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新修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8 顯識論
  No. 1618
  顯識論一卷(從無相論出)
  真諦三藏譯
  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何者是耶。三界有二種識。一者顯識。二者分別識。顯識者。即是本識。此本識轉作五塵四大等。何者分別識。即是意識。於顯識中分別作人天長短大小男女樹藤諸物等。分別一切法。此識聚分別法塵。名分別識。譬如依鏡色影色得起。如是緣顯識。分別識得起。是分別若起。安立熏習力於阿梨耶識。由此熏力本識未來得生。緣此未來顯識。未來分別識得起。以此因義。是故生死無有前後。為顯此義。佛於解節經中。說偈言。
 顯識起分別  分別起熏習
 熏習起顯識  故生死輪轉
  所言熏習者。一執著分別性。二觀習真實性。以此二義故名熏習。第一熏習者。增長阿梨耶識。阿梨耶識被增長。具足諸能。能生六道受生諸識。以是義故生死圓滿。第二熏習者。名觀習真實性。此熏習能除執著分別性。是第一熏習被損壞故。阿梨耶識亦被損。阿梨耶識既被損。受生識亦被損。以阿梨耶識能生三界。由被損故得三界轉。依此轉依義具五種。如滅差別相中解說。顯識者有九種。一身識。二塵識。三用識。四世識。五器識。六數識。七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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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顯識論 (1卷)〖 陳 真諦譯〗发布于2023-11-06 20: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