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文意,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书”类文献。
原刊于《朱子学研究》编委会编:《朱子学研究》第39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23年。
朱子在《书》学史上有着重要地位。陈良中指出:“朱子无《尚书》专著,但他对《尚书》的研究成果却开辟了后来《尚书》学发展的方向。”【1】朱子读《书》方法、治《书》理念对今之治“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本文选取了朱子部分读《书》方法,结合近十几年来较为热门的“书”类文献话题,谈一谈朱子读《书》方法对我们研究“书”类文献的启示。
2008年清华简的面世,是《书》学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最早公布的第一辑“九篇”中至少有7篇与《书》密切相关,包括《尹至》《尹诰》《程寤》《保训》《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皇门》《祭公之顾命》。到了第三、五、八辑,更有《傅说之命》【3】《厚父》《封许之命》《命训》《摄命》【4】。这其中包括《尚书》篇目、《逸周书》篇目以及与“二书”风格相似的佚篇【5】。作为一种文献类型,“书”类文献这个概念因清华简的面世而渐为学界称引。程浩对“书”类文献的定义是:“君臣在行政过程中的言论记录所形成的文本。它是一种官方性质、记言体裁的文献,由史官记录并负责保存、传播。”【6】程氏的定义虽然准确地概括出了“书”类文献的性质,但未涉及文献系统层面。从文献系统看,“书”类文献以《尚书》的全部篇目为中心,同时包括了《逸周书》的部分篇目以及其他风格与《尚书》相似、部分文本可与《尚书》对照(如豳公)或曾被引作《书》的篇目(如清华简《厚父》)。
朱子《书》学属传统《书》学范畴,《书》就是《尚书》,也无须写作“书”。随着清华简的发现和学界对《逸周书》的愈加重视,以书为单位的《书》学开始向以类型为单位的“书”学转变。《尚书》是“书”的核心文献和参考标准,朱子读《书》方法对鉴定、断代和解读“书”类文献具有启示作用。
钱穆说:“朱子治《易》,定《经》文本为卜筮作。治《诗》,破弃大、小《序》以为不可信。此皆夐绝千古之巨眼。其于《书》,则辨伏、孔两家所传相异。此一抉发,可与其治《诗》《易》鼎足而三。”【7】由此可知,钱穆认为朱子对《书》学最大的贡献在于他“辨伏、孔两家所传相异”,即从文献系统层面将《尚书》一分为二。
朱子曰:“盖《书》有古文、有今文,今文乃伏生口传,古文乃壁中之书。”【8】“若说道都是古人元文,如何出于孔氏者多分明易晓,出于伏生者都难理会?”【9】按常理,出于孔壁的古文应有残泐,传于伏生的今文应通俗易懂,然而事实却是今文比古文难读。对于这种现象,朱子的解释是:
《书》有两体,有极分晓者,有极难晓者。某恐如《盘庚》《周诰》《多方》《多士》之类是当时召之来而面命之、面教告之,自是当时一类说话。至于《旅獒》《毕命》《微子之命》《君陈》《君牙》《冏命》之属,则是当时修其辞命,所以当时百姓都晓得者,有今时老师宿儒之所不晓。今人之所不晓者,未必不当时之人却识其辞义也。【10】
《书》有易晓者,恐是当时做底文字,或是曾经修饰润色来;其难晓者,恐只是当时说话。盖当时人说话自是如此,当时人自晓得,后人乃以为难晓。【11】
问:“《周诰》辞语艰涩,如何看?”曰:“此等是不可晓。“林文说艾轩以为《方言》曰:‘只是古语如此。’窃意当时风俗恁地说话,人便都晓得,如这物事唤做这物事,今风俗不唤做这物事,便晓他不得。如《蔡仲之命》《君牙》等篇,乃当时与士大夫语,似今翰林所作制诰之文,故甚易晓;如诰是与民语,乃今官司行移晓谕文字,有带时语在其中。”【12】
朱子认为文献系统的“异”是由文献类型和时代变迁两方面因素造成的。“与士大夫语,似今翰林所作制诰之文”,于是典雅流畅、分明易读;“与民语,乃今官司行移晓谕文字”,于是晦涩难懂、佶屈聱牙。简单来说,就是后人可以轻松读懂古人的书面文字,但很难读懂古人的口语。口语中夹杂的俗语、俚语、方言词给后人造成了严重的阅读障碍。伏生口述内容比孔壁古文佶屈聱牙,正是口语、书面语的差异造成的。于时人伏生而言,口语当然比书面语更易于记诵。依照这样解读,今文难读、古文易读就合乎情理了。
