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新修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0 佛性論
  No. 1610
  佛性論卷第一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緣起分第一
  問曰。佛何因緣說於佛性。答曰。如來為除五種過失。生五功德故。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除五種過失者。一為令眾生離下劣心故。二為離慢下品人故。三為離虛妄執故。四為離誹謗真實法故五為離我執故。一為令眾生離下劣心者。有諸眾生未聞佛說有佛性理。不知自身必當有得佛義故。於此身起下劣想。不能發菩提心。今欲令其發心。舍下劣意故。說眾生悉有佛性。二為離高慢心者。若有人曾聞佛說眾生有佛性故。因此發心。既發心已。便謂我有佛性故能發心。作輕慢意。謂他不能。為破此執故。佛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三為離虛妄執者。若人有此慢心。則於如理如量。正智不得生顯故起虛妄。虛妄者。是眾生過失。過失有二。一本無。二是客。一本無者。如如理中。本無人我。作人我執。此執無本。由無本執故。起無明等。由無明起業。由業起果報。如此三種。無實根本。所執是無故知能執皆成虛妄故。由於此執所起無明諸業果報。並是虛妄故。無受者作者。而於中執有。是虛妄故言本無。二是客者。有為諸法皆唸唸滅。無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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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佛性論 (4卷)〖 陳 真諦譯〗发布于2023-11-06 20: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