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超,韶关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澳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日典籍对译、日本《诗经》学研究;杨兆贵,澳门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先秦汉代学术文化史,朱子学术研究。
原刊于《朱子学研究》编委会编:《朱子学研究》第39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23年。
诗旨诠释是《诗经》翻译的先决条件,它从源头上影响译者对诗篇的理解。然而,诗旨诠释亦是一大难题,因为许多诗篇的诗旨,自古争讼,迄无定谳。在朱子(1130—1200)《诗集传》问世之前,多数学者对《诗序》深信不疑,认为诗篇题旨乃“圣人之志”。从宋代开始,疑经之风渐起,《诗经》也有了新的解释,如欧阳修《诗本义》、朱子《诗集传》等。欧阳修提出“诗本义”说,认为解《诗》应力求探知“诗人之意”。朱子亦赞同此论。自宋以降,《诗集传》成为与《诗序》并驾齐驱的主要学说,尤其是关于《国风》各篇诗旨,《诗序》的美刺说与朱子的“淫诗”说,各成一说,影响巨大。
就《诗经》翻译而言,诗旨诠释立场影响诗篇的译注。以《诗经》日文译注本为例,目加田诚(1904—1994)在其译注本《歌之初:诗经》的译序中表明了“将《诗经》作为古代歌谣文学来看待"[1]的诠释原则,试图摆脱经学的桎梏,寻求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解读。白川静(1910—2006)则在吸收葛兰言(Marcel Granet,1884—1940)和赤冢忠(1913—1983)等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次从跨文化人类学的视角译注《诗经》。正是因为不同的译者秉持不同的诠释立场,诗旨诠释呈现出了多样化。《诗经》外文译本不胜枚举,仅日本20世纪以来的《诗经》译注本就有十几种之多,各译本的诗旨诠释问题亦十分复杂。为了能够深入探究这一问题,本文拟以吉川幸次郎译注之《诗经国风》为中心,考察其对朱子《诗集传》的采用依违,以确认他的诗旨诠释立场。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本文以《诗序》为《诗集传》的参照。
《诗序》的主要功能在于诠释诗旨,其内容涉及伦理与价值判断的正确与否。其中,不少诗旨的解说存在穿凿附会、牵强求解等不合理的解释。在《诗经》各篇诗旨的解说上,宋代以前的学者基本恪守《序》说,至宋代才有突破。朱子《诗集传》是宋代以来影响最大的《诗经》注本。虽然朱子对《序》说多有批判,反对以《序》解诗,但实际上,“朱熹对《小序》的态度是有取有舍,既不曲从,也不尽废"[2],“对大多数诗篇的旨趣,依然依循《诗序》的说法"[3]。
首先,有关《周南》《召南》,《诗序》解说《周南》为后妃之德,《召南》为夫人之德,都是源于“文王风化”的传统诗教观念。朱子《诗集传》在二《南》的诗旨解说上基本是按照《小序》立论的。黄忠慎在对比了《小序》与朱子对二《南》诸篇的解说后,指出“朱子对《小序》的态度是尊重的,此中原因和朱子完全认同传统《诗》教的基本立场有关”[4]。吉川氏在解说二《南》诸篇的诗旨时亦基本接受了“文王风化”的观点,他释二《南》为“周王朝创业期之教化”,并说:“二《南》诸篇皆有明朗之诗风,当作于充满人类希望之时代。此二卷称为‘正风’,乃人伦秩序既正之时代之诗歌。"[5]
