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新修大藏經第 32 冊 No. 1654 因緣心論頌因緣心論釋
No. 1654
因緣心論頌
龍猛菩薩作
差別十二支 能仁說緣生
於煩惱業苦 三中俱攝盡
初八九煩惱 二及十是業
餘七習是苦 十二唯三攝
從三生於二 從二生於七
一復生於三 此有輪數轉
諸趣唯因果 此中無眾生
唯從於空法 還生於空法
誦燈鏡及印 火精種梅聲
諸蘊相續結 不移智應察
於甚微細事 若有見斷者
彼不善因緣 未見緣生義
此中無可見 亦無少安立
於真以觀真 見真而解脫
因緣心論釋
龍猛菩薩造
此中有沙門。樂聞能聽。善能憶持。能悟。能觀。及具簡棄。來詣師所。於如來教中。作如是問。薄伽梵。差別十二支。能仁說緣生。彼於何所攝。今欲樂聞。知彼問其真義。師即呼曰汝於煩惱業苦三中都攝盡。作此分別典切之語。此中十及二。故曰為十二支。即差別。故言差別。如車支分。故說為支。能寂身口。故名能仁言。能仁說者。宣暢解釋。說之異名。彼非自性。決定士夫。假相自在。時自然隨欲。化主。偶遇等所生。此是因緣所生。此差別十二支法。於煩惱業苦。遞手相依。猶
No. 1654
因緣心論頌
龍猛菩薩作
差別十二支 能仁說緣生
於煩惱業苦 三中俱攝盡
初八九煩惱 二及十是業
餘七習是苦 十二唯三攝
從三生於二 從二生於七
一復生於三 此有輪數轉
諸趣唯因果 此中無眾生
唯從於空法 還生於空法
誦燈鏡及印 火精種梅聲
諸蘊相續結 不移智應察
於甚微細事 若有見斷者
彼不善因緣 未見緣生義
此中無可見 亦無少安立
於真以觀真 見真而解脫
因緣心論釋
龍猛菩薩造
此中有沙門。樂聞能聽。善能憶持。能悟。能觀。及具簡棄。來詣師所。於如來教中。作如是問。薄伽梵。差別十二支。能仁說緣生。彼於何所攝。今欲樂聞。知彼問其真義。師即呼曰汝於煩惱業苦三中都攝盡。作此分別典切之語。此中十及二。故曰為十二支。即差別。故言差別。如車支分。故說為支。能寂身口。故名能仁言。能仁說者。宣暢解釋。說之異名。彼非自性。決定士夫。假相自在。時自然隨欲。化主。偶遇等所生。此是因緣所生。此差別十二支法。於煩惱業苦。遞手相依。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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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因緣心論頌.因緣心論釋 (1卷)〖 〗发布于2023-11-06 20: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