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藏》第69卷No.2282
明要鈔卷第一
  
相違因。
  局通對(眾量諍不同宗依宗體。)
  前後對共相。
  言許對(宗依宗體能違宗意許。)
  ○相違因。
  有人。於之因傳付四失。一者立義極廣失。二者多有闕減失。三者違疏現文失。四不顧己失失。
立義極廣失(不知今相違因。故不知因得果名。)
敵者能違宗。能違害本宗故。名相違。如無常宗違常宗也。其無常宗。能違害常宗者。源由因力。所作之因。能成無常宗。令違常宗。推其能立功。以歸因已。因亦違常宗。之因家非不知因能相違力。誰云極(*)廣乎。
多有闕減失(乍許因違害宗義不立名故乍見遮例難不用之故。)
問因若違宗。因自可得相違之名。何偏依主立果名耶。
答雖因自相違義。不如兩宗相返。是故釋名。偏取宗違。故唯依主。不兼持業。
問疏遮例難雲。由因成宗。令宗相返。因名相違。非宗成因。令因相違。不名相違(文)疏主既遮例難。何乍見明文。猶不敢用乎。答至下可知。
  違疏現文失(乖違害宗義文故亂有因返宗問答故。)
之因之家。亦許能相違即因之義。何乖疏文哉。因能成立能違宗故。則能違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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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明要抄 (5卷)〖 日本 貞慶撰〗发布于2023-11-06 21: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