基于这种诠释立场,吉川氏在解《周南》《召南》25诗篇时,即使对《序》说与朱子说并未全然采信,他也始终未偏离“文王风化”的诗教观念。如《周南·樛木》,吉川氏云:
吉川氏的诠释较为笼统地指出了《樛木》为祝福、祝颂之诗,与傅斯年释《樛木》为“祝福之辞“[7]、屈万里所言“此祝福之诗”[8]等见解相似。吉川氏认为此诗不牵涉后妃,是赞颂君主幸福之诗。他虽未明确指出《樛木》所赞颂的为何人,但是将“幸福”与“君主”结合起来,认为诗人以蔓生的“葛藟”缠绕于“樛木”来赞美君主之仁,进而赞颂君主得天命,有上天降福。可见,吉川氏的诠释仍然是依循风化德教的传统诗教观念。
其次,吉川氏在解说诗旨时,常在列举《序》说和朱子说的基础上,征引他说。其中,征引最多者乃三家《诗》。然而,对于《序》说与朱子说解说相同的诗旨,吉川氏大抵持着一种笃信的态度,即使三家《诗》对诗旨的解说更符合诗文本意,吉川氏亦极少采信三家《诗》。如《召南·小星》,《小序》与《诗集传》均以为此诗描述的是贱妾进御于君。吉川氏曰:
《小序》从“抱衾与裯”一句出发,认为这是夫人能够包容身份低贱的妾,于是妾室们能够进御君王的诗。其实,诗中除“抱衾与裯”一句较为接近闺中之词外,其他诗句并不像是女子所作。因而,《小序》与《诗集传》的题解并不符合诗文本意。诗文首章“肃肃宵征,夙夜在公”、次章“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均指执行公务的使臣宵夜疾行,不遑寝息。清代学者姚际恒、方玉润等及以程俊英为代表的当代学者大多认为此诗是小官吏行役,风餐露宿,自叹命薄而作。[10]吉川氏解《小星》时虽列举了《韩诗外传》之解说,亦征引了南宋文学家洪迈的见解佐证《韩诗》说,然而并未比较辨别其异同得失。又如《周南·芣苢》,吉川氏云:
吉川氏认识到《芣苢》是一首“歌”而非“诗”,因为《芣苢》通篇叠唱,只换“采、有、掇、捋、袺、襭”六字,这些动作鲜明地表现了采集活动的进展,使采集的过程和气氛随着动作的推移自然呈现出来。然而,吉川氏解《芣苢》时仍然征引《小序》与朱子说,认为妇女相约采撷,乐在其中,且满载而归的景象是发生在政治秩序平正之时代。如此曲意解《诗》,不难看出他对二《南》诗旨的解说偏于风化德教说。再如《卫风·硕人》,吉川氏依据《小序》与朱子说诠释诗旨后补充道:
吉川氏在解说《芣苢》和《硕人》时皆征引了《列女传》。刘向所学乃鲁诗,而《列女传》又是刘向所编纂之传记性史书。因而,征引《列女传》来诠释诗句,不仅可以了解《诗经》对刘向的影响,亦能“了解《鲁诗》对《诗经》的诠释”[13]。从吉川氏对《小星》《芣苢》《硕人》等诗篇的解说,不难看出他对《毛诗》与三家《诗》持全然不同的态度。在他的心目中,《毛诗》乃古文经学,且源于孔门,故远胜于三家《诗》。他以三家《诗》为非可靠之辞,而采取阙疑的态度。早在汉代,经学就有古今文之争。《毛诗》之所以为古文经学,不仅因为其采用古文字,还因为《毛诗》的史实取自《左传》,制度取自《周礼》,训诂取自《尔雅》,这些都是古文典籍。吉川氏尊古文经学,亦推崇朱子《诗经》学,对于《序》说与朱子说解说相同之诗旨,他大抵承袭之。吉川氏解说《诗》旨虽客观有据,然而正如张宝三所言:“有时不免流于过度保守"[14]。
吉川氏诠释诗旨多依《序》说与朱子说,因而当两者解《诗》有异解时,吉川氏往往对其进行考辨后择一而从。从这些考辨的意见可以看出吉川氏诗旨诠释立场之一二。然而,若要对《诗序》与朱子说有异解之诗旨,逐一进行是非优劣的比较分析,探讨吉川氏择《诗序》或者朱子说而从的理由,绝非一件易事。因为这些诗篇的诗旨,自古争讼,迄无定论,且也非本文篇幅所允许。因而,只能以一二诗篇为例,探讨吉川氏的诗旨诠释立场。
