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体论”到“体用论”的转进
——陈淳对朱子理气关系的诠释与建构
作者
吕铭崴,上饶师范学院朱子学研究所副教授、台湾“中央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宋明理学。
原刊于《朱子学研究》编委会编:《朱子学研究》第38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22年。
一、前言:陈淳思想中的气学倾向?
朱子学作为一种主理形态的哲学思想,其特质若就个体的心性论层面来看,它注重的是个体对道德原则的把握;而若就天道观或是本体宇宙论的一面来说,它注重的是肯定超越的道德之理作为一切存有的价值根源。因此可以说,朱子学是以理作为其哲学理论中的最高范畴。当代中国哲学史界在对朱子高徒陈淳(1159—1223)的理气论进行研究时,却有一种主张认为,陈淳对理气关系的表述已然隐含着气学的观点,或是气学倾向,继而也有以之作为朱子学的气学转向,或是元明时期气学思潮开端的一种声音。
举例来说,蒙培元在《理学的演变》一书中,便指出陈淳是以“天”作为其思想中的统一体概念,并采取“完全是用物质气的流行发育来解释”,这是以自然气化的流行来作为万物的根源说明[1]。李玉峰虽并未以陈淳为气论者,但在陈淳主张本体不离人事的理气一体说法下,理对于气是显不出超越性的[2]。郭晓东在比较朱子与陈淳对气质的讨论时认为,陈淳在理气二者之间更加重视气的作用,陈淳的转变体现了“元、明以后的朱子学者,有越来越重‘气’的倾向”[3]。田智忠依循陈来所提出的元明理学“去实体化”路向的观点,将陈淳的理气诠释视为宋代朱子后学“去实体化”的代表[4]。在台湾的学界中,也不乏指出陈淳思想具有气学倾向的一些讨论,比如陈正宜认为陈淳的理气合一论,其实指出了一个形而上的气本体与理本体的融合统一[5]。而王清安的论文则延续了陈正宜与田智忠的议题,指出陈淳本体论思想中的气学元素,可以作为哲学史中上承张横渠、往下延伸至更明显具有气学色彩的薛瑄、罗钦顺以及魏校等人的代表[6]。
以上的讨论无疑为我们提供了诠释陈淳思想的不同观点,也构成了本文重新检视陈淳理气论的讨论主轴。陈淳思想中是否具有气学意识,应当可以就两个方面来讨论:其一,陈淳的理气论述本身是否带有气学观点,这关乎对陈淳文献的诠释问题;其二,当我们提出陈淳对理气关系的论述有所转向时,则是意味着相较朱子的理本论主张,陈淳是否在其理气理论架构中转化了朱子对理的概念的运用,或是弱化了以理作为形上价值基础的意义。而这些问题也同时关系着陈淳对朱子学理气论发展的建构及其理论上的反省,以下即就此展开讨论。
二、陈淳对理气关系的理解:以在气之理的诠释为核心
四库馆臣在《北溪大全集》的《提要》中认为,陈淳之学“可谓坚守师传不失尺寸者矣”[7]。显然馆臣这样的印象与当代学界的部分研究成果——在陈淳的理气论观点中,已然隐含着逐渐背离朱子主理形态的气学倾向的看法——有着不同的见解。要解决此处的矛盾,仍当回到陈淳自己的文字中去寻找答案。以下是陈淳对理气关系的一则说明,这也是当代研究者在言及陈淳思想具有气论成分的说法时,时常征引的一条具代表性的文献:
自未有天地之先,固是先有理。然才有理,便有气,才有气,此理便在乎气之中,而不离乎气。气无所不在,则理无所不通。其盛着见于造化发育,而其实流行乎日用人事,千条万绪。人生天地之内,物类之中,全具是道,与之俱生,不可须臾离。[8]