然而,“书”类文献的文献系统要比《尚书》复杂得多。无论是伏生今文还是孔壁古文,都属于《尚书》范畴,而“书”类文献还包括数量可观的非《尚书》篇目。除《尚书》外,“书”类文献最重要的文献系统就是《逸周书》系统。按夏含夷观点,《逸周书》分为两个系统,有孔晁注的是传世本《逸周书》,没有孔晁注的属于汲冢系统【13】。再进一步细分,《逸周书》还可以分史书、兵书、礼书、“诗”类文献、小说家之言等,这些篇目显然来自不同的文献系统。史书如《世俘》,刘起釪曾明确指出:“《世俘》即《武成》。”【14】也就是说,《世俘》属于《尚书》系统。兵书如《武顺》,内容接近《司马法》《六韬》。礼书如《周月》《时训》《月令》,其中《月令》为存目,见于《礼记》。《武寤》四字一句,铿锵押韵,属“诗”类文献。《殷祝》言夏桀主动禅位商汤,荒诞不经,属小说家之言。还有其他特征不甚明显者,不再尽述。因为“书”类文献以《尚书》为参考标准,所以《逸周书》诸篇不能尽数纳入。《世俘》即《武成》,属有据可查的《书》,可直接纳入。《克殷》乃《世俘》姊妹篇,可直接合文【15】,也应纳入。至于其他篇目,似乎只可以风格相似、主题相似为理由,终究不能完全服人。在这种情况下,清华简文献系统为《逸周书》的《程寤》《皇门》《祭公》正了名。这些篇目与《咸有一德》《金滕》同时出土,且后者的篇名为《尹诰》《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可见在单篇流传时期,《金滕》《皇门》是被当作一类文献的。所以从文献系统层面说,判定《逸周书》之《程寤》《皇门》《祭公》为“书”类文献有充分的学理依据。
下面我们从文献系统层面考察《逸周书·芮良夫》是否属于“书”类文献。《芮良夫》大体风格似《书》,但也存在非《书》特征。周玉秀认为:“《芮良夫》《尝麦》两篇的写定时代可能稍晚些,其中用了第一人称代词‘余’字,说明它们可能与《尚书》逸篇无关。”【16】按笔者观点,《芮良夫》应为“书”类文献。首先,《芮良夫》是《逸周书》中的记言体史书篇目。《皇门》《祭公》既是记言体史书篇目,又属于“书”的文献系统。从《逸周书》层面看,《芮良夫》《皇门》《祭公》是一个系统;从清华简层面看,《皇门》《祭公》《金滕》是一个系统。所以《芮良夫》也完全可以和《金滕》划入一个系统,即“书”的文献系统。朱子从文献系统层面解释今古文的难读、易读情况,就是在为不同的文献系统搭桥,毕竟孔壁本来就涵盖了伏生的“二十八篇”。对伏生、孔壁而言,《尚书》就是“桥”。其次,从具体内容看,字、词、句层面的明显差异并不能将《芮良夫》排除在“书”的体系之外。周玉秀所说的“第一人称代词‘余’字”应归因于时代变迁。细检《集成》《汇编》《铭图》《铭续》《铭三》【17】,我们并未发现以“予”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的用例,反而以“余”为第一人称代词的“余小子”较为常见,如伯盉(西周中期前段)【18】、师鼎(共王) 【19】、钟(厉王)【20】、毛公鼎(西周晚期)【21】等。《尚书》中常见“予小子”【22】,却未有一例“余小子”。周玉秀判断“它们可能与《尚书》逸篇无关”的依据应出于此。然而,事实证明“余”常见于西周金文,它之所以不见于《尚书》,是因为《尚书》曾经过后人的统一修订。《芮良夫》未经统一修订,故保留了西周时的“余”字。套用朱子的读《书》方法,《芮良夫》的“余”就是“当时说话”,《尚书》中多次出现的“予”就是“当时做底文字,或是曾经修饰润色来”。“余”只能说明《芮良夫》出自与今文“二十八篇”不同的文献系统,但不能证明它不是“书”类文献。
文献断代是“书”类文献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哪些是西周作品,哪些是东周作品,哪些是经东周时人修改增饰的西周作品,常常是争论的焦点。《尚书》各篇的争议相对不大,但其他“书”类文献就众说纷纭了。朱子的断代方法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思路。
朱子对《书》的断代主要针对《书序》部分:
《书序》恐不是孔安国做,汉文粗枝大叶,今《书序》细腻,只是六朝时文字。小序断不是孔子做。【23】