吉川氏对《序》说与朱子说考辨后,择《序》说而从者,如《齐风·敝笱》。《小序》曰:“敝笱,刺文姜也。齐人恶鲁桓公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淫乱,为二国患焉。"[15]“笱”是捕鱼器具,诗中以“敝”修饰“笱”,形容其破败不堪,不能防鲂鳏、鲂鱮等大鱼,使诗文充满了讥讽的意味。朱子则认为是“齐人以敝笱不能制大鱼,比鲁庄公不能防闲文姜"[16]。换言之,朱子以为此诗作于鲁桓公逝世之后,即鲁庄公之时。吉川氏在比较了《小序》和朱子说后说:
此诗乃讽刺襄公与文姜乱伦的又一诗作。文姜与其兄襄公私通,且在嫁入鲁国之时起,随从众多,态度骄横,不守礼法。今依古注译注之。[17]
吉川氏进一步指出,“敝笱在梁”之“敝”与“弊”同义,是指破败之“笱”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实质作用,比喻鲁桓公性格软弱无能,无法制止其妻。故而,若释《敝笱》为讥讽鲁国国君,则讥讽鲁桓公不能制止其妻,较之讥讽鲁庄公无法制止母氏,在情理及逻辑上都更胜一筹。姚际恒也力持此论,说:“不能防闲其母之罪,孰若不能防闲其妻之罪为尤重也!”[18]可见,因母氏之娇恶淫乱而讥讽子辈之说并不合理。《小序》解《敝笱》之题旨不仅被吉川氏采用,也被程俊英《诗经注析》所吸收[19]。
吉川氏择《序》说而从者,又如《邶风·雄雉》。《小序》曰:“刺卫宣公也。淫乱不恤国事,军旅数起,大夫久役,男女怨旷,国人患之,而作是诗。"[20]《诗集传》则云:“妇人以其君子从役于外,故言雄雉之飞舒缓自得如此,而我之所思者乃从役于外,而自遗阻隔也。”[21]仔细对比两种诗旨诠释可见,《小序》与《诗集传》在诗篇创作背景的诠释上是相似的,都认为是由于战争频发,徭役繁重,大量男子被迫远征而导致男女怨旷。但《小序》认为是国人怨刺卫宣公而作诗,朱子则认为妇人受雄雉的触动,引发了对从征丈夫的思念。傅斯年、程俊英等皆采信朱子说[22],但吉川氏据《小序》说以解《雄雉》诗旨,他说:
吉川氏虽依《小序》解说《雄雉》诗旨,但他并未全然否定朱子的诠释。他依据毛《传》译注了“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之后说:
显然,吉川氏译注《雄雉》的过程存在矛盾之处,在《序》说与朱子说不相吻合的情况下,他依据《小序》解《雄雉》题旨,但在译注诗文的过程中却采取两说并存的方式。这说明他认为朱子对《雄雉》的诠释在一定程度上亦得诗人之旨。当两说不一,无法定夺时,吉川氏只能两说并存以周全之,这也体现出了他在《序》说与朱子说之间矛盾摇摆,折中调和的诠释态度。
朱子《诗经》学与《序》说最相悖之处就是“淫诗”说。“‘淫诗’说解《诗》有一个核心,那就是除去《毛诗序》的‘美刺’说,将《诗》还原为男女相悦相恋相会之诗,还原这些诗的风俗民俗的生活内容与场景。”[25]朱子对“淫诗”虽有清晰的界定 [26],但并未明确指出哪些诗篇属于“淫诗”。关于《诗经》中究竟有多少首“淫诗”,不同的学者说法不同,马端临列出了24篇[27],莫砺锋认为有30篇[28],杨天宇认为有27篇[29],黄忠慎认为有23篇[30]。虽然学者们所认定的“淫诗”的具体数量存异,但基本认可朱子谓之“淫诗”必须是“淫者所自作"[31],如《桑中》《萚兮》《狡童》,朱子皆以为“淫者所自作”,而且是描写男女相恋、相会、相思、相悦、相诱等情思情欲的诗篇。姜龙翔在考释了《诗集传》与《诗序辨说》之后,指出朱子明确以“淫者自作”解说诗旨,且历来学者们均认可为“淫诗”的诗篇计有十九篇:《静女》《桑中》《采葛》《丘中有麻》《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萚兮》《狡童》《褰裳》《丰》《风雨》《子衿》《郑风·扬之水》《溱洧》《东方之日》《东门之池》《东门之杨》。“这十九首诗歌,由于有朱子认定之文本证据,直接归属为淫奔诗并无异议。"[32]
