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藏經 相宗八要直解
 明 智旭解
  六離合釋法式略解
    蕅益智旭略解
  西方釋名。有其六種。一依主。二持業。三有財。四相違。五帶數。六隣近。以此六種有離合故。一一具二。若單一字名。即非六釋。以不得成離合相故。
  已上總標。已下別釋。即為六也。
  初依主者。謂所依為主。如說眼識識依眼起。即眼之識。故名眼識舉眼之主以表於識也。亦名依士釋。此即分取他名如眼識亦名為色識耳識亦名為聲識等。如子取父名名為依主。父取子名。即名依士。所依劣故。
  識如子。根如父。故眼識等名為依主。識如父。塵如子。故色識等名為依士。蓋主勝而士劣也。餘可知。
  言離合。相者。離。謂眼者是根。識者了別。合。謂此二合名眼識。餘五離合。準此應知。
  餘五指下五釋皆有離合也。餘可知。一依主釋竟。
  言持業者
  如說藏識。識者是體。藏是業用。用能顯體。體能持業。藏即識故。名為藏識。故名持業。
  離之則藏是能藏所藏執藏之義。識是了別之義。合之則識為體藏為用。以用顯體。體持于用。故名持業也。
  亦名同依釋。藏取含藏用。識取了別用。此二同一所依。故名同依也。
  此以藏識二字俱約用釋。而同依于第八心

在线下载列表

普通会员 包月 包季 包年 特殊vip

声明:部分资源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邮箱:1330763388@qq.com 我们核实后将第一时间处理!

原文地址: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法相宗-相宗八要直解-明-智旭发布于2023-11-06 22: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