汉人文字也不唤做好,却是粗枝大叶。《书序》细弱,只是魏晋人文字。【24】
《尚书》注并序,某疑非孔安国所作。盖文字善困 【25】不类西汉人文章,亦非后汉之文。【26】
《尚书》决非孔安国所注,盖文字困善不是西汉人文章,安国汉武帝时文章岂如此,但有太粗处,决不如此困善也。如《书序》做得善弱,亦非西汉人文章也。【27】
孔安国《尚书序》只是唐人文字。前汉文字甚次第,司马迁亦不曾从安国受《尚书》,不应有一文字软郎当地。后汉人作《孔丛子》者好作伪书,然此《序》亦非后汉时文字,后汉文字亦好。【28】
况先汉文章重厚有力量,今《大序》格致极轻,疑是晋宋间文章。【29】
《尚书》小序不知何人作,大序亦不是孔安国作,怕只是撰《孔丛子》底人作,文字软善。西汉文字则粗大。【30】
朱子的核心观点是:西汉文粗,后代文细,《序》文细,故不是西汉文字。这种断代方法称为“文气”法,是传统学者常用的断代方法。清儒陈逢衡断《逸周书》时也用了同样的方法:“《皇门》作于流言初起之时,《尝麦》作于三叔构祸之后。二篇文辞古奥,定是西周手笔。”【31】再如同为清儒的唐大沛:“《商誓》《度邑》《皇门》《尝麦》《祭公》《芮良夫》,与今文《尚书》二十八篇悉同轨辙。”【32】若以“文气”为依据,这些篇目都可以归入“书”类文献。朱子以“文气”断代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并没有使用“文辞古奥”“悉同轨辙”这样纯粹感性的判断方法,而是用粗、细、软、弱、重、轻等标准去衡量文本。虽然这些标准不尽科学,但也足以比“悉同轨辙”更有所凭据。这说明朱子的“文气”断代法实现了感性与理性的结合,而非纯粹的“凭感觉”。朱子“文气”断代法的目的是追求共识,而不是简单提出个人看法。
古之老师宿儒饱读诗书,故能一眼看出文献的年代、真伪,但是这样的断代方法有很强的主观性。影响“文气”的因素有很多,除年代外,还有文献类型、作者个性等。朱子考虑过这些问题:“孔氏《书序》不类汉文,似《李陵答苏武书》。因问:‘董仲舒《三策》文气亦弱,与晁、贾诸人文章殊不同,何也?’曰:‘仲舒为人宽缓,其文亦如其人。’”【33】然而,这样的解释显得略为牵强。为防止再遭辩驳,朱子紧接着又说:“大抵汉自武帝后文字要入细,皆与汉初不同。”【34】这样的解释又与“汉文粗枝大叶”相矛盾了。
虽然朱子的“文气”断代法不够完美,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朱子提出的粗、细、软等标准是比较客观的,朱子在使用这些标准时也是实事求是的。面对不符合标准处,朱子会从客观层面分析不符合标准的潜在缘由,如“仲舒为人宽缓”,而不是用一句“文辞古奥”含混过去。与传统的“文气”断代法相比较,朱子所用方法更理性一些。
虽然朱子的“文气”断代法不够完美,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朱子提出的粗、细、软等标准是比较客观的,朱子在使用这些标准时也是实事求是的。面对不符合标准处,朱子会从客观层面分析不符合标准的潜在缘由,如“仲舒为人宽缓”,而不是用一句“文辞古奥”含混过去。与传统的“文气”断代法相比较,朱子所用方法更理性一些。
今之学者在断代“书”类文献时更倾向于采用微观的手段,即运用现代语法理论从字、词、句等维度解剖文本,如周玉秀就对“《逸周书》各篇的人称代词、句末语气词、特殊词序、押韵情况及修辞方法”【35】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断定《克殷》《商誓》《世俘》《度邑》《皇门》《祭公》六篇为西周文献【36】。对百分百的西周文献和百分百的东周文献来说,这样的断代方法最为科学,也最有说服力。但是,运用这种断代方法很容易将经东周人修改加工的西周文献误判为百分百的东周文献。或者说,这种断代方法只能考证一篇“书”类文献的最终写成时间,却不能知道它是否有较早期的版本。要想克服这个缺陷,我们还需再结合朱子的“文气”断代法进行思考。朱子提出的粗、细、软等“文气”视角是对文献宏观层面的审视,与微观层面的现代语法理论互为补充。对于宏观判定为西周的篇目来说,只要微观层面的东周元素数量没有超出一定的阈值,就依然应当被断代为西周。如果我们无视整篇的“文气”,一味揪住几个字的后世语法特征不放,就难免会导致断代的错误。