检视吉川氏对上述十九首诗歌的解说,发现他仅在解《东方之日》时未依循朱子说,其余十八篇皆依据《诗集传》与《诗序辨说》诠释诗旨。如吉川氏解《有女同车》时说:
又如《溱洧》,吉川氏云:
吉川氏基本袭用了朱子的“淫诗”说以解《诗》,并称之为“恋爱诗”,而非“淫诗”,由此可知他对“淫诗”说的接受程度。吉川氏认为朱子把表现男女情爱的诗篇斥为“淫诗”,其目的虽是以“淫诗”为反面教材约束男女情感,但朱子的“淫诗”说亦揭示了诗歌具有抒发男女情爱的自觉。在吉川氏看来,朱子新注的出现,使一些未被古注认定为恋爱诗的诗篇重新被世人认识与理解。
此外,朱子释《木瓜》为“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又将《叔于田》解为“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悦之词”[35]。既然朱子说“疑”,那么此类诗篇能否归入朱子所谓“淫诗”,历来众说纷纭,这也是学者们所认定的“淫诗”在数量上存异的原因之一。吉川氏在诠释上述两篇的诗旨时,虽皆采信朱子说,但仍列举《小序》的解说作为参考,采取两说并存的方式;在译注诗文时亦兼采两说,如《叔于田》之“叔”,吉川氏说:“毛《传》释为‘大叔段’,若按朱子说释全诗为恋爱诗,则‘叔’是女子对男子的爱称。”[36]吉川氏在诠释诗旨时采取的是《序》说与朱子说兼采并用的解《诗》方式,因此,当他遇到问题时,也必然在《序》说与朱子说之间折中调和,这一点在吉川氏诠释朱子所谓“疑为淫奔之诗”的篇章时表现得尤为突出。
《序》说与朱子说基本相同,而吉川氏认为不可信,并提出质疑,或作出修正者,凡三篇。如《齐风·著》,《小序》曰:“刺时也。时不亲迎也。"[37]《诗集传》亦云:“时齐俗不亲迎,故女至婿门,始见其俟已也。"[38]吉川氏认为《著》并没有“时不亲迎”之意,《小序》和《诗集传》之说令人费解。他说:
吉川氏从诗文本意出发,认为《著》的叙写视角是一位新娘,且诗中反映出来的情绪只有出嫁的喜悦。新娘张望着前来迎亲的新郎,她眼中的新郎形象集中在其身上最具特色的装饰品“充耳”上。新娘对这位殷勤相接、容光熠熠的新郎的爱慕之情,通过反复咏叹表露无遗。姚际恒亦驳斥曰:“按此本言亲迎,必欲反之为刺,何居?若是,则凡美者皆可为刺矣。"[40]虽然吉川氏在解说诗旨时常常流露出对《序》说和朱子说的推崇,但他并非盲目遵从,尤其是当《小序》与朱子说的诗旨大致相同,但却与文本存在相互抵牾时,吉川氏有时也能在冷静分析诗文本意的基础上,或辩驳,或修正,以探求《诗》的意旨。
另一方面,《小序》与朱子说之解诗基本相同,但吉川氏并未袭用,而是采取阙疑的态度,表示“不敢强解”的诗篇有两篇:《邶风·式微》和《豳风·狼跋》。此外,另有三篇(《陈风·墓门》《豳风·伐柯》和《豳风·九罭》),《小序》和朱子说的诗旨有异,吉川氏既未袭用《序》说,也未采信朱子说,更未提出自己的见解,而是以“诗旨未详”一语表示质疑。如《豳风·狼跋》,朱子袭用《小序》,认为是“美周公”之诗,然而吉川氏说:“此诗题旨难解,不敢强解之。其诗文姑且按‘美周公’译注之。"[41]又如《邶风·式微》,吉川氏说:
