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新修大藏經第 44 冊 No. 1836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
  No. 1836 [cf. No. 1614]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捲上(本地分中略錄名數)
  天親菩薩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唐慈恩法師窺基註解
  明魯庵法師普泰增修
  大者揀小為義,乘者運載得名,(名義互言)百數也,法謂世出世之法,故心法八、心所五十有一、色乃十一、不相應二十有四、無為法六,故為大乘百法也。明乃菩薩無漏之慧,以能破暗故。門以開通無壅滯為言,論乃揀擇性相,教誡學徒之稱。
  〈本地分〉中者,乃《瑜伽論》五分之一。略錄名數者,於六百六十法中,提綱挈領,取此百法名件數目。此論主急於為人,而欲學者知要也。
  又會六釋云:大乘者,是能詮教,唯聲、名、句、文四法故劣;百法乃所詮事,理通一百法故勝。將勝就劣,以劣顯勝,雲大乘之百法,依士釋也。
  又百法是所緣,乃舉全數故勝,明是能緣之慧,即別境五中之一,法爾故劣。將劣就勝,以勝顯劣,雲百法之明,依主釋也。
  又明是能緣,即別境中慧故劣;門是所緣,通舉百法故勝。將勝就劣,以劣顯勝,雲明之門,依士釋也。
  又門是所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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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大乘百法明門論解 (2卷)〖唐 窺基註解,明 普秦增修〗发布于2023-11-06 20: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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