陈良中指出:“朱子《书》学影响最大者乃其开启的疑辨之风。”【37】他在总结“朱子解《书》原则”时列出了五大原则,其中第四条就是“存疑原则”【38】。
《书》佶屈聱牙,故朱子主张不应强解:“要之读《尚书》,可通则通,不可通姑置之。”【39】“今但晓其可晓者,不可晓处则阙之可也。”【40】之所以“不可通姑置之”,是为了防止穿凿附会:“读《尚书》有一个法:半截晓得,半截晓不得。晓得底看,晓不得底且阙之,不可强通,强通则穿凿。”【41】“且看易晓处,其他不可晓者不要强说。纵说得出,恐未必是当时本意。近世解《书》者甚众,往往皆是穿凿。”【42】朱子对“近世解《书》者”的批评,说明当时存在强解《书》的不良风气【43】。
朱子的存疑态度不是泛泛而论,而是具体到了篇目、段落。他指出了哪些“易晓”、哪些“不可晓”、哪些“虽未晓,亦不紧要”,可谓初学者读《书》之入门指南。
看《尚书》渐渐觉得晓不得,便是有长进。若从头到尾解得,便是乱道。《高宗肜日》是最不可晓者,《西伯戡黎》是稍稍不可晓者。【44】
书中易晓处直易晓,其不可晓处且阙之,如《盘庚》之类非特不可晓,便晓得亦要何用?如周诰等篇,周公不过说周所以合代商之意,是他当时说话,其间多有不可解者,亦且观其大意所在而已。【45】读《尚书》,只拣其中易晓底读。如“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此样虽未晓,亦不紧要。【46】
今之学者在研究“书”类文献时,同样需要面对大量难解的文本。尤其是《尹诰》《程寤》《傅说之命》这些没有对照组的出土佚篇,需先经历艰难的文字释读,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点校、解析。如果遵从朱子“晓其可晓者,不可晓处则阙之”的理念,恐怕会有大量的文本得不到释读。好在当今社会比朱子时代拥有更丰富的学史经验和更先进的技术手段,但即使如此,我们依然不敢保证百分百读懂所有的“书”。一字一句一篇之解释,要想达成绝对的共识并非易事,且不说清华简“书”类文献,即使是《逸周书》中的“书”篇,依然存在大量歧说。比如《皇门》的史事背景就有多种说法,王连龙认为:“《皇门》是周公致政后的第一次训诰,时间在周公摄政五年后,也就是成王即政元年的正月庚午。”【47】此即“归政成王说”。郭伟川指出:“本篇叙述周公接获管、蔡、霍三监勾结武庚作乱之讯息,乃急临朝,会群臣于闳门时所说的一番话。”【48】此即“管蔡作乱说”。如此种种,不胜枚举。至于字考之分歧,更是永无共识。在无共识的情况下,朱子也非一味持两说,而是主张从旧说:“大率两说,前一说胜。”【49】但从总体思想来看,朱子还是更倾向于“不可强通”的存疑做法,“前一说胜”仅作调和之用。
存疑做法固然可以减少穿凿,但存疑过度也会使一些问题陷入不可知。与其如此,我们不如先根据有限的材料大胆假设,然后对各假设集中讨论。即使达不成共识,各假设也“可备一说”。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效法朱子之存疑:第一,实在无法假设。“书”的情况很复杂,有些文本连假设的机会都没有,必须“不可晓处且阙之”。比如《逸周书·商誓》有连续29个“□”,朱骏声直接补入“亦惟纣敷虐于尔庶邦,淫无度,罔顾于商先哲王,天大降威,畀我有周”【50】,凡28个字。这就颇有穿凿附会之嫌。这样的长句阙文如无可靠对校文本,仅凭学者模拟声口,断不可备为一说。第二,“为己之学”。每个人读书治学的目的不一样,对于民间读“书”爱好者而言,完全可以采取“可通则通,不可通姑置之”的态度。他们没有功利目的的驱使,故更关心自己能从文本中获得怎样的思考:“唐虞三代事浩大阔远,何处测度?”【51】须是量圣人之言是说个什么,要将何用?”【52】以“书”类文献《逸周书·世俘》为例,该篇详细记录了武王伐纣胜利后周人的猎获成果:“武王狩,禽虎二十有二、猫二、糜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麋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53】对学者来说,有必要对这里的每一种动物及其数字进行详细的考证;但对民间读者而言,这里记录的不过是猎获成果,浏览即可,没必要细究。即如朱子所说,“便晓得亦要何用”?