《序》说和朱子说向来受经学家尊奉,也是吉川氏译注《国风》160篇的主要参考依据。对于《序》说与朱子说的诗旨解说不一致之诗篇,吉川氏往往从二者中择一而从,亦有两说并存。而对于朱子袭用《序》说以解《诗》的篇章,吉川氏亦不盲目遵从,不附会求解,而是从文本出发,或间用史实考证辅助解说,或间举证而驳正之。对缺乏史料佐证且诗旨难解的篇章,吉川氏采取阙疑的态度。尽管对于《小序》与朱子说在诗旨解说上基本相同的诗篇,吉川氏提出修正、质疑的地方只有三处,但其实事求是之精神及严谨治学之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变风”“变雅”之说最早见于《大序》:
在《大序》的作者看来,“变风”“变雅”是西周政治衰落时期的作品,但《大序》并未对“正”“变”作出明确的区分。郑玄根据《小序》撰写了《诗谱》,以时代的顺序区分了“正”与“变”,构建了“风雅正变”的基本架构。根据《小序》的诠释,郑玄将《周南》11篇、《召南》14篇列为“正风”;又将《小雅》的《鹿鸣》至《菁菁者莪》16篇、《大雅》的《文王》至《卷阿》18篇列为“正雅”。“正风”与“正雅”共59篇,皆归为西周盛世时期的诗作。郑玄作《诗谱》所依据的是《小序》,而朱子虽提出了废《序》的主张,但“并未对‘正变说’提出根本性的质疑”[44]。朱子的晚年著述《诗序辨说》对《诗序》的得失进行了全面的辨析,但未见对《诗大序》的辩说,而是在征引《大序》后标注“说见《纲领》“[45]。《纲领》指的就是《诗传纲领》。朱子《诗传纲领》曰:“然正变之说,经无明文可考,今姑从之,其可疑者,则具于本篇云。”[46]本篇即《诗集传》。《诗集传·序》云:
朱子基本认同《大序》所说的“变风”“变雅”是反映政治衰败的观点。对《诗序》与朱子《诗经》学予以高度评价的吉川氏也认同“风”“雅”有正有变,他的立论亦是依据郑玄的观点,以政治时代的兴衰来划分“正”与“变”。此外,吉川氏从人生观的角度对“正变说”作了解释:“《诗经》的背后是一种乐观主义的人生观,即无论是个人或社会,都能通过善意获得幸福。"[48]他认为,“正风”二卷乃咏叹人们对善意的期待得以实现,而《邶风》以下谓之“变风”的诸篇则多为诗人悲叹其对善意的期待落空。由于《诗经》时代的先民并没有失去对理想人生的寄望,因此,才会在遭遇政治衰落、人伦不正时产生悲愤,“变风”“变雅”的忧愤之作大抵是在这种心理状况下创作的。其次,《大序》特别强调“发乎情,止乎礼义”,认为讽喻、怨刺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平正的社会秩序,故不能偏离“温柔敦厚”的诗风。那么,当诗人们无法忍受衰颓无道的政治时,如何通过诗歌表达对政治情势的不满,进而讽喻君王,同时又能在审美形式上达到“温柔敦厚”的诗教要求呢?吉川氏以“对善意的期待”来进行解释。他说:
《大序》所言“发乎情,止乎礼义”,是因为《邶风》以下诸篇中的忧愤,虽不断地受到不幸情感的触动与激发,但这种忧愤与诗人对善意的期待交织在一起,从而得到调和,故能“止乎礼义”。[49]
在吉川氏看来,《诗经》的基本创作心理是对善意的信赖与期待。倘若不是因为诗人们心怀对善意的期待,则其在作诗时恐怕难以控制自己内心的各种悲愤之情。在这种情况下,所创作、歌咏之诗作势必会有过当、失节的表现,无法达到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境界,也就无法符合“温柔敦厚”的诗教标准。吉川氏从人生观的角度来探究正变说,并以乐观主义为《诗经》的主要创作心理的诠释,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变风”含蓄婉转的讽谏风格,但他仍然以政治的兴衰区分“正”与“变”,总的来说并未彻底摆脱传统说《诗》的束缚。