陈淳认为理与气存在着有理便有气、有气便有理的一种关系,这样的理气论陈述在陈淳的文字中并不罕见,应当可以视为他对理气关系中较具代表性的一种表述。然而也正是由于陈淳的此种理气论表述方式,致使当代的部分研究者据此指出,在陈淳的理气论中,很可能有着气本论的观点,或是一种气学的思考倾向。如陈正宜在其文章中便依据陈淳“才有理,便有气”的叙述,指出陈淳的思想里“形上理本体并非单独的存在,而是与气同时并存的状态,可谓是接近了理气合一之论,此种理路完全悖于朱熹理气观”[9]。而王清安则认为,即便不将陈淳视为一位绝对的气本论儒者,陈淳“才有理,便有气”的说法也有近于将气拉至形上阶层,而成为具有形而上的理气合一、理气为一物的意味,尽管陈淳本人可能根本并未自觉到这一点,然而这已是“其本体论思想中杂有向‘气学’转入的隐暗元素”[10]。
前述两种关于陈淳有理便有气的诠释,都点出了在陈淳的形上学观点中,理与气显然不是全然对立的概念,二者应当是有着一种紧密而不可割裂的关系。然而陈淳这样的表述方式,是否就暗示着他将要走向不同于朱子所强调的理本论立场,而是在“一物”之说的论述下必然要上提气的层次,进一步主张气理为同质同层的一种形上学结构呢?依据陈正宜的解释,陈淳之所以要就气上说理,应当是要解决朱子因为形上之理管摄不住形下之气的问题,因此,陈淳借由将气上提至与理同质同层处,而与理融合统一为浑沦的“一物”,以说明一种“本体立场言理气形上下一贯的创生”,来“弥补朱熹缺乏形上气的部分”[11]。
如此对于陈淳关怀问题的设想,或许是肇因于朱子理气二分架构下的一种看法,而引申出超越之理无法管摄有形质的世界,以为理与气彼此阻隔于两界,故引入了朱子气强理弱的这种说法,来强调陈淳所以必须提出气本体说,以及其在理气说法中提出理气融合统一这一观点的意义。关于这个思考,首先仍当回到朱子与门人论及“气强理弱”的讨论脉络中。朱子的讨论原是着眼于现实情况,指出人虽然得理以生,但日用间不免要受形气牵引,因此于理的表现上难免有所不彰[12],而非侧重在论述本体论下的理气结构是否断裂、阻隔的一种说法。再者,对于朱子或陈淳来说,理气形而上、下的区分,是否就表示了这要割裂理与气之间的关系呢?朱子曾说:
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13]
从朱子说“无此理”,便都“无该载”的意思中,可以理解何以在朱子的理气论里,他始终坚持一个理气二分的两层结构。这是由于朱子认为万物的存在必先有一个形而上的普遍之理,以之作为一切存在的超越根据。因此,在朱子的概念中,理先气后指的应当是本体论上对于根本的确立,与理应当先气而实存的一种超越的肯定。然而在这样二分的主张下,朱子仍以“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显然在他的理解中,理气之间并不存在彼此隔绝的一个问题。我们也不妨看看陈淳的说法:
天地间同此一理,同此一气。理所以统乎气,而人之心则又为理气之主,而精灵焉。随其所属,小大分限,但精诚所注之处,恳切至极,则是处理强而气充,凡我同气类,而属吾界分者,自然有相感通,随而凑集之,以此见实理在天地间,浑是一个活物,端若有血脉之相关者矣。
文公先生批云:得之。[14]
此处陈淳的重点虽然是环绕着“子路请祷”的故事,而阐发人心精诚所至,自然能生出与气类彼此感通的想法。然而,文中提及一旦扩充精灵之心,便可以见得天理流贯于天地之间而浑是一个活物,而物物与我皆若有血脉相关。端就此理气、物我浑然一体的说法来看,仍然可以说,理气隔绝的观点可能并非是陈淳所认为的问题。
回到理气关系的诠释问题上,陈淳也常用“浑沦”一词来形容理与气的关系[15],在朱子处也有“所谓理与气,此决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则二物浑沦,不可分开各在一处,然不害二物之各为一物也”[16]的说法。陈淳明显将之发扬光大,并以此作为对本体概念的一种描述,例如“以其浑沦极致之甚,故谓之太极。”[17]因此考察陈淳对“浑沦”概念的运用,也有助于我们掌握陈淳的理气论思考:
问:“理无形状、无界限间隔,须把形器相比并看,方影得此理本自浑沦?”“理不在形器之外,非可离形器而求,须大着下学工夫,从千条万绪中串过来,到合聚成一个物处方真见得此理之为浑沦至极,亦便实能体得浑沦至极者在我矣!”[18]
文中伯澡请教老师,太极之理所以说是无形无状的,是否是相较于形器来看,又如此方显得此理浑沦呢?依据陈淳“太极只是以理言”[19]的说法,就理而说的太极自然是无方无体、无声无臭的,因此说太极无方所、无限隔,是与日常有形有状的经验事物做对照,似乎也不能说伯澡的想法有错。然而就陈淳上文的回答来看,他显然认为伯澡如此理解太极作为浑沦之理是有问题的,因为“理不在形器之外”,要体会浑沦之理,只能在下学的处事中一一磨炼过去,而“非可离形器而求”此浑沦之理。所以陈淳也表示:“太极只是总天地万物之理而言,不可离了天地万物之外,而别为之论。才说离天地万物而有个理,便成两截去了。”[20]换言之,在上引文中,伯澡以为理的无形状、无界限,是较诸有形有限的形器之物来看的,这样的说法在陈淳的理解中,恰恰是将理与器对立起来、斩成两截,如此便是要离开了天地万物去凭空说一个理。因此,当陈淳以浑沦形容太极时,他要表示的仍然是理气不离的一种本体宇宙论结构。关于此义,亦可参见下文。陈淳说:
太极只是浑沦极至之理,非可以气形言。古经书说太极,惟见于《易》。《系辞传》曰:“易有太极。”易只是阴阳变化,其所为阴阳变化之理,则太极也。又曰:“三极之道。”三极云者,只是三才极至之理。其谓之三极者,以见三才之中各具一极,而太极之妙无不流行于三才之中也。外此百家诸子都说差了,都说属气形去,如《汉志》谓“太极函三为一”,乃是指做天地人三个气形已具,而浑沦未判底物。[21]
相较于“理”字,在陈淳的论述中,较偏重于当然而不可易的一种超越道德原则的意义[22],“太极”的概念经由周濂溪《太极图说》的阐释后,显然更适切于表述理气不离的一种天道观。陈淳说太极作为阴阳的变化之理,原本具于三才之中,而三才之道所表现的日用人伦,便是这个浑沦至极的太极之理的流行。陈淳如此说太极之妙即气而显,主要说的仍然是前述理不离气的意思。引文末尾,陈淳指出自己的说法与《汉书·律历志》的区别,盖在《汉志》以浑沦未判的元气拟作太极,这当然违背了陈淳以为“太极只是以理言”“只是浑沦极至之理”的基本规定。陈淳说:“理不外乎气。若说截然在阴阳五行之先,及在阴阳五行之中,便成理与气为二物矣。”[23]以元气拟作太极,是落于气形之中而认气为理。就此说来,即便陈淳所规定的太极是不离形气的浑沦之理,是即于三才而可见其妙的阴阳变化之理,显然并未打破朱子理气二分的架构,或将气上提与理并列,或以太极之理仅为气之条理。
回顾前述陈淳关于太极与浑沦之理的讨论,其中也有承继于朱子的脉络可循,如前所述,在《朱子语类》中也有以浑沦来形容太极的讲法。当然这不是说陈淳在朱子的理气论上全然毫无推展,他在表述太极作为浑沦之理的概念时,显然把更多的心力摆放在理气相即不离这一关系的表达上,突出了理气二者“才有气,此理便在乎气之中”的构造,并以此说明理在“物类之中,全具是道”的形上学根据。对于朱子学的理论来说,陈淳的这一补充,或理论建构上的强化,显然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理便在乎气之中”的说法,因为注重了理与气的关系,强调理的意义必须即于气方能具体呈现的论点,避免了天理被孤悬于世界之外,与气悬隔为二,而容易在学问讲论之际沦为虚幻光景的种种问题。其次,在理气相即的观点下,理与气避免了被视为相对立的概念,继而进一步内在于日用之中,此既表明大道不离人事独存,也赋予了世界的一切存在皆有其道理可说、皆有其道理可格的一种存有论的价值根基。