陈良中认为,朱子的“存疑”体现的是一种“不妄做通人”的实证精神【54】。进一步说,这也体现了朱子治学的辩证精神。朱子的存疑是不穿凿,是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绝非怀疑一切、打倒一切。朱子曾批判疑古过度的治《书》理念:
《书》中可疑诸篇若一齐不信,恐倒了六经。如《金滕》亦有非人情者,雨反风、禾尽起。也是差异成王如何又恰恨 【55】去启金滕之书,然当周公纳策于匮中,岂但二公知之?《盘庚》更没道理,从古相传来,如经传所引用皆此书之文,但不知何故说得都无头。且如今告谕民间一二事【56】,做得几句如此。他晓得晓不得,只说道要迁,更不说道自家如何要迁,如何不可以不迁,万民因甚不要迁。要得人迁也,也须说出利害,今更不说。《吕刑》一篇如何穆王说得散漫,直从苗民、蚩尤为始作乱说起。【57】
过度疑古的本质是过度信古。疑古的学者往往会预设一个前提,那就是古“书”是绝对完美的,如果某篇“书”不符合期待,便疑心是伪作。古有孟子疑《武成》伪“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58】即属于典型的滋生于过度信古的过度疑古。朱子按照后世的行文逻辑细疏了《金滕》《盘庚》《吕刑》,发现这三篇并不完美。然而,这三篇的真实性又是毋庸置疑的。可见,我们不能因为某些“书”中出现了看似“非人情”的内容,就急于否定它的“书”类文献性质。如《逸周书·度邑》【59】:“夷羊在牧,飞鸿过野。”【60】这样的描写堪称奇幻:怪兽在野,漫天飞蝗。其实,此类描写在正经中有同为“书”类文献的《金滕》作为对照。朱子说的“《金滕》亦有非人情者,雨反风、禾尽起”,针对的就是《金滕》中的奇幻现象。既然《金滕》是“书”类文献,不是伪作,那么《度邑》的“书”类文献性质也不该因此受到质疑,即如朱子所说:“可疑诸篇若一齐不信,恐倒了六经。”
2008年清华简的面世带来了新文献、新问题,并在十几年间促成了“书”类文献概念的成熟。相对于传统《书》学,新“书”学的范围要大很多。“书”不仅包括《尚书》,还包括一类与之相关的文献。对传统《书》学体系来说,这是新时期下的一次重组。要想更加高效地研究“书”类文献,我们需从朱子读《书》方法中提取经验。
朱子读《书》方法对我们研究“书”类文献的启示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第一,鉴定一篇文献是否属“书”类文献,关注它所在的文献系统比关注其文献性质更有效。通过研究单篇文献性质得出的结论,容易遭到批驳或陷入循环论证。然而,《尚书》“二十八篇”、《逸周书》、清华简的文献系统都是确定的,通过文献系统得出的“书”类文献定性具有更可靠的学理依据。第二,鉴定一篇“书”类文献的成篇年代时,我们可以借鉴朱子“文气”法。以“文气”断代不是纯粹的“凭感觉”,而是有一套客观的标准,如文之粗、细。虽然“文气”法不如基于现代语法理论的断代精准、可靠,但它可以在宏观层面弥补后者的不足。尤其是成篇于较早时期却经后来改动的文献,我们可以凭“文气”推出其较早版本。第三,对待难解的“书”类文献,我们可以采取存疑的态度。不强解、不穿凿的同时,也要避免陷入不可知论。该阙如处则阙如,该多说并存处则并存,该有论断处则果断下论断。另外,我们持存疑态度的同时也要秉持辩证精神,尤其要避免过度疑古,不可主观拔高早期文献的神圣性,也不需对具体细节过度求证。
陈良中:《朱子〈尚书〉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前言第7页。
《书》即《尚书》,“书”则是文献类型,后者包括《尚书》及与之相关的一类文献。
包括上、中、下3篇。
参见冯胜君《清华简〈尚书〉类文献笺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目录页。
其中《保训》应为《逸周书》佚篇《秦阴》。参见王文意:《〈程寤〉〈保训〉视野下的〈逸周书〉文王佚篇研究》,载吴琦主编《华大史学论坛》第7辑,湖北人民出版社,2021,第2页。
程浩:《有为言之:先秦“书”类文献的源与流》,中华书局,2021,第5页。
钱穆:《朱子新学案》第4册,九州出版社,2011,第85页。
阎咏辑:《朱子古文书疑》,清嘉庆元年(1796)天津吴人骥刻本,南京图书馆藏,第1b页。
阎咏辑:《朱子古文书疑》,第14a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4b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4b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14b页。
参见\[美\]夏含夷《孔子之前:中国经典诞生的研究》,中西书局,2019,第74页。
刘起釪:《尚书学史》,中华书局,2017,第95页。
叶正渤:《〈汲冢周书·克殷解〉〈世俘解〉合校》,《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0年第4期。
周玉秀:《〈逸周书〉的语言特点及其文献学价值》,中华书局,2005,第272页。
即《殷周金文集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2007)、《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钟柏生、陈昭容、黄铭崇、袁国华编:《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艺文印书馆,2006年)、《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续编》(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三编》(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三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
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26卷,第204页。
《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5卷,第381页。
《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29卷,第142页。