综观吉川氏解说《国风》160篇的诗旨,基本上都是在依据《小序》与朱子说的基础上进行诠释,个人创见不多。虽然吉川氏在一定程度上能从文本出发,寻绎文脉解说诗旨,但不能贯穿始终,仍然受制于《小序》与朱子说。若通过具体数据,则能更确切地说明吉川氏对《小序》和朱子说的依违情况。一方面,从吉川氏对《国风》160篇的诗旨解说来看,除去吉川氏未发表意见的9篇诗歌,对于《小序》与朱子说解说相同的诗旨,吉川氏袭用之以解《诗》者,凡70篇;而采取阙疑或作出修正的诗旨仅有3篇。另一方面,对于《小序》与朱子说有异解的诗篇,吉川氏袭用《小序》者,凡13篇;采信朱子说的,凡55篇;两者均未袭用者,凡10篇。在吉川氏对《小序》和朱子说均未采信的10篇诗歌中,吉川氏或采取阙疑的态度,表示不敢强解,如《陈风·墓门》《豳风·伐柯》等;或提出意见,作出修正,如《齐风·东方之日》,吉川氏去除了《小序》的刺说,亦未依朱子的“淫诗”说 [50],而是将其解为“歌咏新婚喜悦之诗”[51]。
由此可见,对于《小序》与朱子说相同的诗旨,他大抵持着笃信的态度。而对于《小序》与朱子说有异解的诗旨,吉川氏主要采信朱子说,《小序》次之。他在四家《诗》中独尊《毛诗》,以三家《诗》为非可靠之辞,不予采信,也鲜少利用现当代中、日学者的解说。因而,他对诗旨的诠释也必然在其所偏重的《小序》和朱子说之间择一而从或折中调和。此外,他从人生观的角度探讨正变说的立论也没有跳脱经学说《诗》的窠臼。虽然吉川氏诠释诗旨多依据朱子说和《小序》,不过他对朱子说和《小序》并非全然地信服和盲从,有时候也能做到冷静分析,于朱子说和《小序》有费解之处,加以考辨和修正,显示出了吉川氏扎实的考据功底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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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毛亨,郑玄:《毛诗传笺》,第2页。
44.马昕:《元末明初浙东诗学与〈诗经〉传统》,《北京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
45.朱熹:《诗序辨说》,见《朱子全书》第1册,第354页。
46.朱熹:《诗传纲领》,见《朱子全书》第1册,第345页。
47.朱熹:《诗集传序》,见《朱子全书》第1册,第351页。
48.[日]吉川幸次郎:《诗与月光:中国文学论集》,筑摩书房,1964,第39页。
49.[日]吉川幸次郎:《诗经国风》下册,第304页。
50.关于《东方之日》,朱子《诗序辨说》云:“此男女淫奔者所自作”,见《朱子全书》第1册,第373页。
51.[日]吉川幸次郎:《诗经国风》下册,第100页。
编辑: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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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吉川幸次郎《诗经·国风》译注本诗旨对朱子说采用探析发布于2023-10-30 17: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