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新修大藏經第 33 冊 No. 1714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註解
  No. 1714 [cf. No. 251]
  御制心經序
  二儀久判。萬物備周。子民者君。君育民者。法其法也。三綱五常。以示天下。亦以五刑輔弼之。有等凶頑不循教者。往往有趨火赴淵之為。終不自省。是凶頑者。非特中國有之。盡天下莫不亦然。俄西域生佛。號曰釋迦。其為佛也。行深願重始終不二。於是出世間脫苦趣。其為教也。仁慈忍辱。務明心以立命。執此道而為之意在人。皆若此利濟群生。今時之人。罔知佛之所以。每雲法空虛而不實。何以導君子訓小人。以朕言之則不然。佛之教實而不虛。正欲去愚迷之虛。立本性之實。特挺身苦行。外其教而異其名。說苦有情。昔佛在時侍從聽從者。皆聰明之士。演說者乃三綱五常之性理也。既聞之後人各獲福。自佛入滅之後。其法流入中國。間有聰明者。動演人天小果。猶能化凶頑為善。何況聰明者。知大乘而識宗旨者乎。如心經。每言空不言實。所言之空。乃相空耳。除空之外。所存者本性也。所以相空有六。謂口空說相。眼空色相。耳空聽相。鼻空嗅相。舌空味相。身空樂相。其六空之相。又非真相之空乃妄想之相。為之空相。是空相愚及世人。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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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註解 (1卷)〖明 宋泐.如[王 巳]同注〗发布于2023-11-06 20: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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