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法律三昧经一卷
大乘律
佛说法律三昧经一卷
吴月支优婆塞支谦译
  
佛说法律三昧经
  闻如是一时。佛游于摩竭提国。与大比丘众俱。及诸菩萨四部弟子。天人龙神一切大会。佛告众会。有法律三昧。菩萨学者当以和顺调其情性。深入微妙不得轻慢。所以者何。未深入者。不识三学功德厚薄。或以放恣失其本意。当知是辈有十二事。自堕大罪终不可悔。何谓十二有人学道。不得明师见闻未广而自贡高欲求名字。谤菩萨法以为不要。妄造哗说言。我师说既已自堕复堕他人。此如猕猴毒羹之喻。但欲害彼不知还自杀。是一自烧。有人学菩萨法藏得闻深经。未曾问师不知义趣。自用随意及以轻慢成就菩萨。是二自烧。有人已学深经。中道更堕弟子学者。毁笑大道以为迂远。是三自烧。有人学不深入。但欲依道全保其命。不解道理专行谤讪深经大法。是四自烧。有人虽学无有至意。但欲容身虚饰自可。得经好语与非其人。令到见者谄意啤呲。以为不然聚踧伪骸。造谤长短欲望其誉。是为五自烧。有人顽闇嫉妒贤能。常怀毒心向讲法者。不惟道德但贪利养。是六自烧。有始入学从明师得决。不念恩德反有人工。言我自知既不自解。亦不肯复从师问经。此无反复罪不轻矣。是七自烧。若已发菩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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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佛说法律三昧经--发布于2023-11-06 23: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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