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般把良心看作是个人对善恶、是非的判断,我在《听良心的鼓声能走多远》(以下简称《良心》)一书里并非要取代这样的良心观,我只是要在这样的良心观之外,重新确定个人良心与他者的关系,也就是伦理学家菲利普·戴尔海所说的,“良心指的是一种由一些人分享的知识”,并在此意义上成为“良知”。良心一词是从拉丁文而来,原来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默契的知识”。与他人的联系其实早已包含在“良心”最早的意思里了,良心不只是一种直觉的情感或情绪,而且更是一种基于道德知识的,针对具体事情和境遇的实践性判断和行为。


良心是在与他人的关系中被界定、言说和成为行为的。孤独的个人难以鼓起良心勇气,与他人一起的共同行动则会使孤单的个人勇敢起来。前东德的一位秘密警察曾经这么说:如果有十个人上街,我们会把他们都抓进牢里;如果有一百个人上街,我们会用警棍把他们揍趴下;如果有一千个人上街,我们会驱散他们;如果有一万个上街,我们会站着他们前进的道路上;如果有十万个人上街,我们会在一边看着;如果有一百万人上街,我们会加入他们!


人的良知受外界的影响,道德信念并非由个人一己所独创,自我意识(有良心或无良心)也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显现的。因此,法学家罗伯特·费希尔在《良心与共善》中说,“良心的本质就是一种个人与更广大的事物的联系,不只是因为我们在与世界的交往中产生了道德信念,而且也因为我们让这样的信念在现实生活中获得了某种权威,虽然它未必要求别人都同意,但却会让别人都能理解。”《良心》一书中的种种讨论也是如此,它们未必能让读者都同意,但在内容和表述上尽量要让他们都能理解,因此讨论都是从当下现实和伦理实践着眼,其中也包括良心不能迷失于犬儒主义的问题。


不自由的良心

良心的价值不只在于它是一种知识,而且在于它能成为行动。行动是良心的表达,也是良心的活跃状态。不能表达良心,人便渐渐变得没了良心。在有的环境里,良心被降低到了不能够活跃的状态,许多人碰到与善恶、是非有关的事情,不敢管也不愿管,甚至连议论都不敢或懒得麻烦,他们独自躲在一旁,失去了彼此的道德联系。美国黑人诗人保罗·顿巴在一首叫《良心与懊悔》的小诗里,称这为“与良心道别”。他写道:

“再见,”我对良心说—

“再见,再见”

我甩开她的手

转过我的脸;

良心受了伤

从此再不回来

然而,有一天我的心

厌倦了在走的路;

我大叫,“回来吧,良心;

我渴望再见到你。”

但是,良心哭道:“我不能;

代替我的是悔恨。”

人文主义者关心个人的良心(良知)、悔恨(又称“良心阵痛”)、忏悔(又称“良心发现”)由来已久,也早已察觉良心并不只是受个人善恶意愿的支配。蒙田在《论良心》里说,“良心可以使我们恐惧,也可以使以我们坚定和自信,我敢于说人生道路上经过许多险阻而步伐始终不乱,就是因为我对自己的意图深有了解,自己的计划光明正大。”这位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如此看待良心,似乎可以被美国作家梭罗引为同道。但是,蒙田在这篇论良心的短文中对良心必然带来勇气表示怀疑,这与梭罗对良心勇气信心满满似乎有所不同。


蒙田是从“酷刑”的作用来考量良心的,他认为,发明酷刑的人最初非但不是为了摧毁良心,反而是为了考验和证实良心。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良心经不起这样的考验。蒙田说,“(发明酷刑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良心力量的想法上的,因为对有罪的人,似乎利用酷刑可以使他软弱,说出他的错误;然而,无罪的人则会更加坚强,不畏酷刑。说实在的,这个办法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危险。人为了躲过难忍的痛苦,什么话不会说,什么事不会做呢?”


以此看来,梭罗能够坚持他的良心,并实行与之一致的个人行为,是因为他面临的良心考验还不够严酷残忍。他反对美国在与墨西哥的战争中夺取墨西哥领土,美国虽经过独立战争与南北战争,但却依然没有废除黑奴制度,梭罗为此感到愤怒。他觉得不能心安理得地以公民纳税的方式支持这样的政权。由于拒绝纳税,他被关进了监狱。还好,那个监狱不是纳粹集中营,也不是古拉格群岛或夹边沟,他在那里只待了一晚,就被保释了出来。他虽然开启了后人称颂的“非暴力抗争”或公民抗命,但那未必是所有制度下都行得通的公民抗命。梭罗是一个个人主义者,正如他笔下的那个“听自己良心鼓声行进”的人,他远离世人的视线,淡出与他们的伙伴关系,选择在中年时期离群索居,看侯鸟迁徙,在湖边种豆。