这是由气之理的说法而对现实世界的具体肯定,不仅是陈淳对佛老空无意见的回应[24],也说明了朱子格物工夫所具有的不可取代的意义。最后,陈淳的观点同时也可以是朱子理一分殊说法下的补充,若就前述引文所举的例子来表达,即是以超越的太极之理必即于天道、地道、人道中才能显现本体的真实意义,这是在理气不离的背景下,由分殊之理以确立,从而体现本体的具体价值。然而,超越的“理一”与具体的“分殊”之间是如何沟通的呢?或者说本体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到底该如何说明?如何产生关联?这便有待于下文中看到陈淳进一步用体用义来对理气关系的解释。
三、体用义下的理气关系建构即其意义
在前述陈淳以浑沦至极形容太极之理时,另有一处值得留意的是,陈淳于该文中同时也表现了他对体用概念的运用,如引文中陈淳以三才之道,作为太极妙用的体现,而太极则为阴阳二气变化之理的根源,大体都可以反映出这样的意思。在陈淳晚年所著的《道学体统》一文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他如何将体用概念贯穿于理气关系的诠释中:
圣贤所谓道学者,初非有至幽难穷之理,甚高难行之事也,亦不外乎人生日用之常耳。盖道原于天命之奥,而实行乎日用之间。在心而言,则其体有仁义礼智之性,其用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情。在身而言,则其所具有耳目口鼻四肢之用,其所与有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伦。在人事而言,则处而修身齐家,应事接物,出而莅官理国,牧民御众。微而起居言动,衣服饮食,大而礼乐刑政,财赋军师,凡千条万绪,莫不各有当然一定不易之则,皆天理自然流行著见,而非人之所强为者。自一本而万殊,而体用一原也;合万殊而一统,而显微无间也。上帝所降之衷,即降乎此也;生民所秉之彝,即秉乎此也。[25]
在上引文中,陈淳延续了他即气言理的说法,并且将理气不离的本体论观点进一步地拓展落实到伦理学的范畴中。陈淳指出,圣贤所说的道理,并不是什么幽眇难懂的秘密,一切起居言动、礼乐刑政,都有其所以当然如此的原则贯穿其中,这是普遍之理及于人伦庶务上的具体表现。他接着引入了体与用的概念,来解释他对天理与人事关系的看法。相较于前一部分所重言理气不离的形上学架构,此处陈淳则是借由体与用的概念,为理气内在的运作关系给出进一步的阐述。陈淳强调天理与庶务的关系是“体用一原”“显微无间”的,即是说天理与人伦庶务原来并不是彼此不相干的两件事物。在体用义下的诠释中,天理不是一个独存的理之本体,而是就着千条万绪的不易之则中以言其上帝降衷之理;而百官庶务、饮食日用也不是离体而独存的现象,日用当体可以是天理的著见,离开了应事接物也无天理可说。若将前述理气不离与太极浑沦的说法,与陈淳此处通过体用义以阐述的人伦即是常道、常道不离人伦的论述相比较,可以见出理与气的关系较诸不离与浑沦的说法,二者在“体用一原”的阐述下,更表现出天理与万殊犹如同一整体的一种本体论思考。
在《朱子语类》中,陈淳也曾向朱子请教过体用的问题。以下通过对比师生二人的说法,将能更清楚理解陈淳在体用义上对朱子理气理论的解释与推进
。
问:“泛观天地间,‘日往月来,寒往暑来’,‘四时行,百物生’,这是道之用流行发见处。即此而总言之,其往来生化,无一息间断处,便是道体否?”曰:“此体、用说得是。但‘总’字未当,总,便成兼用说了。只就那骨处便是体。如水之或流或止,或激成波浪,是用;即这水骨可流,可止,可激成波浪处,便是体。如这身是体;目视,耳听,手足运动,便是用。如这手是体,指之运动提掇处便是用。”[26]