《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5卷,第471页。
《大诰》:“越予小子考翼。”《洛诰》:“以予小子扬文武烈。”《君奭》:“在今予小子旦。”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3册,中华书局,2005,第1271、1468、1554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7b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7b页。
参下文,应作“困善”。另参《四库全书》本,亦作“困善”。参见阎咏辑《朱子古文书疑》,载《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6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528页上。
《朱子古文书疑》,第7b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8a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8a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9a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9a页。
《逸周书补注》,孔晁注,陈逢衡补注,清道光五年(1825)刻本,载宋志英、晁岳佩选编《〈逸周书〉研究文献辑刊》第2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第469页。
唐大沛:《逸周书分编句释》,清道光十六年(1836)著者手定底稿本,载宋志英、晁岳佩选编《〈逸周书〉研究文献辑刊》第7册,第4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8ab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8b页。
周玉秀:《〈逸周书〉的语言特点及其文献学价值》,第271页。
参见周玉秀:《〈逸周书〉的语言特点及其文献学价值》,第272页。
陈良中:《朱子〈尚书〉学研究》,前言第6页。
陈良中:《朱子〈尚书〉学研究》,第134—137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12b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14b—15a页。
《朱子古文书疑》,第13b页。
黎清德辑:《朱子语类》卷七十八,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1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第2638页。
朱子曰:“王氏伤于凿。”参见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三,《朱子全书》第25册,第4717页。按:王氏指王安石。
朱熹:《朱子说书纲领》,明正统十二年(1447)司礼监刻本,南京图书馆藏,第4ab页。
朱熹:《朱子说书纲领》,第5b—6a页。
《朱子语类》卷七十八,《朱子全书》第16册,第2631页。
王连龙:《〈逸周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第156—157页。
郭伟川:《周公称王考——〈尚书·周书〉与〈逸周书〉新探》,载氏著《两周史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第72页。
《朱子语类》卷十九,《朱子全书》第14册,第656页。
朱骏声:《周书集训校释增校》,载邓实、黄节主编:《国粹学报》第15册,广陵书社,2006,第9598—1页。
朱熹:《朱子说书纲领》,第2b页。
朱熹:《朱子说书纲领》,第1b页。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上册,黄怀信修订,李学勤审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第433—434页。
参见陈良中:《朱子〈尚书〉学研究》,第136页。
《四库全书》本作“跟”。参见阎咏辑:《朱子古文书疑》,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6册,第531页下。
《四库全书》本作“事”。参见阎咏辑:《朱子古文书疑》,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6册,第532页上。
《朱子古文书疑》,第13b—14a页。
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301页。
虽然《度邑》不是《尚书》佚篇,也未见于出土文献,但依上文所引唐大沛“悉同轨辙”论,《度邑》属“书”类文献。按笔者观点,从文献系统层面看,《度邑》属《逸周书》中的记言体史书,其成篇年代也多被学者断为西周(参见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第440页;黄怀信《〈逸周书〉源流考辨》,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第125页;周宝宏《〈逸周书〉考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第8页),故可归于“书”类文献。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上册,第468页。
编辑:张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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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朱子读《书》方法对“书”类文献研究的启示发布于2023-10-30 17: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