时代风气的重大变化。我们也注意到,在《阴符经》集注注中,收录太公注和张良注的内容仅次于李筌注,显示二人受到了特殊的照顾,尤其是结尾部分全都是张良的注文。再者,我们也注意到,《阴符经》及其集注本在隋唐史书中均被列入兵家范围。据此,我们有理由将《阴符经》及其集注本的出现和这场尚武运动联系起来(鬼谷子是传说中的人物,不可能出现在太公庙里),将此现象看成是对这场尚武运动的一个回应。这也是我们判断集注本出现年代的一个辅助证据[19]。但此中问题的关键是,这一现象究竟是说明有人在此尚武运动的刺激下,对此前早已经以单行本存在的个《阴符经》注本的一次整合活动呢,还是《阴符经》集注本的所有注文都是受这场运动的刺激下才被人“委托创造”出来的呢?更进一步说,这些注文究竟是出自多人之手,还是只是出自一人之手呢?其实我们也很有理由产生上述怀疑?为什么当初委托者会选定这几个人而不是别人来当《阴符经》注文的公开作者呢? 此外我们还注意到一个事实,目前所有传世文献中都没有提到过以单行本形式存在过的太公、范蠡、张良等人的《阴符经》注本,这也使得我们怀疑这些委托的注文,从一开始就是以集注本的面貌存在的,即出自一人之手。
支撑上述怀疑的证据有三:一是从四库本《阴符经解》(即六家注本)的具体内容看,各注文之间有明显相互承接痕迹,如其对“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故天有五贼,见之者昌”的注文:
太公曰:其一贼命,其次贼物,其次贼时,其次贼功,其次贼神。贼命以一消天下,用之以味;贼物以一急天下,用之以利;贼时以一信天下,用之以反;贼功以一恩天下,用之以怨;贼神以一验天下,用之以小大。
鬼谷子曰:天之五贼,莫若贼神,此大而彼小,以小而取大,天地莫之能神,而况于人乎?
筌曰:黄帝得贼命之机,白日上升;殷周得贼神之验,以小灭大;管仲得贼时之信,九合诸侯;范蠡得贼物之急而霸南越;张良得贼功之恩而败强楚。
其中,小大问题几乎与《阴符经》原文无关,而却成为注文的共同话题。若非出自一人之手,这一现象很难让人理解。
再如,其对“五賊在心,施行於天,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的注文:
太公曰:圣人谓之五贼,天下谓之五德,人食五味而生,食五味而死,无有怨而弃之者也,心之所味也亦然。
广成子曰:以为积火焚五毒,五毒即五味,五味尽,可以长生也。
筌曰:人因五味而生,五味而死,五味各有所主,顺之则相生,逆之则相胜。
这里,五贼本来与五味无关,但是在各注文中,其相互承接的痕迹一目了然。
二是,我们注意到,张果的注文主要针对的是李筌注,几乎是在逐条驳斥,而张果所根据的底本,似乎不独只有李筌注,而是属于集注的性质,因此他可以很方便的对这些不同的注文进行比较。
三是,《阴符经解》所收李筌注之外的各家注文异常简略,这与“李筌注”之详尽形成鲜明的对比(其实楼鈅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如:“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条,仅收录的张良、太公注文“良曰熙熙哉,太公曰诫惧致福”;“至乐性余至静性亷”条,仅收录张良注文“良曰夫机在于是也”;“禽之制在炁”条,仅有“太公曰岂以小大而相制哉?尹曰炁者天之机”,而这三条中“李筌注”则极为详尽。我们还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一些书名为张良注的注文与《阴符经》本文并不对应,如“故曰沈水入火,自取灭亡”条,注文为“良曰:理人自死,理军亡兵,无死则无不死,无生则无不生,故知乎死生,国家安宁”,二者之间没有关联性;又如“爰有竒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条,注文竟然是“良曰:六癸为天藏,可以伏藏也”,注文虽然也提到“藏”字,但与《阴符经》原文无关。
我们据此判断,这些委托注文出自一人之手的可能性很大,该作者直接制作了以李筌注为核心、再辅以另外六人注的集注形式文本。因为,这些注文若离开“李筌注”这个主体,大多数情况下毫无疑义(比如上面列举的三例)。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这些委托的注文都出自李筌本人之手,是为其神话《阴符经》为黄帝所作这一目的服务的。
结论
通过对上面两个问题的讨论,就我们所知的材料判断,一是目前所有的证据都不足以否定《阴符经》出自李筌之手的观点;二是我们所见到的太公、范蠡等人的“阴符经注”,也很有可能出自李筌之手。总之,这些材料颇能说明李筌不仅只是作了“阴符经注”而已,《阴符经》本身也很可能出自他本人之手,只是我们目前还缺乏更为积极的材料来证明这一点。
[1]黄庭坚:《跋翟公巽所藏石刻》,收入刘琳等点校,《黄庭坚全集》,第二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第766页。
[2]朱熹:《阴符经注》,载《朱子全书修订版》,第十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507页。
[3]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五,载《朱子全书修订版》第十八册,第3918页、第3919页。按,《朱子全书修订版》此段文字点断为:“何故只因他说起,便行于世?”,亦通。
[4]余嘉锡:《四库提要辩证》,第三册,卷十九,中华书局,2009年,第1177页到第1183页。
[5] 王明:《道家和道教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3页。
[6]田按,《阴符经解》中,收录太公注11条,张良注15条,鬼谷子注6条,诸葛亮注5条,范蠡注一条,伊尹注5条,太公和张良注的分量明显有所增加。
[7]据清人倪涛所作的《六艺之一録》所收录的此文看,这一句当作“自愚人以天地文理圣而后,不言为谁”,为正。
[8]楼鈅:《攻媿集》,第十二册,卷七十二,《跋褚河南阴符经》,北京: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第2014册,1936年版,第974页、第975页。
[9]《阴符经注》,第512页。
[10] 同上,第518页。
[11]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五,《欧阳询阴符经帖》,北京: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628册,1936年版,第53页、第54页。
[12]任继愈主编:《道藏提要》修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8页,29页。
[13]由于现存的各张果传记中都没有提到过其《阴符经注》,故也有学者对张果注说法出于唐代中期的张果持怀疑态度。
[14] 陆龟蒙编:《松陵集》卷二,四库全书集部第1332册,第180页、第181页。
[15]此为吉林大学韩钢硕士在其学位论文《唐宋<.阴符经>注疏研究》中首先提到,见其硕士论文,第17页,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4月。
[16]欧阳询编:《艺文类聚》卷八十八,《木部上》,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507页。
[17]吴筠:《宗玄先生文集》卷中,《形神可固论》,载《道藏》第二十三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64页。
[18]此处的十一家注,是出现在《新唐书》、《崇文总目》中的版本,而非明万历间,绣水沈氏刊《宝颜堂秘笈》收录的,题为古十一家注的《阴符经解》一卷本。
[19]此观点受卢国龙先生的提示,在此特表示感谢。我们也注意到,《阴符经》十一家注的“作者”只是多出了唐初几位早已被视为是兵家代表的人士,如李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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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再论关于《阴符经》的两个疑问发布于2023-10-30 18: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