陈淳以日月往来、四时流转说明道体流行的表现,与前引文要求就千条万绪的当然之则中,洞见天理的流行著见,采取的皆是理气不离、体用相即的意思。然而,就朱子的回应来看,他显然认为陈淳如此形容不免有混淆不清的毛病,因此他在回答中严明了用与其所以然之体的区分。刘述先在解释朱子上文时,认为朱子此说“是以理气二元不离不杂的方式来解释体用”[27],而陈来也曾指出“程朱理学的体用观正是以体用分彼此”[28],这些说法都点出了朱子体用论中不同于陈淳的整体观而重视分解的一种特色。为了更清晰地展示朱子此一思考与陈淳之间的差异及其可能的构成理由,以下可以看到朱子同门人讨论“万物各具一理,而万理同出一原”时所提出的说法:
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圣人所以“穷理尽性而至于命”,凡世间所有之物,莫不穷极其理,所以处置得物物各得其所,无一事一物不得其宜。[29]
朱子在解释天理与分殊的关系时,指出物物各具其理,物物各异其用,此亦可以说是有理事体用的结构在内。然而朱子的重点明显是聚焦在说明君臣、父子这些人伦常行的背后,原来有一个大化流衍的规则贯穿其中,以此作为一切价值根源的基础,而为价值世界背后的所以然者。若将朱子的说法对照陈淳理事一体的思考,师徒二人思想性格的差异也便跃然纸上,盖二子虽然都有理气相即不离与肯定即事见理的一种理气论表述,但朱子之区分体用,并在君之仁、臣之敬、子之孝、父之慈之中标举出一理之说,则更能见得其所侧重的,是要人能由分殊之中见得理一,要能于君臣、父子之义中知得其所宜。换言之,探究人情物事背后的不易之则,并且洞见事物所以如此的根源之理,这显然才是朱子更为重视的。在朱子这样的思维中,体与用自然应当有所区分。此与前述朱子严分理气为两层结构,强调:“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如此肯定理在理气二分中的本体论意义,并标举其先在性的基本立场,应当都是具一致性的一种哲学论述。
而相较于朱子在体用论中标举形上超越根据的思考,陈淳在前述的诸多引文中,都显示出一种更为偏重说明理与气具有整一关系的表述。前文也指出陈淳这样的诠释容易引起其思想中是否有着气学倾向的一种思考。例如田智忠便认为陈淳对于理的阐述多集中于以理作为在物之则的一种条理义,而基本上不提理的本体义,至于讨论太极时说“道非是外事物,有个空虚底,其实道不离乎物”,更是明显有理气合一的主张,并且陈淳完全不提“气质蒙蔽”这种观点,而倾向“气异理异”这一对反于理实体化说法,显然是开启了朱子学中的“去实体化”的转向[30]。“去实体化”这一概念是由陈来所提出的哲学史发展观点,若依陈来自己的说法,元明理学中存在着去实体化转向的情况,主要是肇因于朱子的思想中同时存在着性本体说与气质蒙蔽说这两种理气论观点,从而导致了朱学的后继者必须要在“理同气异”与“气异理异”的两种互相矛盾的立场中做出抉择、调整,并由此发展出“去实体化”的一种转向的结果[31]。
回到前述田智忠等学者所指出的陈淳气学倾向的诠释问题,在本文前一部分中,业已尝试就陈淳所言的气中之理、理物不离等说法,做出凡此诸说何以不足以作为气学观点的讨论。因此,本文主张即便在陈淳的思想中有将理气视为同一整体,或者说理气二者不可割裂以观的表达,但在形态上仍属于顺承朱子以理为最高范畴,且严分理气的理本论者。然而,在面对去实体化的质疑上,仍有几个问题需要稍加辨析。
首先,陈淳显然有关于“气质蒙蔽”的说法,这在其关乎本体论与心性论的文字中皆有所提及;其次,若陈淳的思想中有“去实体化”的倾向,那么依据陈来的分析,其中必须包含两个要点,其一是对气异理异说法的肯定,其二则是对理本体说的弱化。上述两个问题给予我们重新审视陈淳文献的机会。以下先来看陈淳关于禀气与理之偏全问题的讨论:
问:“文公《或问》中言物得其形气之偏,而不能以贯通乎全体?”