今天,即使还有像梭罗那样拥有个人良心的人,也是非常罕见的。这样的个体良心不仅没有可见的公民抗命意义,而且实际上是极为脆弱和难以维持的。在《良心》里,我讨论到了酷刑与残忍的问题,但主要还是从社会环境的力量,而不只是酷刑去认识良心的脆弱和不确定。环境既包括社会心理学研究所揭示的制度性作恶和制造顺民的“情境”(situation),也包括社会文化批评所揭示的现代犬儒主义。顺民和犬儒主义都是作恶情境的产物,反过来又加强了作恶情境,如此反复,伊知胡底。《良心》所提供的心智启蒙和公民人格知识就是为了帮助打破这样的恶性循环。


人类经历了二十世纪极权统治对人性和人心的摧残,也见证了这种统治下大规模的良心作恶,不得不把思考转向形成和左右良心行为的制度因素,现代社会心理学的“情境作恶”研究便是这一思考的成果。它的代表便是斯坦利·米尔格拉姆的“对权威的服从”实验和菲利普·津巴多的“斯坦福监狱实验”。[v]津巴多在《心智控制:心理现实还是只空谈而已》中指出,诱使和迫使人良心作恶的力量由两个部分合力而成,一个部分是人的一些基本“心理原理”,另一个部分则为特定的“外界因素”。他就这两个部分的关系写道:“心智控制是个人或集体的选择和行动自由遭到破坏的过程;破坏者用心智控制来改变和扭曲人的察觉、动机、感情、认知和由此而来的行为。”


人的“心理原理”是指一些可以成为作恶的内因的基本心理特征。心理学实验和实例研究已经清楚地揭示了人的随众、顺从、劝说、失调、抗拒、罪感、恐惧、仿效、认同等可能被利用与作恶的心理因素。但是,在历史上,这些一直是人类共同的心理因素,仅仅用它们并不能充分解释在历史特定时刻,发生在特定政治、社会坏境中的大规模作恶现象。事实上,特定制度下的“外界因素”可以成为人作恶的主要原因,这些因素能极大地改变人的思想和行为,使一般不作恶的人也加入作恶。“文革”的时候,北京前师大女附中一些平时文文静静的女中学生就是这样打死她们的校长卞仲耘的。


对人影响极大的外界因素包括具有魅力的权威领袖、高压的意识形态、人在社会中的孤立、肉体折磨、被诱发的非理性害怕、极端的威胁和利诱。这些因素可以结合起来,对几乎所有人起到蛊惑、欺骗和怂恿作恶的作用。这种结合尤其会发生在政治运动强行动员民众的时候。组织和宣传是调动这些外部因素的必要手段,二者结合也必能成功地控制人的思想,诱人犯罪和作恶,“使他们心甘情愿地去折磨和杀害制造出来的敌人,并且让被洗脑的成员不知疲倦地工作,贡献自己的金钱,甚至生命,而这些都是‘为了一个伟大的事业’。”[vii]驱使一个人良心作恶,最有效的方法不是强迫他作恶,而是向他灌输某种道德知识,让他的良心接受这样的知识,然后有所与之一致的行动。


人们常常把良心与勇气联系在一起,而这二者之间的纽带便是道德知识,所谓“知耻近乎勇”或“知耻后勇”,说的便是这个。勇气的良心力量,它本身就被当作是一种美德,希腊文的arete一词当初似乎与作战勇猛有关,因为希腊战神的名字就是Ares。苏格拉底在为美德下定义时,想到勇气是它的主要部分之一,他说,作为美德,勇气也是知识。[viii]这是良心道德论的看法,它把道德“知识”当作一种无可置疑的积极因素,“知”总是好的,即使是知行不一,那也是因为别的缘故,不是知的问题。但是,津巴多所代表情境作恶论认为,“知”既不能防止恶的发生,也无法消除“心中魔鬼”,心魔是一种邪恶,不是不知,而恰恰是“明知故犯”。对此,津巴多说,邪恶涉及伤害、虐待、强迫命令、缺乏人性。邪恶是“毁灭无辜他者的刻意行为,或是使用权威、系统力量鼓励且允许他人这么做,并从中取得利益。简而言之,也就是‘明知故犯’”。


从良心情境来看,勇气有不同的表现方式,虽然作战的原始的勇气,但有时候拒绝作战杀人需要更大的勇气。同样,行善需要勇气,而拒绝作恶则可能需要更大的勇气,人们往往把这两种勇气都称为良心,当这两种勇气普遍消失的时候,社会就变成了一个没有良心的地方。更可怕的是,人们开始怀疑讨论良心问题究竟是否还有任何现实意义。人们会问,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良心”这个东西,当大多数人从怀疑转变为否定和拒绝良心的时候,社会便陷入了犬儒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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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不自由的良心发布于2023-10-23 21: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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