“物虽禀得来偏,然随他所得许多,其理依旧浑沦完足。且如蜂蚁虽偏于君臣之义,然其报衙则礼也,巧于营窠则智也,失主则团聚不食,而为情恻然则仁也。虎狼虽偏于父子之仁,然有文章则礼也,有威则义也,杀有神色变与不变之别,则智也。其他广推之皆可见矣。”[32]
在陈来对朱子理气异同的思考中,由于“气异理异”说法所主张的本体之性因着气质蒙蔽,而造成的“物所禀受的仁义礼智偏而不全”[33],是造成朱子学后继者必须要由理本论走向去实体化的重要缘由。然而,陈淳显然在上述的偏全问题上给出了不同于“气异理异”的答案。也就是说,陈淳在并未背离朱子气质蒙蔽的观点下,仍然采取的是紧扣着“性本体说”的观点,而认为即便蜂蚁、虎狼禀气有偏,而“其理依旧浑沦完足”。因此即便在实然的情况中,理的隐显难免有受限于形气影响而在表现的强度上有隐显的不同,但我们显然不能以为物中所受的理,便要因着气的偏而不全,而以为理亦有偏而不全的问题。陈淳也指出,若能善会此理,亦当能渐次推而广之,洞见物物之中皆是一理完足。陈淳能有这样的肯定,大抵与其“物类之中,全具是道,与之俱生,不可须臾离”的整一观点有关。如其所说的,既然起居言动、衣服饮食当体即是天理的流行,那么如何说蜂蚁之中便只有君臣之义,而无不食之仁?陈淳强调只要能广推之,仍能于物物之中见得道理浑沦完足,若有不足,首先仍要自问自己的修养工夫是否足够,而不能仅以气偏便说理亦是偏而不全。就此来说,也可以看出陈淳于物上、气上所说的理,显然不是气中条理或各物上的属性之理。
最后仍回到陈淳是否在其整一的理气观中,因着“理便在乎气之中,而不离乎气”的诠释,由此弱化了作为形上根据的本体之理的问题。此处的弱化应当是相较于朱子在理气论中对理的表述而言。在朱子的表述中,他即便也肯定理气二者未尝相离,故有“理又非别为一物,即存乎是气之中;无是气,则是理亦无挂搭处”[34]等说法,然而朱子这样的立场多半局限在具有宇宙论意味的陈述中,而一旦当讨论走向本体论的领域,一个带有普遍性、恒常性、先验意义标签的形而上之理,便被鲜明地指了出来,因此朱子说:“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35]换言之,即便“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36],但若就涉及体用、本末的范畴或者是价值根源的基础的讨论时,理气二者便仍有区分理先气后的必要,故朱子说:“理未尝离乎气。然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岂无先后。”[37]只是理先气后的说法,虽然有助于说明形上之理在本体论中所具有相对于气的根源意义,但朱子这样的一种言说方式,却始终遭受着后世学者的质疑,即便是推尊朱子的学者如薛敬轩、吕泾野等人,都曾表示朱子此说不免将理气关系割裂过甚。考察陈淳上述的理气论说法,较之朱子,他显然将理与气的关系收拢得更为紧密。他说:
毕竟未有天地之先,必是先有此理。然此理不是悬空在那里,才有天地万物之理,便有天地万物之气;才有天地万物之气,则此理便全在天地万物之中。……然则才有理,便有气,才有气,理便全在这气里面,那相接处全无些子缝罅,如何分得孰为先、孰为后?所谓动静无端,阴阳无始,若分得先后,便成偏在一边,非浑沦极至之物。[38]
相较于因着对理的先在性的强调,而在以理为本的理解下,朱子因着突出理的优位,而在本体论的表述上不得不拉开理、气之间的距离。陈淳在前文的讨论中,则是通过体用的诠释重新将理与气的关系安置于人伦庶务中来做理解,由此打破“理一”与“分殊”的并列结构。《宋史》说陈淳曾语学者:“道理初无玄妙,只在日用人世间,但循序用功,便自有见。”[39]只有通过道德实践的活动,以关切于己身的万殊作为实践对象,天理的意义才能从具体的人事中体现出来。陈淳通过即用是体、体用一原的诠释,以对伦常实践的肯定,重新将“理一”与“万殊”架构为浑沦不可分割的整一关系,这样的关系是从理以言气、以气作为理的形容词。因此,当陈淳将理与气说得“全无些子缝罅”时,他也同时在大道不离人事的肯定中,以道德价值为千条万绪的人伦世界建立其存在的基础。在这一角度下,天理不仅没有随着一体浑沦的说法而因此减弱作为一切存有的形上根据的意义,反而在体用一原、即气见理的陈述中更加凸显了天理无所不通的意涵。顺承此义,陈淳不需以理气二分的两层结构来凸显理的主宰性与超越性,他可以肯定地说:“其实理不外乎气,盖二气流行,万古生生不息,不成只是空个气?必有主宰之者,曰是理也。理在其中为之枢纽,故大化流行,生生未尝止息。”[40]理于气中所彰显的主宰性,显然并未消泯在气之中,而在理气相即与体用一原的整一的表述下,将此未曾离气独存的天地万物之理,随着理气关系的深化进一步确立出来,突出表现了理对应于气的意义,以及其伦理学、工夫论上的具体价值。这是陈淳对朱子理气论的解释,同时也是顺着理气不离说法下的建构与发展。
四、结语
陈淳在其理气诠释中并未提出大异于朱子学说的论述,他显然并不是在锻造一套相异于过往朱子理气论架构的全新学说,至少在其理、气、太极诸说的表述中,并没有太多推陈出新的观点。然而,陈淳显然意识到,在朱子的理气区别中,只标举出一个超越之理作为万有的价值根源,这显然不够,如果这个形上的价值根源不能即于人伦庶务而落实,其实在形上便毫无保证,从而将与人世脱离并沦为虚悬的光影。反过来说,如果分殊的万物无法与理一有其联结,我们也将无法论证格物工夫的必要性,而无从在面对佛老、陆学标举即心见性的说法中给予回应。因此,陈淳在理气论建构中的解答是理的独立性应该如何安置,或者我们应当如何去理解法则本身的超越意义的问题。陈淳对于朱子义理的建构,乃是经由其对理气的关系理解的深化,从而拓展了朱学的内涵。换言之,陈淳是通过体用论的诠释架构来重新解释理与气的关系,进而对天理与人事的关系给出了道德学的描述,他这样的观点可以说是对朱子形而上学内容的进一步推展,将朱子的本体论进一步往下落实到伦理学的领域,而在具体的人伦事物上,构筑大本作为价值根源的意义,也以此为朱子的格物工夫找得本体论中的支撑依据。
蒙培元:《理学的演变——从朱熹到王夫之戴震》,方志出版社,2007,第74页。
李玉峰:《论陈淳与朱熹理气论的异同》,《科技信息》2010年第21期。
郭晓东:《“气质”与“气质之性”——陈淳对朱子的绍述及其与朱子之异趣》,《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田智忠:《浅析陈淳思想中的“去实体化”趋势》,收入《朱熹陈淳研究 》(第二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第501—506页。
陈正宜:《陈淳〈北溪字议〉的理气论》,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文学报》2014年第28期。
王清安:《陈淳本体论中的“气学向度”再议》,台湾《淡江中文学报》2017年第37期。
《北溪大全集·提要》,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8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5,第501页。
陈淳:《北溪字义》卷下,中华书局,1983,第40页。
陈正宜:《陈淳〈北溪字义〉的理气论》,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文学报》2014年第28期。
王清安:《陈淳本体论中的“气学向度”再议》,台湾《淡江中文学报》2017年第37期。
陈正宜:《陈淳〈北溪字义〉的理气论》,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文学报》2014年第28期。
朱熹:“气虽是理之所生,然既生出,则理管他不得。如这理寓于气了,日用间运用都由这个气,只是气强理弱。譬如大礼赦文,一时将税都放了相似,有那村知县硬自捉缚须要他纳,缘被他近了,更自叫上面不应,便见得那气粗而理微。又如父子,若子不肖,父亦管他不得。圣人所以立教,正是要救这些子。”参见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四,中华书局,1986,第71页。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第1页。
陈淳:《北溪大全集》卷六,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8册,第548页。
王清安:《陈淳本体论中的“气学向度”再议》,台湾《淡江中文学报》2017年第37期。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答刘叔文》,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2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2146页。
陈淳:《北溪字义》卷下,第44页。
陈淳:《北溪大全集》卷四十一,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8册,第840页。
陈淳:《北溪字义》卷下,第44页。
陈淳:《北溪字义》卷下,第45页。
陈淳:《北溪字义》卷下,第43页。
陈淳:“理无形状,如何见得?只事上一个当然之则便是理。‘则’是准则、法则,有个确定不易底意。”见《北溪字义》卷下,第42页。
陈淳:《北溪字义补遗》,收入《北溪字义》,第72页。
陈淳:“欲求道者,须是就人事中,尽得许多千条万绪当然之理,然后可以全体是道,而实具于我。非可舍吾身人事,超乎二气之表,只管去穷索未有天地始初之妙为道体,则在此身有何干涉。此佛老庄列异端邪说所以为吾道之贼,学者不可不严屏峻却。而圣门实学,坦如康庄,学者亦不可自暴自弃而不由也。”见《北溪字义》卷下,第40页。
陈淳:《严陵讲义》,收入《北溪字义》,第75页。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六,第101页。
刘述先:《朱子哲学思想的发展与完成》,台湾学生书局,1984,第324页。
陈来:《熊十力哲学的体用论》,《鹅湖月刊》1998年第154期。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八,第398页。
田智忠:《浅析陈淳思想中的“去实体化”趋势》,收入《朱熹陈淳研究(第二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第504—506页。
陈来:《诠释与重建——王船山的哲学精神》,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第479—481页;陈来:《朱子哲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第125—154页。
陈淳:《北溪大全集》卷四十一,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8册,第833页。
陈来:《朱子哲学研究》,第142—143页。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第3页。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第2页。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第2页。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第3页。
陈淳:《北溪字义》卷下,第45页。
《宋史· 陈淳传》,收入《北溪字义》,第86页。
陈淳对理于气中所显的主宰性十分看重,他说:“其实理不外乎气,盖二气流行,万古生生不息,不成只是空个气?必有主宰之者,曰是理也。理在其中为之枢纽,故大化流行,生生未尝止息。”见《北溪字义》卷上,第1页。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由“本体论”到“体用论”的转进——陈淳对朱子理气关系的诠释与建构发布于2023-10-30 17: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